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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族团结工作方案范文(通用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篇1
民族团结是国家的一种和谐,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凝聚起“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强大力量。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社区领导干部及所有工作人员所联系的结对认亲亲戚,辖区企事业、单位、商户职工。
二、活动目的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有力举措。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活动安排
(一)制定2018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计划。党建服务站制定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目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平时升国旗、入户走访、结对认亲、互学语言、增强大家对十九大内容的理解与认识。
(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统筹用好新媒体,利用微信平台、五级体系微信群、QQ群等发送党的十九大的学习内容。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开展新颖的学习教育活动,将十九大内容真正融入、贯穿进辖区各少数民族的工作和生活中。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在辖区营造人人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社区工作人每人结对认亲1人,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实现对上述人员结对认亲的全覆盖。
(二)经常走访。要坚持每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往交流。积极开展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天,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或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三)互学语言。鼓励社区各族工作人员互学语言,少数民族工作人员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工作人员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四)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次结亲、终身结缘。让结对认亲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五)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串串门、聊聊天、谈谈心、唱唱歌、跳跳舞、吃个饭等方式,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友谊、增进感情,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一致干事业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5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区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按照州党委要求,结合州煤炭局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认识活动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重大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的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二、明确要求,落实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平安、富裕、宜居、幸福、人文、活力的“花儿昌吉”。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的观念,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努力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
主要任务:
(一)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二)积极做好“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做斗争。
(三)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贡献。
(四)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发自内心的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五)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的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实现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州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三、确定范围,把握时限内容
(一)活动范围
州煤炭局各级干部、职工、“访惠聚”工作组人员与工作组所住的村(昌吉市三工镇常胜村)基层群众开展结对认亲。
(二)明确时限
1、于11月10日前完成《昌吉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干部职工人数统计表》的汇总上报;
2、“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于11月15日前报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人员花名册、结对认亲户家庭情况登记表及结对认亲户名单汇总表于11月15日前上报;
3、州煤炭局于xx年11月中旬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
4、县处级干部于11月底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5、科级干部于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6、其他干部职工于xx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
(三)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州煤炭局干部每人在住村点结对认亲1户。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流交往。中心也可以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开展见面交流活动。平时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等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要坚持每月至少发1次微信短信或者打1次电话,每年携家人与结对认亲户全家至少开展2次互动联谊活动,每年至少办一件实事。让各族干部群众通过手拉手、心连心、交朋友、办实事,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3、文化互学。结对家庭之间在互相联系交往中,要注重情感交流,了解和熟悉各自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通过互学文化增进互相的尊重和理解。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提升干部使用双语开展工作的能力。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互相帮助树立发展意识、进步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干部职工个人不能帮助解决的困难,由州煤炭局协调解决,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宣传教育。结对家庭之间要互相讲社会主义祖国、中华民族等基本概念,讲党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讲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讲宗教极端的本质和危害,揭露“圣战殉教上天堂”的谬论,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切实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6、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不定期邀请结对认亲户代表来单位参加座谈、联谊等活动。
四、加强领导,落实推进责任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州煤炭局将在11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为扎实开展好活动,形成全局“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州煤炭局主要领导担任,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三)完善机制,常态开展。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考核、督查、信息报送、表彰奖励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系档案和台账,做到“每单位一本活动台账、每名干部职工一本结对认亲手册”,设立“民族团结一家亲”宣传版面,注重保存日常工作详实记录结对认亲全过程。
(四)落实责任,严明奖惩。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上,要坚持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表彰主要突出县级以下干部。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问责追责。
(五)及时总结,典型宣传。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撰写信息,报送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煤炭局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在全局营造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篇5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着眼点着力点,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战略重点,坚持依法管理,在解决市教育系统各种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全覆盖;
二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三是推进各民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
四是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三个离不开三史及区州市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育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每一个教学活动过程之中。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和各民族互学语言。加强各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培养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五个认同。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全体师生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鼓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产品创作,繁荣各民族文学艺术,培养各民族艺术人才。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积极创造各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工作学习等日常生活入手,引导各族师生在共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使中华民族一家亲思想深入人心。
(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提高各族师生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并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贯彻执行《条例》。
(六)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学校活动。各学校要抓好各族师生五同五融情(同唱歌跳舞同读书同过节日同参加运动同活动,感恩融情学习融情娱乐融情交流融情成长融情),让各族学生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通过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七)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远离宗教极端。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重要作用,用好五把钥匙,坚持四管齐下,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逐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造良好环境。要从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事入手,尽力改善全体师生工作学习条件,让各族师生真正感受到一年更比一年好。必须深刻认识到维护稳定与维护民族团结的辩证关系,深刻认识反分裂反暴恐反渗透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三重点工作
1.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宣传,在日常工作中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要切实保障各族师生在工作学习招生就学等方面一律平等,尊重少数民族的人文特征,逐步缩小城乡民汉学校双语班与汉语班之间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各学校要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将民族团结纳入学校班子成员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要广泛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与各族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融情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学生身边的典型人物,结合学校特点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及典型事迹。(责任科室:办公室教育科思政科)
2.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学校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强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管用有效措施,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树立各民族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要按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党的原则办事的观念,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各双语学校民汉合校的学校要重视少数民族同志的培养选拔,制定培养规划,有计划开展培养工作。既要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也要培养一批懂少数民族语言懂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责任科室:人事科教育科)
3.向内地学校选派工作人员,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根据自治州内地普通高中班中职班选派管理教师工作安排,每年从各中学选派4-5名优秀教师到内地学校参与学生管理。选派教师中,少数民族与女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各中学要积极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要对从本校毕业考入内地高校内地普通高中班中职班的学生定期回访,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协助内地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加强对籍学生的跟踪服务。(责任科室:人事科双语办)
4.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育。根据我市双语学校存在的民语教师超编双语教师结构性短缺双语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要采取具体措施逐步解决。要在每年教师招聘工作中给双语学校单设招聘计划;
要把各中小学能够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调整到双语教学岗位;
要继续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继续加强校际间教师交流任教跟班培训力度;
各双语学校要制定双语教师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对所有教师进行培训;
要加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管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责任科室:双语办人事科教研室)
5.加强中小学双语教材建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材《目录》征订使用教材,规范中小学双语教材使用,积极发挥教材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功能,把民族团结五个认同理念贯穿学生教育全过程和各环节。鼓励双语学校根据学生实际编写符合本校特色的校本教材和思想教育读本。少数民族较多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学习双语的活动。(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6.在广大师生中培养一批民族艺术人才。加大对各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的扶持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针对各族师生的才艺展示比赛,在各族师生中培养一批文化骨干文化能人。鼓励少数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参加州市各级文艺精品创作评选活动。(责任科室:教育科双语办教研室)
7.保护发展各民族传统文化。各中小学要积极挖掘研究案例论文各民族传统文化,将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支持少数民族师生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推出一批弘扬中华文化的少数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在市第七中学市第九小学设立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依托二六工镇中心学校阿什里乡中心学校两所民族特色实验基地校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展演活动,鼓励双语学校经常举办民族传统文化比赛评选。(责任科室:双语办教研室)
8.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为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违纪行为予以严查。(责任科室:办公室思政科)
9.全面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加强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帮扶活动。全面实施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子,一帮一活动,组织各民族师生交流联谊,建立帮扶互助关系。(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以上9个方面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具体举措和责任分解。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分解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四实施步骤
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5月中旬)。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督查指导。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下旬-20xx年12月)。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内容措施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分步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研究案例论文分析毕业论文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总结检查表彰阶段(20xx年1月-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学校进行考评,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浩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各科室抽调。各学校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优选,明确职责任务,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必须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各级领导在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选精神上来,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教育工作纳入师生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三)重视舆论宣传。加大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利用手机微信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大力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及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汇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各学校要每月至少一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总结推进工作的成效做法和经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学校(幼儿园)年终考核,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进一步深入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开展“四同、四送”活动,加强斋月期间群众工作结合连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下沉工作内容
(一)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联系实际和结亲对象家庭情况,面对面地宣讲,让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入耳入脑入心,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统一到兵师团党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聚焦聚力社会稳定。斋月期间是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时间段,要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和兵师团党委维稳工作决策部署,牢记人民群众是做好稳定工作,基层力量是落实好各项维稳安保制度措施,共同做好入户走访、摸底摸排工作。深入了解连情民意,与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相结合,查找连队工作问题短板,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同维护连队辖区大局稳定。
(三)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学习宣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文明融合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让各族干部职工群众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四)全力办实事做好事。以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赢得群众信任,夯实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要努力办好实事好事,完善扶贫方案、落实扶贫项目、结好扶贫对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个一批”等政策措施落到连队、落到实处、落到人头。
二、下沉工作措施
下沉工作中结合单位工作安排、结亲户家庭实际、综合利用多种资源、手段,推动干部下沉包户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
(一)各委员强化政策理论、惠民政策、民族宗教知识、民俗常识、“三农”知识、加强连队组织建设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以“四同、四送”的方式通过吃在一起,话家常,解民惑;住在一起,体民情、转作风;学在一起,强意识、增团结;一起劳动,办实事、聚民心。通过深入细致走访、耐心精准宣讲、真心实意帮扶,推动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实现住户结亲、开展活动全覆盖。通过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发挥作用,把下沉包户工作做实做细。
三、把握工作要求
(一)每名接亲干部每次深入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撰写《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心得体会和民情日记》,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
(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篇7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篇8
为做好2019年我局民族团结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局2019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二、组织机构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运发〔xx〕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19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2.行业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导,组织安吉、埌东、江南、西乡塘、金桥等市区主要公路客运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完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强化行业新政执行,规范网约车管理;继续落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收费行为纳入行业考核、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控联动及服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系列便民措施;鼓励传统巡游出租汽车采用电召、网召、非现金支付等经营模式。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xx站)、xx国际马拉松比赛、2019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xx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xx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xx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xx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xx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