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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安全工作方案1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部局“12.12”视频调度会精神和总队xx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确保我市圣诞、元旦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持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支队成立圣诞元旦消防安保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大队、中队成立相应的节日安保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安保工作有序的进行。
三、行动时间
xxxx年12月23日至xxxx年1月2日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防火监督方面
1、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防火处、各大队根据节日期间火灾规律和特点,将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夜间生产经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歌舞厅、酒吧、影剧院、电子游艺室、宾馆、饭店、茶馆、网吧、健身房、桑拿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纳入节前、节日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是否在岗在位,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装修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违规在室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2、组织“零点”夜查行动。支队决定分别于xxxx年12月24日、25日、31日、xxxx年1月1日20时至次日零时,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结合实际制定辖区“零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夜查行动。各级消防部队主要领导是夜查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支队、大队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参加检查。各大队要主动向县区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提请发动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安机关相关警种、派出所参加夜查行动。要协调电视台、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执勤战备方面
1、加强部队管理。司令部、各大中队要抓好节日期间部队管理教育工作,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保证人员在岗在位。进一步强化对人、车、酒、网络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要加大部队督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部队内部稳定。政治处、各大中队同时要安排好节日期间部队文化娱乐活动,做到劳逸结合,营造和谐的警营氛围。
2、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大(中)队有针对性加强扑救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夜间火灾事故的灭火演练,扎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对重要活动安保场所,要制定和完善现场勤务保卫方案,调集执勤警力和车辆装备,实施定点保卫和流动执勤,加强现场监护,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要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灭火,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和人员伤亡。同时,各大中队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备勤等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执勤安排见附件2。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楼宇电视、户外LED屏、手机短信等,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发送安全提示信息。防火处、各大队要以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积极开展“零点行动”,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地区要全面组织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企业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增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坚决确保节日期间辖区的消防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单位尤其是各级领导务必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高度重视圣诞、元旦消防安保工作,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制定安保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及措施,调整充实一线执法值勤力量,根据总队要求安排机关三分之二的警力下沉基层参加防火监督检查和执勤战备工作(见附件1、2),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避免因失控漏管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对节日期间尤其是“零点”夜查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采取刚性执法措施,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支队将对各单位节日期间的监督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该查不查、该罚不罚的,将予以通报,并严格问责。
(三)及时汇报、通信畅通。各单位要按照安保行动方案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中的重要信息,总结“零点”夜查行动情况,及时反映工作做法、典型案例。12月23日前将消防安保行动及“零点”夜查方案上报支队当日专职值班邮箱,并分别于xxxx年12月24日、25日、31日、xxxx年1月1日前书面上报圣诞元旦“零点”行动情况(防火处及每个大队每次至少上报1个典型执法案例)及《圣诞、元旦“零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元旦期间安全工作方案2
各村(居)委会: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两节食品安全、促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整治时间:**年12月15日至**年2月15日。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五、整治时间安排与主要目标任务
(一)**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年12月26日至**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县**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当中,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元旦期间安全工作方案3
xxxx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我旗元旦春节期间的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我旗文化旅游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全面加强节假日期间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节假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全旗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及市场监管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分析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风险点,安排好节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市场监督管理、节假日期间值守、信息上报等工作,为我旗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活动提供安全稳定环境,实现安全有序的目标。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旗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全面做好做实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经局领导会议同意,特成立察右中旗文化旅游市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 锋 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贺建华 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庞志宏 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永彬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个执法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彬同志担任,余华东同志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经过对全旗文化旅游市场的深入研究分析,因为旅游市场冬季期间已经全部关闭,所以元旦春节期间的预防重点将集中在我旗的文化市场,我们要结合过去几年工作中出现的隐患问题,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责任到人,特别是放假期间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检查,做好预防管控措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化市场方面。对KTV、网吧、书店、印刷企业等经营场所要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方面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各经营场所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执法人员要监督各经营场所认真落实自查自改工作,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做足做实工作。要重点检查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和安全提示警示牌,是否满足疏散要求,各通道和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督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特种设备是否按期年审,消防设备是否完整好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等现象。场内巡查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人消费、是否登记上网人员身份信息、歌舞娱乐场所的曲库是否含有违禁歌曲等,对违法违规的场地进行立案查处。
(二)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场所,各二级馆负责人要做好放假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要从三馆的防火、防水、防盗等,特别是博物馆要加强对馆藏文物的保护,严防由于人为疏忽造重大损失。
(三)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方面。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检查,检查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踩踏、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置措施。对一些流动的演出团体要加强管理,特别是一些外来演出团体以大篷车的形式在我旗各苏木乡镇演出,一经发现,要严格进行检查。
(三)加强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按照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旗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的统一要求,加大力度集中查处和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确保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有序,防范非法电视信号的传播,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保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职责要求: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文化旅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工作。
(二)要定期按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确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做好日常安全自查工作的记录工作,督促经营场所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执法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自建工作,定期将检查记录交档案管理人员。
(四)检查经营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加强对灭火器的检查,查看是否能正常使用;检查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临时架设线路是否牢固安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五)做好经营场所内明火和吸烟现象的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保障机制,发生突发事故灾害,立即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
元旦期间安全工作方案4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相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各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检查落实,确保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重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公园、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要精心组织,深入基层、现场、车间一线,有针对性地开展元旦、春节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有效落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绝不允许带病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行企业内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考核措施,提高企业员工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增强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疏导,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禁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以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三、加强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各县(区)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电梯、自动扶梯、大型游乐设施和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准备。对节日期间出现的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
元旦期间安全工作方案5
为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圣诞、元旦节期间的消防安全,进一步加强防火灭火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继续稳定,大队决定开展“零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xxxx年圣诞节(12月24日、25日)、元旦节(12月31日)当晚19时至次日零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圣诞、元旦节期间“零点行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涂建煌大队长担任组长、王剑飞、沈伟、朱鹏担任成员,负责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
三、监督抽查范围
(一)歌舞厅、酒吧、影剧院、电子游艺室、宾馆、饭店、网吧、健身房、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
(三)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四、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消控室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是否熟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等相关操作规程;
(七)寺庙及宗教场所、商业促销、庙会以及节庆活动场所是否有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根据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划分层次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方法、措施和要求,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具体量化到每名监督员,充分调动内部一切监督警力参与“零点行动”,确保实效。
(二)广泛发动。“零点行动”前夕,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各类媒介,集中时段向社会发布“零点行动”公告,明确专项行动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组织社会单位深入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致灾因素,确保安全。落实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显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深厚氛围。
(三)严格整治。对“零点行动”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该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该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该拘留的一律依法拘留。
(四)加强监护。对节庆活动场所派出专人加强现场监护,督促主办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五)加强宣传。“零点行动”期间,协调各级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体,跟踪报道统一行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大力宣传“零点行动”的战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元旦期间安全工作方案6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临,为全面做好“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保障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整治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三、强化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教,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职守,做好食品应急处置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