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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物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民政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民政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米东区民政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在民政系统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压茬推进,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分级分类处置,整治规范一批养老服务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制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宣传教育取得成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石化片区民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小组(以下简称“米东区民政局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宇峰 片区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郭安蓉 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马 柯 中兴社区主任
马智成 安和社区主任
赵卫红 朝阳社区主任
马 惠 光明社区主任
梁 蕊 奋进社区主任
朱艳霞 佳瑞社区主任
马春艳 佳祥社区主任
刘 强 民政办主任
王 荣 民政办副主任
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主要负责民政系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
各社区民政办负责本辖区民政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片区民政办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开展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的摸底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具体如下:
(一)及动阶段(为期半个月,常态坚持)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提高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的辨识力,增强主动防范意识,畅通涉养老诈骗举报渠道,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1、深入发动摸排。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隐患摸排对象: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摸排内容:养老服务机构(或服务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公诉,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摸排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2、广泛宣传教育。各社区及辖区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公共交通移动媒体、公益性广告宣传栏、小区宣传栏等户外媒介,采取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结合走访入户、群众宣传等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紧盯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等经营企业(机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企业(机构)的法治意识,督促规范经营、依法经营,从源头上防止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延伸社区基层组织力量对居家和社区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广泛宣传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正确引导群众及时举报各类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打击整治阶段(为期5个月,常态坚持)
1、加强分类处置。各社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营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置;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紧盯举报线索。片区、社区要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台账,详细记录受理时间、受理人员、线索详情、综合研判、领导签批、移动转办、办结情况和时限等具体情况,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核实核细。对上级转办和摸排收集情况的办理,实行“一把手”审签制,主要领导对线索核实办理情况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核查、办理、反馈、移交、归档等工作,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
3、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治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暴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处置,做到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三)总结提升阶段(为期半个月)
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果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社区要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抓好组织实施。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10日前报片区民政办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向片区民政办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报片区民政办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并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单位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社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12日下午17:00前(纸质版、电子版)报片区民政办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信息报送要求。各社区要制定专人负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信息报送,于每周二报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线行动宣传信息统计表》和2张开展宣传教育图片(图片必须能准确体现主体),首次报送时间为5月12日,并同时报送《负责宣传工作的联络人信息表》(纸质版、电子版)。
附件:1.宣传标语
2.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二维码
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信息统计表》
4.《负责宣传工作的联络人信息表》
附件1
宣传标语
1.坚决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铁腕守护人民财产安全
2.养老投资需谨慎 “高额回报”要小心
3.天上不会掉馅饼 小心地上有陷阱
4.守住养老钱 幸福享晚年
5.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严厉打击养老诈骗
6.全民动员 让养老诈骗无可乘之隙
7.提高老年防骗“免疫力”用心守护爸妈“钱袋子”
8.切勿贪图便宜 警惕“养老陷阱”
9.理性选择养老服务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10.科学保健防骗局 理性养老享健康
11.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 维护老年人员合法权益
12.提高老年防范诈骗“免疫力”,用心守护长辈“钱袋子”
13.天上不会掉馅饼,老年人们请勿信,诈骗手段日益新,你我务必要小心
14.老年人需注意:保健养身不听忽悠、旅游消费务必冷静、投资理财多听意见、遇公检法必核身份
15.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或网络办案调查,遇到此类情况的老年人不要冲动转账汇款,请及时找亲人或小区、社区、村民警甄别
16.老年人不要轻信陌生可疑电话、短信,不要轻易点击短信、微信等中奖大礼链接,这些基本上都是钓鱼诈骗
17.老年人谨防十大骗局:养生排毒骗局、电话红头文件骗局、保健品骗局、假钱换真钱骗局、中奖骗局、免费赠送骗局、高薪骗局、发表作品骗局、“熟人”骗局、祛病消灾骗局
18.老年人不轻信包治百病灵丹妙药,老年人崇尚科学就医才是王道
19.老年人,防诈骗,不听、不信、不转账
20.畅通“养老诈骗”举报渠道,全国开通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附件2
附件3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集中宣传 | 入户宣传 | 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宣传 | 发放宣传品 |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 宣传栏、电子屏 | |||||||
组织场次(次) | 参与人员(人) | 组织场次(次) | 参与人员(人) | 活动次数(次) | 参与人员(人) | 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份) | 海报、展板、横幅(张、个) | 购物袋等其他各类型宣传品(份) | 场次(场) | 参与人数(人) | 播放宣传片(个) | 张贴标语 (个) |
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 | 网络媒体 | 播放防范养老诈骗公益广告 | 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宣传转发(次) | 自治区、市、区(县)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宣传转发(次) | ||||||||
新闻报道(条) | 专题专访节目(个) | 网站专题专访(个) | 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次) | 网页两节转发(次) | ||||||||
附件4
各乡镇(街道)负责宣传工作的联络人信息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络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