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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工部门,亦称“群众工作部门”。包括群工部、处,群联处等。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负责指导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军民共建和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政工部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创建办“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工作方案(1)
为确保全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推动为民服务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同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结合工作实际,创建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城市创建为人民,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奋力推动城市管理、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党课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史的认识。
2.环形管网附属物清理工作,彻底解决群众自来水吃水问题。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路河镇大史楼村开展“三五工作日”工作和安全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4.组织开展好“两城”创建工作。根据督导分工,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召开区“两城”联创工作督导会、调度会、加压会。对照创建标准,压实部门责任,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开展督查。
5.开展好绿化督导工作。联合区园林绿化局继续开展绿化督导工作,为民建设更靓丽的公园。
6.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力度。督导区城管环卫部门不断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做好城区x条道路,x万平米主次干道、慢车道、人行道清扫保洁工作。区城管环卫部门平均每日出动环卫工人及管理人员x余人,实行早、中、晚不断岗,周六周日全上岗工作制度,发挥快速捡拾作用,严格按照环卫精细化管理标准日常保洁,做到人定其岗、岗定其责。每日重点对存在的垃圾死角、门店空调外机、树坑、绿化带、花坛等积存垃圾进行大排查、大清除。
三、实施步骤
从活动开展,直到20xx年底,建立长效、常态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创建办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各工作人员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做好保障工作。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推进落实过程中的主要举措、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按时保质保量向上级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汇报。
(三)加强督查,固化成果。单位党员干部在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督导协调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总结,每日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党史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查和汇总工作。
第二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化法治滨海建设,把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滨海实际,特制定滨海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方式,推动各项惠民举措更加符合民情、贴近民意、惠及民众,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滨海不断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执政为民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形式
这次主题活动以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主线,结合司法行政实际,主要采取“两贴近、八个一”的形式,把“群众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的核心要求落到实处。
1.坚持“两贴近”。一是从感情上贴近群众。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和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全体司法干警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对群众工作的要求上来;在全体司法干警中广泛开展“工作为了谁,工作依靠谁”主题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做到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事始终想着群众,工作始终为了群众。二是从行动上贴近群众。组织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市场,询问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访困难户、低保户,询问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访老党员、老干部,询问发展良策。详细记录走访、帮助企业、村居和困难家庭的情况,重点记录被访单位负责人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以及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破解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情“大调研”活动。
2.开展“七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根据全县中心工作,针对涉及民生的热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与常规法制宣传载体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举行一次法律讲座。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讲座,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进行一次法律咨询。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社区、市场、企业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周到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四是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五是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是举办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围绕工作大局,继续在矛盾纠纷底数较大的村居举办人民调解座谈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纠纷的能力;七是召开一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在全乡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组织重点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召开一次座谈会,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进行重点矫正和帮教
三、阶段安排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从20xx年3月上旬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走访调研,汇集民情(3月)。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具体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全体司法干警的参与积极性,局机关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结合各自职能,根据“两贴近、七个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落实措施、完成步骤、完成时限。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群众工作的相关文献,引导司法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搞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司法干警深入基层和群众,集中开展“访民情”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和意愿。通过设立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及时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实事好事的措施办法。
第二阶段:积极展开、为民办事(3月下旬—10月底)。根据走访调研情况汇集办实事项目,做到四明确两公示:明确实事内容、办理时限、推进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对服务对象进行公开承诺。通过领导接待群众、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实事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县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围绕解难题、办实事,在司法干警中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活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七个一”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完善制度(11—12月份)。在汇总收集解难题、办实事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制定和完善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制度,形成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开展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领导带头,强化监督。在主题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学习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带头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活动过程中,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勇于创新,搞好结合。在开展主题活动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设计开展好具有本部门特色的“自选动作”,不断增强主题活动的吸引力和针对性。要注重统筹兼顾,与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有机衔接,做到合理安排、整体推进,努力实现“一抓多促”的良好效果。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局充分运用宣传栏、简报、信息、新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主题活动重要意义、部署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在开展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司法干警真正从思想上尊重群众,从感情上贴近群众,从行动上深入群众,为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 [2018]6号)精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患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加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深入实施“交通兴县、产业强县、商贸活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扎实推进“5+1"攻坚工程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2年不懈努力,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方面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步骤
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两个阶段:
(一)攻坚建设阶段(20xx年)。集中攻坚隐藏较深、久未攻克、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整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基本建成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健全完善各类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收集,强化分析研判。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情报先行,全方位开展排查摸底,对所辖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整理,将有可能存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向公安机关移交。
(二)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精准打击。聚焦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方面,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货、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依法依规严惩、彻底消除后患。对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存在非法用地、违规经营等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四)加强综合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本系统干部涉黑涉恶开展排查整治。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定期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在局办公大院设立固定的宣传专栏,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宣传标语,并在办公大楼楼梯、各股站张贴了《扫黑除恶线索征集令》宣传资料;坚持把扫黑除恶主题教育与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推动扫黑除恶预防宣传教育进家庭,进农村;利用局微信公众号、QQ平台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宣传短片等宣传素材,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局党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线索排查等重要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在局党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根据自治区、市和县的部署要求,成立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查究。局领导亲自对相关行业排查出的涉黑涉恶问题作出批示,并监督落实,按要求整改到位。
第四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工作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贴紧群众需求、办好实事好事,现制定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以及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协同推进,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切实在“学党史、办实事”上出实招见成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主要内容
立足民政工作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项目发掘、民主决策、责任落实、后勤保障、评价反馈、追踪问效等方面制定机制,推动机关科室、直属各单位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项目发掘。坚持“脚底板工作法”和“项目工作法”,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首要环节,结合“再调研”,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服务难点堵点,结合局务会每月定时结合业务工作听取研究民声、了解需求。利用民政信息网、局长信箱、ex等载体,采取无记名网络调查形式,持续针对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征集基层意见,梳理汇总后直接在会议上对基层意见进行讨论。局主要领导每年用于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位处级领导每年结合分管工作至少选定1个调研课题,撰写有分析、有建议、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民主决策。围绕居民、特困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5大类重点服务人群,紧盯“八好”工作目标,及时发掘民政领域难点堵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储备清单,通过专题会议讨论、公众意见征询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形成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
(三)责任落实。确定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责任领导具体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联合办理机制,涉及多个责任科室或者跨部门的事项,由牵头科室(单位)汇总项目进展,责任领导负责统筹把关各方项目进度,并按月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反馈。各责任科室(单位)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日常工作结合,建立完善项目措施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后勤保障。建立常态化项目督查机制,推行项目负责人及定期驻点谈心机制,起到疏解沟通障碍、提升安全意识、形成团结合力的作用。切实开展为基层减负行动,全面梳理制度办法、固定报表等工作清单,合并删减制度、免除“非必要”报表,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专人负责、一表到底、逐月更新。由机关党委办公室统筹衔接各责任领导、各责任科室(单位)对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行程安排,综合推动各项工作进程,实现各项目与既有工作不冲突,助推各项目安全高效推进。
(五)评价反馈。将机关各职能部门考核绩效与基层定期“我为群众办实事”评价打分相挂钩,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定期梳理各类项目流程,对于进度滞后、负面反映强烈的或项目意见争议较大的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对服务类项目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动态公布整改成效,对工程类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助推高质量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
(六)跟踪问效。强化效果评估,建立项目成效公示制度,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督促,对进展突出、效果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落实,把机制落实摆上日程,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做到有计划安排、有时间节点、有落实反馈,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按月及时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ex”、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突出成效,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和党员干部担当尽责、攻坚突破、作为突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形成人人尽责、担当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抓好机制实效。要聚焦民政工作发展中思想认识模糊、解难题办法不多、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和现象,找原因、想办法、促整改、抓落实,出台服务群众的务实举措,解决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第五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美丽、整洁、文明人居环境,推动我镇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普宁市创文办《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日活动,现就主题日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xxxxx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在全镇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推动文明创建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洪阳提供精神动力和良好人文环境。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用一年时间,对照存在问题和群众期盼,下大力气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事情,充分调动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形成“全镇上下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创建文明”的良好局面,努力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建宜居宜商宜业的美好家园,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三、活动主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
四、活动时间
3月至12月每周二上午10时至11时30分。
五、参加人员
1.镇领导班子成员。
2.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3.镇各村(社区)干部职工。
4.镇志愿服务队伍。
六、活动内容
聚焦“干净、整洁、有序”目标,紧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交通乱”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固化活动内容,共建共享文明洪阳。
1.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公共场所、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池塘垃圾等,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消除卫生死角,使“垃圾不落地”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共识。
2.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重点,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店面和居住户开展巡查、宣传、劝导活动,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等,使“门前三包我落实”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
3.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加强对主次干道、马路市场等易堵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疏导,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行动导向。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包村同志要分赴各联系挂钩村(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村(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参与广泛、整治到位、效果明显。参加活动人员要穿戴“文明志愿”标识马甲、帽子。
2.加强示范带动。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他有关单位要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组织各行各业志愿者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示范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并固化成全民共同的自觉,促进文明风尚的形成。
3.加强宣传报道。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户外LED屏、橱窗墙报、工地围墙、宣传栏、有线广播等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公益宣传,为深入开展主题日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第六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和“三个环节”,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时间安排
x月—x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法治服务民营企业“一一二行动”。
“一”:法治服务零距离,在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建立法治辅导员制度。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法规政策的人员担任企业法治辅导员,为企业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服务,收集企业的法治需求。
“一”:法治宣传面对面,在xx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创设法治沙龙。每月举办一期企业法治沙龙,由企业业主、相关法治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就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为企业解疑释惑。
“二”:纠纷排调全覆盖,实现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纠纷排查全覆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调处纠纷全覆盖。对重点企业的纠纷每月进行一次全方面的排查、梳理汇总;对收集到的所有纠纷利用民营企业纠纷调处平台全部调解处理。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秘书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二)人民调解提档升级“三个一行动”。
“一”:塑造一批示范行专调解组织。将交通、建筑、物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纳入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处置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培育一批“金牌调解员”。鼓励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乡贤评理员等创设调解品牌,以其个性化、专业化命名一批个人品牌,引导群众主动上门请求调解矛盾纠纷,极大提升调解质效。
“一”:组织一次调解队伍技能大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现场观摩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乡贤评理员开展一次技能大练兵;协助法院、检察院开展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三)服务群众减证便民“两个行动”。
开展证明事项承诺代办提质增效行动。凡是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法有规定但能通过信息共享、告知承诺、部门代办等方式获取的,一律无需提交。实行告知承诺清单管理制度,凡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管理的证明事项,可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免予提供,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群众办事“零证明”。
实施公证办理“一次都不跑”行动,即部分公证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凡涉及委托买房、交税和办理户口的事务,放弃继承声明,涉外、涉港澳公证事务可通过公证签平台线上办理,公证书邮寄送达,实现“零跑腿”。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xx公证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各责任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牵头科室要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活动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推进落实过程中的主要举措、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xx日报、“xx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
(三)及时总结,固化成果。全局干警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做好“五进四问三知”服务走访活动;各牵头科室要认真总结,每日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图片、信息及时报教育整顿办。
第七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中发〔2021〕7号)和《x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区教整办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xxxxx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源泉。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二、活动原则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注重真心真情、注重便民利民、注重舒适舒心、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要坚持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信、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对每名群众都要坚持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要规范所有服务行为,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不断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业务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对群众来电来访不受理、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等现象,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让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群众烦忧。
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硬件环境,设置“首问责任岗”“业务办理引导员”等,引导群众办事。使用LED屏、业务流程板等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要准备笔、纸、水、休息椅等便民设施,给群众办事营造舒适的环境。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向先进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看齐,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我们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个性、人文特点,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心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是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效率即公正”原则,努力在为民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开展廉洁作风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知敬畏、守底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和预防在基层易发生的有损于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微腐败”问题。
三、活动内容
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降低困难标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5.行政复议机构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复议”的便民新措施,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
6.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能力,主动上门发现、排查矛盾纠纷,特别是要深入到群众家中、炕头,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7.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热情,语言规范,将文明礼貌的接待方式和标准用语作为从业日常习惯。
8.确保监管安全前提下,不断简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程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经营活动便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把司法温暖传递给社区矫正对象。
9.组织普法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送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活动。
10.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助力企业防风险、解难题、保经营、稳发展。
11.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不断转作风,做好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真心实意接触群众,切实有效帮助困难群众。
四、方法步骤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应注重五个步骤:
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
二要制定清单式具体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集全司法行政队伍智慧,列出符合基层实际的措施清单。
三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自检自查,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落实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活动效果直接列入年终绩效评价,真正使间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激励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新形象,全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五、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坚持下上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将活动推进情况及有关经验做法,以报告形式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区进行推广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八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x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xx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x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xx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