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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集合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铜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市委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进我国宗教工作中国化方向为重点,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紧扣“一地三区”奋斗目标,加强防范和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不断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成果,不断挖掘、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持续提升管理宗教事务治治化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民族宗教工作成果,加强自身建设,高质量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深入学习新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市委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铜仁重要指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反复学、跟进学,学深悟透,通过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两个重大原创性论断,创新开展学习、讨论、调研和培训活动,夯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基础,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责任股室:局各股室)
2.积极融入大统战工作格局。主动适应大统战工作格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更好履职尽责。用好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等制度优势,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抓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把学习《条例》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纳入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干部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做好学习宣传、细化实化、督促检查等工作,切实把《条例》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责任股室:局各股室)
3.切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民宗领域风险隐患研判,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建强网评员队伍、有效防范“线上”,“线下”风险,充分发挥宗教“四员”队伍作用,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违法犯罪活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主动权,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责任股室:局各股室)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质量推动民族工作进一步发展
4.抓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增强共同性、减少差异性上下功夫。加强阵地建设,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学校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至少打造一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试点学校,积极探索依托各类学校、陈列馆等建立一批主题教育基地,以县委党校为依托建立培训基地,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和理论实践研究工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传统节庆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内容的各种宣传教育,推动树立正确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责任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5.抓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2018〕65号)和省、市实施方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载体和抓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贯穿到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上下功夫,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的推荐、申报和培育,鼓励支持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申报全国民族团结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力争争取申报1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
6.抓好城市民族工作。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为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强化“四帮”服务,建设“五共”社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让少数民族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有就业、能致富”。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引导流动经商少数民族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文明经商,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
7.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推动《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与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两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产格办理程序及规定。配合做好民族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完善和清理准备工作,助力构建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法规体系,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责任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三)以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为依托,高起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8.高起点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立足项目化、可视化,围绕主线科学编制好我县民族发展规划,加大向上争取和协调力度,用好用活政策,积极争取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纳入省级、市级和本地区规划总盘子,实施一批农文旅结合、生态环保等特色产业项目,助力民族地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让各族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责任股室:经济建设股、政策法规股)
9.持续深入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配合市民宗委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数字化保护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数字化保护平台深化研究,从获得命名挂牌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优选历史悠久、特色鲜明、亟待保护的村寨,开展数字化保护工作,为我县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可借鉴的思路,提级改造一批民族乡村旅游示范点,助推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股室:经济建设股)
10.持续抓好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实施特色产业示范行动,结合实际发展特色产业示范项目,助推民族地区农业发展。积极配合推动做大做强“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推出更多品牌产品,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助推黔货出山;扶持一批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人和企业,指导民族贫困地区将特色农产品、特色手工艺产品等入驻电商平台;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责任股室:经济建设股)
11.加大资金争取和管理力度。加大向国家民委及省、市民宗委汇报力度,争取国家民委及省、市民宗委在分配民族宗教工作资金时向我县倾斜,确保全年争取民族宗教工作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使用民族宗教资金,强化绩效考核,严格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责任股室:经济建设股)
12.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加大对定点帮扶村支持力度,巩固提升定点帮扶村脱贫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股室:经济建设股)
(四)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高层次助推民族文化、民族教育繁荣发展
13.配合做好第七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相关工作。配合省、市民宗委抓好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筹备工作,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精心打造具有我县地方民族特色的优秀文艺精品,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民族文化品牌,充分展示我县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提升我县民族文艺生命力和影响力。注重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抗疫救灾等先进事迹中挖掘素材充分展示我县在党史的领导下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我县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精神面貌,同时通过组队参赛带动民族服饰、民族歌舞、民族传统手工艺等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融合、传承发展。(责任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14.进一步挖掘、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持续推进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工作,鼓励支持已被命名的市级示范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活动,抓好现有县民族中学、第四中学等学校民族文化进校园;规范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积极推动少数民族传统节庆与旅游发展相结合,指导开展好漆树坪羌族“过羌年”等民族节庆活动;协调抓好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特别是现有民族陈列室(馆)等馆藏文物收集及保护。(责任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15.抓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协调推动《贵州省加快民族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实施,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助推民族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树立“三个离不开”,增强“五个认同”思想。(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五)以平安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局
16.持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和防止非法宗教活动引发疫情传播,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落实“两个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开展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责任股室:宗教股、宗教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7.切实抓好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宣传教育;协调推动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教学课程,联合县委统战部办好民族宗教知识专题培训班,充分利用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持续强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宗教股、宗教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为载体,加强自身建设
18.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相结合,全身心投入,把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责任股室:局各股室)
19.强化局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贵定》等,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思想武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政治底线,坚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营造民宗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股室:局各股室)
20.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强民宗系统干部队伍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加民宗系统干部队伍培养工作,统筹用好干部轮岗、学习培训等各形式,提升干部素质;着力推动民宗系统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打造一支县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责任股室:局各股室)
21.抓好各类专项工作落实。完成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建议提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依法治县、档案管理、老干、工青妇等相关工作。
【篇2】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xxxx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在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年。为此,我局xxxx年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为广大民族宗教界做实事,解决民族宗教界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一、指导思想
xx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搞好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桃江县十个一律免职和十八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为底线,切实抓好班子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民族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
1、认真落实党的民族优惠政策。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普通高校招生和事业单位招工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二是积极帮助或协调解决民族企业在生产经营环境中遇到的问题。三是积极扶持清真食府正常发展。
2、积极协助鲊埠回族乡做好建乡三十年庆典和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工作。在项目资金争取、部门协调、资料收集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3、加强来桃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既要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妥善处理来桃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遇到的问题,维护民族团结。
(三)贯彻党的宗教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xxxx年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创建活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要真正使我县宗教回归宗教本真,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做,需要我们深入调研,破解难题。
2、继续抓好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在xxxx年已深入的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上,继续深入调研,在xxxx年底实现走遍全县xxx个场所目标,编录电子文档。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依章管理。
3、继续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继续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限制地下神甫人员活动空间,阻止未经备案的神职人员在我县非法传道。
4、积极引导宗教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引导宗教界积极修桥筑路,扶贫助困,捐资助学。
5、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浮邱山旅游开发工作。重点支持浮邱寺搞好寺庙维修、文物保护。
(四)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民族宣传月活动。继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把民族与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
(五)以“三访三化”为契机,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根本在于把民族宗教界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放在心上,解决在实际工作之中。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化纠纷、了心愿,真正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篇3】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领导干部要把开好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党章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有关法规规定,深刻把握会议主题,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准确把握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要求,把存在的问题查摆清楚,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
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对
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深刻反思我场民族
工作存在的不足,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所在,系统思考谋划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思路举措,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好地践行守望相助理念,精心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专题民主生活初步定于2022年12月28日下午召开。
三、实施步骤
场党委主要负责人苏海林同志要亲自主持制定我场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经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报指导组审核。要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准确把握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相关要求,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清楚。通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对照中央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切实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认真组织学习研讨。要聚焦主题深化学习,坚持把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贯穿于专题民主生活会始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语教学改革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2021年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09年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井话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6号),《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要坚持认真自学和集体交流研讨相结合。场各领导干部要在认真自学的基础上,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和上述学习内容深入开展研讨交流。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的理解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为搞好对照检查、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采取座谈访谈、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党组织、党员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下基层调研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听取下级党组织、分管领域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场领导班子成员要保证充足时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做到“三必谈”,即苏海林同志要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必谈,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深入沟通交流,充分交换意见,既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谈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问题谈通谈透、形成共识,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场党委副书记、场长苏海林同志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同时了解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情况,对没有谈通谈透的及时提醒帮助。
(四)深刻查找查摆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苏海林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提纲,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反思民族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所在,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个人发言提纲中要对征求到的对本人的意见建议进行说明。
进行对照检查时,重点从以下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学习得怎么样,领会和把握得怎么样,特别是对总书记关于党的民族工作重大创新性论述是否真正领会透、把握准;二是对党中央关于推进双语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怎样认识的,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推进落实得怎么样,工作存在哪些差距;三是是否自觉主动地从事关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大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分管领城的工作;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民族因素的工作,是否坚决按照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部署推进落实;在可能遇到矛盾和阻力时是否仍然坚定不移向前推进;四是是否认识到全场民族工作中存在一些偏差和不足,分管领域工作是否存在强化民族的差异性,忽视和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情况,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是否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整改;五是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工作作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等方面,深入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四、严肃会议程序
(一)严格会议步骤程序。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执行,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苏海林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
(三)报送情况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旗委,并抄送旗纪委和旗委组织部。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会前组织的情况、征求意见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四)通报会议有关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后,以召开会议或印发文件等形式,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向各分场、区、机关科室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评议。
(五)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个进行梳理。场党委副书记、场长苏海林同志要主持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总体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要认真研究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报苏海林同志审阅。
五、组织领导
场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苏海林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好头、把好关、做表率,亲自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要把从严从实要求落实到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切实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
【篇4】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2021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将重点项目、筹备2021年省现场会等工作任务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督办事项,由县高质量发展办及工作专班严格对照督查督办,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督查217次。自粤发〔2019〕18号文实施以来,连南主要推进的项目有46个,已完成25个,正在推进21个项目建设(已开工有15个,未开工项目有5个,暂缓1个);2019年以来全县粤发18号文重点项目总投资约51.92亿元、已完成投资18.09亿元(含在建项目)。二是筹备做好2021年广东省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工作。主会场(工人文化宫)已建设完毕,初步拟定以稻鱼茶三产融合中心、瑶族博物馆、中和无人机、科普馆、广清永高铁(连南段)选址地等参观点。22项筹备任务情况,今年完成了工人文化宫、稻鱼茶三产融合中心、越秀桥、横坑茶园、中和无人机生产基地、明华机械总装厂项目用地工作、㕱嗨最美旅游公路道路两旁特色长廊(瑶族风情画卷)、耘曦产业园、《瑶山那抹红》民族特色舞剧、县瑶族博物馆升级改造等10个项目基本完成;深入推动广清永高铁(连南站)、碧桂园6.30项目等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推进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瑶浴项目等项目建设。
(二)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2021年度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项目申报和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检查内容的要求,督促建设单位严格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断提高发展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作用,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改善群众生活、增进民生福祉。2021年中央、省、市下达连南共64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0万元、省级资金5405万元、市级资金472万元),经县政府批准,实施19个项目。目前,已支出资金5377.46万元,资金支出率83%。
(三)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
一是联合县委宣传部,三排镇人民政府在南岗千南瑶寨景区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进千年瑶寨宣传活动”;二是在民族小学综合楼设立“民族文化知识长廊”,向学生介绍各个民族的来源、主要聚居地、人口数量、服饰、图腾、信仰等基本情况,使在校少数民族学生除了了解本民族外,同步熟悉其他民族的基本情况;三是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浓浓端午粽飘香·追忆党史践初心”主题活动和恒益(连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四是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9月22日-30日,先后在涡水镇、三排镇、大麦山镇、香坪镇、大坪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基层、进农村”文艺会演活动;五是县委统战部联合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举办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征文比赛,目前活动正在进行中,征文比赛至12月15日截止投稿,定于12月20日评审出结果;六是县委统战部联合宣传部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基层宣传宣讲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宣讲。11月29日,县委统战部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全县统战工作专题培训班,并邀请省委统战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栗涛到连南授课。
(四)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各种优惠政策
一是积极配合县教育部门做好本年度连南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审批工作,完成符合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审核601人;二是做好本年度连南少数民族大学生每人每年一万元的资助申请工作,利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宣传我省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政策;目前已收到1596名少数民族大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已经县民族宗教局审核公示,送省市审核,待省市审核批复后可以发放资助金。
(五)积极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连南有宗教场所两个(基督教三江堂、寨岗镇基督教聚会点),备案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六个(县城盘古王文化园的盘王庙、三江镇六联新村新聖庙、涡水镇盘王古庙、三排镇油岭古寨油岭庙、三排镇南岗千年瑶寨南岗庙、寨岗镇娘娘庙)。根据省、市民族宗教部门要求,县委统战部领导多次带队到县内各宗教场所及民间行仰场所检查督导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出动县宗教干部巡查场所218人次,巡查场所390场次。
(六)积极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暨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一是制定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与2个宗教活动场所签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会同公安、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到基督教三江堂、基督教寨岗聚会点依法开展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提高全县宗教场所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遏制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根据《中共清远市委统战部关于印发<宗教领域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按要求目前,基督教三江堂已于4月7日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安装已完成,并已联网县公安局网络系统。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推进连南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结合“六进”活动,借助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的契机,通过悬挂横额、电子滚动屏、手机电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及跟踪检查工作。合理利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完善交通、水利等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生活环境,配合县财政局做好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报账、指导跟踪检查督促管理等工作。
(四)继续抓好和跟踪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工作。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工作,按规定做好资料审核、资金发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使连南少数民族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培养新一代少数民族人才,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
(五)加强宗教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教堂工作,对基督教三江堂和寨岗聚会点严格管理,保证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篇5】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使命担当,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我局坚持工作日“晨学”常态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举行党史知识测试x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垃圾分类、消防站维护等工作x场次。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先后组织了机关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视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定期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局机关干部每周开展民族宗教理论专题讨论,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举办了街村宗教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宗教干部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为有效推进工作奠定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措施,抓实宗教基础工作。一是强化“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健全了街村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明确了区街村三级工作职责。在区委常委会xxxx年第x次会议上,汇报了宗教重点工作;召开了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分管宗教工作领导会,推进了宗教三项重点工作。二是与驻区高校建立联动机制。召开了联席会议,通过信息互通、联动协作,防范整治高校周边非法宗教活动。三是开展宗教场所巡查。我局组建了x个检查组,对秦岭区域内xx个宗教活动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
(三)明确工作职责,广泛深入宣传,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局牵头印发了《x市xx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xxxx—xxxx)》,确定创建任务,明确部门职责,按期推进落实;在郭杜凤林社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服务工作。x月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专题讨论。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我区民族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组织专人深入郭杜、韦曲等“十四运会”比赛场馆周边区域,开展清真餐饮检查,指导规范经营户行为,确保清真食品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督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功举办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演练现场会。在秦岭区域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五乱”检查,进行规范化管理。向宗教活动场所及时通报气象信息,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增强安全意识,配合所在街办做好汛情处置工作。督导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日常工作落实到位。广泛动员宗教教职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五)推进全区重点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协调实施了“三河一山”绿道项目,成效显著;我局包抓的x个小区,全面落实了全区末梢治理工作任务。工作人员积极当好志愿者,在包抓路段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服务工作。
由于各项工作成效显著,xxxx年x月,我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xxxx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在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方面还存在短板。一些寺院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寺院教职人员少,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难以开展。
三、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机制建设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妥善解决存在问题。
(三)探索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措施。
(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
【篇6】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学校开展抵御宗教渗透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大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决反对“三股势力”、宗教势力向学校的渗透,严厉打击各种利用宗教干预教育秩序的活动,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围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认真开展集中教育,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体系,不断提高学校维护稳定工作管理水平,筑牢维护团结稳定和抵御渗透的铜墙铁壁。
二、成立禁止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校特成立禁止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党支部,成员为全体党员
三、工作重点和目标
1、以与我争夺阵地,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利用宗教言行,攻击党的教育政策、干预教育正常开展、干扰教育教学秩序;借宣扬宗教进行拉拢老党员、在校师生参与宗教活动、鼓吹与现行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相违背的言论;在校园内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等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宗教对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的渗透和侵蚀。
2、通过教育、排查、整治,使宗教对校园的渗透得到有效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使广大师生清醒认识到参与宗教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主动远离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宗教极端势力向校园渗透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实现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明显增强,广大师生自觉抵御各种反动思想渗透的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主义办学阵地进一步巩固,使宗教势力和宗教活动在学校无立足之地,维护学校稳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得以巩固。
3、加强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学校要积极引导全体师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力度,通过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无神论教育、反对民族分裂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等主题教育,以集中学习、听讲座、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师生的爱国意识和民族责任心,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4、加大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使广大师生认识宗教、了解宗教,就必须让他们加强对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以破除他们对宗教的盲目或神秘感,让广大师生明白,校园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任何方式,在校园从事任何宗教活动,以此增强广大师生自觉抵御宗教渗透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在校园内禁止宗教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支部领导班子要把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第一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抓好督促落实,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和详情,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齐心协力,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3、广泛宣传,抓好教育。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校园宗教活动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对党的民族政策的理解和落实力度。积极动员师生检举、揭发和指证校园宗教活动。
4、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的督导检查,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对排查工作深入、细致、彻底,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5、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针对宗教向校园渗透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壮大信息队伍,拓宽情报信息获取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发现和准确报告信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信息的报送,对工作开展情况、做法、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成效及时总结报送县教工委。
【篇7】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的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宗教活动成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做好两个文明的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稳步推进宗教工作开展,我镇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健林
副组长:吴靖华、黄政华、李贻良
常务副组长:韦雄、尹天虎、刘丹艳
成员:奉美波、吴清清、邓强、林洋、刘龙、蒋文轩
助理员:刘龙、蒋文轩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以打击宗教非法活动为重点,依法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把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分清正常宗教活动和非宗教活动的界限,提高信教群众抵制非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做爱国爱教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信徒。
(二)建林健全镇、村两级工作网络机制。配备镇宗教工作助理员,各村设宗教工作协管员。
(三)完善工作台账。在全镇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行政执法,加大矛盾纠纷查处力度,维护宗教稳定。同时要加强资料整理,完善工作台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政策,调查摸底。在全镇发我内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二)清理整顿,建章立制。一是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二是区别情况进行治理,对符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和拆除。三是对宗教非法活动依法予以打击,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活动的物品和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有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8】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宗教工作,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宪法》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宗教管理工作,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成立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宗教工作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对我镇宗教事务管理到位,使我镇宗教活动更加合法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尚芳兼任,成员司润芹、李锦勋,负责全镇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指导、资料收集等。
(二)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的宗教事务管理,定期研究宗教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宗教工作有序开展。
(三)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为本村宗教事务管理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配合开展宗教事务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镇宗教工作的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民宗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宗教工作。
2.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信教群众、外来宗教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等情况。对涉及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依法妥善处置。
3.加强对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4.组织村干部进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的宗教工作能力。
5.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互相尊重、加强团结,共建和谐社会。
6.普及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反对邪教,坚决制止乱建庙宇、滥塑神像的行为。
(二)村(社区)宗教工作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本村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调查掌握宗教活动情况,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配合上级各有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和乱建宗教场所的清理工作,积极做好当地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
4.配合镇政府落实好宗教政策,管理好当地宗教活动场所。
五、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2次宗教工作例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报告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总结宗教工作情况并报送区民宗局。
(三)调研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区民宗局。
(四)信息交流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宗教工作方面的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五)保密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管理本镇宗教档案、文件、会议、资料,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篇9】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化办教方向不动摇;以依法治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以“规范”为主题,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矛盾;以健全镇乡村两级工作网络为抓手,着力强化乡村两级责任制,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一、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镇乡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乡村两级责任制。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1-2次会议研究民宗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督查做好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境外渗透管控治理等工作,加大矛盾协调处理力度,将涉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力度,举办2期全镇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全面推进全镇民族宗教干部备案工作,切实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依据新修订的《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做好我镇民族成份变更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巩固和深化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辖区内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安全维稳工作动态台账。
3、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民族宗教界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民族、宗教之间的关系。利用专题讲座、展板宣传、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政策法规学习进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日活动。
二、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牢固树立“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新理念,结合典型事迹宣传,在全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2、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服务管理平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援助等常态化窗口式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协调解决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
3、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整体水平。各单位要摸清散居少数民族情况,继续协助县民宗局做好回、维族等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矛盾纠纷调解和处置,坚决防止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的事件,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
1、指导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继续指导宗教团体规范和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建立高素质领导班子,做到“政治伤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指导宗教团体抓好教职人员管理培训工作,帮助宗教团体选拔、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后备人才。
2、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水平。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规范宗教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宗教活动、规范教职人员信仰与言行;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合理放生、禁鞭禁炮、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防止发生宗教活动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事情。
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年内开展1-2次集中执法,重点整治乱建庙宇、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教道教商业化、滥建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等行为。
4、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调研摸底工作。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摸清底数、建档立卡、明确场所属性,采集场所组织人员信息,掌握场所开展活动及内部管理的情况。
5、进一步探索宗教界社会公益慈善新途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四教同心、三助同行”活动、五月“助残日”、八月“金秋助学周”和十月“同心关爱月”等“三个一”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推动宗教界服务社会、服务人群、服务发展。
四、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1、依法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继续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拆迁补偿、债务纠纷等遗留问题。认真回复处理群众反映的民族宗教问题,主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正当诉求,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回复工作。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困宗教教职人员的走访慰问。
2、切实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调处。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加强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重视加强对社会舆情特别是互联网舆情的关注分析,认真做好网上投诉的办理与反馈;进一步完善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提高民族宗教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的时效性。
3、重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工作。以寺观教堂、大型宗教活动和法定节日期间消防与治安安全为重点,认真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预案的完善、安全设施的改善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与公安、消防、环保、建设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妥善处置各类问题,创造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的平安环境。年内各村、社区要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2次以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物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好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注重加强工作中的监督检查,确保20l9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篇10】2022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围绕我县“133”发展思路,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把创建活动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发展、民生、稳定、群众工作全覆盖、“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红色宜居、幸福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力争201x年内完成示范单位创建达标工作。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领导,有效推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特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建工作日常事务。
四、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安排
第一阶段: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计划、任务、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并将我局201x年度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方案报县创建办。
第二阶段: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结对认亲下乡活动,对促进民族乡和非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并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按照县创建办工作要求,采取不定期下乡活动,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创建民族团结活动动态档案、简报信息,同时及时将开展活动相关情况上报创建办。
第四阶段:严格按照县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开展自查,完善创建工作相关部资料、做好档案专卷,随时接受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大工作意义。各股室要充分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对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结合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搞好创建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发展。建立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是我县的异性重大工作,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要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常态化,阶段化推进,落实定期总结研究创建活动工作机制,并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建办,按照方案创建活动工作安排,进行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自查,不断完善和进步,到201x年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创建工作开展的动态信息台账。
三、严格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创建活动标准及方案,有创造性、主动性的地开展活动。各股室之间互相监督检查,若因工作不力,或违反创建活动工作制度,从而影响我局创建工作考核督查或被县创建办考核扣分的,在年终目标考核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