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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篇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两会”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良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大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两会”期间和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特成立“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 冬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建度 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罗再慧 向阳派出所所长
蔡 淦 天峨县森林公安局龙滩派出所所长
黄柳翠 向阳司法所所长
杨胜刚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
李 磊 镇农机站负责人
谭立成 镇林业站站长
向 卫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彭义龙 镇食药监所负责人
镇陆上、水上交通协管员
各村党支书、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王建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业进行整顿或是予以取缔。
(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采购、储存、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和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储存的情况;零售点专店或专柜、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放量是否超过核定量;检查“两会”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出售、私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三)矿山行业安全检查:深刻汲取南丹县“10·28”矿山坍塌事故教训。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的,不批准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不供电,不发营业执照,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二是全面查处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对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进行开采、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相关机关处理。三是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影响大矿安全生产的小矿。对严重污染环境、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山企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超通风能力生产、未通过“三同时”审查验收的矿山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监管部门收回所有证照;对拒不停产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依法吊销所有证照。四是加强矿山行业安全管理。非煤矿山全面排查冒顶片帮、坍塌、透水、火灾、中毒窒息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一面墙”违规开采行为整治情况;重点排查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加强水害、顶板、火灾、机电、运输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四)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加大对山区公路临水、临崖、窄路、急弯、长坡等险要路段(点)的隐患排查;检查农村微型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治理情况;检查摩托车超载、超速、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摩托车查处情况;检查车辆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客运车辆和单位车辆安全检查检测情况,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特别是要加强从事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坚决制止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五)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检查船主、驾驶员、渡口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检查龙滩水电站重点库区内渡船以及渡口安全状况;特别是要检查学校周边渡口安全管理情况,确保学生渡河安全;检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整治和打击非法载客的落实情况;加强水上交通监管,杜绝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学校、医院、养老院、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情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防止火灾和液化汽中毒事故发生。
(七)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旅社、饭店、粉店等,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食品市场的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们吃上安全放心食品,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级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在春节前亲自带队开展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仔细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做好“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两会在即,越是在关键时期、特殊阶段,要讲政治、保稳定,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好关口、守住阵地。切实把广大干部的思想意识统一到齐心协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总的任务要求上来,统一到特殊时期“抓落实、保安全、度佳节、促开局”的形势任务要求上来。要针对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处置队伍和人员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篇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0年春节将至,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敏感时段,为做好我镇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预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一季度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区、全市和城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全力抓好我镇各领域岁末年初、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深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层层筑牢安全防线,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坛洛镇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姚泽、镇政府镇长李民红担任,副组长由各班子领导担任,并负责带队督查各分管的行业领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坛洛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坛洛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潘佩雄兼任,成员由镇安委办成员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工作内容
(一)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继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把安全隐患排查、监控、整改放在首要位置,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对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以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集中人力物力,落实责任进行全面的治理和整改。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隐患,必须及时完成整改;对不能在短期内整改完毕的重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跟踪监管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措施
镇国安站要严肃通报近期一些矿山行业的典型事故,严厉打击节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落实冬防措施,要深刻吸取湖南浏阳烟爆事故教训,严格打击销售旺季突击生产、冒险作业、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黑窝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持续深化大型冶金建材、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同时,要提前做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产复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镇国安站要深刻续集接连发生的广州“12.1”、厦门“12.12”地铁施工路面塌陷事故教训,对辖区在建工程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髙风险点的安全管控。
镇国安站要严厉打击罐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等违法行为,加强餐饮、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监管;要深入群众中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和中毒救助知识宣传教育,严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镇交通站要强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坚决整治超载超限和无证非法营运、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客船游船、客运站、码头等方面监督检查。
镇消防站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纸箱仓库等场所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违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坛洛派出所要加强节日期间大型庆典和集会活动人流监控,做好应急准备,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管控力度。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加强各类客运索道、大型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社备隐患排查;持续深化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机一级涉及水电气热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春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进一步强化地方防灾减灾主体责任落实,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灾害综合风险监测和提前研判,密切关注霜雨冰冻、寒潮、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和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信息,加强会商,及时发布预警。加强对冬季森林火险等重点地区的火情监测巡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人员。镇班子领导每人负责检查若干个企业项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各村也要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摸排。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问题,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为我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层层落实到位。同时,由镇政府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督促行业(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各班子成员检查情况于1月23日前汇总上报镇国安站:各村(社区)于1月22日前上报。
(三)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做好应急预案的补充完善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及时有序应对。
2.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准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镇安监办实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并做好安全生产各种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预测、报告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做到闻警即动,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有效组织事故施救。
【篇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梅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辖区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辖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制度,全面排查和整治、燃气安全隐患,进一步降低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排查燃气危运车辆交通安全运输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高危货物运输车辆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强化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加快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数据共享应用,实现危险货物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
(二)排查燃气气化站、加气站、储配站场内设施设备安全运营情况。逐一摸排场站内生产区、监控中心、配电房、气化装置、燃气储区、给排水、消防、安防等重点设施设备风险隐患,强化值班值守,建立风险点、危险源隐患排查台账,严禁无关人员、机动车辆私自进入场站,切实加强场站安全管理。
(三)排查燃气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排查中、低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要求燃气企业对所属管道至少每年开展1次年度检查,如年度检查结论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应当立即进行全面检验。
(四)排查各类影响燃气管网安全的施工情况。全面排查燃气管道燃气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的工程建设审批、燃气管道保护协议、燃气管道专项保护方案、燃气管线安全技术交底、复核地下燃气管线确切位置、施工区域内设置警示标牌和管线标识等情况。要强化燃气管线安全的施工项目管理,对地下管网情况不明的区域,要谨慎开展危险性较强的施工作业。
(五)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学校、饮食店、超市等场所的燃气管线及用气设施安全情况,重点是排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以及存在薄弱环节、可能构成群死群伤、重大影响的场内的燃气管线设施情况。
(六)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以及倒装等行为,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作业程序,严格气瓶充装、报废瓶、过期瓶的管理,对瓶装气体使用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防止发生残留气体爆燃事故,切实保障瓶装气供应安全平稳。
(七)排查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置不规范情况。全面排查供应站设置在两层以上住宅楼下、与道路防火间距不足、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情况,对违反《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要求的供应站,严格给予停业整顿或取缔。
(八)排查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情况。全面、排查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用户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器具等不规范行为,将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九)排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及燃气管道施工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是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动火及用电等危险源管控、检查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和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等,重点关注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十)排查燃气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全面排查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情况,重点是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加强对库区、重点设施和岗位的实战抢险演练频率,提升应急救援专业能力,加大对专业工具、仪器等投入和保障保养力度,确保日常供气安全。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21日前)。党委政府召开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成立了以镇长王名深为组长,分管领导罗振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燃气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切实落实关于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各燃气企业要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全力发动,督促燃气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并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查立改。
(二)深入排查,集中整治(即日起至6月26日前)。要全面开展大排查,要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推动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对排查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三)实地督导,统筹推动(即日起至6月26日前)。要组织应急办、市场监管、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大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折不扣落实6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压实安全责任。要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牵头组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加强对燃气企业的考核管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燃气安全运行。燃气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原则,“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隐患立整立改,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集中攻坚整治。要对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台账清单,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签订整改“军令状”,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对燃气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总结,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大力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让安全用气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五)建立长效机制。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结束后,要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成效,确保治效果不反弹。要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构建燃气安全保障体系,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杜绝燃气安全隐患。
【篇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篇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改。
(二)部门督查。镇各相关部门采取条块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排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排查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其整改。
三、检查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派出所及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依法严惩超载、无照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运营、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时段的巡查和监控,坚决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镇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派出所要在重点交通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服务1次以上,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知识。
(二)烟花爆竹检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销、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主要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各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督促企业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各村(社区)要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及线索及时向镇安委办汇报。
(三)非煤矿山企业检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对已开工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同时日常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巡查力度,检查企业每次放炮的用药量、是否按“台阶式”开采、是否因追求产量加班加点超负荷生产。一发现安全隐患坚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停产。凡属证照不齐或者证照过期的企业,一律停产。对于非法开采的行为一律予以严厉打击。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对全镇成品油、农药、油漆、化工材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坚决依法取缔。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强化建筑施工、农村自建房特别是露天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到位。要特别加强对民工宿舍的用气、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六)食品和药品安全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农村自办流水席、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机关企业食堂等公共卫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霉变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七)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整治。重点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校车”、“黑出租车”的揽客营运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八)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农机站要积极开展农用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驾驶无牌无证或达报废年限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农用车、逾期未检审等行为,消除道路农用车安全隐患。
(九)集贸市场周边安全整治。以“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级把关”为原则,对辖区内三大集贸市场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安委办联合执法,一是要严把集贸市场准入关,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主管职责,规范市场摆卖秩序,抓好食品质量、整治场内脏乱差现象;二是对不符合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停产停业的集贸市场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停产停业市场内已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引导其迁址或责令关闭停业,属迁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场地变更手续,关闭停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三是对通过整治达到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的,及时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办《市场登记证》;四是对违反规定,在集贸市场内加建、改建的行为,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五是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集贸市场在规定的整治期限内开展整改工作,按照全镇整治工作部署和统一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对整治范围内的集贸市场进行验收评定,对验收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十)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是否畅通、完好,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电气设备、配电房、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栓等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性能是否完好。各村(社区)要开展好农村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农户查找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农户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彻底排查,治理到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并督导企业制定有效措施彻底排除安全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整改各类隐患,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各村(社区)及镇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x月x日前将《xx镇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排查登记表》和202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上交至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
xx镇安全生产、消防隐患点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此表执行“零”填报制度。
【篇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中秋期间全镇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三觉镇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治理,督促各村、各部门、各企业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村委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事故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0日,各部门、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各村组织人员进行自查,镇分管领导组织对分管领域进一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检查重点领域和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气(液化气)点、加油站、学校、医疗机构、餐馆、宾馆、特种设备、水库池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一)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道路运输等关健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围绕超许可经营、加油站防火距离和维护检修管理等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加油站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二)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经销、燃放、应急救援等环节的监管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和燃放等有关规定,防止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三)道路交通∶严厉查处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载客行为;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特别加强对水面交通的安全检查。(四)建筑施工∶重点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检查。包括工地门口:1、是否摆放“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等警示牌;2、是否挂设四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管理与责任制:1、是否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2、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有无安全教育制度,有无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有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无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有"三定"(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特种作业:升降机工、搅拌机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标志:有无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等。(五)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的督查;检查安全疏散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期治理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学校安全隐患要全面细致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六)特种设备: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的监管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等的监管检查。(七)煤气(液化气):重点检查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有无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大罐换小罐等现象。(八)加油站: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二证一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无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无主要负责人、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上墙等。(九)学校:重点检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硬件措施、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方面。(十)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有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和时间、收费标准等挂在明显位置;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医疗设备是否定期检查,有维修、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有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等。(十一)酒店、宾馆: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并有记录);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员工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有记录;从业人员能否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菌、消毒、防疫设备设施及用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洗浴、健身场所是否放置安全须知及有关警示牌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街委会、各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村委会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机制。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检查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
(二)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制度规定不健全、不落实,设备设施不完好,违章生产、违章操作等要列入隐患登记,责令立即整改。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各方力量,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检查和督查结束后,各村委会、各单位、各企业要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于2020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镇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