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公安方案 范文(优质8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公安”一般称为“人民公安"(英文:People"s Public Security),在中国一般称为“公安”的警察特指的是公安机关中的人民警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安方案 范文(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公安方案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市县公安机构设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市机编[2007]174号),结合我县公安队伍的实际情况,对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予以明确。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刑事执法机关。
一、主要职责
××县公安局既是负责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领导机关,有是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法情况。
(二)研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过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
(三)搜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分析形式、制定对策,适时组织实施。
(四)指导对国家危害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重大案件。
(五)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事故;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
(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做好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全县收押场所及监视设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工作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民警教育思想训练等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公安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警卫队伍建设。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的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财务、装备、被装的管理工作,做好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县武装警察队伍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置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21个、监管场所2个、检查站1个。
(一)内设机构
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将内设机构分为执法勤务机构和综合管理机构。
执法勤务机构包括:
1.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下设:综合信息科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下设:情报中队,反邪教组织工作中队。
3.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等项工作。
下设:治安管理综合中队。
4.刑事侦查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全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下设:刑事侦查一中队、刑事侦查二中队、刑事侦查三中队、刑事侦查四中队、刑事技术中队、案件审理中队、缉毒中队、综合中队。
5.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下设:……..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和综合分析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对策工作;负责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7.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指导互联网监控点和网上信息监控、电子侦控工作;负责研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及对策工作;负责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路的违法犯罪案件。
8.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制定处置各类群众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参与处置工作;参与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等项工作。
综合管理机构包括:
9.政工监督室(挂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下设:纪检督察科、综合科。
10.法制室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11.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派出机构
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炸药、危爆物品、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等项管理;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节纠纷;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并破获刑事案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等项工作职责。
全县设21个派出机构,即:…………
(三)监管场所
1.××县看守所
负责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做好监视设施建设和管理等项工作。
2.拘留所
负责对有关部门依法决定执行拘留人员的拘押、管理、教育等项工作。
(四)…公安检查站
负责首都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打击邪教组织、法轮功顽固分子进京滋事活动,充分发挥“护城河”作用,有力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公安局公安系统专项编制260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监管场所、检查站科级以下领导职数142名,包括由副科级高配为正科级的职数20名,副科级职数95名(含由股级高配为副科级的59名),估计职数27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监管场所、检查站编制及科级以下领导职数一览表核定)
四、其他事项
(一)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监管场所、检查站的机构规格。按照市编委《关于规范全市县公安机构设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政工监督(挂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害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刑事侦查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安匠公安检查站和各派出所均为副科级规格,其他经批准设置的机构均为股级规格。
(二)县级公安机关干部待遇。为了使公安机关在规范机构设置时干部待遇不降低,根据相关文件,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政工监督室(挂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主任高配为正科级,副主任高配为副科级;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刑事侦查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交通警察大队的大队长、教导员高配为正科级,副大队长、副教导员高配为副科级;看守所所长、教导员,安匠公安检察站站长、指导员高配为正科级,副所长、副站长高配为副科级,下板城派出所,县城管理派出所所长、指导员高配为正科级,副所长高配为副科级,帝贤公安分局局长、教导员高配为正科级、副局长高配为副科级;其他经批准设置的股级机构的正职高配为副科级。原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人员,改革时未在相应岗位任职的,可保留原待遇。
(三)县级公安机关警力配备。按照科学配置警力,提高警力效能和确保警力下沉的要求,县级公安局机关警力要占县级公安总警力的15%;基层所队警力要占县级公安总警力的85%;派出所警力原则上达到县级公安总警力的40%以上。
【篇2】公安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全面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联席办的部署要求,以及市政府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华安“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升防骗、识骗能力”的批示精神,决定自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为厦门会晤安保以及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诈骗人人参与 平安漳州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声势,营造氛围,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积极检举揭发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线索。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覆盖的宣传,实现辖区此类警情数下降35%以上的目标。
三、宣传内容
(一)近年来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取得的战果。
(二)各单位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主要做法、成效。
(三)当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包括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事主涉嫌贩毒、洗钱,以中奖、退税、银行卡透支、低价卖车、高薪招聘、虚构绑架、电话欠费、冒充黑社会报复等名义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四)群众识别常见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五)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六)群众举报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四、宣传方式
1.电视、大型LED播放动漫宣传片;2.入村入户分发宣传折页;3.横幅悬挂宣传标语;4.户外LED播放宣传标语;5.张贴宣传海报;6.学校、企业举办宣传讲座;7.微信公众号刊登预警提示;8.利用报纸、广播等进行宣传。
五、任务分解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刑侦大队:要对接协调相关职能单位配合宣传,及时提供宣传彩页、海报、短信、标语、专题宣传片等宣传资料,为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形成合力;在受理诈骗类报案时,须动员报案人添加关注福建警方防骗热线微信公众号;协调当地工商部门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防骗宣传教育,并提供协助;根据市局部署印制“致全县在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给企业、大客户的一封信”通过报纸刊登、邮政信箱投递、学校“小手拉大手”、社区张贴、派出所巡逻车广播宣传等方式或渠道,将公开信的内容逐家逐户传递到全县居民家中,力争使全县居民对公开信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主动对接银行系统、三家运营商,要求其负责在各自营业场所分发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防骗动漫情景剧。
(二)指挥中心:依托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及公安机关建设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配合开展宣传活动;协调本地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以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防范宣传,推广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96110-8”、 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j96110-8),引导群众在收到疑似诈骗信息时,第一时间拨打热线寻求帮助。
(三)治安大队:协调各商业银行强化柜面防阻工作,对大额转账和新办、补办网银业务的客户,经核对存疑的,立即提示劝阻和暂缓办理;协调各通信企业在用户办理购买手机或申请手机卡业务时,配发宣传彩页,通过手机短信群发功能向全县用户群发公益警示短信;协调辖区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活动,发放《致全县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扩大防范宣传覆盖面。
(四)网安大队:协调所在辖区商业网站、论坛等播放5集防骗动漫情景剧宣传片,要求本地各家网站、网吧必须在开机时链接防范网络新型犯罪的内容,配合做好宣传活宣传动。
(五)经侦大队:与银行建立和畅顺相关涉案资金账户司法紧急查询、冻结途径;建立预警机制,商请银行部门对大批量开设银行账户的客户资料及短时间内有大量异地款项汇入的帐户加强监控,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加强账户实名制的贯彻执行力度,对开户资料详细核查。9月底前完成协调工作。
(六)各派出所(警务区):组织民警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市场、校园、宾馆、网吧、娱乐场所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在各村(居)委会、派出所等办公场所和电信、金融各个营业网点至少张挂一幅宣传横幅,并深入村居分发、张贴防骗宣传折页、海报,确保覆盖率达40%以上;协调所在辖区具有LED或电视显示屏(包括小区电梯口广告屏)的单位、企业滚动播放5集防骗动漫情景剧。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督导跟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局方案要求,制定了出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层层建立责任制并落实到人,确保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方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县局成立了宣传活动督导组,由戴清松任组长,黄海山任副组长,王燕凤、黄清芬为联系人,负责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与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根据《长泰县公安局“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相关部门责任领导及人员进行问责,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二)明确责任,强化问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问题通报,强化失职问责、追责。凡所属辖区发生1起被骗金额10万元以上案值的案件向戴春生副局长说明原因并查找问题,凡发生单起群众被骗金额达50万元以上案值的案件,所长向局长说明原因并倒查派出所宣传防范的失职责任;发生单起百万元以上案值的案件,根据《长泰县公安局“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所长、所责任领导及人员进行问责;对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透的,打击防范未落实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及民警的责任。
(三)贯彻落实,形成合力。防范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协调运作、形成合力。要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动基层工作人员,深入学校、社区、厂矿、医院、企业等单位开展工作,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骗宣传;要协调宣传、广电、网信等部门组织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开展跟踪报道、深度报道,体现各成员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措施成效,揭露犯罪手法和危害,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和电视教育短片,确保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篇3】公安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二、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三)实施职务套改。
1、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
【篇4】公安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设立通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协调和依法处置紧急事态职责。
(三)加强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恐怖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职责。
(四)加强公安工作研究、审计和警务保障的职责。
(五)加强指导公安队伍能力建设的职责。
(六)加强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七)取消已由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调查、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侦破刑事犯罪案件,协调重大行动,及时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及管理工作。
(六)依法进行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指导实施防火、灭火工作。
(七)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八)对全县社会公共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网络信息监控和网上案件侦破工作。
(九)负责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未决犯羁押和留劳改造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一)依法编制地方公安规章,负责县公安局承办案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办理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及公共技术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设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
(十五)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落实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警衔管理和人员考录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协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并指导其业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指导驻我县的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工作,领导和指挥其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
(十八)指导和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十九)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机构设置
(一)副科级综合管理机构5个:
1、政治处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和警衔管理工作,协助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干部;负责机关党务、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政治处内设:宣传教育股、干部人事股。
2、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和警务督察工作,履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监督;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3、法制室(加挂“信访室”牌子)
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审理公安行政复议案件;参与、指导公安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核,开展执法调研、检查和法制宣传;对刑事案件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公安信访接待(控申)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法制室内设:执法监督股、控告申诉股。
4、警务保障室
负责公安机关财务管理、警务保障、科技装备工作;制订全县公安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公安业务经费;负责公安机关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生活服务、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警务保障室内设:财务管理股、装备管理股。
5、办公室
掌握、综合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收集、报告有关社会治安情况;负责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和信息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制定处置重大紧急治安事件的总体及分类预案,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局领导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审核文件、会议报告和综合汇报材料;负责重要会议会务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督办以及公安保密、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二)副科级执法勤务机构9个:
1、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及司法鉴定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承办与外地警方开展情报交流、协作方案。
根据上述职责,刑事侦查大队内设:预审中队、重案中队(加挂“县打黑除恶办公室”牌子)、城区中队、农村中队、情报基础中队、技术中队(加挂“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湖北省通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2、交通警察大队
依法管理公路交通安全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肇事案件和危及道路交通的其它刑事、治安案件;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工作;开展道路治安巡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车辆管理、驾驶员年审发证考核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实施,确保交通安全。
根据上述职责,交通警察大队内设:办公室、车辆管理中队(加挂“县车辆管理所”牌子)、交通管理中队、公路巡警中队、隽水中队、九岭中队、北港中队、沙堆中队、麦市中队。
3、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警情,收集、整理、报告有关警务工作信息并进行研判,承担紧急警务的协调处理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工作;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等资源;提供应急通信保障;负责全局科技兴警及全县公共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指挥中心内设:指挥调度中队、机要通信中队、情报研判中队、警务信息中队。
4、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上网用户(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网上信息监控和网上案件侦破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内设:网络监督管理中队、网络案件侦察中队。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怖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反馈情报信息;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公民因私出国普通护照、出境通行证的受理、审批和入境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内设:侦察一中队、侦察二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
6、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基层基础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等社会面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查处;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和95种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设卡堵截、查缉公安机关通缉、通报和调控涉嫌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相关物品,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治安检查任务;指导和协调公安派出所开展基础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治安管理大队内设:治安检查站、治安行动中队、基层基础中队、保卫中队、户政管理中队。
7、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城区街面治安巡逻控制和110接处警工作;负责全县治安巡逻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紧急救援、维稳处突、反恐防暴、重大突击等特别警务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巡逻警察大队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侦破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积极做好经济犯罪预防工作;及时向案发单位下达司法建议书,防止和减少经济案件的发生;收集、储存犯罪情报资料,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根据上述职责,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9、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缉拿毒犯、吸毒、制毒及种植毒品嫌疑人员;开展禁毒、反毒品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物品管制等工作;运用法律、医疗手段进行强制戒毒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禁毒大队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三)副科级监管场所2个:
依照法律规定,设置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所两个监管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负责在押人员、行政拘留人员的安全监管、教育转化和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和配合侦查机关的狱侦破案工作。
县看守所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县行政拘留所内设:一中队、二中队。
(四)派出机构12个:
隽水派出所(副科级)、开发区派出所、五里派出所、马港派出所、沙堆派出所、四庄派出所、关刀派出所、塘湖派出所、麦市派出所、石南派出所、北港派出所、大坪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按社区和乡村可酌情设置若干个警务室。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维护、防范、管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对公共复杂场所和重要地区的治安秩序、特种行业、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户口及居民身份证进行管理;查处辖区治安案件,独立或协助刑侦部门侦察刑事案件;管理辖区人口,掌握辖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为各项公安工作服务;帮助辖区单位、村、社区、居委会制定治安保卫责任制,督促落实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改造和转化工作,做好“两劳”释放人员、“法轮功”习练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的帮教与控管工作;受理公安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纪检、监察、老干、工会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公安局核定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总数279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 1名,副局长5名,副政委2名;核定政治处主任1名,监察室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核定法制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主任、教导员各1名;
核定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禁毒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核定看守所、拘留所、隽水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各1名;核定10个乡镇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各1名。
五、附 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联系方式
【篇5】公安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决策部署,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开展,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推动全市大练兵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省公安厅《20xx年×××省公安机关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周永康部长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着眼于民警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扎实推进全警苦练基本功,确保全警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须的基本本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为我市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内容
在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坚持“三个必训”的基础上,以“三懂”(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五会”(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应用)为总体目标,从基层民警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着手,组织全警苦练基本功,切实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技能和体能素质,掌握胜任职责所必需的本领。
(一)公共科目:包括基本知识学习、基本技能战术训练、基本体能训练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训练。
1、基本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学习掌握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宪法、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2、基本体能训练。依据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要求,重点进行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碍跑、3公里武装越野等专项体能训练,要根据不同岗位、性别、年龄民警的实际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进行,努力增强民警的体能素质。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要求,适当地组织开展队列、着装、礼仪、举止等方面的训练,树立公安队伍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3、基本技能战术训练。基本技能训练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开展不同内容的训练(参照公安部公安民警大练兵考核科目一览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和一线单位[基层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及内设和派出机构;一线是指市局国保、经侦、治安、巡警、监管、刑侦、行动技术、交警、禁毒、“610”等直接承担执法办案职责任务的部门警种]的民警,掌握和巩固:警械使用、手枪射击(重点是64式手枪拆装、首发命中训练)、徒手攻防、控制与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犯罪嫌疑人盘查、犯罪嫌疑车辆查控、犯罪嫌疑人抓捕、建筑物搜索等单兵和集体战术训练。基本技能战术训练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大纲》和《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开展。
纪检、政工等其他综合、服务性部门民警应以本岗位实际应用技能为主开展苦练基本功培训。
4、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能。重点是围绕实施“科技强警”、“金盾工程”的现实需要,掌握应知应会的计算机和网络基本知识、应用技能。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能训练可参照公安部和国家有关公务员信息、现代网络办公技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的有关内容进行。
(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训练
业务理论知识:普通民警所在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各级领导在掌握普通民警业务训练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掌握警务管理与领导科学等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以省公安厅各警种下发的警种岗位练兵应知应会专业知识为准并按照省公安厅相关业务处20xx年苦练基本功计划要求实施。
“三所三队”专业练兵的内容:
1、交警队(车管所)民警练兵的内容:
(1)执勤执法岗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及其在执勤执法工作中的应用。达到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标准。
(2)事故处理民警岗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达到事故处理公开、公平、公正。
(3)车管民警岗位。《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例(gb7258)》。达到按法律、法规办事的标准,把好机动车上路行驶准入关,杜绝为走私、盗抢车上牌。
(4)驾管民警岗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达到严格按规定办事,提高驾驶人考试质量和驾驶技能,严格驾驶证管理的标准。
2、刑事侦察民警练兵的内容:
刑侦工作基本知识。以《×××省刑侦工作规程(试行)》和《20xx年全省刑侦工作要点》为蓝本,重点学习受案立案、现场实地勘验、现场访问、案情分析、侦查方案的制定、侦查措施的实施、破案、采取强制措施、讯问、侦查终结等侦查环节以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刑侦基础工作、刑侦信息、网上追逃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巡逻防暴民警练兵的内容:
射击、越野、擒敌拳、查缉战术、快速集结、巡逻警情的处置、战场自救互助、群体性事件处置演练、警棍盾牌术、擒敌术等科目。
4、派出所民警练兵的主要内容:
(1)熟悉户情。社区民警要坚持入户调查,调查率要达到95以上,年龄段人口见面率要达到85以上,暂住人口办证率要达到95以上;对常住人口中16至45周岁的男性及有劣迹的女性人口要达到“两清楚”(身份情况、现实现表),对暂住人口要达到“四知”(知身份情况、知暂住理由和时间、知原户籍所在地、知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经历),对重点人口达到“七熟悉”(身份情况、主要问题、体能特征、经济状况、交往人员、活动场所、现实表现),熟悉率要达100。
(2)办理案件。主要是在办理治安案件中,熟练掌握办案程序,熟练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地成卷。由各县(市)区公安局组织派出所民警到法庭参加两次听证会。
(3)群众工作。社区民警都要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会走访群众,会调解群众纠纷,会调查取证,积极主动便民利民,群众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4)微机知识。掌握常用的微机基础知识,会操作和会使用率达100。
(5)防范工作。应该落实防范措施的单位、部位和居民住户,落实面达到90以上。
(6)各县(市)区公安局组织派出所民警进行集中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时间不能少于15天,培训面不能低于95。
5、看守所民警练兵主要内容:
(1)熟知《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治安拘留所达标评定办法》等。
(2)执勤执法程序。《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教育读本》、《看守所条例》中涉及收押、转押、羁押、出所、提讯、押解、会见、留所、保外就医执法程序,《监狱法》收监、减刑、释放执法程序。
(3)公安法律文书。管教笔录、询(讯)问笔录、收押登记表、财务保管登记表、超期羁押催办通知书。
(4)监所巡视。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公开与隐蔽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
(5)收押。查验法律凭证、健康检查、物品检查、安全检查、财物登记。
(6)监所检查。人身、物品、设施检查。
(7)“四熟知”考核。管教民警:熟知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熟知在押人员的主要案情、熟知在押人员的诉讼进程、熟知在押人中的思想动态。
(8)工作交接。交接的程序和内容、注意事项。
(9)监所管理。清监、信息收集、狱情分析、耳目的物建与使用、深挖犯罪、重点管理。
(10)投送押解。准备工作、人员分工、押解中注意事项、移交。
(11)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暴狱、脱逃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处置程序及注意事项。
(12)监所技术。监控器材的安装和调试、分控台的实际操作。
(13)计算机操作与应用。运用计算机查询人口、逃犯、车辆信息、看守关押信息系统中各类信息的录入、查询、日常管理和应用。
三、方法步骤
(一)练兵方法
1、立足岗位实际,突出重点练兵。要立足岗位实际,重点苦练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基层所队要针对本单位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具体练兵目标和计划,突出重点苦练基本功。基层和一线单位要保证一定时间进行专门训练,形成制度,坚持不懈。
2、因人因岗施训,缓解工训矛盾。主要用于战术科目和主要业务技能的训练,兼顾个人基本技能、体能训练。探索“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既要解决工作和训练的矛盾,又为探索符合公安队伍实际,规范高效的训练路子积累经验。坚持因人因岗施训,把集中强化训练和岗位强化训练有机结合。各地要发挥“小教官”作用,有组织地培训警种业务骨干,结合实际创新方法,以点带面地实施苦练基本功工作。
3、创新练兵方法,增强培训生机。各地要抽选一部分基层优秀所队长,采取“案例法”、“战例法”等方法进行案例讲解,既要学习成功的案例和战例的经验,也要分析吸取反面的失败的案例、战例的教训,使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战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相得益彰。有条件的警种要利用网络开展远程教学培训,市局要组织教官团采取“走下去”的方式到基层讲课,减轻基层民警压力。
4、制定长远计划,开展自学自练。每名民警要结合自己的学历、岗位和上级的要求,立足本年度,制定长远自学自练计划,以提高自身的学历、和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基层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保证自学自练效果。
(二)实施步骤
1、制定计划。各县(市)公安局、分局要根据市局《实施方案》和各警种下达的训练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和苦练基本功重点内容,于4月20日前制定下达训练计划并上报市局政治部培训科,保证苦练基本功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进行。
2、组织实施。从4月初到年底,各地、各警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组织民警开展训练。训练的组织实施由各地政工部门统领部署,训练内容和标准的确定以警种为主,市局各业务部门、各警种,对本系统、本警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训练既要根据实战需要确定重点内容和考核方法,又要对训练过程实施监控和指导,要注意尊重基层的统筹安排,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凡年内参加省厅和市局组织的警衔晋升训练和省厅警种组织的15天以上的业务训练的民警,可视情况不再参加本单位的集中强化训练,以避免培训内容、调训人员交叉重复。
3、考核验收。各县(市)公安局、分局和市局各警种要随时将练兵情况以多种形式上报市局政治部教育培训科,以此作为年终各部门、各县(市)、区目标考核的分值依据。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试考核体系和考评激励机制,发挥其重要的导向作用,以考促练,提高民警“练”的效果。从而解决“为谁练”的问题。市局练兵办将不定期利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在各警种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民警进行岗位练兵考核,随考随排名随公布。并于10月份对全市苦练基本功活动进行综合性的考核,各地要对每名民警的岗位练兵情况都要进行考评验收,岗位练兵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民警档案(未建立民警训练档案的要及时建立),并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要把岗位练兵考试、考核成绩与所队评先评优、与民警立功授奖、人事管理和各地目标工作考核挂钩,调动广大民警苦练基本功的积极性,调动各地对苦练基本功的主动性。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不能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市局将随时抽查各地评优评先、晋职晋升人员和首任所队长的练兵考核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苦练基本功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基础基础建设系统性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公安局、分局和基层“三所三队”职能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各部门各警种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涉及苦练基本功的重大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调查研究,亲自检查督促,亲自协调解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为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各级、各部门、各警种要采取积极措施为基层所队减负、降压、增效,各部门、各警种不得随意增加基层所队的职责任务,不得把自身必须开展的基础工作随意转嫁给基层所队;进一步规范各项检查评比的管理,杜绝对基层所队的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精简工作台帐,确保基层所队集中精力抓好基础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公安厅和市局的决策、要求上来,把广大民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上来。各部门、各警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本部门、本警种的工作放到苦练基本功这一全局性工作中去认真部署、落实,正确处理好练兵与各项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精心组织,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科学训练,注重实效。各地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牢固树立科学施训的观念。训练过程中,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内容;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既要注重过程,更要注重结果。承担教学和训练任务的各级教员要本着“学为用,练为战”的思想,把握好教、学、练、考等各个环节,力争达到“训练一个,合格一个;训练一批,提高一批”的训练目标。建立实施“每日必学、每周必练、每月必考”的练兵工作运行机制,保证民警每天至少岗位自学自练1小时,单位每周利用半天时间集中组织业务讲座、警务实战和体能训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要充分利用现有案例进行直观教学,组织民警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要增加模拟训练,坚持精讲多练,促进教与学、教与练良性互动,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逐步建立“战训合一”的训练机制,使训练活动与警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各警种要切实加大对下指导和检查督促力度,要实行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挂钩抓点、包片帮扶的工作制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形成上上下下为基层、抓基层、帮基层的局面。各地要层层建立岗位练兵考核评价体系,把民警参加练兵竞赛和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其晋升、晋级、评先评模的重要依据。市局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地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地年终目标考核中,年末市局将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地开展实战训练和民警警体达标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各地要加大监管和检查力度,制定考核标准,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考核。同时各地还要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管理,在训练期间要严肃纪律、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保证安全施训,要根据练兵计划和教学内容,对训练科目进行严格考核,防止走过场。
(五)落实措施,强化保障。一是要落实训练经费。各地要把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的训练经费纳入预算,在训练经费上给予保障。二是要根据实战训练的特点选配优秀师资进行教学。各地要在市局培训骨干的基础上,举办本地师资培训班,为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训练教官。三是训练中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教程(试行)》为主体教材,同时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编写部分教辅资料,用于辅助教学。
(六)树立典型层层推广。为更好地在全市公安机关营造全员练兵、岗位练兵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好经验、树立好典型,用苦练基本功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全警练兵。各市县(市)、区局要选树面3--5个典型单位,树立10名以上个人练兵标兵;市局将于年底前,在全面考核总结的基础上,对涌现出的练兵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警种、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篇6】公安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电信新型违法犯罪呈现高发态势,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被骗损失不断攀升,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经济社会的诚信体系。为严密防范电信新型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案件高发态势,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至10月期间,开展防范电信新型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公安机关“攻侵财”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县局“全警进万家,聚力保平安”为民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当前电信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的势头,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防范重点和工作目标
重点防范网上办理贷款、网络刷单、网络兼职、冒充领导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损失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结合全县电信诈骗犯罪比较突出的案件类型,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立足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利用各种手段,创新宣防产品、创新宣防方式,扎实推进“五进”宣传,普及通讯诈骗犯罪防范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辩识力和防范力,实现电信诈骗犯罪发案数下降,犯罪高发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减少、自身防范意识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防范电信新型诈骗犯罪防范集中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贺立兵任组长,刑侦大队队长杨怀斌任副组长,县局指挥中心、刑侦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情况收集汇总。
四、职责分工
此次全县防范电信新型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由刑侦大队牵头,其他警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迅速掀起集中宣传工作高潮。
指挥中心:
1、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手段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发布公益广告、防范诈骗,警情通报、制作宣传专题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解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教育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2、充分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新闻媒体网站、民警个人微博等网络阵地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防范宣传,及时向群众提供预警性防诈骗宣传提示。
3、定期通过微信向全局在职民警、职工、协警统一发送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信息,由民警通过个人微信圈、qq群、微博群、手机短信等社交平台向好友转发推送,再由好友向更多社会人员转发,通过以人传人、圈子叠圈子的方式,达到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信息传播的最大化。
刑侦大队:
1、全面、及时研判近期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特点、动向和作案手段、方法、特征及后果等,形成文字材料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负责将相关预警情况及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分析研究电信诈骗犯罪动态,全面掌握电信诈骗犯罪的各个过程、环节,易受骗群体以及最新的诈骗手段等情况,研究制作宣传资料并提供给指挥中心、各派出所,同时积极联合指挥中心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强化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积极协调各专业银行,建立通讯诈骗案件涉案银行账号的快速查询、冻结机制,提高银行拦截诈骗汇款的针对性和及时性,最大限度的遏制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卡将赃款转账、分流;
联合信通部门积极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广大居民发布防范宣传公益短信,及时向群众提供预警性防范通讯诈骗宣传提示。
治安大队:
加强对各派出所的组织指导,以“全警进万家,聚力保平安”为民实践活动和1+x+n”城乡社区警务机制为载体,发动社区民警结合日常社区警务工作,开展反诈骗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派出所:
1、依据“服务谁宣防谁”原则,立足本岗职责发挥职能优势,积极联系辖区社区、村居、企业、学校等部门,联合指挥中心、刑侦大队开展送宣上门活动,扩大宣防覆盖率,提升民众知晓率。
2、结合开展“全警进万家,聚力保平安”为民实践活动,组织民警通过揭露诈骗分子的手法、伎俩,向群众传授防范方法,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3、各派出所要按属地原则,结合日常工作落实反诈骗宣传,充分利用街头宣传栏、社区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协调辖区商场、银行、学校、医院、车站、沿街店铺等单位led屏幕滚动播放电信诈骗防范提示语,扎实推进“五进”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加强与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的联系,充分利用微信圈、校讯通、家校群、家长群等新兴通讯方式,由社区民警加入,发布各电信诈骗防范、预警信息。
5、户籍室、值班室要摆放各类打防电信诈骗犯罪资料,面向群众宣传。
【篇7】公安方案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博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本局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三)侦破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处置涉外案件;依法实施技术侦察。
(四)切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治安形势,做出科学决策。
(五)依法开展出境、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受理查处控告、控诉行政案件。
(八)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掌握非法宗教势力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并研究制定对策。
(九)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我县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打击防范工作,掌握最新态势并提出相应对策。
(十四)规划和指导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组织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督办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民警业务培训和本局民警的警衔、立功授奖等人事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建设;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
2、警务督察大队
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负责对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的督察;实施对本机关和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的督察。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被装、车辆指标的计划、申请、发放、审批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公房管理及公费医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日常行政工作。
(二)执法执勤机构
4、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本局机要收发、文秘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110报警台的接处警,负责大型集会及暴力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联络的通讯保障,协助领导对重大事件、案件的指挥调度;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承担课题调研,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局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推进科技强警;负责公安无线、有线、机要、机务等通信设施的使用管理、保养。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和案件、事件;开展秘密力量建设,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取缔宗教非法组织、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掌握海外宗教渗透的新动向、渠道和方法,反宗教渗透和侦破案件;指导和参与经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案;内控宗教势力蔓延。
6、法制大队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法律培训咨询工作;承办和指导公安行政案件的听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劳教、少管案件、收容教育案件的呈报及全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和“两错追究”(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搞好阵地控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制定处置突发时间的预案;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和群众性防范组合的建设;依法对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依法对爆炸、违禁物品和枪支弹药进行治安管理。
8、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博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察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负责上级交办的案件、大要恶性案件、跨县案件、系列性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追逃工作;负责刑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向,制定宏观对策;适时组织专项打击。
负责收集涉毒情报信息,掌握并分析研究涉毒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指导派出所禁毒工作;负责深挖毒品原植物种植大户、惯犯和毒品经营者,搜集证据,实施抓捕处理工作;承担博野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城关刑警队、南小王刑警队、技术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和案审中队。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并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侦防措施和工作对策;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负责全县经济秩序的保卫工作。
10、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审验及发证工作;对机动车辆进行登记、检查、核发牌照,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交通警卫工作,保障安全。
11、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先期出警,先期处置工作;维护警区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制止突发性暴力案件,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治安和自然灾害事故,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人员和财务;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危难无援状态的人员,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和用户备案;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接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单位、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只读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掌握网络整体拓扑结构,建立和管理网络基础数据库;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审核;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信息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防治管理;开展互联网安全知识宣传和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出入境管理大队
外国人管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违法活动和涉外案件查处;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对涉外情报信息搜集并进行研判;参与涉外维稳和反恐工作;对派出所、涉外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其他出入境管理工作。
设大队长1名。
14、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打击各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设队长、教导员各1名。
15、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直接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案(事)件。
设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1名,均为股级职数。
(三)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1、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职责是掌握本辖区的社会治安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动态和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负责本辖区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指导农村治保会、家属院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负责辖区的户口、身份证工作的管理;协助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刑事案件。
根据我县乡镇的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加上城内,设立8个乡镇派出所。分别为城关派出所、博野镇派出所、小店派出所、程委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南小王派出所、东墟派出所、北杨村派出所
2、看守所
负责刑事拘留、逮捕等嫌疑人的看守羁押、管理教育工作。
3、行政拘留所
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经营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第五条 县公安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博野县公安局机关公安专项编制140名,股级领导职数26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施行。
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白沙街20号
电话:83299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篇8】公安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公安民警分类管理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面试,工资,福利,薪水
上述机构中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未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人员,暂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xx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xx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凡机构分类与《意见》不一致的,以《意见》为准。其中,县级公安机关已根据20xx年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调整归并的相关职能,如文秘、信访、督察等,原则上按照其目前归属情况确定机构分类,即:办公室已归并入指挥中心,以及信访部门已归并入法制室的,均列为执法勤务机构管理。县级公安机关政工监督室内部仍保留有相对独立督察机构及其人员的,该督察机构列为执法勤务机构管理。
2.除监管所、车管所外,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并以此规范其机构、人员称谓。其中,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在对外交流中需要实行“局”称谓的,可以继续保留。3.内设执法勤务机构的下设单位,均作为执法勤务机构,所属人员按照执法勤务机构人员管理。同时,有关机构及其警官职务称谓暂保持不变。
(三)实施职务套改。
.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考试,国家公务员,安徽公务员,警察,待遇,职业,求职,面试,工资,福利,薪水2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
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