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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五好党委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目前学校党总支、党支部届满日期临近,为做好2019年学校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建设健康、和谐、幸福的学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党总支、党支部及其委员会的设置
(一)党总支、党支部设置。
根据党支部党员不能超过50人的规定。学校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本着工作内容相近、工作联系方便、有利于开展党组织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人数和组织规模合理适度的原则,分别设立退休党员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党支部。
(二)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会设置。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书记1人;委员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等。党支部一般设委员2-3人,书记1人;委员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三、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酝酿提名基本条件
(一)党总支委员、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践行“四个模范”,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3.党性觉悟高,熟悉和热心党务工作。工作能力强,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师生员工,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5.具有3年以上党龄,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二)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应符合以上1、2、3、4条规定条件并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四、换届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换届选举前期准备
1.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作出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决定。党总支起草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请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应在党总支换届选举前完成。
2.上级党组织对换届选举请示进行批复。
3.各党支部下发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认真总结本届委员会工作情况,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事先广泛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并经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4.做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学校关于换届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多于20%比例提出总支和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考察并报区教育局党委审查。党总支委员会在进一步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总支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6.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批复。
7.做好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务准备工作。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要议程:
(1)上届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2)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2.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同时明确委员分工。
(三)上级党组织审批
1.报送选举结果。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党总支汇总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和委员分工报区教育局党委,并做好换届选举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区教育局党委批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规范操作。
(三)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换届选举工作由学校纪委书记负责监督。对违反党章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的行为要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要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2篇: 五好党委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今年8-11月,全县33个乡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班子将相继进行换届。为认真搞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意见》(市组通[2011]号)以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真正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干部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1、严格按规定配备领导职数。严格按照核定的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适当扩大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比例,人大主席、副乡镇长中的中共党员,符合党章有关规定要求的,一般应提名为乡镇党委委员人选;乡镇站所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提名为党委委员人选。乡镇纪委班子成员实行兼职,乡镇纪委委员由乡镇党委按程序向县委推荐。
2、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在文化结构上,一般应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文化程度,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要适当提高比例。在年龄结构上,到
2011年8月31日止,男年满48周岁以上的,女年满45周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提拔为乡镇领导班子组成人员人选;乡镇领导班子中,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至少要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名女干部;全县要有一部分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应按照有关规定选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少数民族乡乡长人选应是乡的主体民族。
3、积极推进干部交流。要推进直属机关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干部交流的重点是党政主要领导、关键岗位的干部、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交流的干部。同一职位任职满8年的乡镇领导干部必须交流。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的乡镇任职,除特殊情况外,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为了保持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交流的干部要能干满一届。经考察符合提名条件的现任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继续提名。
4、进一步扩大民主。把扩大民主,特别是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换届的全过程,抓住提名、考察和选举等关键环节,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的民主,适当扩大差额选举,党代表、人大代表的产生,要听取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党代表、人大代表进行公示。
三、乡镇领导班子职数设置
乡镇统一设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同时担任乡长或镇长,1名同时担任纪委书记),副乡镇长4名,政法委书记、人民武装部部长1名。
各乡镇统一设党委委员11名,纪委委员5名。经选举为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干部,原级别待遇不变。
四、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乡镇党委班子换届在8月31日前结束,乡镇人大、政府班子换届在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11年3月日—6月日)
1、深入调研。结合县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成立考核调研组,分赴33个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乡镇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班子结构、人员状况、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精心制定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工作方案和换届考察工作方案,对换届工作的日程作出安排,报县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2、成立领导机构。一是成立水城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二是成立水城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指导组。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指导组由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任组长,2名县直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为成员。三是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制度,1名县级党员领导联系1个乡镇换届工作。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3、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在市委组织部下发有关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件的指导性意见后,按照安排,于2011年月日,组织召开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组织副书记及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的精神,安排部署全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4、成立县委考察组。2011年3月中旬,从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武部等单位抽调人员组建11个考核组,对全县33个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进行换届考核,提出班子组成建议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乡镇领导班子组成人员,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同时做好因精减职数而不再提名的干部的分流安臵工作预案。
5、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由县纪委牵头下发关于严肃换届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保持正常工作秩序,严禁利用换届机会吃请、送礼,突击调整干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6、组织部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制定乡镇党代表分配方案,提出全县党代表比例结构和具体的代表分配名额,指导各乡镇按要求选出县、乡党代表。县人大负责县乡人代会的相关准备。
7、成立换届工作指导组。组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巡回检查组,定期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牵头制定严肃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纪律的要求,同时,与党员干部签定严守换届纪律廉政承诺书,关将“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要求印制成册,发到各乡镇和县级党员干部。
8、做好宣传工作。由宣传部门牵头,在县电视台开设《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专题栏目,及时播报换届信息。组织部将换届有关知识印制成手册,发放各乡镇和县级党员干部。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宣传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有关政策,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县委对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安排部署上来,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9、做好乡镇党委班子换届工作业务培训工作。由组织部召开乡镇党委班子换届工作培训会,加强对乡镇党代会筹备工作的指导。
10、指导乡镇党委做好筹备阶段工作,主要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二是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三是做好党员代表的选举和审批;四是起草完成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五是向县委呈报乡镇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六是制订选举办法;七是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名单;八是编制代表花名册;九是发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的通知。同时,根据县人大的安排,乡镇党委还要做好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实施阶段(8月1日—31日)
1、抓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的提名工作。
2、区分工作情况,将33个乡镇分为三个批次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便于县委把握工作大局,积累经验,促进行选举的顺利完成。第一批次为选举工作中党委书记把大局能力强,能顺利实行组织意图的乡镇;第二批为较为能顺利实行组织意图的乡镇;第三批为选举中可能出现其他情况的乡镇。
3、各指导组到各乡镇进行换届工作指导,对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及时跟踪了解,及时向县委汇报工作情况。
4、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巡回检查组对各乡镇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对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的举报,对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5、乡镇党委认真组织召开好党员代表大会,向县委上报选举结果。
6、对各乡镇上报的选举结果给予批复,将全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7、统筹安排好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组织开展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业务培训。
第三阶段: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实施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
1、乡镇党委组织选举出乡镇人大代表。
2、抓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人事安排的提名工作。
3、区分工作情况,将33个乡镇分为三个批次召开人代会,进行换届选举,便于县委把握工作大局,积累经验,促进行选举的顺利完成。第一批次为选举工作中党委书记把大局能力强,能顺利实行组织意图的乡镇;第二批为较为能顺利实行组织意图的乡镇;第三批为选举中可能出现其他情况的乡镇。
4、各指导组到各乡镇进行换届工作指导。指导组对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及时跟踪了解,及时向县委汇报工作情况。
5、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巡回检查组对各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对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的举报,对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6、乡镇党委依法组织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按程序完成各项议程,并向县委、县人大报送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结果。
7、对乡镇报告的选举结果进行批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民政府换届选举情况。
第四阶段:对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进行总结(时间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具体把握)
由组织部门负责做好落选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对乡镇换届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这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县委的要求做好换届的有关工作;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确保在整个换届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确保换届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第一,精心组织,超前准备。各乡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人事安排方案经县委批准后,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地做好工作。对反映人选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实,情况不实的要予以澄清,确有问题、不适宜继续作为人选的,及时报县委批准予以调整,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要实事求是地做好换届人事安排说明,认真负责地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让代表充分了解提名人选的情况,使他们更好地支持和理解县委的主张,确保县委人事安排格局的实现。要组织好大会选举,妥善解决选举中遇到的问题。
第二,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次乡镇换届,乡镇领导班子职位设臵发生变化,干部调整、安排的量比较大。要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强化党员意识,遵守党的纪律,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教育引导干部和人大代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定,自觉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乡镇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对因政策调整涉及工作变动的干部,组织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要关心和爱护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保护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第三,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安排好因职位设置变化而不再提名的乡镇领导成员。这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因职位设臵发生变化,有相当一批乡镇领导干部将不再提名为下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探索采取多种办法,积极稳妥地安排好这批同志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他们的专长,引导和鼓励他们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再作贡献、再立新功。
第四,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按照《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密切配合,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法纪,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干部自觉遵守换届人事工作纪律。换届期间,巡回检查组要负责对换届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典型案例要在全县予以通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换届中,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并作为一般工作人员安排到组织决定的乡镇工作。拒不到岗的,视为自动离岗,并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换届工作的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3篇: 五好党委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为开展好党支部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党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湖北人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职数。
党支部:设3人支委,其中设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
(二)任职条件。
1.组织关系在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2.文化程度大专学历以上,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我中心的业务工作情况,群众信任。
4.热爱党务工作,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2019年4月22日开始至5月13日结束。换届选举分为宣传动员、选举、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22日~5月9日)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撰写支部工作报告,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入选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准备选举材料。
2.召开支部委员会,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本次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1名。根据民主集中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3.向机关党委呈报关于举行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实施选举阶段(5月10日)
1.召开党员大会。本届支部书记为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预备党员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投票)。
2.作工作报告。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
3.通过选举办法,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监票、计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4.填写选票,进行投票、计票。计票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需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以得票多的当选。
5.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
6.新一届支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讨论支委分工。
(三)报批总结阶段(5月11日~5月13日)
1.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需报机关党委审批。
2.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总结,同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好职数设置和程序关,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可控、有序进行,确保换届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二)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要加强监督,严肃党风党纪,严格按照党内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防止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对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取消其选任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总结,整理材料。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认真落实。选举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换届选举材料归档工作。
第4篇: 五好党委创建工作方案
今年,我镇各村(居)党组织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加强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激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干劲和热情,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为依据,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有带头创业致富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实际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共产党员选拔进村党组织班子,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从2013年8月20日开始至9月20日完成,经批准同意延期换届的村除外。
三、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
(一)职数配备
村(居)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的配备,坚持以精干、高效、调优、配强为原则,根据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党员数量的实际情况确定。除兴宁社区、广陵居民区设7名委员外,其他各村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原则上设1名,最多不超过2名。坚持“两委会”成员交叉兼职,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委员,村班子成员职数不突破市核定编制数。
(二)任职条件和要求
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政治立场坚定,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尽职尽责,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熟悉农村工作,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较强;能妥善协调和处理农村各种问题和矛盾,具备组织领导能力。现职村两委班子成员竞职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195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上届任期内所在村每年年度考核排名均在全镇前三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男不超过63周岁(195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8周岁(195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市、镇两级下派干部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其他人员竞职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双创”本领,熟悉农村工作,群众信任,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乱纪行为。现职干部参加竞职的,原则上男不超过57周岁(1956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不超过53周岁(1960年11月30日后出生);新进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男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工作实绩突出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担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无正当理由,不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不能履行应尽义务的;组织、煽动、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参与家族、宗派活动,私心重,道德水准低,不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不检点的;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或其他影响任职的原因。
四、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8月20日至8月22日)
镇党委成立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指导小组,对我镇村(居)换届工作进行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予以公布。
(二)宣传发动(8月23日至8月25日)
镇党委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运用广播、公开栏以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村干部会及村民代表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充分认识村党组织的地位、职责和作用,正确理解换届选举的目的、原则和要求,自觉增强组织观念、大局观念,消除各种消极模糊认识,积极参与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三)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8月26日至9月7日)
1、发布公告(8月26日)
通过公告、通知、公开信、召开会议等方式,公布换届选举的相关信息,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了解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职位、任职条件和程序、方法等。
2、公开提名(8月27日至8月29日)
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提名。镇村(居)党组织对照任职条件,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集体研究推荐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二是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对照任职条件,本村党员或村民10人以上联名向镇党委或村(居)党组织推荐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三是个人自荐。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式党员,均可向镇党委自荐作为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注:提名为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的,视同提名为村党(居)组织委员会候选人人选〕。
3、资格审查(8月30日)
镇党委对推荐、举荐或自荐的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人选,依照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4、公示(8月31日至9月2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公示。
5、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9月3日至9月7日)
镇党委派员主持民主推荐会议,参会对象为全体党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以及户籍在本村(居)的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老干部、企业业主等方面的代表。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其中,有本村之外人员参与竞争书记职位的,一般应组织竞职演说,重点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任职优势等,并回答与会人员的询问。与会人员按照委员、书记、副书记职数,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提名人选中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候选人推荐情况当场统计,公布结果。
镇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班子结构要求等,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其中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一般应有3名。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镇党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9月8日至9月13日)
镇党委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逐一考察。(今年7月份已经考察过的人员不再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结合民主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由党委研究讨论确定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对公示没有异议的,由镇党委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五)正式选举(9月14日至9月20日)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本次换届有条件的村(居)要继续推行“公推直选”,也可采取“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各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方式由镇党委研究确定。
“公推直选”是指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情况,经镇党委考察确定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再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
“两推一选”是指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情况,经镇党委考察确定新一届(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然后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再由村(居)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居)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
各村(居)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有关规定,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党员大会应到人数)方可开会选举。选举大会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组织,镇党委派员主持大会。主要要求和程序如下:
1、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候选人要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2、组织选举。①实施“公推直选”的村(居),将镇党委确定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进行酝酿后,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②实施“两推一选”的村(居),将镇党委确定的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进行酝酿后,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由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选举的结果当场公布。对选出的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镇党委行文批复,村(居)党组织书记,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大学生村官参加选举并当选的不占用职数,未参选或未当选的继续担任原职务,仍不占用职数。
五、相关要求
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换届选举指导小组要对这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要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整个换届选举工作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关内容、环节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拔人才。三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发生拉帮结派、进行贿选,利用宗族派性和社会邪恶势力破坏选举工作等违法违规事件,要及时纠正,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竞争的选举环境,确保全镇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5篇: 五好党委创建工作方案
6月25-26日,公司党委以中心组(扩大)学习的方式,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明初心、守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公司全体高管、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和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集中学习,省国资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企业指导组组长刘站、鲁秀红主任到会指导。
学习研讨期间,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精神,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纲要》《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刘少奇纪念馆馆长罗雄教授作了《少奇同志的红色故事》报告。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志中同志围绕“明初心、守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作了主题发言。主题发言从三个方面诠释了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深刻含义。一是在真学深悟中明初心,提高政治站位。作为国企领导干部,企业的愿景和目标就是我们初心和使命,要做到让党放心、让员工满意、让社会赞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印证初心。二是在真信笃行中强信念,就要铸就绝对忠诚。国企领导干部肩负国有企业发展稳定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要把对党忠诚,对企业忠诚贯穿履职尽责的全过程,把个人命运融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融入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中去。三是在真抓实干中勇担当,推动事业发展。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国企注定面临诸多挑战和困境,我们只有牢记职责使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定不移地做好自己的事,才能开创企业发展的新局面,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频共振,以实际行动彰显国企的责任和担当。
刘站同志对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的学习研讨发言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公司党委对本次学习研讨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的发言准备充分,紧扣主题,体现了“三个认真”,即准备认真、交流认真、倾听认真。对下一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刘站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学理论、学先进,去私心、明初心。要深刻认识主题教育的紧迫性、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找差距、去私心,坚定共产党人的初心。二是要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初心和使命。要把分散的心和思想集中起来,集中到我们的初心上来,始终保持奋斗姿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初心本色,用实干实绩实效来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学习研讨成员分别立足本职岗位和分管领域,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分享了学习思考和心得体会,并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剖析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抓落实的方向和举措。大家一致表示,要始终不忘建党初心,始终保持革命精神,始终保持奋斗姿态,始终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加快推进公司二次创业、早日进入中国企业500强、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应有贡献,交上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第6篇: 五好党委创建工作方案
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加强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妇联、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由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明确班子职数。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结合我镇实际,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支委会由3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村委会由3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2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支委会由5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4人;村委会由5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4人。
(二)拓宽来源渠道。坚持标准选人和事业选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需求,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复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教师、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遴选,县镇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
(三)优化整体结构。实施“一村一年轻干部”计划,注重加大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村优秀青年培养使用力度,确保各村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倡导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兼任村民小组长。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在村民委员会设妇女委员职位,实施专职专选,保证100%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100%的农村妇联组织负责人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女性成员较上届有大幅提升,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正职。
(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按时完成换届任务,不留尾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不让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要通过这次换届选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三、时间安排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2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先进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3.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4.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四、人选条件
(一)严把条件标准。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2.锐意创新、能谋善战,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3.心系群众,办事公道,致富能力强,“三变”思路清,有较强的奉献精神;4.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口碑;5.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新提名村“两委”正职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两委”正职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计算年龄、党龄时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
(二)从严审查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2.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3.三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4.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5.涉黑涉恶,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8.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村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落实审查责任。要严格履行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查把关责任,首先要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的意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卫计、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意见,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第一书记和省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工作步骤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
1.准备工作(2021年2月12日至2月24日)。换届前,镇党委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镇党委书记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必谈、党委班子成员与村“两委”其他成员必谈、包村干部与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必谈,重点强调换届纪律,引导现有班子成员摆正参选心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
2.民主测评和党员群众推荐(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民主测评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民主测评后,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入围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报镇党委审核。
3.镇党委推荐(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确定考察人选(2021年3月6日至3月7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上报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按要求征求意见,审核预备人选资格条件,并对审核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3月8日至3月16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统一为5天(公示截止日为3月1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
6.党内选举(2021年3月17日至3月20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村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4)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外出务工超过半年以上,经村党组织通知,本人确认不能返回参加换届选举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和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全面采取提名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全面推行候选人资格审核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人数一般为单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委员中除普通群众外,还应有党代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代表。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各村党支部要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组织谈话、宣传动员等形式,引导群众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把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导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制定村选举办法(2021年3月26日至4月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定本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各村要将“五选八不选”资格条件进一步细化后写入选举办法,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截止本村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以上,本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或2人以上电话联系并登记确认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本次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前20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选委会提出。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纠正或解释,并公布处理结果。
4.提名初步候选人(2021年4月9日至4月22日)。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先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提名前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法定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应进行预选。
5.确定正式候选人(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委会职责要求、人选条件的法律规定和本村选举办法,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至少有1名女性,没有产生女性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女性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以提名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6.组织选举投票(2021年5月1日至5月16日)。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选举时,应设立主会场,居住分散的可设立分会场或投票站,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从严把控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按照“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确认选举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得票过半的,需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选宣布选举结果。
7.做好工作交接(2021年5月17日至5月31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政府监督,完成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4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均由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党组织负责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把村党组织委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符合“五选八不选”条件,其中有懂财会、会管理的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得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级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村民代表名额一般由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具体人数各村自行确定。根据经验,100户以下的村不推选村民代表,101户以上的村设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发布公告并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报县民政局、镇政府。村民小组长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15日内,由村委会成员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按照规定,村会计人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不能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兼任,与主任、副主任不能有近亲属关系。
(五)村妇代会、团支部换届选举。村妇代会与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村党组织一般应提名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作为妇代会主任候选人,提倡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与妇代会主任交叉任职。村级团组织建立3人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委员2人;提倡村“两委”班子年轻成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要在村党支部换届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六、组织领导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新思想新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实施。镇党委决定成立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人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成立督导指导组,建立包村包片、联户联人的责任体系,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程序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资格审核,对于在资格审核、选举组织等环节出现失职失误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二)开展责任审计,加强村务监督。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要求,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前,按规定进行集体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将组织对届满村委会任内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集体债权债务、扶贫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重点审计,审计时应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审计结果应当向群众公开。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学习培训。通过召开群众会、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届选举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积极有序、依法依规参加选举。加强对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公布和报道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处理情况,把选不准选不好选不强村干部的危害性告之广大村民,把违法违纪的代价告之村干部和候选人,把干扰或破坏选举的后果告之别有用心的人。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组织候选人围绕三年发展目标、脱贫攻坚任务开展“三承诺一宣誓”(竞选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和就职宣誓),其中“三承诺”内容要由候选人亲自书写签名并向选民公示,严防出现候选人“乱承诺、空承诺”现象。
(四)实行“四个全程”,规范选举程序。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各村务必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登记簿明确的换届选举重要阶段、重要事项和具体环节,做到一个环节一记,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竞职人员签字认可,镇党委书记签字把关,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全程纪实登记簿和选票由镇党委负责保管备查。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指导制度,镇指导组负责全程检查、督促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制度,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风纪监督员,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将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上将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选情复杂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难点村”、“重点村”要“一村一策”制定方案,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五)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深入开展“双承诺”活动,镇指导组成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与竞选人员分别与镇党委书记,农村党员分别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纪律承诺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村霸”等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各村要摸清有意参选或辅助他人参选的涉黑涉恶人员、归正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认真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矛盾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
(六)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搞好教育培训,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新老班子交接,完善落实村干部的补贴待遇、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切实做好离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