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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收集的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的责任书8篇(食堂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范本),供大家参阅。
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的责任书1
学校饮食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关注。为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签定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1、食堂承包人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守法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卫生要求,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2、承包人要聘请身体符合饮食卫生行业要求的`人员从事食堂服务工作。上岗前必须先向学校出示《健康证》。从业人员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一定的教育能力。有良好的个人习惯。食堂承包人员要负责向食堂职工进行从业培训,使他们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把质量关。从业人员上岗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卫生整洁。
3、食堂承包人要负责安排工作人员打扫食堂内外所属范围的卫生,随时保持清洁,为师生提供清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安排专人员负责卫生打扫工作和消毒工作,随时保持卫生、整洁。消毒要做好登记。食堂内炊具、用具(包括炊事人员自用的餐饮具、橱柜等),存放要规范,洗洁要彻底。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承包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为师生提供卫生的食品,遵守就餐时间安排。食堂销售食品统一刷卡,禁止现金购买。
5、食堂承包人要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做好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保管的管理和检查。米、面、油、肉、干杂统一实行定点采购制度,购买时索取相关手续,进货时通知后勤管理人员及时登记。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无商标、无包装、无生产保鲜日期的副食及调料。进货手续不齐或在非指定地点进货的全部没收,同时取消经营资格。
6、严格实行保管制度,专人保管,做好货物进出登记。室内卫生保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要清洁、干燥、通风,食品要分类存放,并要有容器加盖。定期盘点,发现过期霉变、生虫要及时销毁。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非食堂保管人员禁止进入食堂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做好防火、防窃、防投毒工作,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7、食堂承包人员要严把加工程序,每一环节要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操作间保持无蚊、蝇,配有两刀、两板、双盘,坚持生、熟分开,红、白案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8、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
9、冷藏设备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定期清洗。
10、坚持留样制度,做好登记。
11、本责任书原件一式两份,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总务处各保留一份。其它相关人员持复印件。
1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签订之日起废止。
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的责任书2
为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责任书: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饮食卫生法规,要参加上级及学校组织的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培训。
2、采购食品人员,应有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采购。保证食品质量和新鲜度,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及原料。新购食品应由入库人员验收并且保证每天的出入库,并作好相关记录。
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不得供应生吃,半生吃或凉伴食品。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按时进行消毒。
5、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落实保洁措施。
6、配备专用留样冰箱,每种饭菜留样(不能低于100克),作好记录,标明日期,冷藏保存48小时。
7、严格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8、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切保食堂环境卫生。
9、食堂人员应严格讲究个人卫生。
10、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不安全事故,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11、潲水处理要与处理方签订合同,明确去向及用途,不能流入私人作坊加工流入市场,只能是喂牲畜。
12、责任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的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的责任书4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商,并能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食品经营业户审验原件后由供货商盖章)。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
3、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4、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
1、食品经营者要对购进食品的质量严把准入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
2、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经营者承担。
3、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油脂酸败食品,霉变、生虫食品,混有异物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
4、不得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的食品。
5、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一份食品供货商备存,一份食品经营者备存。
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的责任书5
为进一步加强邵阳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开办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学校食堂严禁承包形式经营。
6、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7、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及时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9、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1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根据学校食堂上一年评定等级实施监管,全年监管频率不少于2次;继续实施学校食堂监督公示、量化分级管理。
3、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情况及学校食堂评级情况。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追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5、对学校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培训。
6、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的责任书6
为认真落实、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安全生产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以及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明确,制定本责任书。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食品卫生意识、安全意识。
二、遵守学校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公司的领导、管理。
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实行责任负责制,本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本单位实行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责任制,配置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安保人员,责任人为,负责本单位食品卫生、安保管理工作。
五、本单位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卡上岗,杜绝无有效“两证”人员在本单位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
六、本单位按规定取得有效卫生许可经营,按照许可经营项目规定范围经营,并自觉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延续手续。
七、本单位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八、本单位加工、经营、贮存所有食品、原料、辅料等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禁止使用或经营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食品。
九、认真做好消毒、消杀工作,改善加工经营环境,完善消毒设施。
十、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十一、严禁在本单位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
十二、食堂和宿舍不得留置和留宿外来闲杂人员,留宿亲属需向本公司报告登记。
十三、注意防火、防盗,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下班时应关好门窗、水电。
十四、安全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十五、爱护公物,人为损坏本公司物品,照价赔偿。
十六、单位员工由本单位责任人负责聘用、管理,工资由单位支付,同时单位员工的劳动保险、人身保险等费用由单位自行负责,四川广安鑫生商贸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七、单位责任人应随时检查单位食品安全、安保安全,防范于未然。本单位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机械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责任完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包括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的责任书7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构建和谐校园, 特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甲方负责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遵守就餐时的纪律,听从从业人员的安排。甲方加强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督促检查。乙方必须做好以下事项:
一. 食堂的从业人员要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合法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定期参加体检。
二. 食堂从业人员要当天购买新鲜、无毒、无公害的物品。
三. 所卖饭菜要清香可口,不能有异物残留其中。态度谦和,服务热情周到,关心师生身体。
四. 所出售的`食品要保证煮熟煮透,不得出售变质变味食品。食品实行留样制。
五. 要按规定做到有储藏间、工作间,食品生熟分离,并根据季节的变化做好冷藏保鲜工作。
六. 保持好室内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严禁他人进入操作间。
七. 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对各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
八. 若因食堂食品引起的学生中毒事件,将根据事故的大小由从业人员全部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九.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的责任书8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并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大宗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集中定点采购,按相关流程操作,索证索票齐全有效、批次对应。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规范等。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坚持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三无”产品原料及“麻辣鲜”、“排骨香精”等;野生菌类、出芽土豆、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按相关要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长签字: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