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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粮收购工作情况汇报4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26 15:41阅读数:0

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夏粮收购工作情况汇报4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夏粮收购工作情况汇报四篇,欢迎品鉴!

【篇1】夏粮收购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我州粮食仓储安全工作在省局的业务指导和州发改委的领导下,认真按照省局关于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狠抓省、州储备粮监督检查和推陈储新,强化仓储设施建设及监管,积极开展仓储规范化管理,确保了省、州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符合要求,管理规范,储粮安全。现总结如下:

  一、推进粮仓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落地落实

  今年的粮食工作,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以产业发展为目标,以粮食购销及精深加工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扭亏增盈和安全储粮为重点,加强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了粮食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达到了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好粮农利益

  为了切实做好粮油收购工作,粮食部门及早动手,做到了产购形势分析到位、仓容准备到位、收购器材及人员和库点到位、政策宣传到位、提前入市收购到位,确保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惠及粮农。

  超前谋划,把握主动。认真总结去年收购工作中的经验,超前抓好仓容、资金、人力等准备工作。履行职能,敞开收购。针对收购期间售粮集中,局部仓容紧缺,严格执行现金结算、依质论价等各项政策,没有出现“打白条”和拒收、限收等现象。从已收购入库情况看,今年入库小麦质量普遍达到三等或二等,二等粮比例明显高于去年。

  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由于国家政策好,收购价格高,今年农民售粮踊跃。为满足农户售粮需求,开展“为农服务月”活动,各收购点农民卖粮随到随收不停磅,不少收购点干部职工每天工作时间达到20多个小时。收购现场醒目位置公示质价标准,设置样品台,便于农民比照,依质论价,让农户一目了然。并提供茶水、防暑药品、休息室等。

  对极少数不符合等级标准的,专门提供整晒工具,指导农民整理,使之提级进等,方便售粮;同时,收购点现场结算,农民卖粮款即收即付,最短时间办理完所有手续,方便农户。协调运作,加强监督。就托收购延伸点的申请、收购资金等重点问题,加强与xx等部门协调,收购前根据今年小麦预购量,多次与学习、行进行资金沟通;基本达到了去年水平。并汇同xx等部门实行“夏粮收购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在抓好粮油收购的同时,粮食部门认真抓好粮食销售和市场供应。为共同保障地区粮食安全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为确保粮食流通市场的规范运作,采取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相关法规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深入种粮大户及相关村组农户,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对粮食工作的意见。着重听取他们对粮食部门收购服务、种植指导、信息传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改进工作,搞好服务及对粮食形势的分析研究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培育新农村的支柱产业

  通过召开粮油品质及市场信息发布会,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调优种植品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多种形式的订单农业,以优质稻、麦品种引路,成熟品牌入市,培植百万亩优质稻、麦生产基地。同时,在南方的销区,利用品牌、诚信度好和成熟有规模的销售市场,用足、做精多年来在市场上形成的销售网络,做大销售量,达到了农企双赢。

  紧紧围绕优质弱筋小麦、硬质红小麦、优质稻米、双低优菜等优质农产品的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种质量认证,引进、转化和应用先进技术,创立优质品牌、知名品牌,把争创品牌、作为做大做强品牌经济的重要抓手。

  四、大力改善粮食流通设施,方便农民出售余粮

  添置先进的计量器具、装卸机械、烘干设备等,减轻送粮农民的劳动强度,增强储粮的安全性。加强维修仓房设施、完善收购作业设备。降低了劳动强度和现场等待的时间,提高了收购的效率和安全性。在做好物流建设项目的同时,继续抓好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以应对粮食市场供应波动。按计划抓好储备粮的落实,做到了规模、仓储、费用"三到位",并及时搞好储备粮的轮换出库和补库粮源的落实

  五、完善科学保粮措施,提高安全储粮水平

  为了确保储粮安全,组成了由主管领导挂帅,业务骨干参加的普查工作组,深入基层逐库逐所按有关规定对照检查,确保了存粮质量。在仓储管理中,以储备粮管理为中心,把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各项仓储制度,层层签定目标考核责任书,坚持主管局长每季巡查制度,加大了保粮人员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改善储粮条件,为安全储粮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粮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三大合作、规范服务、作风建设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篇2】夏粮收购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为指导,以服务种粮农民为根本,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粮食收购企业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采用日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查处无*无照收购、打“白条”、克斤扣两、压级压价、不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夏粮收购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从事小麦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以及代收代储企业、委托收购企业和跨地区收购企业等。

  三、检查时间

  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应贯穿整个夏粮收购全过程,与夏粮收购同步进行。

  四、检查内容

  强化政策*粮食收购检查,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开展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和“三个绝不允许”要求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综合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严肃查处打“白条”、“转圈粮”、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粮食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一)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的行为;

  (二)跨地区来我市从事收购活动,是否在收购地县级粮食、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三)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公示制度,有无公示收购的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四)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水、杂等增扣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垄断或者*纵价格的行为;

  (五)是否向售粮者及时足额支付售粮款,有无打“白条”和代缴代扣有关税费等行为;

  (六)是否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定时向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数量,有无虚报、瞒报、拒报的行为;

  (七)是否做到敞开收购,有无停收、限收、拒收行为;

  (八)是否按规定规范使用粮食收购码单(凭*),有无二次填写行为;

  (九)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粮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粮食是否与有毒有害的物质混存,有无超设计标高、超设计容量储存粮食行为;

  (十)是否建立粮食质量档案,粮食出库是否执行质量检验制度;

  (十一)是否存在“转圈粮”行为;

  (十二)群众投诉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五、工作要求

  加强对夏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国家和省粮食收购政策,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要加强对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科室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检查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和有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工商、质检、交通、海事、*等部门沟通,进一步推进粮食行政执法职能上的协调联动,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消除执法监管盲区,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认真实施,规范行为。要深入夏粮收购现场,采取抽查、巡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各收储库点正在收购和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全面检查,对近几年收购工作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和一些重点库点增加检查频率重点*,将专项检查贯穿于收购工作始终。进一步规范检查文书,建立检查工作档案,健全检查工作日志,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整改及处理等情况,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夏粮收购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收购政策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对*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反应迅速,依法及时组织查处。对违规的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期间,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督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市粮食局将对各地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择机进行巡查和随机抽查。

  各地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信息,每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信息报送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在夏粮收购结束后,及时报送本地区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并选取1~2个典型案例一并报送。

【篇3】夏粮收购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发改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部门作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着力做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推动抽查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和应用,发改局“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结果公示率要达到100%。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和频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操作应用平台,提高监管效能。

  二、抽查计划安排

  对夏粮收购进行随机抽查,时间2022年7月至11月期间。

  三、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

  按照工作要求,粮食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由粮食和物资管理科负责。

  (二)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公布的《唐山市丰润区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内容进行抽查,对夏粮收购进行随机抽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对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监督检查,不得另行确定抽查事项。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可以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四)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束后,必须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检查正常的市场主体,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粮食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属于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各科室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科学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抽查纪律

  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任务, 强化对粮食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落实经办人员,进一步发挥整体合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注重培训宣传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加大相关粮食政策法规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总结、交流“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方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维护全区粮食市场稳定。

【篇4】夏粮收购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收购秩序做好2016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6〕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省粮食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为依据,以服务种粮农民为根本,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粮食收购企业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重点对粮食收购主体是否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进行检查,采用日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全市夏粮收购顺利进行和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从事小麦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以及代收代储企业、委托收购企业和跨地区收购企业等。

      三、检查时间

     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应贯穿整个夏粮收购全过程,与夏粮收购同步进行。

      四、检查内容

     (一)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

     (二)跨地区来我市从事收购活动,是否在收购地县级粮食部门进行备案;

     (三)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公示制度,有无公示收购的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四)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水、杂等增扣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的行为;

    (五)是否向售粮者及时足额支付售粮款,有无打“白条”和代缴代扣有关税费等行为;

    (六)是否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定时向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数量,有无虚报、瞒报、拒报的行为;

    (七)是否做到敞开收购,有无停收、限收、拒收行为;

    (八)是否按规定规范使用粮食收购码单(凭证),有无二次填写行为;

    (九)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粮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粮食是否与有毒有害的物质混存,有无超设计标高、超设计容量储存粮食行为;

    (十)是否建立粮食质量档案,粮食出库是否执行质量检验制度;

    (十一)是否存在“转圈粮”行为;

    (十二)群众投诉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监督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打白条”、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质价不符、“转圈粮”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和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汲取往年收购过程的深刻教训,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环境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收购过程中强装强卸、强行插队、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遏制粮食收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维护夏粮收购正常秩序。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加强对夏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国家和省、市粮食收购政策,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要加强对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洛阳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成立两个督导组,在全市巡回督导。各县(市)粮食局要相应成立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具体责任,同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相关职能科室要明确分工,扎实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二是密切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协作机制,各县(市)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及相邻粮食管理部门沟通,进一步推进粮食行政执法职能上的协调联动,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畅通案件举报及信息互通渠道,消除执法监管盲区,提高夏粮收购执法监管效能。三是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执法行为。要深入夏粮收购现场,采取抽查、巡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各收储库点正在收购和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购违法违规行为高发频发企业和租赁库点的监管。尤其是对2016年上半年粮食库存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储粮安全隐患企业的监管。要进一步规范检查文书,建立检查工作档案,健全检查工作日志,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整改及处理等情况,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四是严肃查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夏粮收购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收购政策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反应迅速,依法及时组织查处。对违规的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收购期间,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种粮农民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畅通诉求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收社会、群众的监督举报,坚持公开透明、文明执法。

     我省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截止9月30日。期间,各县(市)粮食局要密切关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汇总夏粮收购检查工作信息,并形成书面材料,按月份上报。对夏粮收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同时,按要求上报《夏粮收购监督检查月度汇总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典型案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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