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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整治工作实施方案5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23 14:35阅读数:0

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整治工作实施方案5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消防主要包括火灾现场的人员救援,重要设施设备、文物的抢救,重要财产的安全保卫与抢救,扑灭火灾等。目的是降低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森林草原防灭火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市森防办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森防办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野外用火失管失控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情况;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在平均5公顷/次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85%以上;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今年防火形式依然严峻。所以,要引起高度重视,杜绝侥幸心理及麻痹思想。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推进实施依法治理、专群结合、科学防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及行政村要与林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林业管护人员,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全乡在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包保领导带头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记录,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值宿工作,保证火灾报警电话、通讯电台等通讯设备完好,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二)做好野外用火管控

  坚持以野外用火监管无死角、无盲区的标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加强巡查和瞭望,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在主要入山口设岗把守,严格做好入山人员登记排查,防止将火源带进山里。高火险期、高火险区域、火灾易发区、野外用火高峰期要重点监管,增加监管人员,加大监管力度。

  在防火期的林区内,一是要注意新清收林地和造林地中蒿草、秸秆等易燃物多,容易引发火灾且蔓延速度快,处置难度大,危险系数高。二是要注意对上坟、烧纸等祭祀活动的看管。三是对旅游风景区周边的林地要重点防范。严控旅游、踏青、采山菜人员的野外吸烟、烧烤等用火。四是为避免诱发森林火灾,要注意加强对农林交错地带农事用火行为的监管。

  清明节和五一、十一期间,深入到重点村屯、风景区、重点企业等地,对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责任制的落实、火源管理的措施、应急预案、扑火机具装备等情况开展督查。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野外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禁止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加强“五类”人的管理,落实监护和监管责任人。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要提前1个星期派出人员对重点地段、墓地和进山主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按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全乡在春秋两季防火期的重点时期开展两次以上森林防火大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同时还要通过运用乡村“平安之声”广播喇叭、宣传车、宣传栏、宣传画、警示旗、警示牌、宣传标语等,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各行政村都要宣传到位。在宣传对象上要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在组织形式上要做到因人、因事、因时灵活宣传,不留死角。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短信彩信等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在清明、五一、十一、林区习俗节等人员活动密集的时段,要针对进入林区人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案例警示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火法规。加强与靠前驻防森林消防队伍配合,联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

  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根据隐患类型和严重程度分类分级建立台账,特别是对火灾多发区、高危区要实行重点排查,做到排查无死角、无盲区,对发现的隐患要即查即改,建立整改清单;不能即查即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全程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整改结果要报市森防办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五)做好森林火灾前期处置及扑救工作

  森林火灾扑救是一项抢险救灾工作,火场形势千变万化,危险性大,稍有不慎就会有生命危险。因此需要加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建设、专业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其中,加强扑火战术和扑火安全训练及开展实战化演练尤为重要。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做到立即集结,快速赶往火场进行前期处置;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有效确保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国家森林资源损失。

  最后,为确保全乡在202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全乡实行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年终考核责任区管理到位、无火灾发生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责任区内管理、巡护工作不到位、空岗、漏岗。发生火灾的,按灾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篇2】森林草原防灭火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森林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X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强力推进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坚持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强化责任、夯实基础、科学预防、积极扑救,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全力提升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组织内部分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及联防联保制度。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明晰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协同联通联动、科学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落实,突出火源管控。

  各乡镇及林场等森林草原责任单位强化农事用火管控措施,大风天和高火险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法用火行为依法严惩。落实森林草原检查站监管职责,严禁人员车辆带入火种。

  (三)加强预测预警,做好响应准备。

  气象部门对大风高风险天气及时预警;林草部门通过远程监控设备加强X小时火情监控;各乡镇和林场护林员加强巡逻监测,形成全天候、高密度的监测网格。各乡镇、相关部门根据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队伍调配等森林草原火险应急响应措施。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防灭火应急演练,强化指挥机构与扑火队伍的应急联动,提高扑火队伍实战能力。保证森林草原防灭火投入,保障消防车、消防泵、风力灭火机、报警器、防尘口罩、防灭火物资设备的需求,做好大型机械车辆调运准备。

  (五)全面排查隐患,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林草等部门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打好隔离带,清理林下可燃物,做到查隐患、堵漏洞、抓治理同步进行。在大风等高火险时段,增设流动检查点,加大巡逻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风险隐患。

  (六)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X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高火险期间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轮流在岗带班,严禁空岗、脱岗情况,一经发现严肃通报问责。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同时抓紧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火灾情况发生。

  七)加强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利用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流动宣传车和标语、条幅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规定、防火扑火知识内容。宣传教育做到无盲区、无死角,通过以案说法增强宣传实效,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

  四、火灾风险等级。

  X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将火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风险区,三个风险区分别是:

  X、高风险区是白石头沟林场段、大青山林场段、万家沟林场段、国营苗圃。(责任单位:白石头沟林场、大青山林场、万家沟林场、国营苗圃。监管单位:旗林草局)

  X、中风险区是京藏高速两侧X米、X国道两侧X米。(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蒙草抗旱公司。监管单位:旗林草局)

  X、低风险区是平原乡镇区。(责任单位:属地乡镇)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认真传达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乡镇、本部门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控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详细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指挥,逐项落实方案中的具体措施,全力抓好秋冬季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秋冬季防灭火工作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报送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深刻认识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实施防灭火防控工作,制定周密细致的专项方案,任务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

  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督察组,经常性、不定时对各乡镇、相关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隐患自查、问题整改、队伍建设、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全旗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更加扎实升入开展。

  (三)加强协调配合。

  按照指挥部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林场强化应急联动,在信息沟通、人员协作、技术支持、物资运输和调配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综合力量。

【篇3】森林草原防灭火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反思并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按照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第3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切实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粮油购销企业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2、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坚持防治结合。创新方式,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通过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执纪问责、消除隐患,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中。

  4、坚持创新导向。密切关注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发挥创新优势,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格局。

  三、督查内容

  全面督查全州各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主要内容:

  1、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督查各粮油购销企业、建设单位分片包干是否到位。主要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企业领导负责制和各部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包括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企业、建设单位火源管控分片包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督查防火氛围是否浓厚。主要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施工单位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森林防火承诺书》和“五个禁止”宣传是否“全覆盖”。

  3、查火源管控是否到位,督查违规用火是否管住。主要是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否到位,“五个禁止”规定是否落实,重点查看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是否管控到位,特殊用火审批是否规范,祭祀及其他一切非生产用火是否管住,高火险时段是否严格遵守禁火令,以及安全巡查巡护工作开展情况。

  4、查重点区域是否排查,督查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主要是查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是查看工程施工涉及的森林草原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排查记录是否详尽,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5、查防灭火投入是否增加,督查防火设施是否加强。主要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投入情况,重点查看资金投入情况,以及涉及森林草原区域的在建重点工程的防火设施是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6、查防灭火预案是否完备,督查火灾处置是否高效。主要查看各企业编制和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查看是否组织开展了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准备工作。

  7、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督查应急能力是否提升。主要查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重点企业是否有应急力量、有装备,半专业队、应急队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是否到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员是否配备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管理是否规范,经费是否保障。

  8、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督查火情政令是否畅通。主要是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热点是否按要求核查和反馈,火情报告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火情现象。

  9、查火警火灾案件是否查处,督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主要督查各类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违规用火是否查处到位,火灾原因是否查清,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教训是否认真汲取,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行动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xx年x月xx日前)。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督促各粮油购销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好森林草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排查整改阶段(xxx年x月xx日至xxx年x月x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整改,要加强督促检查,限时整改完成。州发展改革委将择期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在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抓出成效。

  2、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工作,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救援队伍培训,确保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圆满胜利。

  3、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通报,由此造成火灾事故的,进行严肃问责。

  4、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按程序及时上报。对不按规定上报或迟报、瞒报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4】森林草原防灭火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确保全景区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景区领导全权指挥扑救,各部门、必须迅速反应,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灾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县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及驻镇单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部门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景区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2、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 长: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景区有关灾情;

  2、协调各部门组织防火工作;

  3、负责处理各项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4、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5、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6、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8、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灾情;

  9、做好受灾游客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景区领导,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指挥部

    县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和扑火力量的调动

     3、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参加扑救景区火灾有功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景区各部门,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安保人员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

  6、善后处理

  景区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景区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或县政府。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篇5】森林草原防灭火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4.3 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护林员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别重大火灾。灾害分级标准如下: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草原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辖区15个村委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承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宣传口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镇村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必要时组织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协调组织驻沁部队增援扑救行动。

  十八里堡林场: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布在林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重大危险火源识别、排查、管控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县内各煤矿企业及煤矿工人协助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合理调配扑救力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指导我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镇交警中队:负责牵头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镇派出所: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

  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安排本级经费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镇公路管理所:负责做镇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全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用水问题,监督指导修复受灾地水利设施,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农田及农林交错区秸秆还田任务。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加强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从严治队。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职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刻投入扑救作战。

  镇派出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处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做好全镇饲草种植、经营户防灭火教育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和报道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负责加强妇女儿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负责加强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

  镇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开展线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线压树、树包线”的火险隐患,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

  2.3 工作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

  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火灾扑救组。由镇属各单位和所辖15个村,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上级部门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派出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

  (四)应急保障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镇财政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交管所、镇供电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五)信息发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六)社会稳定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七)案件调查组。由镇派出所负责。

  主要职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野外用火行为、纵火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1.2 预警发布

  按照省确定的预警等级,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出工作要求。

  3.2 预警响应

  3.2.1 森林草原火险蓝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Ⅳ级,连续干旱,低度危险。

  响应措施:

  (1)镇、村两级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发布预警信号,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3)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

  (4)镇、村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3.2.2 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Ⅲ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

  响应措施:

  (1)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树立防火旗帜,营造防火氛围;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3)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护林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见烟就罚,见火就抓;

  (4)强化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监管,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

  (5)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责任制、表格式”巡查瞭望;

  (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7)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巡查、检查;

  (8)镇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检查督促,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3.2.3 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Ⅱ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响应措施:

  (1)通过防火宣传车、标语横幅、大喇叭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融媒体要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入户签订承诺书、告知书;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3)强化对外出归乡人员、中小学生、入山流动人员、上地耕作人员、聋哑痴呆傻人员、有过激倾向人员、牛羊工、采集山货人员、野外施工人员、迁坟打葬人员、山庄等高危人群的监管,必须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4)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派出所全警动员、全员参与、警力下沉、力量下倾,发现野外用火,查明原因,依法严惩;

  (5)市监部门对各种售卖香烛纸扎等易燃祭祀物品的流动、固定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切断上坟烧香、烧纸的源头;

  (6)镇森防指挥长分别带队,对南中北三个片区各乡镇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镇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单位派出专人驻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驻村到位进行督查。发现1个村3个野外作业人员带火,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书面作检查。

  (7)镇专业防灭火队、镇灭火队开展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3.2.4 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Ⅰ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响应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集镇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用火,加大野外用火案件的查处力度,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加强管控,只保留进出镇域的六个出口,其他路口一律暂时封闭;各村一般情况下只保留一个出口,村口检查站严格检查,不允许携带花圈、纸扎、香火、冥币等祭祀品,不允许携带其他火源火种;

  (4)全镇不允许清明上坟,迁坟的要提前一天向本村本镇逐级报备。村干部提前一天对上坟祭祖活动开展入户调查和告知,倡导文明祭祀,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携带各种香烛纸扎去坟地。特别是要准确登记外地返乡祭祖人员进出县域情况;

  (5)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结合坟头档案和四头四定(山头、地头、坟头、人头都要网格化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实行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每一片坟头有一名党员专门负责监管;

  (6)镇村二级进入森林防火一级战备,镇灭火小组24小时待命,高密度开展带水车巡查检查,保证物资储备,保持联络畅通,随时进入作战状态;

  3.3 火情监测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对于市、县监测反馈的热点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派出专人调查核实。值班人员要加大地面巡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发展态势及周围情况,实现森林草原火情信息传递高效、快捷,确保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运转正常,反应迅速。

  3.4 气象服务

  结合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创造条件。

  3.5 信息管理

  3.5.1 归口管理

  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市、县监测反馈热点信息调查核实情况等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5.2 信息报告

  镇辖区内如发现火情应按照“有火必报、立即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报送有关部门:

  (1)镇际交界处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

  (4)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草原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5)需要上级支持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

  (6)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其中Ⅳ级最低,Ⅰ级最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4.2 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护林员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借用县森防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森林草原扑火力量进行支援。危机时,申请调用民兵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煤矿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4.2.7 发布信息

  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垃圾标准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应急响应

  4.3.1 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镇内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地表火);

  (2)相邻乡镇区域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可能蔓延到我镇境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响应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情扑救工作的督促指导。

  4.3.2 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增援。

  4.3.3 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达到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赶赴火场,成立森林草原扑火前线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各种扑火力量,调拨扑火物资,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大增援力量。

  4.3.4 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00公顷以上或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对措施: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靠前指挥,担任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进一步分析研判火险形势,研究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根据实际需要,报请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扑救力量跨区增援;

  (3)协调上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4)决定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调查评估

  镇派出所会同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交评估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5.2 工作总结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镇护林员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镇村民组织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民兵、企业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6.2 运输保障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镇内车辆前往火灾现场实施扑救。

  6.3 通信保障

  各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森林草原资源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4 物资保障

  加强镇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

  6.5 资金保障

  镇政府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所需资金,按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

  7 附则

  7.1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2 预案制订与更新

  预案制订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镇属成员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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