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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未巡先改工作方案篇1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为主线,突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得不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漏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责任明晰、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全面推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
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
四、工作重点
(一)机关层面
1.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行业(领域)发展规划;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严格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督促本行业(领城)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
2.严格监管执法。重点是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
3.强化安全防范。对重要部位和重大风险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
4.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相关科室督导所负责(领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二)机构层面
1.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落地生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2.全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按要求持证上岗。
3.全面管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重要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必须完好,必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必须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4.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轮椅)、违规充电等行为和使用不合格的劣质电器产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定期更换保养;整治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器线路和设备及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执行日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5.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管理制度、专业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密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岗位应急培训。
(三)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层层动员部署。(2020年5月1日至5月5日)
局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位。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虑整治。(2020年5月6日至
2020年11月30日)
各相关科室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根据排查内容制定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提请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各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深入研判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总结安全生产大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上报民政局,将在全系统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充分认识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实施综合治理。民政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根据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全国“两会”、防汛、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灾情,要快速响应、及时上报、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四要加强與论宣传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本辖区、本机构的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要及时报送信息。各相关科室、机构、站所,要分别于每月15前,报送阶段性开展情况。
民政局未巡先改工作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了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__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了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了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领会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我们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对各个经营用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领会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了。四是健全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奖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了。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落实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主要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了。完善和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5、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以上;
6、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图书馆、文化馆、将军渡纪念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组织人员逃生。
7、消防器材维修更换计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重装。
四、实施办法
1、根据局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本着对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查处所有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认真学习领会执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及时检查总结;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6、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定期对办公区等进行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内容、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五、考核和奖惩
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要走上考核和奖惩轨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履行情况,将作为对每个文化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绩效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模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失职者给予惩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导督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了“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落实了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促使各类企业落实了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了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了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底前,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坚持服务型执法,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了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要建立和落实了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了、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民政局未巡先改工作方案篇3
2月24日,民政部召开党员干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动员部署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作动员讲话。
会议认为,今年是我们党百年华诞,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意义重大。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认识这是发扬我们党重视党史学习教育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民政部门党史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对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保证正确方向。一要把握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目的,着力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激励党员干部满怀信心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二要把握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守正创新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辟新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三要把握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内容,紧紧围绕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我们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初心宗旨、我们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我们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我们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的认识,切实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
会议提出,要根据党中央部署及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高质量开展部直属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一要组织好系列专题学习。以中央组织编写的重要文献材料为重点,以自学为主,在自学的基础上,采取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学党史、悟思想、促担当”系列读书活动、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组织青年干部“读写编讲行”活动、强化部属院校专题学习、组织专门培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缅怀革命先烈、学习表彰先进人物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防止浅尝辄止,引导党员、干部沉下心来学、联系实际学,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二要开展好系列实践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行动、“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和“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等具有民政特色的实践活动,提高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健全有关方面的长效制度机制。三要做好系列宣传工作。部属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及时刊载重要庆祝文章和重点理论、评论文章,深入宣传杰出革命英雄、杰出建设楷模、杰出时代先锋的光辉事迹,大力宣传民政系统和党员干部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动态宣传民政系统开展学习教育的好做法。认真做好简报编发工作,及时反映学习教育推进情况。
会议强调,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压紧压实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部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主体责任,成立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派出指导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加强分类指导,在遵循党中央统一要求、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机关司局、直属单位、部管社会组织、离退休干部等不同类型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形成精准化、差异化、可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工作统筹,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和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结合起来,与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年度中心任务和民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学习教育成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治理能力、增进人民福祉的过程,凝聚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更好服务中心大局。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唐承沛主持会议。在京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和党员、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民政局未巡先改工作方案篇4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沧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空间规划,配合编制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沧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聚焦民政主业,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大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定位,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构建我市福利设施专项国土空间规划,实现福利设施建设的高标准、高速度、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新时代“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遵循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解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最迫切和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最薄弱的环节入手,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共同推进,统筹协同。坚持市县编制共同推进,协同联动,立足民政实情,以人民所思、所盼、所忧为主线,从全市民政发展大局中进行战略规划。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坚持沧州“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功能定位和“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定位,抓住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考虑民政事业发展痛点、难点和问题,提出开创性务实措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注重宏观、尊重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各自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量力而行,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三)基本思路
一是明确思想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谋划、研究、设置民政各项业务发展指标、规划任务和重大项目。
二是树立全局理念。“十四五”时期,将开启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坚持把民政“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放在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全过程中谋划,体现全局发展,既要部署五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也要加强对未来十五年甚至更长远发展的思考。
三是聚焦发展重点。全面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确定要集中突破的领域和任务,集中力量对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进行集中攻关,推动民政事业整体持续发展。
四是科学创新发展。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牢牢抓住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殡葬服务等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形成统筹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任务安排
此次规划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两个规划共分前期摸底研究、提出思路框架、起草发布文本三个阶段。
(一)前期摸底研究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
1.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情况摸底研究
工作任务:一是认真调查摸底。全面精准掌握目前已有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设施配备、服务提供、风险隐患和短板等情况,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形成设施分布图;二是提出建设需求。按照“统筹谋划、补齐短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考虑实际需求与科学发展,精准提出“十四五”期间乃至2035年的建设种类、数量、布局等总体需求,争取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保障未来用地需求;三是提出运营方案。在摸清底数和未来需求的基础上,对机构正常运营的基础性需求做出判断,提前筹划“建、管、用”有效衔接的资金解决一体化方案。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全面掌握本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底数,明确设施建设重点,明晰短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谋划编制设施建设规划。市局各业务科室要统筹各县(市、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总体需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精心整理服务设施摸底情况和建设需求情况,于2019年9月30日前送规划财务科,为编制沧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福利设施专项建设规划提供数据资料支撑。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2.民政政策举措落实情况摸底研究
工作任务:一是开展政策举措落实情况调查摸底。围绕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社工、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等工作,系统梳理各业务领域政策,形成政策目录,彻底摸清政策举措实施效果、资金补贴发放标准、服务保障对象人数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结构、服务质量等情况,形成摸底清单;二是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全面总结“十三五”以来的发展经验,根据业务工作摸底总体情况,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课题研究;三是提出工作构想。深入把握国内外大环境和发展大势,精准了解我市实际情况,全面分析本业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结合课题研究,深入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提出“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构想。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自我创新发展,体现自身特色,有针对性地研究发展思路,提出意见建议并报送市局对口科室。相关业务科室要着重提出各项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主要举措,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于2019年9月30日前送规划财务科。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二)提出思路框架阶段(2019年10月1日—11月10日前)
1.提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
工作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引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全面建设经济强市、宜居沧州,擘画全市发展蓝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民政“十四五”各项重点业务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助于从党委政府层面解决阻碍民政事业发展的矛盾问题,推动民政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要在前期摸底和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深入思考、集体研究、共同谋划,提出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重要内容,使部门规划内容体现到政府战略意图中。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体现本地特色,研究提出纳入县级规划纲要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发展思路,加强对各县的指导,并将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的主要内容于2019年11月10日前送规划财务科梳理汇总。
责任科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各县(市、区)民政局。
2.提出民政“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基本思路和框架
工作任务: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指引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和福利设施建设的重点和方向,是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摸清底数和未来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课题研究成果,把课题研究成果中的每一个重要事项引向深入,逐项提出重大事项的规划目标、发展指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同时,算好劳动力、资金、土地、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的平衡账,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要内容。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局各科室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细化深化的“十四五”规划、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框架送规划财务科,市局规划财务科于2019年11月底前将汇总材料送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三)起草发布文本阶段(“十四五规划”起草时间2020年初-2021年4月底、2035年福利设施专项规划起草时间2019年12月初-2020年4月底)
工作任务: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共同起草沧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形成文本草案,征求相关部门、民政系统、社会公众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修改完善,报局党组会研究审议,正式报送市政府印发实施。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单位要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保证,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二)上下联动。市局各业务科室在做好市级各项规划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的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既要思考本地区“十四五”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研究编制,又要配合市局相关科室开展调查摸底、前期研究等工作,从体现可操作性、实效性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以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顺利进行。
(三)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敢于担当,精心筹划,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及时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民政局未巡先改工作方案篇5
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县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专题活动。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县民政局集中组织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民政服务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有计划地集中组织观看学习。二是集中组织学习教育。县民政局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进行专题学习。各单位要将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要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宣传贯彻。要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份,利用相关载体和平台持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民政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中行业监管职责,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深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活动。一是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制度规范,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设施、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类建立健全排查清单,规范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等事项。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列出隐患整改清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在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成。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建立检查协调机制,及时督导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县民政局适时与县消防救援队联合开展排查整治,突出对“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防烟分区、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设施、电路线路老化、用火用油用气、室内吸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昼夜应急预案、疏散演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推行民政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1年,采取实地观摩、经验介绍等形式,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组织机构,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有序,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2021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群防群治效能,基层消防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指导各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的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对供养对象的培训,各单位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村居委工作人员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筑物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协调住建部门将排查结果及时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及时为住建部门在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过程中提供民政业务支持。(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社会事业救助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时间步骤
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1年1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上报民政局。
(二)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2月至12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研究制定管控措施。每月月末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民政服务机构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民政局未巡先改工作方案篇6
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进入新征程,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四个标杆区”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快推进杭州民政事业“六大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对我市打造“幸福示范标杆城市”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增进人民福祉和社会活力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载体,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契合人民需求,提升智慧民政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打造全市域精准保障、幸福养老、和谐治理、温暖城市、移风易俗、智慧民政六大示范区,助推杭州“一城一窗”建设,不断夯实“中国幸福示范标杆城市”民生基础,确保杭州民政工作“全国领先、全省示范”。
(二)编制原则
1.坚持示范引领与补齐短板统筹谋划。“十四五”规划要与杭州民政“六大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在围绕服务中心大局中寻坐标、找定位。要重点结合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对民政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以问题解决倒逼工作、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十四五”高起点谋篇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坚持科学预测与突出重点高效协同。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动融入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智慧民政服务新时代,整合资源、集中攻关,审慎研判好民政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城乡统筹”向“城乡一体”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智慧制度”转变,着力通过局部突破带动全局破题,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坚持成果运用与借力外脑精准管用。认真总结提炼“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鲜活案例,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学者的“外脑”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声音,吸收借鉴近几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搞好成果分析和运用。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搞好基础数据分析和绩效目标、资金测算,确保规划能落地。
4.坚持服务大局与保障民生有机统一。立足杭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大格局,突出民政事业规划的前瞻性与引领性、约束性和操作性,努力实现周期能检查、易评估,确保规划目标真正贯彻于工作全过程,提高规划引领水平。特别是针对困难群众、高龄失能老年人、大病群众、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问题,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关心关爱、定期回访等制度体系,回应社会更多的关切期望。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编制总体规划。即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全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各类民政事业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其它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
(二)编制专项规划。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保障措施。〔福利处、养老指导中心负责,局属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编制形成、报审发布三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
1.开展调查研究。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对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主动开展调查、进行深入调研,明确规划重点内容和重大事项。
2.形成基本思路。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基本架构和基本思路,特别是对未来五年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工作载体,要按照项目化要求,提出具体化、可操作、强引领的工作意见。
3.加强工作联系。加强与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就我市“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对接,研究提出“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
(二)编制形成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
1.开展建言献策。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杭州民政“两微一平台”、“一报一刊”等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2.研究重大事项。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并论证“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思路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
3.完成规划草案。在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基础上,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合理的意见建议,结合论证通过的“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起草并完成“十四五”规划草案。
(三)报审发布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上半年)
1.广泛征求意见。对完成的规划草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议,并与国家和省民政规划草案衔接后,进行修改完善。
2.开展咨询论证。组织专家、学者对修改完善后的“十四五”规划草案进行论证、评审,形成《规划》报审稿。
3.规划报审发布。对论证修改后的《规划》报审稿,经相关流程审批后发布实施。
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原则上与总体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上半年出台。区、县(市)规划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工作同步。
四、推进要求
(一)加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多、要求高,各处室(单位)的前期研究成果、形势分析研判是确保规划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主要负责人务必统筹安排、抓实抓细、严格把关,确保各项任务内容在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民生指标的前瞻调研。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立足杭州民政实际和示范引领导向,组织力量对关键性民生指标作好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要,在发展目标和指标的确定上,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纳入“六大示范区”建设重中之重。
(三)加强智慧治理的途径拓展。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从社区一线、服务群众出发,加大智慧治理、社区大脑、智慧民政的“一盘棋”谋划,重点对瓶颈短板,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研究解决的途径措施。
(四)加强规划过程的沟通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民政事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强化业务指导,加强与各地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基层解决好现实问题,做到规划不盲目、有压力、增动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何凌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金富,党组成员、移民办主任周伟华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杭州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伟华兼任主任。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办公室、福利处分别负责牵头“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区、县(市)民政局是本地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发挥智库作用。办公室、社工指导中心牵头组织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编制、论证等智力支持,充分运用有关民生民政领域研究成果,使规划能够更好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未巡先改工作方案范文 未巡先改情况报告 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