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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集合6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23 14:02阅读数:0

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集合6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一线指挥部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强化联防联控、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全面开展排查,压实责任,再加力度,再上措施,密切配合,严防死堵,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集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科室: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篇2】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防指发〔2021〕6号)和我市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和我市有关防控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重点环节防控,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四早”措施,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本单位的发生和传播扩散。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有防控责任制。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公共卫生监督员数量可根据单位人数、场所面积以及服务范围等情况确定并经过培训后上岗工作,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1-2名公共卫生监督员,大型企业及重点场所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员数量,确保监督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二)有防护指南。各单位要按照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第二部分)》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南,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三)有防护物资设备。各单位要建立防护物资储备制度,做好各类防护用品、消毒物资和防控设备的储备(储备目录见附件),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和管理责任制,做到专人、专库、专项管理,确保发生疫情时防护物资准备充足,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四)有医护力量支持。各单位要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主动与辖区医疗机构和属地疾控机构建立联系,支持指导本单位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应急处置等,形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五)有留观室和转运安排。各单位要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留观室,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转送人员停留。并与就近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建立转运绿色通道,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确保及时安全转送到位。留观室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条件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

  (六)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各单位要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提倡非必要不流动,尽量减少跨省市、盟市人员流动。引导返乡员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七)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员工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症状,或14天内有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14天内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员工家属和密切接触者有前述情况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公共卫生监督员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八)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会客室和会商室,用于接待来访人员和洽谈业务工作。会客室和会商室应位于相对独立区域,要与单位办公人员相对隔离,通风良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应急处置

  (一)疑似症状人员处置。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及时安排其到留观室隔离观察,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及时送至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二)疑似或确诊病例处置。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依法依规、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对单位其他员工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终末消毒。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按照本方案和通辽市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应对准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严格按照“五有三加强”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冬春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培训到位、措施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常态化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特别是加强对农村牧区相关单位的检查指导,推动落实“五有三加强”等各项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篇3】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国家、省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有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民政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民政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为副指挥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县民政领域疫情防控的预案制定、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落实防控责任

  全县民政系统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系统内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做好防范工作,不得举行人员集中的相关活动,对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

  (二)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做好服务对象防寒保暖、室内通风和个人卫生,注重食品卫生安全,特别是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和对象,要尽量避免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家禽、家畜。要从严管理探访行为,避免从疫情集中区域返乡人员到服务机构探访探视。服务对象家属进行必要的探访时,要做好体温测量、手部消毒、佩戴口罩等防范措施,对拒绝体温测量或体温异常的,一律谢绝探访。对重点场所进行封闭式管理。(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

  (三)救助管理机构要立即停止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一律就地妥善安置,认真核实流出地区,询问身体情况,做好体温测量,未经身体检视一律不准入站受助。(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

  (四)婚姻登记服务要针对办理婚姻登记人员密集的特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做好现场引导工作,避免出现扎堆办理现象。取消原定2月2日加班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责任单位:婚姻登记处)

  (五)殡葬服务机构要配备应急疫情专用接送车,在办理殡葬业务时,主动询问逝者死亡原因,对疑似或确定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去逝的,向家属说明情况,按照规定遗体直接火化,并向防控领导小组汇报。(责任单位:县殡仪馆)

  (六)福利彩票发行场所要针对人员相对密集的情况,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卫生消毒、人流疏导等工作。(责任单位: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七)局本级要做好局机关大楼、来访室接待、门卫室、会议室等场所的卫生消毒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抓好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职责履行,各乡镇民政部门要主动与卫生防疫、救治定点医院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疑似症状,第一时间送至指定卫生机构治疗。(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乡镇民政所)

  (九)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导致家庭贫困的群众,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依法依规予以救助。(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各乡镇民政所)

  (十)指导村(社区)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排查、卫生消毒、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等工作,春节期间不再组织集体性活动。(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办,各乡镇民政所)

  三、加强应急值守

  (一)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值班工作领导负责制,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的民政网络舆情动态,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引导。(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乡镇民政所)

【篇4】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总体部署以及《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配合学校下一步防大疫、打硬仗的准备工作,本着对全院广大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经学院研究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院长为双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学工秘书、教学秘书、专职辅导员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x 

  组长为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副组长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小组成员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具办和落实。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处置办法等。

  2.加强寒假期间和开学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疫情防控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学校防疫办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二、具体措施

  (一)落实学校延迟开学的决定

  坚决落实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及学校的决定,x月xx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学工秘书、教学秘书及时告知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延迟开学的通知,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和教职员工。

  (二)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组织实施对学院师生进行逐人全面动态摸排并掌握寒假期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开学后落实学校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访制度。教职工构建院领导到教学秘书到教研室主任、学生构建院领导到学工秘书到辅导员(班主任)到学生干部到寝室长的上下贯通的信息摸排和报送制度,并将摸排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张沁媛和梁荣幸负责教师和学生摸排情况的汇总及开学后师生的体温检测和健康卡填写,具体的学生情况摸排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马芳琳负责心理疏导及开学后配合学校的公寓卫生安全管理,武亚凡负责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朱江为学院防控工作联络人,领导班子负责统筹指导。

  (三)严格控制聚集活动

  不得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严禁在开学时间前安排学生前往实习实训场所,严禁组织学生提前返校进行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集训活动。原定的相关会议或活动一律取消或推迟。

  (四)加强综合管理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校园封闭式管理、返校学生体温检测及健康卡填写等综合管理工作。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宣传,寒假期间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学生群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师生员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知识宣传,开学后将通过开展专题知识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和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

  (六)加强心理疏导

  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不同人群的心理分类疏导,特别是新旧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人群的心理正向疏导,减少他们的焦虑和恐慌。

  (七)加强值班值守

  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及开学后的专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通畅;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三、责任追究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对未能认真履行学校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教职员工,学院将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进行责任追究。

【篇5】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指导建筑工地做好疫情监测、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了《济南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用工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与辖区指挥部、街道、社区建立畅通的联防联控机制。工地所属辖区疾控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相关技术指导。

  方案指出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准确掌握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动态信息。要“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全面排查务工人员流向,准确掌握务工人员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去过武汉、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接触过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对近两周有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居住史的人员,未返回济南的要劝其暂缓返济,已返济的按要求进行实验室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来自其他省份的务工人员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复工前要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对务工人员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设立疫情防控监督员,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实行入口管控,对每一个进入工地人员均需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对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进行实名登记。大型建筑工地要在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开展对工程复工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2次,并询问健康状况,对缺勤员工及时掌握其原因。对于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症状者(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社区防控部门,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诊治,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工地疫情处置工作。

  切实做好日常防控措施。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要做好班车消毒工作,必要时停开班车。固定务工人员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要设立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容器,统一回收,规范处置。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生产、生活区域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要落实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预防性消毒和人员洗手等卫生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多人办公/会议必须戴口罩并做好通风;办公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电梯、餐厅、洗手间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消毒。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就餐须分餐、错时,减少面对面就餐的机会。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用手机微信群、短信提示、张贴告示、单位广播站等多种方式,向务工人员发布防控相关信息。普及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引导务工人员规范防控行为,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培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务必告知务工人员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的信息和流程,引导合理就医。

【篇6】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构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三、加强疫情分类处置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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