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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汇报式总结简称总结报告,指将已经完成的某一时期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检査、分析、研究和归纳,形诸文字或报送上级领导机关或在本单位有关会议上报告工作情况的一种总结性公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情况汇报(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情况汇报
“我们此次是对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了解你对此前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纪处分的认识,思想上还有什么包袱?”“因工作失误受到了处分,当时感觉心里不舒服,可是后来想通了,这是对自己深刻的教训,把我们从悬崖边上救了回来,感谢组织的关心帮助,思想上没有包袱。”这是日前省纪委工作人员对受处分人员进行集中回访的一个镜头。
今年6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被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集中回访工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多杰热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主动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此次回访对象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违纪违规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并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回访工作本着坚持实事求是、体现组织关怀的原则,主要围绕受处分人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情况、学习和工作情况、整改情况及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等内容进行。
此次回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回访受处分人员共计966人。
据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回访工作是党员教育特别是受处分的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有力抓手。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既维护了党纪条规的严肃性,又使受处分人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温暖,增强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对加快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维护受处分人员合法权益,增强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及党和政府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促进党内和谐和社会稳定都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回访,发现和纠正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从回访情况看,受处分人员基本都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组织处理,能客观全面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为组织给予处分是本人错误所致,应吸取教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大多数受处分人员均能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正确面对处分,放下思想包袱,重建信心,并能在日常工作中以自己的深刻教训警示他人,收到了"处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据了解,此次回访结果将作为受处分人员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干部考核、考察作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向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及时反馈通告,不影响其使用提拔,使党内的监督惩处及教育正常化,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篇2】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情况汇报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是新形势下纪委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帮助与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一是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对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区纪委审理室,做到动态管理;二是委局专门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纪委、人事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审理室直接负责此项工作。三是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都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工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回访内容、形式和对象,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多种方式回访,广泛听取意见。一是由委局领导带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严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由基层纪委上门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上门面对面回访,并要求把回访情况及时上报。三是直接找受处分人员本人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四是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认真倾听他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评价,确保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
3、深入开展教育,积极开展帮困。三年来,我们对2008年-2010年的名受处分党员干部中的名进行逐一的回访教育。在回访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坚持办实事、动真情,以情感人;坚持讲政策、讲纪律,以纪教人;坚持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活动,真正与其成为互通心声的知心朋友,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重树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激发他们的热情,唤回党性的回归。
4、明确回访对象,正确运用回访结果。每年年初,我们对上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清理,将科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作为必访对象,对处分不服,对组织产生对立情绪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在回访中注重有针对性的向被回访人员提出建议,并作出回访结论,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回访教育中,我们始终坚持回访教育与鼓励疏导帮助相结合,与执纪监督相结合,与教育防范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回访结束后,将被回访人员的处分决定、回访谈话记录、单位对其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等材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建立回访教育档案,作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效。
1、开展交谈式回访,消除其自卑心理。交谈式回访主要是通过谈话的方式,借助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让违纪人员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性质,深挖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并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吸取教训,找回自信和勇气。如有一乡镇的副职因在一次工作中负有领导失职责任受到处分,调到其他乡镇工作,受处分后背上了思想包袱,工作、思想都很消极。在回访教育中我们语重心长的与其交谈,指出犯错误不等于没有能力,绝不能因为受处分而自暴自弃,更不能懈怠自己的工作。通过交谈,他本人深受感动,工作勤恳努力,还主动提出愿意到更加艰苦的地方去磨练自己。
2、开展推荐式回访,因人而异调整岗位。推荐式回访就是将回访工作与干部考察相结合,将工作表现突出且已改正错误的同志,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委以重任,将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改善工作环境。如一兽医站站长因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处分,变为一般干部,受处分后,他不悲观、不失望,工作迅速调整角色,苦干实干,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认可,我们通过回访了解到情况后建议组织部门可重新启用这样的人员。
3、开展互动式回访,整合力量作好教育工作。互动式回访就是区纪委监察局要求乡镇(街道)纪委,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确定专人进行定期上门回访,实行回访责任制。由于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动态了解得比较清楚,在防止基层党员干部自暴自弃,再次对家庭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上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通过定期找其谈话,到家庭了解思想动态,提供必要的生活及事业上的帮助,同时我们也及时掌握了回访情况,做到动态管理。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部分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回访教育重视不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是提高回访教育的关键所在,
4只有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积极主动谋划、协调、落实,才能使回访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果。但现实是部分单位认为回访教育只是区纪委的事,他们只是被动的配合,没有主动谋划。
2、相关单位协调不够,受处分人员诉求落实难。受处分人员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得到落实,合理要求得到满足是我们回访教育工作的目的和成功。目前,组织、人事、民政等单位还没有形成整体合力,还没有完全做到开展回访帮教与干部考察使用、与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相结合。
3、回访教育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作风转变是回访教育工作的根本目的。目前回访教育工作,我们发现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之后收到来自家庭各方面的压力造成心理负担较大较重,心态还未调整好,工作积极性不高,对此,我们是在摸索中开展工作,要做到驾轻就熟,游刃有余,我们将采取集中培训、个案指导等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加强与其他区市县的交流,使我们不断的学习和总结工作方法,让与回访教育人的谈话更能让其易理解、愿接受,使回访教育工作更加完善化。
四、下一步开展回访教育的几点思考。
1、把回访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把回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融入到反
5腐倡廉的大宣教格局之中,通过灵活的回访教育方式,把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心理教育结合起来,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感染力和亲和力。
2、把回访教育与疏导帮教相结合。针对不同的错误性质及处分情况,对受处分人员采取不同的回访方式,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暖人,力解思想“疙瘩”,使受处分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3、把回访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多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相关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帮助其积极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把回访教育与办案工作相结合。将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的延伸环节,通过回访教育来监督、评议执纪办案的情况;通过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变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申诉案件的发生。
5、把回访教育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努力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的同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克难勇进、励志创业。
6、把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与组织、宣传等联合起来开展经常性地电教片、党政纪条规、廉政警示影片宣传,进行舆论回访,让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使犯错误或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都受到警示。
7、把回访教育同领导干部考评相结合。将回访教育同组织部、人事局的民主测评工作结合在一起,在考核受处分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同时,突出对其改正错误的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作风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作为解除行政处分工作、恢复党员权利工作、提拔任用的依据。
8、把回访教育和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相结合。在受留党察看党纪以上处分、行政处分期满前后,深入受处分人单位,在考察受处分人改正错误情况的同时,对受处分人进行教育,把回访时受处分人的悔改态度和工作表现作为第一手考察材料和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为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会议讨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提供重要依据。
【篇3】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惩处、教育、关爱相结合要求,进一步规范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处分的“后半篇文章”,增强执纪执法的综合效果,把教育和关爱延伸到处分之后,化解消极因素,维护受处分人员合法权益,澄江市纪委监委多举措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
“处分干部的目的不是处罚,而是教育挽救。对干部一处了之、‘一棒子打死’的做法,既是对干部不负责,也是对事业不负责。”澄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范长江介绍,该市在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之前,科学制定计划,充分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案情、受处分时的认识态度和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目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确定回访教育对象,及时制定回访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和主要内容等回访教育计划,并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时提前告知被回访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
与此同时,注重方式方法。“回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我们要因人施策、有的放矢。”回访教育主要采取个别访谈的方式,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具体帮扶人员、部分党员干部群众谈话,整体了解党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评价和反映。与受处分人员谈话,了解其对所犯错误性质的认识以及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及时分析受处分人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批评教育与服务帮助相结合,化解消极因素,鼓励其增强奋发有为的信心和勇气,将组织和群众的评价向其反馈,让其对自己有更加全面客观的认识。
“我们在回访结束后,及时形成回访教育评价意见,报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或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通报反馈,并及时归入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等的重要参考。”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对处分影响期满的,督促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将受处分人员纳入正常的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范围。
【篇4】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情况汇报
近日,祁丰藏族乡对受纪律处分人员开展谈心回访工作,掌握被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帮助其化解消极情绪,认真落实《肃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纪律处分人员开展谈心回访工作制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纪效果。
一是利用回访教育,帮助其恢复积极状态。对违纪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目的是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帮助其恢复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惩防并举方针。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回访制度。此次回访教育以谈心形式进行,并做好相关谈话笔录,由回访人员填写《受纪律处分人员谈心回访情况登记表》,并将回访的有关情况向被访对象所在党支部组织通报。
三是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回访对象对所受处分的认识态度,受处分后工作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等情况,对个别思想认识有差距的党员干部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使他们端正态度、放下包袱、积极工作。通过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以及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表示将放下包袱、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关心。
【篇5】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的精神.近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主要对佛冈县2018年7月以来被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108名党员和监察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了解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来的思想状况、现实工作、生活情况,对组织的要求等,帮助受处分人员尽快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干劲.
领导带头,分级负责.本次回访教育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即县纪委监委查办的61宗案件,由本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带队回访;各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由各镇纪委负责对党员干部开展回访.
因人施“访”,形式多样.本次回访主要采取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交谈、听取其所在单位负责人介绍及走访受处分人员身边同事、群众等形式,全面了解其受党纪政务处分后的思想状况、现实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等方面情况;对离开本县外出务工人员,灵活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确保回访全覆盖.
建立档案,动态管理.回访中注意收集整理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所在单位对其所做的评价鉴定意见等回访材料并存入回访档案.同时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把回访情况作为解除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
严管厚爱、教育帮助.在回访教育中,受访者黄某向回访的干部坦言,“处分下达之后曾一度觉得自己思想包袱很大,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工作没有目标也没有干劲,现在组织来找我谈话,我知道组织并没有抛弃我,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尽职尽责履行好本职工作,并提醒身边的同事、朋友吸取自己的教训”.通过回访,一方面了解党员干部受处分后的心理变化,对知错改错的党员干部进行鼓励;对不了解党和国家政策,个人思想、工作遇到问题的,通过解释宣传党纪国法,谈话谈心等,促进受访者思想转变、放下包袱,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对受访者提出的合理要求以及其个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予以解决,充分体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篇6】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情况汇报
(一)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有利于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5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是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市委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机制的重要举措。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有利于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推动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省会城市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市委换届以来,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咬定目标、凝聚力量、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作出了突出贡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了坚强保证。2019年1月15日省委组织2018年度17市市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对济南市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评价为“好”和“较好”的总得票率为97.3%,高于平均得票率19.1个百分点,连续两年列全省17市第1位。针对个别受处分人员存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片面认识,以及形成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理解、不合作,甚至抵触情绪,把对受处分人员的关爱回访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化解消极因素,鼓励其卸下包袱、轻装前行,帮助“跌倒”干部“站起来”,达到“以惩戒落实监督,以监督促进教育,以教育保护干部”目的,使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体现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感受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之家”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保障。
(三)开展回访教育,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
近两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握全面从严总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部署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和执纪审查专项行动,执纪审查实现重大突破。案件数量的提升并不意味的案件质量的提高。回访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被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情况。有的认为自己没有错误,是组织上没有将事实调查清楚就进行处理;有的认为自己所犯的是一般性错误,处分重了;有的认为自己没有犯实质性错误,不应该受到处分。对于受处分人员提出的问题,如果案件质量没有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在回访教育中就能够理直气壮地摆事实、讲道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如果案件本身质量不过硬,在回访教育中就失去了以理服人的基本条件。通过回访教育,可以及时发现我们自身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使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回访教育的过程,也是检验纪律处分是否执行到位的过程,通过查阅受处分人员的案卷和人事档案,了解处分决定、年度考核、职级工资变动是否到位和落实等,促使各项纪律处理措施执行到位,确保处分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