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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汉语词汇。指政府的事务性工作;泛指行政事务。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集合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前言
2018年,国务院下发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指导意见和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政务工作方案,向全国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明确政务服务顶层设计、运作管理和建设进度等方面的要求;2019年4月,*****签发国务院第716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首次把政务服务建设从行政措施层面提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标志我国新时代政务服务建设蓝图进入实施阶段。近年来,交通海事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加大了“放管服”工作力度,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优化海事政务信息化系统,建立政务服务?规范,取得鄅一定成效;但海事部门政务服务改革整体工作效果与国务院的要求,与地**府政务服务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群众需求仍有一定距离。基于**新时代政务服务发展要求,笔者从近年来海事政务工作实践,谈谈海事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思考。
二、海事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海事政务服务目前主要呈现出四方面问题:
(一)海事政务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较为传统,与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水平存在距离。
一是海事行政许可、报备、确认方面内容近15年来变化不大。把2018年《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海政法[2018]123号)与2004年“海事系统政务公开指南”(海法规[2004]335号)进行比较,发现除了增加了14项业务和把部分许可改为报备以外(包括取消国内船舶进出港签证许可改为进出港报告),在海事行政审批内容、业务管理逻辑和工作效果方面近15年以来变化不大,未能应用新科技手段对海事传统行政管理手段进行升级。二是海事政务服务的主要方式是执法人员在自建实体政务窗口向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在海事分支局的政务中心事权中,受海事执法流程、政务服务指南规定提交纸质材料的要求,以及直属海事系统的政务管理在政策上未允许授权地方行政服务中心,决定了只能在自建实体窗口接收申请人递交纸质资料的服务方式。三是海事政务服务内容未能按照海事工作实际需求给予丰富和拓展。新的海事规范性文件要求和现代科技赋予海事新的服务内容,如电子政务后台值守、网上政务咨询回复、诚信管理等工作,未能从制度层面明确由政务服务部门办理。
(二)海事政务服务基础建设投入不足,政务服务硬件和软件建设薄弱。
一是海事政务服务渠道建设滞后。海事政务服务主要依靠自建实体窗口的渠道,未能研发海事政务自助终端机、政务APP,以及建立24小时政务超市的方法,拓展海事政务服务渠道,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海事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支撑力度不足。现在海事政务服务工作所使用的海事协同平台,存在业务覆盖面不全,能提供远程办理电子政务业务种类比重低;升级运行不稳定、个别业务系统设计不合理,系统开发和业务管理不配套,使用体验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三是政务队伍建设滞后。直属海事系统分支局的政务中心属于机关内设办事机构,分支局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业务种类多,相应对业务技能、沟通能力和自控能力要求较高,同时具有精神压力和劳动强度大的特点,但长期以来政务中心作为内设机构,缺乏政务窗口所需要的系统、专业的技能培训,缺乏岗位轮换机制和干部培养等配套措施,导致政务队伍在专业化发展和干部培养方面处于劣势,不利于长远发展。
(三)海事政务服务的管理存在不足,制约政务服务发展。
一是未能发挥政务服务部门在海事立法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多年来,海事立法工作由主办业务的处室牵头制定,其中涉及需要在政务窗口办理业务方面的条款,却存在着政务窗口部门参与度不足或者政务窗口部门意见未能得到重视的问题,造成个别规范性文件存在先天性缺陷。如海船船员任解职工作,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要求基层海事处政务窗口负责办理核对任解职海船船员证件、留存资料复印件、现场拍照和录入系统,在这项工作制度设计中过多考虑监管需求,未能综合考虑依法行政、廉政风险、社会成本和安全管理格局的要素,导致该项工作虽然实施了,但是也付出了不少的行政成本和廉政代价。
二是海事政务服务机制体制建设滞后。政务服务工作在机制、体制上近十年来变化不大,政务队伍建设、政务应急管理和政务效能方面与十年前相比没有明显进步。
三是政务工作遇到问题的处置滞后。基于目前海事各类业务和信息化均以纵向管理为主,分支局政务窗口遇到问题,需要找归口业务处室进行逐级请示,若涉及信息化系统,需延伸到信息化部门和开发公司,实际工作遇到问题,经常得不到有效处置。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业务移入协同平台后,无法与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同步审批,导致原来两项业务同步审批的工作,变为先完成船舶国籍证书审批后,才可以进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的受理,既人为地增加政务窗口部门的工作量,也违背配员证书要与国籍证书同时审批的规定,上述问题从2017年6月持续至今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四)海事政务服务在改革工作中全盘谋划不足,缺乏顶层设计。
一是政务服务体制改革不到位,制约服务效能。直属海事系统分支局的政务中心职责和编制停留在2013年海事核编转制的“三定”方案,属于流转式政务中心的定位,在体制上未能达到“一站式”审批工作要求,工作效能难以提升。
二是简政放权改革措施不配套,改革“红利”未能有效释放。如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许可工作中,取消该项政许可目的是免除船舶到政务窗口办理业务,提高船舶运营效能、降低成本,释放政务窗口资源来强化一线执法力量,但在实施过程中受限于货物港建费未能配套建设远程申报渠道,船舶仍需到海事政务窗口办理货物港建费手续,导致改革目标未能完全实现。
三是海事法制建设与信息化建设步调不一致,增加基层政务工作人员负担。一方面,部分海事行政许可法规滞后电子政务系统,现有部分政务服务指南仍停留在传统窗口递交纸质资料的方式,与海事协同平台提供电子政务服务渠道不配套,行政相对人未能充分享受电子政务带来的便利,如船舶国籍证书核发、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可网上递交申请但不能网上办结,需向政务窗口递交原件,人为增加政务窗口工作量;另一方面,个别海事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在配套软件未完成建设情况下,过早颁布实施,并赋予海事机构工作职责,形成基层海事机构履职风险。
四是海事政务服务地区发展不均衡,投入行政成本高、整体效果不明显。部分海事机构在提升政务服务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取得一定成效,包括:在信息化上投入资源,政务服务效能和服务渠道上获得不同程度的提升;在体制上采用调整政务中心事权和人力资源,实现“一站式”审批,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政务效能。但是,从海事系统整体来看,上述改革探索工作存在重复投入改革资源到相同的业务,各地改革经验未能及时复制推广,政务深层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存在行政资源消耗大、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三、海事政务服务形势分析
(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持续稳步推进,海事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紧迫
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在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工作中要求:“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理”。
2018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要求,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在2019年与2020年分阶段做好电子政务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要把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理,原则上不再保留各地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
2019年4月,*****签发国务院第716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对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对接、服务和应用进行立法,明确“**平台”的组成包含国务院****服务平台,除涉及**秘密情形以外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纳入“**平台”,规定“**平台”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的定义和效力,要求国务院****制作、管理电子证照。
上述文件反映国务院推动政务服务工作,从发布行政措施升级到行政法规,政务服务从探索阶段进入立法强制实施阶段。这意味着海事系统需要在电子政务系统、实体政务窗口管理和电子政务管理制度方面进行改革。
(二)**科技发展向海事带来契机,改革海事政务服务工作面临历史机遇期
船舶检验规范是水上交通安全和海事监管重要基础性法规。现行船舶检验规范要求航行船舶配备的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设备,主要是20世纪70-90年代期间,美国和欧洲一些发达**应用当时的先进科技研制的,以当前科技水平来说有很大提升空间。基于我国目前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简称5G网络)技术、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方面技术,以及科技研发与制造能力走在世界前沿,新科技为海事监管与政务服务手段升级、航海电子设备发展的带来机遇。如海事政务服务项目中,在船舶文书签注、船舶防污文书签注和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等一些业务看,可以采用科技手段来取消或改进现有的事权;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均可签发电子证书;船舶防污文**载均可上传云数据替代,由此海事监管的行政管理逻辑、措施,与海事政务服务的行政管理逻辑和内容,可以一体化升级设计。
四、工作建议
根据本文阐述海事政务服务面临形势,笔者认为目前推动海事政务服务发展,仅从具体海事政务业务着手,采取海事行政审批项目简政放权或者建设电子政务系统的方法,从时间和效果方面均难以达到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的要求,需要更宏观思维研判形势和思考发展对策。
(一)树立建设高效能政府的思路,谋求海事发展出路
从宏观思维理解“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质服务)改革和提出“创新、绿色、协调、开放、环保”的发展理念。首先“放管服”改革就是以打造高速、低耗、质优的高效能政府为目标,优化生产关系,同时应用“创新、绿色、协调、开放、环保”发展理念引领、刺激生产力的发展,达到破解我国经济发展遇到问题和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目的。回顾海事系统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存在共性的特点就是缺乏效能意识,在很多政务改革方面的探索、措施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中,没有把重点放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没有考虑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
因此,海事政务服务发展,需要把握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从服务**发展战略的高度,助推交通强国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以提升**航海技术和航运产业竞争力为己任。二是要将建设高效能海事系统作为改革重要任务。三是要抓住“**平台”建设和我国科技发展的重大机遇。具体工作思路:通过应用现有科技手段和海事监管服务流程再造,建设世界一流海事监管和政务服务模式,引领我国科技技术和制造业,进入航海、防污染和智慧海事领域,并助推该领域发展,达到海事政务系统与“**平台”无缝衔接,实现高效能履行“三保一维护”职责。
(二)建设高效能海事系统的改革措施
1.成立海事“放管服”改革领导机构。
参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经验,成立海事“放管服”改革领导机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建立海事“放管服”改革领导机构会商制度和定期会议制度,保障领导机构规范运作;海事“放管服”具体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推进,参照***全面深化改革***议事、决策和组织实施,保障改革工作高质、高效。
2.开展海事监管与服务改革顶层设计。
按照建设交通强国的总体要求,依照**“放管服”战略目标、航运业发展需求、现有科技手段,围绕“三保一维护”的职责,梳理现有海事行政权力清单、业务管理逻辑、行政管理措施,从提升海事监管、政务服务和履行公约综合效能角度,把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优化、代替的行政行为进行研判,一体化设计海事监管、政务服务和履行公约方案,分别对国内航行船舶和国际航行船舶编制立法、信息化建设要求,在顶层设计上满足海事监管与政务服务的同步升级需要。
3.分阶段统筹部署实施海事“放管服”改革工作。
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以及海事“放管服”顶层设计,分阶段实施。一是设置过渡期措施,摸清家底,把现有政务服务模式和信息化系统进行清单式登记,与“**平台”和海事“放管服”顶层设计进行对标,采用维系和满足过渡期使用需要的定位进行优化和改造,满足“**平台”整体工作的要求。二是开展海事“放管服”顶层设计建设,按照顶层设计编制工作任务,分阶段安排工作进度,分模块通过业务条块牵头组织对需要改革的业务从法制建设、海事监管、政务服务、履行公约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编制具体工作方案,整体协调推进实施。三是建立海事“放管服”模块项目组长负责制。由于开展模块建设工作中,需要考虑新旧制度修订、新旧信息化系统改造等工作,既不能固步自封,也不能全盘否定,需要用工匠精神把整项工作目的意义、行政管理链条、现有技术条件和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整合,选择最优的方案,通过模块项目组长制,除了保障责任落实到位以外,还能给予使命感,能够尽一切力量把任务做到最好。
(三)以建设高效能海事系统的要求重新定义海事政务服务
海事政务服务要适应经济社会和海事发展的要求,需要在工作定位、业务内容、服务方式和运作模式上进行变革,实现海事政务服务充分衔接和支撑海事监管、公约履行,助力打造高效能海事系统。按照目前我国政务发展和科技发展趋势,可以从八个方面设计和定位海事政务服务:
一是缩减传统政务服务内容,加大海事发展需要配套的公共服务内容,包括海事智慧监管所需要对异常信息处置的后台客服服务;
二是取消海事自建实体政务窗口,授权地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海事业务,通过建设电子政务、政务自助终端和政务超市取代海事实体政务窗口;
三是消除行政辖区壁垒,实现海事政务全省通办服务;
四是减少人工传统审批和服务方式,增加应用人工智能自动审核和服务功能;
五是减少提交纸质资料,增加电子证照应用通道;
六是减少纸质证照种类,推广核发电子证照;
七是缩减分支局证书制作职能,构建省级制证中心;
八是减少政务服务纸质档案,增加部海事局电子档案管理职责。
总体来说,海事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减少传统审批项目、加大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加大信息化后台处理功能,提供强大、高效的政务服务,能够强力支撑海事监管新模式,形成占地小、功能强大、互动性强、服务友善、运作效能高的新型海事政务服务运作模式。
第2篇: 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政务服务作为政府服务的核心,既是政府的基础职能,也是公共权力运行的起点,更是政府使命价值的回归。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是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支撑。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迅速发展,在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政府行为、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府绩效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务环境的新期待,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向纵深发展已刻不容缓。
一、政务服务的基本内涵
对于政务服务的定义和内涵,目前国内尚没有统一认识。
从行为角度看,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的行为。
从过程角度看,政务服务是指在公民本位理念的指导下,以高效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目标,通过合理规范的协调运转,不断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概括而言,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具有依申请实施特征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行为。
从理念上看,政务服务要求各级政府和官员必须树立“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的思想,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人民利益至上,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从政府职能范围看,政务服务要求政府职能是有限的,主要是做市场和个人不能做、不愿做或做不好的事情,即主要是提供维护性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性的公共服务。维护性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财产权利和公民权利、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这是服务型政府的基石;社会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是指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性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体现。
从政府运行机制看,政府只能在法律和人民授权的范围内行事和提供服务,要么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要么经过了一定的民主法定程序。
从服务方式和手段看,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使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尽可能避免给居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方便、快捷、高效、优质地为民服务,增强民众的亲切感和满意度。
从政府行为后果看,政务服务因其自身的民主特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和所提供的服务负责,对于其失职行为,公民有权提出质询和责任追究。
二、我国政务服务发展的历程、模式与成效
(一)发展历程
作为政府服务的一种创新,我国政务服务建设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大体经历了三次重大转变。
1.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分散审批向集中受理转变。
20世纪80年代末,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集中审批应运而生。
1995年,深圳市成立对外投资服务中心。
1999年,浙江金华市将46个部门集中起来提供柜台式审批服务。
2004年,江苏镇江市在全国率先推出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
截至2012年底,全国建成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已超过3000家。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我国的一项创举,打破了过去各职能部门分散式、封闭式的行政审批模式,形成了超市型的集中受理审批格局。
2.组建行政审批局,推动集中受理向集约办理转变。
2008年,成都市武侯区在全国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开始了“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创新探索。
2014年,天津滨海新区、宁夏银川市、河北威县等地行政审批局相继成立。
2015年,中编办选择江苏南通市、盱眙县等地开展行政审批局国家试点。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11个省(区、市)的54个市、县、区成立了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的建立,推动了行政审批权从简单的空间集中向职能整合、资源集约转变。
3.构建政务服务网,推动集约办理向集成服务转变。
2012年,湖北襄阳市在全国首开先河,利用互联网开发了联审联办工作平台。
2014年,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一站式集成全省政府部门网上服务资源。
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全国政务服务网建设进入了快车道,许多地方和部门还开通了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集成平台。政务服务网形成了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政务服务集成集群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二)运行模式
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务服务模式。
一是以海南省为代表的“三集中”审批模式。从2007年开始,海南省就全面推行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职能“三集中”。目前,该省34个省级部门(其中5个中直部门)、683项审批事项进驻省政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是以成都市为代表的“一窗式”并联审批模式。2004年,成都市建成全国首家省、市同址办公的政务服务中心,由一个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审批申请,各部门办完相关手续后,由综合窗口统一对外发放。“一窗式”审批变申请人跑路为政府内部运转,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是以新泰市为代表的“标准化+政务服务”模式。2005年,山东新泰市把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标准化改造,形成了通用基础、服务提供、管理和岗位工作4大支柱、17个子体系、1195项标准。通过标准化把抽象的行政行为具体化,有效破解了政务服务规范化运作的难题。
四是以天津市滨海新区为代表的“行政审批局”模式。201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正式组建行政审批局,并与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行政审批局将原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审批权向一个部门集中,推动了行政审批权与事中事后监管权的分离。
五是以浙江省为代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2014年6月建成运行的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覆盖43个省级部门、101个市县政府、31个开发区,实现省、市、县三级4000多个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审批和规范管理,以及婚育、教育、就医等15类400余项网上便民服务。
(三)主要成效
各地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政府职能科学化,进一步推动了简政放权。以江苏省为例,2014年以来已累计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709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项目116项,精简幅度达60.7%。
其次,运行机制程序化,进一步改进了服务方式。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运行环节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基本实现了“每个项目有程序、每个程序有监管、每项监管有标准”,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三,审批流程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比如,贵州省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实现所有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理环节不足4个、平均办理时限不足13个工作日、平均申请材料不足7个,申请人到实体大厅办理同一件事原则不超过2次。
第四,服务质量标准化,进一步提升了居民满意度。调查显示,近年来城乡居民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改善,2016年有63.3%的受访者对本地政府服务和办事效率表示满意,较上年提高3.44个百分点。
三、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从各地实践看,政务服务工作中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顶层设计有待加强
一是法律定位不明确。至今没有法律法规对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等作出规定,也未对其职能进行法律授权,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等仍处于“夹缝中求生存”。
二是机构名称不统一。从政务中心、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到市民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名称繁杂,形态多样,中心是一个场所还是一个机构仍存疑义。
三是机构性质不明晰。有的是政府派出机构,有的是政府直属机构,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属临时机构由政府办或其他部门代管,领导配备及人员混编情况严重。
四是职能范围不一致。有的侧重改善投资环境,有的侧重提高行政效能,有的侧重约束行政权力,有的侧重方便群众办事,窗口办结功能有限,便民服务也相对不足。
(二)部门协同阻力较大,行政改革有待深入
一是行政权力划分不清晰。横向看,不同部门间职能重叠、责任不清,交叉审批和重复审批现象严重:纵向看,不同层级政府间过于强调“上下一致”,没有体现不同层级政府的工作重点。此外,行政审批局成立后,审批权、监督权如何划分,还是一片“盲区”。
二是部门协同合作阻力较大。谁都不肯让出本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跨部门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的难度较大,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难度更大。
三是部门放权不到位。有的部门将一些无关紧要的审批项目放在中心办理,对“含金量高”的审批项目却不肯向窗口授权。食品生产许可、娱乐场所审批等,目前大多没有下放到县。
四是项目审批存在体外循环。有的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仍分散在多个科室;有的还需经过国家、省、市、县等多个层级,特别是涉及工商、税务、国土、环保等垂直管理部门事项时,大多仍是“厅内接件厅外办”。
(三)各地发展不够平衡,推进机制有待健全
一是推进动力不稳定。在现行体制下,政务服务中心的权威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与否,随着领导岗位调整,政务服务推进力度“时大时小”,推进速度“时快时慢”。
二是建设标准不统一。省、市、县不同层级政府有多大行政审批权限,与之相适应的政务服务中心需要多大规模、多少编制、多少经费,全国尚没有明确的统一指导。
三是服务内容不一致。政务服务中心所提供的绝大部分服务由城市居民享有,农村居民或多或少地被排除在多项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之外。
(四)政务服务流程不够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乏力
一是流程缺乏统一规范。各部门制定的审批流程,在审批依据、申报资料、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时限等方面差别较大,流程有繁有简,时限有长有短,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
二是流程透明度较低。审批事项、主管部门、审批条件、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不公开或是有选择的公开,即使部分内容公开了,需要了解信息的也无从查找。
三是流程监督环节薄弱。各种监督主体之间关系尚未理顺,彼此间缺乏联系沟通,无法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中介组织有待规范。中介评审中独家指定、重复评估、时间过长、收费过高、“体外梗阻”等问题普遍存在,一般审批机关办理时限在二三十天,中介评审却要一年半载。
(五)线上线下平台发展不同步,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
一是重复建设现象较为普遍。电子政务的内涵和边界不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务服务信息化管理事权划分不清晰,政务服务系统分散建设、重复建设较为普遍,形成了诸多“信息孤岛”“数字鸿沟”和“数据烟囱”。
二是政务服务应用有待加强。有的“重建设、轻应用”,热衷于硬件建设,致使很多项目“建而不用”;有的“重管理、轻服务”,“提供的服务不需要、需要的服务找不到”成为政务网站的普遍问题。
三是信息共享尚未取得根本突破。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这“老三难”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据调查,区域部门间基本实现共享的省份仅占13%,区域部门间少量实现共享的地市和区县仅占32%和28%。有的业务系统兼容性不高,导致数据多次录入、反复提交。
四、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机制的对策建议
政务服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自身改革,事关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创新制度供给,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机制,成为推动政务服务关键性改革取得更大突破的必然选择。
(一)健全职能整合机制
推进政府职能整合,既是减少和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有效路径,也是突破部门壁垒、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的根本举措。
一是深化大部制改革。按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把多种关联紧密的政务事务交由一个部门管辖,避免因职能过细引起的横向协调困难,有效解决部门间职能重复、多头管理、交叉扯皮等问题,促进行政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加快将分散在审批部门多个内设机构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成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对外服务,避免一个部门内多头审批。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成立行政审批局,开展集中审批改革试点。
三是加大减权放权力度。按照“能放则放,能减则减,能转则转”的原则,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将行政审批严格限定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二)健全业务协同机制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不突破各自“边界”的前提下,相互配合、协调合作,共同破解政府“碎片化”“部门化”困境,为公众提供便捷、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
一是加强部门横向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问题。
二是强化府际纵向联动。有些行政审批或者服务项目需要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沟通合作,应理顺上下级关系,通过互联网技术,形成“省—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的多级联动机制,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之间的无缝对接。
三是推进数据共建共享。编制政务服务通用软件,加快省、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网,推动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完善共建共用的数据共享机制,将离散或串行的审批流程优化为并行业务流程,形成扁平化网络化的政务服务格局,提升政务服务的整体性、协同性。
(三)健全规范管理机制
规范化既是政府服务行为重复特点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审批环节无缝衔接的重要前提,更是向公众提供无差别优质政务服务的有力工具。
一是制定和实施权责清单。以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以责任清单明确政府应该做什么,“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个人的行为边界,“法无禁止即可为”。每一权力事项按同一名称和编码输入政府权力运行平台和政务服务系统,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是推进服务流程标准化。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信息、数据和统计标准体系,推进共性关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研究制定政务服务标准整体框架,包括机构名称、硬件设施、窗口设计、服务事项、规章制度、办理流程、信息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等方面内容,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方式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
三是严格中介服务管理。聚焦投资建设领域“一长四多”问题,集中整治“红顶中介”,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验等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加快清理涉企项目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四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严格限制执法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探索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四)健全网络服务机制
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运行。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现有政务服务资源,加快构建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相融合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请求响应服务等手段,解决分布式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协作问题,实现政务服务“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减少“线下到处跑、线上到处找”的困扰。
二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数据有效对接为抓手,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向网上延伸,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以政务信息化倒逼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不仅申请人可一站办理,审批人也能一站办结,真正做到“一网一门一端一号一码”。
三是加快政务服务网迭代更新。政务服务网建设往往采用立项方式,对系统开发人员的技术和经验依赖性较高,难以在一次设计中面面俱到,必须坚持应用需求导向,在需求与开发的多次迭代中,不断完善审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模式。
(五)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20多年各地的探索实践后,当前必须强化自上而下的统一指导、“一标推进”。
要从上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领作用,明确政务服务改革方向,完善制度框架,强化政策供给,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从目前的“自下而上”转变到“自上而下”“上下联动”上来。
与此同时,要从下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比如,江苏省吴江市成立行政服务局,将行政服务中心由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江苏省南通市所辖1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行政审批局;四川省、福建省福州市率先颁布政务服务地方性法规;安徽省制定各类标准2000多项,初步形成了涵盖政务服务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等等。这些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在更高层面予以推广。
(六)健全法规保障机制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迫切需要加大立法力度,加快构建适应我国政务服务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
一是抓紧制定政务服务管理法规。从法律上厘清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机构的名称性质、组织架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等,规范政务服务的建设、运行和监管,消除行政审批中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现象。
二是抓紧制定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管理法规。认真梳理《合同法》《保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中与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相抵触的法律条款,根据情况予以废止或修改完善,明确电子公章、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等的法律效力,为政务服务发展提供法律与政策支撑。
第3篇: 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区围绕政务服务中群众的“堵点”和“痛点”,从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推行“一口式”集成服务,加快攻克重点领域审批改革难题,创新服务及监管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群众对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出更高要求,而影响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的主要有,一是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有待进一步在梳理法规政策基础上细化操作方案,杜绝前台不同受理窗口不同标准的情况。同时,部分职能部门的后台审批标准不统一,且未能及时向前台告知到位,导致部分审批事项的审件流程相对繁冗。二是部门沟通联动范围和深度不够,业务系统没有对接,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卡住很多事项进一步简化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的咽喉,无论准入还是监管都没能完全适应市场的需求。很多部门使用的系统数量多、功能有交叉,有些部门正在使用的系统有十几个,重复录入工作多,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网上办事用户端体验感不好,虽然我区绝大部分事项已实现“一网通办”,但群众选择网上办事的少,一方面是因为网上申请人与审批人员不能实时沟通,提交材料的审核通过率低。另一方面是因为提交申请时需要扫描上传大量的材料,且在网上审批通过后仍需到窗口提交一次书面材料。
主要对策建议,一是根据同一种事项不同情形制作子事项办事指南,将所有情形的子事项办事指南公示并录入全区统一的业务受理系统。进一步规范细化事项收件材料清单、分类制作办事流程,做到群众办事“照单抓药”,窗口人员“傻瓜式收件”。二是力推多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开展联审联验,加快业务系统平台对接,特别是加快建设工程联审平台的建立,并与市平台做好对接。优先推进上下游关联紧密的业务数据对接,保障数据更新。系统推进联审联办,将垂直管理部门与本级政府的部门一并纳入审批许可的业务整合,找出所有事项、环节之间的法律关系、业务关系和逻辑关系,由关联性入手改善审批运作。三是大力推广电子签名和电子档案的应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大力推进移动办理和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的智慧政务模式,与传统网上申请不同,智慧政务办理模式无需申请人填写书式表格,大部分申请材料自动生成,手写签名与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而且在申请过程中可与受理人员即时视讯沟通,生成的电子材料可以随时修改,解决了传统网上办事的难点问题。
第4篇: 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为全面了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分析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研判下步工作的主要方向,XX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集中精力,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基本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方向做了深入调研和全面分析,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一)体系建设方面
1.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基本形成。近几年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创优发展环境的目标,立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高度重视便民服务的建设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XX年12月底,全市4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2952个村(社区)已建成便民服务代办点2811个(建成率95.22%),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全市95%以上的地方能够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基本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让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承诺。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体系趋于完善。四川省从XX年10月开始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基本完成该项工作。XX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8个部门中有26个部门单独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其中12个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的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之前的不到100人增加到120余人,均比“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前显著增加。市本级设行政审批窗口28个(含综合窗口和并联审批窗口各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等公共服务窗口4个,天然气、自来水、银行、商务中心等便民服务窗口4个,会计师事务所、印章中心等中介服务窗口2个。县(市、区)设行政审批窗口27个(含综合窗口暨并联审批窗口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公证处、邮政局等公共服务窗口6个,中介服务窗口暂无。
3.服务方式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紧紧围绕“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的原则,以“政策更优、门槛更低、审批更少、服务更好”为目标,创新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志愿服务队进园区服务等。此外,市农业局窗口创新服务机制,先后发出万余份信函,告知办理年检手续,极大地方便了XX籍异地拖拉机车主及时办理年检手续;市国税局窗口创新推出“免填单”服务,最大程度的简化了审批流程;市质监局窗口建成了全省第二个规模性“便民服务标准免费查询平台”,得到办事群众充分肯定。
4.政务服务公开体系基本构建。便民和为民,是政务服务中心的两大核心职能,也是政务服务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工作取向,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切实履行了“阳光政府”的职责。促进政务服务的集成化、规范化、高效化,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是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许可)的依据、内容、过程和结果全面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及公众一目了然。政务服务公开体系的构建,增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把涉及群众的事项全部放在群众眼皮底下办理,使政府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机制建立方面
1.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联席机制逐步规范。近年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按照“环境是生产力,环境是安全阀,环境是战略资源”的原则,主动作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抓项目”的总体要求,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办公室的作用,切实践行“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我们办”的承诺。全面梳理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审批问题,主动针对问题提供个性服务,坚持“六个一、三个量化、三个倒排”原则,实行定期集体会商、会审、会签和进展情况汇总、通报,落实专人跟踪、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有力地推动了百威啤酒、浙粤工业园、三岔湖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等30多个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加快开工建设,创造了百威啤酒项目75天实现从签约到启动主体工程建设,浙粤投资有限公司0.5天办完所有证照的“新速度”。组建了天府新区XX片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领导小组,在市本级及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天府新区XX片区投资项目受理综合窗口,集中协调解决涉及两级行政审批的有关申报工作,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批联动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会商会审机制、跟踪服务机制等,切实做到“流程更优、时间更短、服务更好”。
2.并联审批提速承诺机制已趋完善。XX年,XX市及4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并联审批工作的唯一试点市,成立了由发改、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经委、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并联审批领导小组,纳入并联审批的范围包括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的全部企业投资项目,主要有项目备案、选址审批等14项。全市政务服务中心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了审批时限大幅缩短、行政成本降低、监督约束强化、审批效率提高的目的。
3.政务服务监督机制基本完善。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了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的人员作为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行风监督,反映政务服务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市本级和4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实现视频图像适时监控。各县(市、区)已试点向乡镇延伸,开通视频监控监察,实现了政务服务工作延伸和监督制约延伸同步进行,无缝对接,完善了县乡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建设。
4.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基本建立。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市政府13个目标绩效考核部门之一,对市本级43个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在服务质量方面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出台了《XX市政务服务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办法,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等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按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星级服务窗口和星级服务人员,并按相应的标准给予奖励。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从XX年开始,对基础设施好、群众反映好、运行效果好的优秀便民服务中心和先进便民服务中心连续实施3年的“以奖代补”,予以激励。
5.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基本规范。在建成的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中,雁江区4个街道办事处、简阳市清风乡整体新建,雁江区临江镇、安岳县清流乡等23个便民服务中心为整合乡镇文化站、计生指导站等项目新建,雁江区小院镇、安岳县岳源乡等85个便民服务中心为盘活闲置资源或租赁门面等形式改建,简阳市董家埂乡、乐至县通旅镇等62个便民服务中心为挂牌,总体合格率为77.52%。全市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立了主任和执行副主任,已建成便民服务代办点的2811个村(社区)均设立了代办员。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运行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规范指明了工作方向。
(三)便民服务事项设置方面
1.依法清理,实现“五统一”。近年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法制部门对行政审批项目先后进行了5次清理,并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该增加的及时增加,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取消。要求需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行政审批的项目,除须现场踏勘和调查以外的各环节必须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对项目名称、项目数量等实行“五统一”进行规范,并统一制作了《办事指南》,让办事人员一目了然,清晰的知道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及是否需要前置审批等相关事项。
2.科学设置,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在规范清理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审定,决定保留县(市、区)级17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86项,保留县(市、区)级8个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26项,调整为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88项,调整为搁置的行政审批项目69项,进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28项。根据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要求,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进驻项目14项,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进驻项目12项。从运行情况看,基本上实现了“涉群必进”,将所有涉及群众利益、关乎百姓民生并能方便群众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代办点。
(四)电子政务大厅运行方面
1.积极主动试点,实现智能办事。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开展全省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试点工作,XX年10月,市本级和乐至县电子政务大厅正式开通运行,参加全国第六届省际政务服务工作交流会议的近30个省、市参会代表观看演示了四川省、XX市、乐至县电子政务大厅的三级联网,突出了上下互动和高效便捷,展示了政务服务中心这一政府平台的对外形象。XX年10月底,雁江区、简阳市、安岳县电子政务大厅全部开通运行,提前完成了省政务服务中心下达的目标任务,一个覆盖更加广泛的电子政务平台已建设成形。目前,全市电子政务大厅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文本下载、流程查询、网上预审等功能,较好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节约了办事成本,实现了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有益补充。
2.推广网络申报,提升审批效能。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先后对中介机构、考试机构、从业资格证经办人员和其他代办人员等办件频率较高的群众进行了多次培训,鼓励他们通过电子政务大厅完成申报,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3.开通政务服务热线,搭建咨询平台。XX年3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开通了96196政务服务热线,鼓励投资企业和办事群众拨打96196政务服务热线,享受足不出户的政务服务,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落实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确保各窗口单位的工作动态、外地先进经验、政务要闻等第一时间更新到相应栏目,方便公众浏览。
(五)场地建设方面
1.县(市、区)级政务服务大楼逐步达标。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市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级标准应为6000m2以上,二级标准应为3000m2以上,三级标准应为1000m2以上。乐至县和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基本符合《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二级标准。雁江区、安岳县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面积均在6000m2以上,符合《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一级标准,预计XX年正式投入使用。
2.市本级政务服务大楼不达标。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级标准应为15000m2以上,二级标准应为10000m2以上,三级标准应为5000m2以上。从全省21个市(州)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办公场地看,已有14个市(州)达二级以上标准,4个市达三级标准。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仅有2174m2,与省上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差距较大,不能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标准化建设滞后
因多方面原因,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建设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滞后
近几年来,各县(市、区)政府向部分便民服务中心购置并配送了电脑、办公桌、群众休息椅等设施设备,各乡镇自筹资金配齐了文件柜、电风扇、饮水机、电话等设施设备,基本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但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变向延长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办事效率。
(三)“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还有差距
按照省政府要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由于场地受限,部分事项、环节应进未进,住建、公安、公共服务等部门进驻不彻底,一定程度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结构不合理
由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较高,部分单位认识还不到位,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转变。有的单位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当作一种形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变动频繁,有的部门在选派人员时,未按照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而是抱着“应差”的想法,把中心的窗口工作当成“守摊子”,派一些业务不熟、不会计算机操作、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入驻大厅,甚至选派工勤人员、临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顶岗,致使服务质量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各单位派驻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代管,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选拔任用均在派员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只负责日常管理、办件情况监管等,部分人员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后,与原单位联系较少,担心受影响,加之各方面管理严格,不愿意到中心工作,工作热情不够。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逐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严格按照中办发〔2011〕22号和川委办〔2011〕2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要求,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政务服务中心场地等硬件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解决,搭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交易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为企业、社会和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综合平台。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应选址于本城区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地方”的要求,争取尽快启动市本级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建设,实现“整体工作逐步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督促部分县(市、区)加快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新场地建设,实现功能配套,加大投入,逐步改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继续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全面清理。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
2.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3.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各级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对下充分授权,基层站所也应将相关审核、审批权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实现“一站式服务”。
(三)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1.认真执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步运行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制度规定,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搞好协调沟通,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保障各类办理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规范、高效办结。
2.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按照“拓展内涵、完善功能、优化服务”的要求,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强化为企业、群众办理审批的服务功能,开展配套服务、提供便民服务。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加强审批部门与项目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积极推行全程代办、网上预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最大程度的方便项目单位办事。重点加强与天府新区XX片区投资项目的完善对接,积极实施项目绿色通道。加强与招商、开发区、督查室(目标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帮助企业及时解决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大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投入
1.争取建立专项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在对乡镇(街道)的年初预算中单独设立便民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经费按一类乡镇5万元、二类乡镇3万元、三类乡镇2万元的标准足额保障。市政府继续对那些基础设施好、群众反映好、运行效果好的优秀便民服务中心和先进便民服务中心实施“以奖代补”,予以激励。
2.争取增加便民服务中心行政编制2-3个,增配一个副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3.完善办公必需的设施设备。各县(市、区)政府逐步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配备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必需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通并使用电子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五)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建设
1.出台刚性管理文件。积极学习借鉴优秀地区的做法,由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制发《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实践基地,窗口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视为下基层锻炼,窗口工作时间计算为下基层锻炼时间。选派人员必须是本部门的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业务熟悉,有群众工作基础和一定政策水平,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加大激励考核力度。继续对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及县(市、区)进行绩效目标考核,市政府每两年表彰一次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
3.建立健全学习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学习交流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建设一支“留得住、干得好、上得去”的政务服务队伍,奋力促进XX市政务服务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第5篇: 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xx县监察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对部分政务服务中心和单位巡查暗访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的函》的通知要求,我镇于1月26日召开了会议对文件进行了学习,并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自查。目前,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全体机关干部能够根据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干部管理
对干部管理,党委一直高度重视,有专门的干部上班签到制度、干部“八小时”外工作制度、干部值班制度等一套干部管理制度。还专门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对干部上班、值班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经过自查,我镇无迟到、早退、离岗、脱岗的现象发生,无上班时间办理与公务活动无关的的事情发生。
二、严明纪律,提高便民服务效率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统一的格式提供办事指南,公开了办事程序、申请条件、办理时限等,制作了规范性表册资料和文本样式,方便群众办事。按规定明确了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联络员进驻窗口,明确了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目前,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运行正常,不存在“只挂号、不看病”和“两头受理、两头办理”等现象。
三、突出重点,做好春节期间工作
对春节期间安全、维稳和值班等工作,我镇专门进行了安排布置。制定了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制度,安排布置了人员进行春节期间值守,要求人员到岗到位,二十四小时保持通信畅通。要求安办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汇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综治办、村(居)掌握不稳定因素,发现苗头及时化解,确保社会稳定。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务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面对出现的许多新问题需要处理,存在的许多不足需要整改。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新机制,正视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实施整改责任,促进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6篇: 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各地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也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创新行政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机制以及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步伐等,对于构建更加完备的政务服务体系、形成靠实的政务服务机制均会有所裨益。
近年来,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开展,围绕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大力推进,以及全方位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理念的树立,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务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地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向纵深发展,已显得越来越为紧迫。笔者作为政务服务的一线践行者,多年来在见证我国政务服务体系日趋健全、制度逐步完善的同时,也在工作中对当前产生的一些新问题有所发现和思考。本文拟从政务服务工作的推行与发展现状切入,重点以山东省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为例,针对其实际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以期对于构建更加完备的政务服务体系、形成靠实的政务服务机制有所裨益。
一、政务服务工作的推行与发展现状
(一)政务服务工作的推行与发展
政务,指政府的事务性工作,也泛指行政事务。概括言之,“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具有依申请实施特征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行为。”政务服务是政府服务的核心,“既是政府的基础职能,也是公共权力运行的起点,更是政府使命价值的回归。”
从世界范围看,美国是最早开展政府服务的国家,1978年卡特政府“文官制度改革法案”的实施,正式拉开其体系建设序幕。其次为英国,1991年由时任首相梅杰发起的“公民宪章”运动,意旨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建立起一整套清晰完整的政府服务标准体系。而后又有德国,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德国标准化学会(DIN)已发布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国家标准1.3万项,位居全球第一。”
我国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于20世纪90年代之后迅速发展,迄今已大致经历“1.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分散审批向集中受理转变”“2.组建行政审批局,推动集中受理向集约办理转变”“3.构建政务服务网,推动集约办理向集成服务转变”的三次重大转变。当前,我国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集中在各地的政务服务中心,这一“在政府领导下由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行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行政机构。”至2018年,“中国已建立各级各类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40451家,其中省市级政务服务中心377家、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2740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7334家”。服务功能也从最初单纯的投资项目审批逐步扩展到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等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领域。
(二)菏泽市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与现状
菏泽市政务服务诞生于2002年7月,原先办公条件极其有限,不仅区域面积偏窄,服务单位、服务项目及服务人员也较少,只有52个部门进驻,服务管理模式也相对较为松散,个别单位仍存在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的现象。
201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实际管理的需要,菏泽市委、市政府于2012年重新组建了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心服务大厅于2012年9月底正式启用,共63家具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入驻,服务人员247人,99个窗口,383个审批服务项目,切实实现了“中心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收费”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与此同时,还制定了《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暂行办法》《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办法》《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廉洁规定》等13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明确提出“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理宗旨,及“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的服务理念,自此,菏泽市政务服务工作真正走向了正轨。截止到2018年底,菏泽市11个县区相继成立了12个政务服务中心、市直单位成立了6个分中心,共计1000余人从事110余项政务服务工作。
二、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近年来各地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在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政府行为、推动政务公开等方面也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兹以笔者所在的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为例作一梳理分析,具体来看,主要存在:
一是窗口授权局限问题。突出体现为职能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实质性授权过少,授权不稳定、不透明,只是象征性地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项放进窗口,真正应该进入窗口服务的实质性审批项目反而留在自己手中。甚至出现个别单位前一階段放了权,后一阶段又莫明其妙地收了回去,或原来议定的项目根本就没有进入窗口办理的现象。最后导致窗口没有权力,群众来了也办不了事。
二是办事群众“两头跑”问题。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旨在便民、利民、高效快捷,一站式解决问题。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由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无权,很多业务只能受理或者是发放,办事群众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受理之后,还得到原单位去走老一套繁杂的程序,再回到窗口发放。换言之,窗口只是在旧有办事模式的基础上设立的一个收发地点,不仅没有为办事群众解决问题,反而造成他们“两头跑”。
三是人员管理问题。一方面,目前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的是“双重管理制”,即原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中心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并考核,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的权限分工却不是太明确,进而造成政务服务中心“管事不管人”与“管人不管事”的事权与人权的脱节,无法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对其内部人员的管理。另一方面,业务繁忙的单位多会招聘临时员工,然而相应的培养教育工作却没有能够及时跟进,致使部分业务不够熟练的员工仓促上岗,其服务质量自然难以让群众满意,也给政务服务中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是办事信息公开问题。虽然现在办理业务都是在窗口乃至摄像头的监控下进行,但是办理一项业务,需要什么材料,带哪些印章,需要什么人来办,办事窗口的先后顺序如何,这些本应该对外公开、让办事群众清楚知晓的信息,因没有做到提前或及时的宣传,而使得很多窗口每天都要不厌其烦地向办事群众反复解说,不仅麻烦了办事群众,也增加了窗口单位的工作量。
上述问题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务服务的质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
第一,服务理念缺失。某些政府部门还没有能够很好地适应自己“服务者”的角色,依然是以高高在上的管理者态度看待问题和开展工作,惯于从自身角度出发,怎么方便管理怎么来,而未能切实考虑到如何让办事群众少跑路、怎么给办事群众减负等,才是其工作的真正要义。
第二,监督机制缺失。我国目前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仅限于内部监督,而且重点和力度也有失偏颇。大部分地方存在重审批、轻监督的现象,重审批权力、轻监督责任和义务、对审批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督和有效的约束。一旦出现违法审批、违纪审批、该批不批等情况,不易或无法追究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责任。目前政务公开的力度仍然不够,外部监督或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不够充分,社会公众只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效率等这些表面现象进行监督或提出意见,内部的操作规程仍处于封闭状态,审批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第三,宣传工作不到位。当前,在政府部门和办事群众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诸如哪些项目该审批,哪些不该审批,其审批过程中又具体需要走哪些流程和程序,以及办理每项业务所需要的详细材料及步骤等等,这些都是政府部门有必要提前告知办事群众和对外宣传的信息。然而实际是,我们的宣传工作做得还远不到位,从而致使办事群众常常一件事要跑几次路才能办理完成。
三、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问题的对策建议
结合自己的实践工作经历,针对上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出现的突出问题,笔者给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其一,创新行政程序和业务流程。对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理项目的规范和管理。首先,应科学筛选进入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确定进入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相关要求,按照“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许可服务事项必进,与其他部门有联办关系的许可服务事项必进,窗口当时即可办结的许可事项必进,办事流水必须的环节必进”的原则,坚持应进服务中心、能进服务中心的行政審批、许可事项全部进入。其次,要向社会公开公布,使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认识到审批项目进入服务中心只是把分散在部门各处室的审批权集中到窗口,此既有利于与其他部门工作衔接协调,也有利于审批与监管分开,使进厅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和审批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其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机制。首先,加强内部监督。包括行政审批进行中的监督和审批后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批进行中的监督有利于对审批过程中不合规范的事项进行纠正,保证审批事项的正常运行。审批后执行情况的监督有利于将审批落到实处,避免“虎头蛇尾”现象的发生。其次,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窗口工作人员是政务服务的第一门槛,对于他们的监督有利于杜绝以权谋私、消极怠工等现象的出现。同时引进首问负责制和告知承诺制,并将办事群众满意度列入监督机制中,真正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第三,加强社会监督。人民群众是最好的监督员,政务服务中心应将社会监督结果引入考核机制,以切实促进政务服务中心的健康发展。
其三,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步伐。电子政务是国家实施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管理、公共服务和应急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时代发展的需要。电子政务可以更好的提升行政效率,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充分运用现代网络通信与计算机技术,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所具有的职能在网络上得到实现,不仅可以为办事
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也便于减轻了政府各部门工作压力。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已经有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开始了网上审批的探索,诸如:互联网+行政审批、互联网+快递邮寄、微信支付、手机转账支付等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运用到政务服务中去,既可以缩短办事时间,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更加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也正在加紧此方面的建设。不过,将政务服务“搬”到网络上,则需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只有如此,才能更加积极有效地拓展政务服务的工作职能、提升其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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