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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立大党委实施方案(优质6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4-01-30 00:30阅读数:0

想写好实用文档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社区建立大党委实施方案(优质6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建立大党委实施方案【六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社区建立大党委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社区党建工作全面提升计划的意见》(鄂组通〔20xx〕39号)、《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鄂组通〔20xx〕5号)和《中共英山县委、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英发〔20xx〕9号)精神,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社区党组织政治引领、服务群众、治理社区的能力,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全面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突出社区党组织政治属性,优化服务功能,深化“五个基本”建设,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和谐稳定体系,在条件具备的社区建立社区“大党委”,统筹区域组织资源和工作力量,紧紧围绕居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社会管理途径,推动共驻共建,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规范严密、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群众满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努力实现党的领导、政府行政指导、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共性互动。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党员干部带头进社区,带动社区力量共促共建,形成社区建设强大活力。

4.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着力解决困扰和阻碍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使社区建设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三、合理设置

社区“大党委”是由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组织、居民群众共同组建的区域性、以协调议事为主的党建组织,通过党员联管、活动联办、资源联用、服务联动、保障联筹等形式,整合利用区域内各种资源,推动社区党建从封闭运行、自我服务向开放运行、共同服务转变,逐步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1.组织设置。社区“大党委”由社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设书记1名,副书记2-3名,委员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书记由社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由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任专职副书记,其他副书记从委员中推荐产生,委员由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驻社区的党代表等兼任。社区“大党委”委员属于兼职,采取协商推荐方式产生,由温泉镇党委、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推荐,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批准,任期同社区党组织任期一致,出现空缺及时补充配备。

2.工作职责。社区“大党委”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党委”成员讨论决定区域内社会管理、党建工作、社区建设以及居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等。二是搭建社区工作的服务平台。整合区域内党建资源、基础设施资源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类基层党组织,策划并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三是加快区域化党的建设。研究讨论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等事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在职党员进社区亮明身份、发挥作用;探索推进商务楼宇、商业市场等党建工作,弘扬培育先进典型,增强社区党组织创先争优动力。四是打造社区品牌特色。学习借鉴百步亭社区党建经验,按照“党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的路径,推进社区服务进网格、进小区、进楼栋,以“缔结邻里亲情,共建和谐社区”为主题,围绕“邻里亲”、“邻里学”、“邻里帮”、“邻里美”、“邻里安”和“邻里乐”等方面,开展群众性“邻里节”等活动,构建“与邻为善、互助友爱、明礼诚信、和睦共处”的和谐邻里文化。提炼社区精神,铸造社区品牌,大力提高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指数,提升社区美誉度、知名度和星级指数。

 四、工作机制

1.书记轮值机制。社区“大党委”书记采取协商推荐方式,由驻区单位党组织书记轮流兼任,实行一年一任的轮换机制。

2.协调议事机制。按照工作职责,围绕区域内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坚持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实行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的议事原则,社区“大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共同研究确定工作要点、实施项目、推进措施等,共同协商解决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年终向社区党员和驻区单位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3.共驻共建机制。坚持“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办、资源联用、服务联动、保障联筹”原则,社区“大党委”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等方式,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联系,整合辖区各种资源,联合开展设岗创星、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广大党员、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驻区单位也要主动加强与所在社区的联系,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各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党员特长认领公益项目,从政策、人才、技术、物资、资金、信息、教育、阵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由社区“大党委”组织号召,驻区单位全体党员参与,每年集中开展2次“社区党员奉献日”活动。

4.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双百分”考核机制,将驻区单位和承担社区建设职能部门履职履责情况,由社区“大党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驻区单位共驻共建工作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折算计入各单位年度基层党建考评总分。

5.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社区“大党委”多元化工作经费投入机制。一是社区各成员单位共同筹集,由社区“大党委”会议商定出资比例;二是财政支持,县财政每年拨出专款予以经费保障;三是费随事转,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和委托社区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按有关规定为社区提供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四是增强社区造血功能,社区内提供的服务,在开展福利服务的同时,拓展有偿和低偿服务;五是社会赞助,鼓励共驻共建单位和辖区个人捐款支持社区活动。

 五、实施步骤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2-3月份)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信息平台广泛深入地宣传社区“大党委”的意义和作用,统一思想认识,引导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的参与热情。

2.调查摸底,打好基础。(3月份)

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走访和调查摸底,了解掌握辖区内各类单位区域分布、行业情况、党组织建设等基本信息,分类建立信息台账和资料库,为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奠定扎实的基础。

3.制定方案,征求意见。(4月份)

在全面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主动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工作方案切实可行。

4.试点先行,总结推广。(4-11月份)

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思路,在陵园社区先行试点,其他社区适时推进,为全面建立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积累经验。

5.建章立制,强化管理。(12月份)

根据社区“大党委”试点运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大党委”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例会、议事规则、管理考评办法等相关制度,确保“大党委”管理到位、职责清晰、运转高效。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建立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破解传统区域化党建工作联系不紧密等难题的现实需要,也是凝聚各方力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县委成立工作专班,社区党组织及辖区单位要充分挖掘资源优势,积极创新党建工作理念、方法和手段,紧扣群众需要探索多种服务模式,广泛开展符合区域实际的服务活动,扎实为党员和居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在推进社区“大党委”过程中,要注重统筹推进、整体提升。要紧紧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目标,加强指导和引领,形成区域内党建工作共同体,推进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党建互联互补互动,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效应。要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要求,合理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要注重在新建小区、流动党员集中点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要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片区、楼院等划分网格,组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延伸服务触角,扩大服务覆盖面。要积极探索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及党员志愿服务的有效做法,不断壮大社区服务力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大胆探索社区“大党委”运行方式,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党员特点进行分类指导,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要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要及时发现、提炼、上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篇: 社区建立大党委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大党委”建设,进一步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合理设置 

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就是由社区党组织分别与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组织、居民群众共同组建区域性党组织,整合利用区域内各种资源,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等形式,推动街道社区党建从封闭运行、自我服务向开放运行、共同服务转变,逐步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1、组织设置

社区“大党委”由社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设党委书记1名,原则上由驻区单位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一把手”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常务副书记职责),或由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专、兼职副书记2-3名,其中设专职副书记1名,由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担任;兼职副书记和委员由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中共党员)担任;委员人数不限,原则上辖区内的党组织均应有1名以上同志进入社区“大党委”任委员,以确保社区“大党委”在成员构成上更具代表性,更具有统筹各方的能力。 

社区“大党委”的产生实行“推荐任命”的方式,即由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直接进入,其他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在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员民警、非公企业党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中推选产生,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市委组织部备案。委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热心街道、社区事务;二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是能够正常参加“大党委”的相关活动。 社区“大党委”委员属于兼职,不占现有编制和职数,其任期同街道、社区党组织任期一致,出现空缺及时补充配备。

2、主要职责

社区“大党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委员讨论决定区域内社会管理、党建工作、社区建设以及居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等;整合区域内党建资源、基础设施资源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类基层党组织,策划并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研究讨论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等事项,引导在职党员在居住地亮明身份、发挥作用。

二、稳步实施

推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详细周密的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稳妥有序进行,及时开展组建和建章立制等工作。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寄送《致辖区单位党组织的一封信》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社区“大党委”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统一各级党组织思想认识,引导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的参与热情。

2、调查摸底,打好基础。组织工作人员逐单位逐门店逐户走访,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内各类单位区域分布、行业情况、党组织建设等基本信息,分类建立信息台账和资料库,为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奠定扎实的基础。

3、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明确“大党委”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管理考评办法等相关制度,确保“大党委”管理到位、职责清晰、运转高效。

三、健全机制

1、建立协调议事机制。社区“大党委”要按照工作职责,围绕区域内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采取大事共议、要事共决、实事共办、急事共商的议事规则,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联席会议(协商议事会议),共同研究确定工作要点、实施项目、推进措施等,共同协商解决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年终向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建联席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2、建立共驻共建机制。按照“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原则,整合辖区各种资源,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明确社区和辖区各类单位的权力、义务、合作内容及目标任务等,并联合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设岗定责、评星定级等活动,充分发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广大党员、居民群众在街道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建立双向沟通服务机制。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辖区单位的联系沟通,了解辖区单位需求及对街道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辖区单位也要主动加强与所在街道、社区的联系,积极参与支持街道社区各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党员特长认领公益项目,从政策、人才、技术、物资、资金、信息、教育、阵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4、建立考核评议机制。采取定期自我检查等方式,把社区“大党委”运行情况、工作成效纳入党建考核、领导班子建设、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并以不同形式通报评议结果。同时,将各部门、各单位参与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共建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推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破解传统区域化党建工作联系不紧密等难题的现实需要,也是凝聚各方力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2、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在推进社区“大党委”过程中,注重统筹推进、整体提升。紧紧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目标,加强指导和引领,形成区域内党建工作共同体,推进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党建互联互补互动,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效应。要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合理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或党委。加大区域内新兴领域党组织组建力度,加快在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注重在新建小区、流动党员集中点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要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片区、楼院等划分网格,组建网格党组织,延伸服务触角,扩大服务覆盖面。积极探索“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有效做法,不断壮大社区服务力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三篇: 社区建立大党委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阜阳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三联四建”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三抓一增强”工程,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构建社区、驻区单位、联建单位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格局,不断提升服务基层群众工作水平,现就建立社区“大党委”制,制定如下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突出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党组织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整合服务资源,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辖区各单位、各领域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联盟,打造社区、驻区单位、联建单位“一核多元”“互联互动互融、共建共治共享”的党建新模式,推进社区党建从单一型走向复合型,从单向管理走向多元主体良性互动,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功能定位

(一)社区“大党委”是以社区党组织为中心,以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社区辖区范围内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国企、学校、医院等各领域党组织融入社区,城市各领域党建与社区党建双向进入、全面融合、联动发展的区域化党建综合体。

(二)社区 “大党委” 是在社区现有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基础上,由乡镇(开发区)党(工)委牵头,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建立起的联建单位、辖区单位党组织相互联系,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的议事决策平台、服务平台,形成驻区单位、联建单位、新兴领域党组织共同参与、利益共存、资源共享、联动共建的大党建格局。

(三)社区 “大党委”隶属于乡镇(开发区)党(工)委(专指城市社区所在的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以下同),接受其党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社区辖区内的每个党组织(联建单位除外)都是社区“大党委”的成员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是联建社区“大党委”的成员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组织设置

1.人员组成。组建社区“大党委”以原有党组织设置、党组织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单位身份、社区干部核定职数不变为前提,采用“现有社区党总支委员+X”模式进行委员配备,即由现有社区党总支委员和聘任的兼职委员组成,兼职委员一般从辖区和联建单位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聘任,也可从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中的党员负责人、辖区派出所党员民警中聘任。原则上委员总数为奇数,一般为9-11 名,辖区单位数量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社区可增至15名,其中设书记1 名,副书记3名( 1 名为专职副书记,2 名为兼职副书记)。

2.产生程序

(1) 社区 “大党委” 书记的产生

社区“大党委”书记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

(2) 专兼职委员的产生

社区党组织会同辖区单位、联建单位、新兴领域党组织成立社区“大党委”筹备组。专职委员由现任社区党总支委员直接担任,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从辖区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辖区派出所党员民警、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中的党员负责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中提名,社区“大党委”筹备组协商推荐产生,报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 社区“大党委”专职副书记、兼职副书记的产生

社区“大党委”专职副书记由社区专职副书记直接担任,同时兼任社区 “大党委” 办公室主任。兼职副书记由辖区单位、联建单位、新兴领域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由乡镇(开发区)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联建单位、新兴领域党组织会商后提名推荐,召开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协商推选产生。报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召开“大党委”成立大会,兼职副书记、兼职委员公开聘任。兼职副书记、兼职委员与社区不具有劳动聘用关系,不享受对应职务职级待遇,以志愿服务、义务工作为主。

(4)退出和增补

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委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告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后,由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报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审定,县委组织部备案后,解除其兼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审定,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免去其兼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社区“大党委”专兼职委员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自行解聘。兼职副书记、兼职委员任期同社区党组织任期一致,出现空缺及时通过推荐聘任补充配备。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大党委”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2)以党建为引领,参与讨论解决社区内党的建设、集体经济发展、民生事务、城市管理、社区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内各类党建资源,谋划、组织共建活动,形成党建合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4)协助社区党组织领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志愿队伍的服务功能,保证辖区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5)抓好“大党委”自身建设,创新载体,树立典型,打造社区特色品牌,示范带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2.委员职责

(1)提出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区域内的贯彻落实情况实行监督和评价;(3)按时参加社区“大党委”组织的会议,共同讨论决定区域性重大事务,带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4)定期开展调研,及时收集区域范围内干部职工或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踊跃建言献策;(5)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为社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共驻共建。

(三)稳步推进实施

1.广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信息平台宣传、寄送《致辖区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社区“大党委”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统一各级党组织思想认识,引导辖区单位、联建单位和居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的参与热情。

2.调查摸底。组织工作人员逐单位逐门店逐户走访,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掌握社区内各类单位区域分布、行业情况、党组织建设等基本信息,分类建立信息台账和资料库,为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奠定扎实的基础。

3.制定方案。在全面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大党委制”方案,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主动沟通协调,广泛征求辖区单位、联建单位意见建议,确保工作方案切实可行。

4.严格程序。按照“摸底调查提出初步建议人选,与辖区单位、联建单位协商推荐,将初步人选进行公示,上报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的程序,充分酝酿、严格选聘兼职委员。选出的委员要热心社区事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正常参加“大党委”的相关活动。

5.强化管理。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明确“大党委”职责和委员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议事规则、考核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确保“大党委”管理到位、职责清晰、运转高效。

(四)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大党委”牵头召开党建联席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建联席会议由“大党委”委员参加,可召集联建单位和其他驻区单位参加。原则上,党建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点领导每年至少参与指导两次党建联席会议。要规范记录,建立会议纪要,推动党建联席会议常态化、实质化运作,共同研究讨论解决区域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及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争取实现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难事共解“五事联办”的良好局面。

2.建立“双报到”制度。由县直机关工委和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兴领域等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认领服务岗位,主动开展志愿服务。社区“大党委”每年应将在职党员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情况及时反馈至其单位党组织。

3.建立共驻共建制度。每年年初,由“大党委”牵头,根据驻区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提供的资源、服务,明确共建项目,由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及辖区各类组织,结合自身优势认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对照城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清单、“三联四建”任务清单,重点推进9大项目建设,努力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驻区单位和联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4.建立考核激励制度。每年年初,社区党组织召开由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和本社区“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评议会,分别对驻区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予以综合评价。原则上,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少于4次的,不得评为“优秀”;“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在职党员报到数的30%,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驻区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本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驻区单位、联建单位评先评优、荣誉申报以及公共服务单位、物业公司等开展的评价和年检年审中,应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建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其参考依据。单位党组织要把社区党组织反馈情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和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于部分在职党员参与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要及时督促其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社区“大党委”是社区党组织建设发展的新趋势,对强化城市基层党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乡镇(开发区)党(工)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稳步组织实施。20xx年10月底前,将社区“大党委”全部组建完毕。辖区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社区“大党委”建设。

(二)强化共驻共建。社区党组织每年要与辖区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明确共建项目、完成时限等,并采取适当形式在社区公示,引导督促辖区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自觉履行共建职责;辖区单位、联建单位党组织要共同推进9大项目建设,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群众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要为社区兼职委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好工作职责,同时将他们在“大党委”中履职情况纳入其岗位目标职责。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将定期不定期对社区“大党委”制推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有关单位、乡镇(开发区)要对照城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清单、“三联四建”任务清单,逐级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有关乡镇(开发区)应将社区“大党委”制落实作为考核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第四篇: 社区建立大党委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区党员构成和组织类型日趋多样,社区与驻区单位联系日趋紧密。然而党的领导体系垂直管理模式和条块分割下的属地管理体制,一直是基层党建工作难以突破的瓶颈。面对发展中的机遇,站北社区党委作为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拓展党建工作领域,为实现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实现文化站北、实力站北、和谐站北的目标,现制定组建站北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立对区域内党群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领导体系总要求,必须立足形势,统筹全局,以驻区单位党建工作为依托,以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共建协作机制为关键,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的社区党建工作模式,推进社区党建工作从垂直管理向区域整合,实现社区党建工作“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快速有序发展,实现“利益共存,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向服务,共赢共进”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

1.建立大党委的领导小组并确定组织成员。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授权,在社区辖盖范围内围绕“统领全局、协调各方”发挥作用。其具体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区委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实现政令畅通。

(2)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与管理、发展与改革,民主自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3)领导和指导社区行政党委、综合党委和党建协调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抓好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建设;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选拔、考察、推荐任免干部,发展党员。

(5)负责辖区内的思想、宣传、统战、信访、保密、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

(6)领导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协调其党政群各组织的关系,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7)支持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

(8)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3.加强阵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为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基本平台,规范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有牌子、有阵地、有专人、有电脑、有电话、有窗口、有专栏、有制度”。

三、主要举措

(一)创新组织设置

在社区党工委基础上,将规模较大、影响力大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吸纳为社区党工委委员,共同讨论研究区域经济、社会、稳定等重大事项。

1、组织体系。“1+X”模式,其中“1”是指以社区为主体,“X”是指吸纳驻街单位派驻党员作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兼职委员。

2、委员构成及产生方式。社区“1+X”大党委委员经区组织部门、社区下派,社区党组织推荐,社区党工委审核、任命产生。书记由社区党工委书记兼任,委员在社区党工委委员的基础上,增设兼职委员。

3、委员职责。委员按时参加“大党委”会议,共同讨论决定区域性重大事务,并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工作重点是将党建资源整合到联系服务群众上来,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百姓诉求;指导辖区新经济组织和新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为服务区域经济、服务企业等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其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二)明确议事规则

社区大党委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委员讨论决定辖区重大事务,共同参与和服务区域建设和发展。

1、议事制度。社区大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出席委员。

2、议事范围。区域性的党建、精神文明、社会管理、社会稳定等需要共同参与协商配合的事项;评选文明先进单位、行风政风评议等涉及评先奖优的事项;和谐社区建设、民生诉求、开展各类区域性活动的事项;其它事项等。3、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会议议题由社区党工委书记确定。

(2)预先告知。一般提前2天预告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等。

(3)讨论决定。召开社区大党委会议,各位委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讨论表决。

(4)形成纪要。经社区大党委会议议定的事项,应规范记录、形成决议,并及时抓好执行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制度,进一步调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区域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工作例会制度。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遇到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群众工作制度。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各项机制,在“1+X”大党委成员单位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集中走访服务、承诺办实事等活动。

3、评议监督制度。每年底组织党员、人大代表以及群众代表,对兼职委员、列席人员履职情况及参加社区共建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

满意度测评。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委员及时进行调整。考核结果反馈给驻区单位党组织及其上级党组织。

(四)形成工作纪要

经社区“大党委”会议议定的事项,应规范记录、形成决议,并及时抓好执行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制定方案。

通过召集地区单位座谈会,走访驻街单位,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征集成员单位对实施“大党委”制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先进城市经验,充实完善工作方案,并报区委组织部。

(二)精心部署,组织实施。

按照工作任务,形成点面结合的效应。一是建立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站),搭建服务党员群众的平台;二是成立行政党委、综合党委,将驻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两新党组织联在一起来,发挥优势,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三是召开社区“大党委”成立大会,组建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和社区党建联席会,搭建区域党建的基本框架,进入实质性运作。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区域“大党委”工作长效机制,总结回顾社区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化对“大党委”制的认识,整理一套实践成果,汇编相关资料,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查验收。

第五篇: 社区建立大党委实施方案

为适应城市基层党建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和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不断提升社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先行区和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部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在社区推行“大党委制”,现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实施区域化党建的体制机制创新,推行社区“大党委制”,积极探索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建共建协调机制,不断拓宽党组织的工作领域和影响力,努力达到“组织网络、党建工作、党员管理、社区服务”四个全覆盖,为加快**社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目的意义

开展“大党委制”工作既是适应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具体实践。“大党委”以区域化为基础,以社区党委为核心,把辖区内有一定影响的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聘社区大党委委员,通过属地化管理、网格化运作,努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全覆盖、新跃升、无缝隙、立体化”,为驻社区友邻单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事互帮、共同提升、和谐发展”提供平台,为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组织设置

“大党委”是在社区党委的基础上,把社区辖区内有一定影响的友邻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聘为大党委委员,共同讨论、决定区域性党建工作及重大公共事务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机构,“大党委”和社区党委互隶属。

(一)委员组成

按照要求,**社区“大党委”设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7名。委员以社区党委委员为主,吸收社区辖区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友邻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增减。

(二)委员产生

书记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副书记由社区党委副书记兼任。委员通过友邻单位自荐和推荐,报街道党工委审查聘任的方式产生。

(三)委员任期

“大党委”委员任期一般不超过3年,可连聘连任,但连任一般不超过9年。委员因工作调动或职务调整等原因空缺时,“大党委”将及时按程序增补新委员。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大党委会议出席率低的委员,将报街道党工委及时进行调整。

(四)委员职责

1.共同讨论、决定区域性党建工作及重大公共事务,并积极做好落实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和共建单位的宣传发动,督促落实“大党委”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工作安排。

四、议事规则

(一)议事决策的内容、形式、范围

“大党委”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区域性党建工作及重大公共事务。

1.议事内容:区域性党建工作及重大公共事务。

2.议事形式:会议讨论决定。

3.议事范围:区域性党建工作,文明单位(小区)、平安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四创两争”工作,区域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成员单位需要其他单位帮助解决的事项,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其他需要决策的区域性重大公共事务。

(二)议事制度

1.社区“大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社区“大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会议议题报“大党委”书记审定。需提交大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副书记或委员提出。会议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

2.预先告知。经确定的会议时间、议题,除讨论紧急事项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应在开会前2至3个工作日通知到每位委员和相关列席人员。

3.决定问题。在“大党委”会议上,各位委员都要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发表意见。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4.形成纪要。经“大党委”会议形成的决定或决议,应按照要求规范记录,妥善保管;决定或决议的内容应及时通报,抓好贯彻落实。

五、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制度,让社区“大党委”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其主要机制有:

(一)健全共驻共建工作制度。共驻共建框架协议、区委组织部与云大党委组织部共驻共建制度协议为基础和指导,结合街道建立的大工委制度,社区党委结合实际,与公共单位协商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推行“大党委”制提供制度保障。

(二)明确职责任务及推进时限。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社区党委及时确定时限,确保社区“大党委制”顺利实施。9月1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并与驻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10月10日前,协商制定“大党委”工作制度及运行机制;11月10日前,完成“大党委”兼职委员聘任工作;12月10日前,制定共驻共建长效机制,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及时总结,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要把建立“大党委”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巩固科学发展观成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

区域化党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探索性和创新性都很强,社区党委将不断扩大宣传面、让更多的友邻单位参与到社区党建工作中。

(三)探索创新

要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完善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新机制,稳步有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围绕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在组建过程中攻克难点、突出重点,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四)强力推进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创出特色、取得实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 

第六篇: 社区建立大党委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党组发[20××]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现就我区全面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要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党组织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整合服务资源,不断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区域内各项事务中的领导、统筹、协调功能,全力构建以街道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各街道工委要充分认识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的重要性,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党组织的支持,到20××年底,现有街道和社区全部建成“大工委”和“大党委”,今后,新建街道和社区一律组建“大工委”和“大党委”。

二、委员设置

1、委员的组成。“大工委”和“大党委”采用“现有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模式配备,兼职街道工委委员一般配备5-7名,兼职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委员一般配备3-5名,各街道和所属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兼职委员由辖区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委兼职委员也可由双联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居住在社区的在职党员担任。

2、兼职委员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2)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3)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4)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5)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兼职委员的产生程序。主要采取聘任方式产生,社区兼职委员也可采取选任方式产生。兼职委员的产生应遵循广泛推荐、组织遴选、上级批复、组织聘用、全面公示等五个步骤。

(1)广泛推荐。街道工委和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酝酿,提出初步意向人选。

(2)组织遴选。街道工委、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召开会议,对兼职委员初步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投票表决通过拟聘用的兼职委员人员名单,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上级批复。街道工委兼职委员由街道工委提出人选,上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兼职委员由社区党委、支部(总支)提出人选,上报街道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

(4)全面公示。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应对拟聘用的兼职委员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组织聘用。街道工委兼职委员由街道工委聘任并颁发聘书。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聘任并颁发聘书,任期与本届社区党组织任期相同。

4、兼职委员的退出和增补。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报区委组织部、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后,由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解除其兼职委员职务。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研究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免去其兼职委员职务。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兼职委员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可自行解聘。需要增补兼职委员的,按照兼职委员产生的程序办理。

三、工作制度

1、建立大工(党)委决策议事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街道“大工委”会议和社区“大党委”会议。因工作需要,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讨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对辖区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作出决议。完善社区协商议事会,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协商,对社区民情进行收集、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区居委会对物业公司、业委会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建立驻区单位党组织报到制度。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定期与社区党组织联系沟通,每年至少1次。区党政机关党组织要走在前头、作出表率,落实好“双联系双报到”制度,做好服务群众联系社区工作。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等方式,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了解驻区单位党组织的需求及意见和建议,对区域化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督促和总结评议。

3、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制度。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优化、整合社区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共谋社区发展,共同开展社区公益事业和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活动,做到条块联运、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共同做好美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和帮扶困难居民群众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全区各工委、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区委组织部将把“大工委”和“大党委”的组建和运行情况、各单位党组织参与共驻共建情况,作为党的建设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核。驻区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落实各项要求。各街道工委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按照本实施办法的原则和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辖区基层党建工作。各社区党组织要做实做好基础工作,主动与辖区单位加强联络和沟通,结合实际制定简便易行的共建工作计划,进一步调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区域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社区成立大党委实施方案 建立社区大党委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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