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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桂平工作。根据桂平市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1345工程”等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当前平安建设工作实际,为桂平市争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示范市(县)工作顺利推进,确保20xx年完成目标任务并通过验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的工作思路,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桂平特色、时代特征、市域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桂平版,把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市域桂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桂平,为奋力建设民主文明富强和谐的新桂平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贵港市和桂平市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20xx年开始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对标对表、统筹推进,条块联动、点面并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确保到20xx年初步形成富有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广西知名的社会治理项目品牌;20xx年达到“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标准,打造具有桂平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模式;20xx年全面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具有桂平特色“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
三、主要任务
根据桂平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xx年实施13大工程、45项具体项目目标及工作要求(简称:“1345”工程),结合我局实际,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一)推进平安物业小区建设
借力现代化科学建设智慧平安社区(小区),力争20xx年底辖区所有社区达到平安社区(小区)的标准。推进智能人脸识别、智能监控、联动处置、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等“四大模块”建设,着力实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与大数据平台关联率100%,治安秩序良好,居民安全感指数不断提升。
(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全面排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为学校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三)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整治占用城市道路违法行为,加大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运输车辆扬尘污染、城市道路污染的监管。
(四)平安消防建设
进一步加强消防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在重点小区、重点部位安装一键报警、自动报警等智能系统。
(五)建设“平安桂平”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深化“平安桂平”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窗口业务“网上办”。通过“平安桂平”精准管控出租房、网约房等,实现社会治理要素“网上管”。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着力打造权责明晰、执法规范、运行高效的执法平台,充实执法力量、加强培训,年内提高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比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待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群众对执法队伍的满意度。
(七)完善重大涉稳问题责任化解落实机制
围绕“小事不出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全面化解矛盾纠纷。建立重大涉稳问题信息库,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适应智能化、网络化要求,试行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解决无法到达现场参与调处的难题。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将普通矛盾纠纷100%、重大矛盾纠纷80%以上排查化解在基层。
(八)完善矛盾纠纷精准防范机制、全面推动行业调解平台建设。
落实矛盾纠纷周报、月报、季度分析报告、重特大矛盾纠纷立即报告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化解。积极联合各股室、单位,针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主动举办诉源治理座谈,特别是劳资纠纷、涉商品房纠纷、物业纠纷等,打造多部门长效风险预防和矛盾调处磋商会谈机制,纠纷即时调处、依法维权指引。20xx年底前完成“智慧调解”系统建设和涉物业纠纷劳资纠纷、涉商品房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
(九)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继续以扫黑除恶为牵引,全力推进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健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长效机制,确保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点乱象总体得到根治,监督管理防范措施跟进配套,长效常治机制成型入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实施。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由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推进落实。
(二)主动担当,强力推进。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主动履职履责。要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实行每周分口调度、每月综合调度、每季现场评比等方式,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四干四比”的氛围,确保20xx年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良好开局。
(三)加大投入,加强保障。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为社会现代化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兴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对工作进行立体式、全覆盖宣传,大力宣传工程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现代化治理建设。
(五)严格督导,强化考核。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从严问责问效;对推进有力、效果明显的,给予及时奖励。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计分内容。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2
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市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为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化解办证矛盾的智慧和能力,按照湖南省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长沙市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实施细则》(长化解〔20xx〕2号)的规定和相关考核要求,坚持民生优先、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土地来源合法、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实施,优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栋证),再依法依规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
(二)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涉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化解房屋土地征收、山林场权属的矛盾风险。
(三)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提高实时预警能力。妥善应对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
(二)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自然资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亲自抓,不动产登记中心、生态修复科、征拆管理科、征地拆迁事务所、山林权纠纷调处中心、信访科及各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各类文件制度,上报各项数据报表、进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24号)、《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25号)文件精神,推进民政领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优化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推进力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社区治理功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建立城市社区治理委员会,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村(居)民为主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继续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修订社区允许盖章目录清单,执行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依法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到20xx年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70%。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指引,指导城乡社区协商向标准化、制度化推进。积极开展引导社区开展“微”自治活动,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将自治向小组、楼栋、院落、街坊等治理末梢延伸,引导居民在网格内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3、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持续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今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精力和时间进网格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培育一批城市“三社联动”示范社区,逐步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
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继续执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一线干事创业。实施“社区书记(主任)十百千培育计划”,全面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到20xx年,培训1000名以上社区工作者,培育100个以上优秀社区负责人,重点培育10名以上全省有影响、全市起示范的名优社区主任并纳入组织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1、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到20xx年50%的街道(乡镇)和20%的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简化手续,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机构,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区照顾、精神慰藉等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财政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引导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等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制定并公布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强化专业力量支撑
1、不断完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称岗位开发、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制度,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化、制度化、专业化进程。
2、加大社工机构经费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扶持壮大社会治理急需、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稳定化、制度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社工机构发展与引导。引导社工机构根据自身工作特长,聚焦明晰自身工作范围、服务对象、服务专长,加大综合性、专业性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根据社工机构运营中的具体需求,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有关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市域治理民政领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与社会工作处等处室共同参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其他业务处室按既定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2、狠抓调研创新。各相关业务处室,结合长期工作计划,在市域治理工作中要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加大基层调研走访力度,参考借鉴周边省市和基层优秀做法,推进民政领域市域治理体系创新创优。
3、加大宣传报道。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要对在市域治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探索引领性的工作事项、突出个人事迹、典型工作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