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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表态发言(精选3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16 13:36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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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三重一大

1.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事项。

2.“三重一大”实行集体讨论决策,主要有三种决策形式,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局长)办公会”。

3.

4.公司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子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

5.干部人事部门要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四好”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考核重要内容以及任免的重要依据。(对)

6.执行。

7.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8.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可以变更或者拒绝执行。(错)

9.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本单位改制重组,资产转让(调整)、股权(转让)投资、资产收(并)购等事项。(对)

10.涉及本人及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参与决策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主动回避。(对)

第2篇:三重一大

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资委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 企业重大决策的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

2.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方案:企业的经营、发展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的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方案;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方案;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方案,经营者兼职方案;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重要经济合同审批;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企业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案。

3.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和谐企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4.企业领导人员及职工的工资、奖励、住房、公务用车、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部门)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企业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经营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1.以现金、实物投资进行合资、合作,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

2.涉及房地产、设备等资产的开发、出租、承包、转让、变现等项目。

3.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管理体制改革的项目。 4.固定资产购置、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第六条

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投融资计划,借款、贷款计划,对外担保项目,资本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

1.依法决策原则。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2.依权限决策原则。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企业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3.民主决策原则。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者个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八条

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党组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确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应征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需采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研究的议题,视议题内容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征集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党组书记、经理商议确定。

第九条

充分论证。企业重大决策的动议,必须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并提前向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重要项目的安排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向会议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有合同意向的,应将合同的主要条款提交会议讨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建议人选提出后,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交议案的部门或主要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第十条 集体讨论。党组会决策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决定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党组会决策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对于重大问题如有较大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紧急情况除外。党组会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应采取票决的方式。

董事会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对所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上签名。

经理办公会决策、党组会与经理办公会共同集体决策按照制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企业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1、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决策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独断决策的;

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4、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5、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要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范围,确定集体责任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在集体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从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追究:

1.本人写出检查;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5.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要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三重一大

公司“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文/ 来源:易文网

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将“涉及出版导向的重大出版工作”纳入集体决策事项范畴,形成“四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规则。

第二条 集体决策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四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包括以下事项:

(一)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出版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 三)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四)薪酬分配方案及数额较大的物质奖惩方案;

(五)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六)向上级部门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名

(七)评选由公司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八)党建;

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九)向上级请示的重要事项;

(十)事关公司全局性的其它

要问题。

第四条 重要干部任免,主要指涉及公司直接管理的干部提拔、职务调整和免除等事项。包括以下事项:

(一)对公司直属下级领导班子成员任免;

(二)局级后备干部的推荐;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推荐或委派;

(四)其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第五条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指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资产规模、资本结及对公司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包括以下事项:

(一)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

(二)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

(三)重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重大技术项;

(四)重大工程发包项目,重大合作项目;

(五)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第六条 涉及出版导向的重大出版工作,具体包括:

(一)公司和下属出版单位的出版定位;

(二)中长期出版规划和年度出版计划;

(三)别重大的出版工程;

与考核制度。

造事,以

(四)涉及出版导向的出版管 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包括以下事项:

(一)大额度年度资金使用预算;

(二)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

(三)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大额资金用项,包括对外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和拆借资金等。

第三章 决策准备

第八条 确定决策事项。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由公司领导提出或由职能部门、所属企业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主要领导同意。第九条 决策准备基本流程:

(一)草拟方案。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备选方案。

(二)征求意见。对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根据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采取公示等形式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事项涉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充分协商,未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达成原则意见的重大事项,不得上会研究。重要人事任免,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事先向纪检部门了解干部的廉政情况。

(三)论证评估。承办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工作小组或咨询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论证评估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应形成论证评估报告。

(四)法律审查。在决策备选方案提交会议决策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现行政策规定相协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等问题。

(五)熟悉材料。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在会前熟悉材料,认真准备。除重要干部任免材料或不宜印发的保密材料外,议题汇报部门须提前两天将有关材料送交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至少提前一天将有关材料印发给与会人员。

第十条 对特殊事项的处理。凡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较强的事项,公司若已有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操作。

第四章 决策规则

第十一条 “四重一大”事项决策主要形式:党委会、总裁办公会议、辑政策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

第十二条 委会

(一)议题范围

1、研究制订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有关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的意见。

2、研究制定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部署。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决定公司党委

能部门的正、副职,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人选;讨论批准或任命公司所属单位党委(总支、直属党部)书记、副书记;讨论审批公司所属单位正、副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司职能部门正、副职人选,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任免。

4、审议向上级党委呈报的重要问题的请示及重要工作计划、总结和专题调研报告。

5、讨论决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针和重要政策性问题,审定纪检、监察部门提交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按照程序,决定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党纪处理意见。

6、审议公司提交职代会讨论的重要议题。

7、讨论决定公司工青妇、老干部、统战工作的重要事项。

8、讨论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和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9、讨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项目投资、重要改革方案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会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或总裁决策提供参考。

10、根据党章和党内纪律应当提请党委会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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