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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消防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扭转火灾防控被动局面,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重点,率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强化问题导向、源头管控、风险管理,强化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应急能力,强化改革创新、综合保障、责任落实,加快推动消防安全从宏观向微观、从定性向定量、从不确定性向确定性“三个转变”,探索形成一套能“解难题、管根本、谋长远”的工作体系,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为建设大花园、打造康养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实现高水平发展,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更加完善,火灾隐患风险全面掌控,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消防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力争在全区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跨入优秀行列。**年实现火灾起数分别比**年至**年平均数下降20%,20xx年下降35%,20xx年下降50%。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市、区各级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开展常态化分析研判,通过定期召办公会议等形式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每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年底组织考核。各相关部门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要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行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年年底前,要制定出台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相关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议事规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奖惩等内容。20xx年,规范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消防队要强化对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3.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动单位落实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加强全过程、全方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单位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灭火技能。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保、电气线路检测、油烟管道清洗、应急演练,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并在显著位置提示单位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线路和方法、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实行严格管理。
(二)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要以火灾易发高发、影响大、损失大的高层建筑、出租房(民房)、“九小”场所为重点对象,以火警火灾频发地为重点区域,以事故总量高的电气和高风险的危化品、燃气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常态掌控突出风险隐患和工作短板,实施“个性化”整治,强力消除突出隐患,落实隐患风险管控措施,杜绝较大社会影响以及较大和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风险防控100%。
1.实施重点行政村消防安全治理。推动重点行政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加强各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建强基础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年,重点行政村完成治理任务,实现火警明显下降。20xx年,各行政村消防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2.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治理。落实省、市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单位、居民家庭电气隐患检查,及时改造老旧线路,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居住出租房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建立集中监控平台,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按照区府办《衢江区电动车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衢州市加快住宅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严把电动车源头关口、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动车充放点管理和推进住宅小区、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要求纳入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警示性宣传。**年起,每年电气火灾起数占比逐年下降超过5%。
3.加强出租房(民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民房安全有关要求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原则,继续组织力量综合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复查登记出租房(民房)。依托全科网格员队伍和“网格警务”建设,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年,实现企业10人以上员工宿舍、流动人口10人以上的集中居住点等重点范围全覆盖;
20xx年,实现全面覆盖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推广使用新型房屋结构样式,防止建造“通天房”。鼓励引导企业配建员工集体宿舍,推进公共租赁用房建设。**年,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和合用场所的复查整治。20xx年,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复查整治。20xx年,完成所有出租房复查整治。
4.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将小型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纳入建设范围,规范场所组织制度、场所设置、消防标识、管理措施、培训演练等内容,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督促推动“九小”场所做到责任落实、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年,全面推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20%的“九小”场所达到建设标准。20xx年,60%的“九小”场所达到建设标准。20xx年,90%以上的“九小”场所达到建设标准。
5.开展危化品和燃气领域消防安全治理。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危化品综合治理的部署,完善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构建危化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大清查大整改。完善燃气领域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登记制、钢瓶二维码电子标签制、燃气管道阀门定期检查维保制,督促燃气企业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
6.强化其他领域火灾风险防控。督促人员密集、民宿(农家乐)等场所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等自我管理要求。公安消防部门加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及时预警火灾多发高发的高风险领域,提出技术防范措施和针对性整治对策并督促落实。
(三)全面降低火灾事故总量。进一步前移火灾隐患风险管控关口,通过提升全民消防意识助推消除隐患,以强有力的执法铲除现有隐患,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减少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损失数。
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按照“一镇一体验室、一村一宣传点”的规划布局,**年建立覆盖城乡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场所体系,定期组织村民参加体验式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在各类媒体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综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深化消防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发动公益组织、公益使者、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公益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年,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年”任务,分级抓好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公安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管理能力。20xx年,所有企业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常态化。20xx年,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效覆盖全镇常住人口,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情况调查得分不低于85分。
2.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立法立规,切实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秩序、单位日常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准入、灭火应急管理、事故责任追究、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促进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执行消防执法措施,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彻底整治重大隐患,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对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管理人、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场所使用明火的人员、擅自拆封或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人员,一律依法拘留,强化惩戒警示。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实施上限处罚,强化执法震慑。
3.建足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积极建立微型消防站,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及时发现、处置初起火灾。增配乡镇专职消防队,建立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对社会消防力量加强保障,提高队员职业荣誉感。
4.提高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年,完善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调整完善应急处置联动预案,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演练。20xx年,依托消防部门专业力量,建成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强化应急救援规律研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控得住。20xx年,进一步完善战勤物资保障,按照标准配备保障车辆、应急装备和物资药剂,全面构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提升重大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着力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充分认清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的现状,牢固树立“夯实基础”的战略思维,不断强化抓基层、强基础的方法和措施,提升消防安全工作可持续发展能力。
1.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强化建筑物火灾源头管控,落实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淘汰危及消防安全的工艺、设备,推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将先天性火灾风险高、后期管控治理难度大的项目作为“禁限控”对象,纳入项目落地负面清单,严格把好消防安全准入,严控新增高风险对象。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大拆大整等行动,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作坊。
2.强化消防安全信息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互联网经济优势,探索创新“互联网+安全”,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托大数据平台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鼓励其他单位使用,改进单位自我管理方式,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3.推进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将消防安全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员等专业服务人员队伍。
4.改善消防基础设施条件。严格落实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消防通信等装备配备。
5.提高群众消防安全工作参与度。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借助“平安**”手机软件、“96119”电话、消防官方网站、微信消防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消防安全问题,对查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实施奖励。要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全科网格建设,应用平安检查手机软件,及时排查上报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托基层管理四个平台进行交办整改。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年7月前)。根据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思想发动,层层分解落实。
(二)部署实施阶段(**年7月—20xx年5月)。按照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推进任务落实,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上门服务,积极破解工作难题,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使用信息系统对所有单位、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整改隐患,并纳入大数据平台。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根据行动开展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深化行动,确保实现目标。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1月—12月)。对三年翻身仗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为做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镇政府决定成立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领导小组。同时,镇消防队牵头成立翻身仗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人员,统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对推动我镇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根本性好转、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整体水平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责任站位和忧患意识,把翻身仗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要求。要坚持领导抓、抓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推动,一层做给一层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统筹安排,细化任务。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在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短板,制定工作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并通过倒排工期,建立定期报告、通报等机制,确保按期推进。要坚持全面彻底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隐患到底,对排查的所有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录入相关隐患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严格督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将翻身仗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强化齐抓共管。镇消防队要组织相关部门力量、邀请社会专家,组成常态暗访组,平时深入各地开展暗访督查,并将暗访发现隐患整改情况列入工作考核,对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被动应付、工作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全力支持,全面保障。各单位要根据翻身仗行动需要,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有关工作,并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着力建设一支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业队伍。要通过打好打赢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出台一批消防政策法规,建立完善一批消防工作制度,探索形成一批消防安全治理的新举措和新方法,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对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所需的各项经费,要在政策、法律范围内全力予以保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求。
各单位要在**年6月至20xx年5月,每季度最后五天内,上报翻身仗行动开展情况;
第二篇: 消防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第十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部署,切实提高镇村、社区群众预防火灾能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确保xx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乡镇和村(居)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培训氛围浓厚,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江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邓官强镇党委综治副书记
郑成军石屯派出所所长
成员由各联席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
三、“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工作模式
“网格化”管理是以乡镇为基础,以村(居)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基本工作模式是以乡镇为“大网络”,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
以村(居)委消防管理职责,解决经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解决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四、八类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
(一)乡镇政府。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和协调,贯彻落实上次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和对所属防控力量工作进行指导、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乡镇综治办。主要负责组织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安监办、派出所。乡镇安监办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所移交处理;
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
(四)行业主管部门。工商、文体新、教育、经信等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主动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各类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机制。
(五)纪检、监察部门。纪检和监察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内容,定期对政府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各村(居)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察、考评,对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和处理。
(六)村(居)委。主要负责本级村(居)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政府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七)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积极发灭火救援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八)社会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乡镇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一是乡镇每两个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二是乡镇、村(场)和相关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至少每半年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1次督查。三是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开展,至少每月对社区、农村进行1次检查督导,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四是镇(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明确至少1名消防专职管理人员,社区、建制村应确定至少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五是街区、居民楼院、村组成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
(二)完善消防基础档案资料建设。一是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消防工作制度,建立辖区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消防工作基础台账,并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重大灾害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二是村(场)委要建立本村(场)消防工作台账,台账应包含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及火灾防控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精神异常人员、病残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等情况。三是公安派出所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档案,完善监督执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辖区火灾事故台账,并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三)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在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学校及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
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方季节、农业收获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县政府依法处理。二是村(场)消防管理人员每月组织1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报所属乡镇消防工作办公室及公安派出所。三是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经常性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所在村(场)委。四是公安派出所落实基层消防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对辖区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五是安监、综治、工商等单位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二是村(场)委制定村(场)民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消防宣传标语,并至少设置1处消防宣传橱窗。三是公安派出所至少每月组织1次消防宣传活动。四是村(场)委配合协助乡镇及公安派出所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服务点设置消防宣传资料发放点发放宣传资料。五是定期组织村“两委”负责人、治安联防队员、专兼职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及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二是村根据实际,设置室外消火栓、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建设消防水池,在天然水源楚设置取水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五)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一是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无治安巡防队的村建立义务消防队。二是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逻车配备灭火器材、具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员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重点要按照中央编办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抓住当前事业单位改革机遇,尽可能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并探索建立灵活机制,保留业务骨干,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资金装备保障。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要将消防工作保障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加大财政收入。要加大消防装备建设力度,推动乡镇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足消防装备;
要在村(居)增设消防栓、消防水池、公共消防器材箱,为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社区农村消防巡防队购置轻型消防车和必备灭火器材。
七、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示范。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点解决消防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防灭火能力不强等问题,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二)全面推广阶段。通过试点经验全面铺开推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强化乡镇消防安全管理,真正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重要举措。要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认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典型引路、强力推进。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消防阿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和进程,确保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全面实现。成员单位要将推进“网格化”管理为当前主要工作任务,适时对各乡镇“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督导,落实奖惩。要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奖优罚劣,每半年对村或辖区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1次督导,每年进行1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开展不力,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二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篇: 消防工作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积极构建“指挥调度指令化、力量调度模块化、社会资源联动化、作战力量协同化”的灭火应急救援战勤保障模式,确保公安消防部队处置各类重特大灾害事故及日常执勤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开发区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处置预案》相关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标准>的通知》、《**省消防部队战勤保障建设指导意见》、《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湖州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
(三)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队要“能打仗,打胜仗”的总要求为指导,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应急办、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实施,通过社会联勤保障机制的建立,加大供水、供电、供油、民政、医疗、公安等单位救灾资料开放共享的力度,全面整合社会作战力量、资源,积极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火灾和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和战勤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抢救人民群众生命,减少和避免财产损失。
(四)适用范围
当发生高层建筑火灾、地下建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石油化工火灾、建筑坍塌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台风等自然灾害和船舶火灾等重特大灾害事故,针对灾害事故现场对技术、物资、生活、卫生勤务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及时调集社会联勤力量实施战勤保障。
(五)遵循原则
1.就近保障与属地保障相结合原则。各街道要立足本行政区实际,充分利用、有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尽可能按就近、属地原则做好灭火应急救援联勤保障。
2.专业保障与社会联勤保障相结合原则。建立消防部队与各联勤保障单位相结合的全市灭火应急救援联勤保障体系,打破目前灭火应急救援保障力量分散、资源浪费、效能低下的传统保障格局,使日常性保障向作战现场保障延伸,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分散储备、分级响应、运转协调”的保障机制。
二、联勤保障应急组织体系
根据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灭火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大队,负责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工作。
(一)日常管理
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心为全市灭火应急救援联勤保障协调机构,负责社会各应急联勤保障单位的灭火协调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灾害处置需要,统计分析开发区各类重特大灾害事故规律和特点,为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保障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2.负责制定开发区重大特灾害事故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勤保障应急预案和人员培训及演练工作计划;
3.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每半年组织开展重特大火灾及灾害事故灭火救援社会应急联勤演练,检验和评估各应急联勤保障单位联勤保障准备情况。
(二)应急指挥
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后,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全勤指挥部为现场指挥机构,根据联勤保障范围和重特大灾害事故现场实际,实施对所属部队和社会应急联勤单位的统一指挥,主要职责:
1.确定战勤保障行动方案,决定应调集社会应急联勤保障单位和物资种类及数量;
2.统一指挥协调社会应急联勤单位战勤保障行动,协调交警等部门确保物资运输畅通,检查监督各种保障物资的供给;
3.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各项保障任务。
(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主要由公安局、消防支队、建设局、卫生局、交通局、自来水公司、安监局、环保局、急救中心、经贸委、电力局、政园林局、民政局、气象局、管道燃气公司和市电信分公司等单位组成。
开发区灭火应急联勤保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等联动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现场秩序稳定;
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证救援工作道路畅通;
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队:承担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及灾害事故信息受理、研判、报告,视情提请开发区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启动本预案。
3.建设局:协调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设计、配套设施资料和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抢险抢修物资装备保障。
4.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联动工作,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督促医院开通实行医疗绿色通道服务工作。
5.交通局: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排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人员及物资保障工作。
6.自来水公司: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自来水管网加压和管道抢修联勤保障工作。
7.安监局: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联动工作。
8.环保局:负责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监测,测定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提出和落实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遗留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9.急救中心: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救治伤员。
10.经贸委: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调剂和支援联动保障。
11.电力局: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联动保障。
12.政园林局:协调供水、供气部门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或架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用水需要。
13.民政局:负责对特定作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政策落实,帮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
14.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如遇特殊火灾可能造成的大气化学污染扩散、转移,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省气象台,做好数据处理反馈信息的接收并提出处理意见。
15.管道燃气公司:负责事故现场抢修煤气管道和关气的联动工作。
16.电信分公司:根据重特大火灾救援工作需要,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应急通信保障,确保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其他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灭火救援联勤保障工作需要和市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的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联勤联动保障工作。
三、联勤保障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及信息报送
当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根据灾害应急救援需要,消防大队无法独立完成战勤保障任务时,应及时提请灭火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勤保障预案》,并报告开发区总值班室和公安局指挥中心。
1.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建设局、园林局、电力局、环保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开发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应急办、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调度。
2.社会企事业应急联勤保障单位由消防大队根据灾害事故作战保障实际需要依据保障协议负责通知调集。社会企事业应急联勤保障单位应依据协议要求,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或预案,组织车辆、人员、物资及技术力量,迅速准确地到达现场。
(二)联勤行动
1.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消防大队应立即向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报告。
2.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110指挥中心)接到消防大队报告后应立即下达指令,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
3.联勤单位到场后,在联勤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保障工作。
(1)物资装备小组:负责救援所需要装备和灭火剂、油料、被装物资的供应和分配,由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牵牵头;
(2)生活给养小组:负责参战人员的饮食生活保障,由辖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
(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转送工作,由各街道卫生部门牵头;
四、联勤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街道要进一步完善119接处警系统和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并为联勤单位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施;
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火灾及灾害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电信分公司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及各联勤保障单位应根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定本单位的应急联勤保障机制,落实人员和车辆,储备相应的物资和配件,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并落实应急制度,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资金保障
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培训与演习
(一)消防大队应根据灭火应急救援保障工作的实施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专业技术训练,确保参战的人员分工明确,编程有序,技术保障到位。
(二)消防大队应根据年度联勤保障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讲评联勤保障工作实施情况,部署工作任务;
定期组织开展联勤保障演练,提高各联勤保障成员单位的应急保障能力。
六、附则
本保障预案是开发区灭火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本,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障应急预案。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本预案由开发区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 消防工作方案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21号令)以及《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将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场所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专门组织,也可以联合治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和各县乡镇派出所应当至少明确一名民警,负责安排本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消防工作的各种数据、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第六条辖区内符合以下标准的单位或场所,应当列为公安派出所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集贸市场;
(二)客房数在15间以上50间以下,或客房数在15间以下但设有商场、歌舞娱乐、餐饮场所等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放映厅、礼堂、舞厅、KTV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面积除外)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和游艺、游乐场所;
(五)住院床位1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医疗保健机构,住宿床位5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养老院、福利院,住宿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六)生产车间员工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纺织、食品、电子通信设备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七)总储量在5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100吨以上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八)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对其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每个警务室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每季度应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至少每季度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与宣传教育同步,做到以下内容:
(一)宣传培训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要点,教会单位和场所人员如何扑救初期火灾;
(二)确保单位和场所人员真正会实地操作使用灭火器,且人人过关;
(三)教会如何报告火警;
(四)教会如何疏散逃生及逃生时的注意要点;
(五)讲解存在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每年应当提请辖区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单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服务;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十)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一)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第十三条检查沿街门店、商铺以及生产加工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储存部分与住宿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住宿超过2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暂时不能搬出的,必须停止经营;发现其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督促其整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场无法整改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隐患较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存在以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一)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一)所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沿街门店、歌厅、网吧、洗浴、旅馆、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敬老院、小作坊、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午托部、各类培训中心等人员聚集、危险场所;
(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直属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各县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
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负责消防执法工作的民警500元、300元、200元;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两名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分管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负责人500元、300元。
第十八条市公安局每年通报表彰一批消防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其中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3000元;综合成绩排名在各县公安局前三名的乡镇派出所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所属受到奖励的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民警每人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凡辖区发生一般亡人火灾的扣除辖区派出所当月绩效考评成绩1分;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在扣除当月绩效考评成绩的基础上,扣除全年绩效考评成绩1分。
凡辖区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取消辖区派出所和派出所负责消防执法工作民警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市公安局纪委及时介入调查民警的履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组织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五)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六)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乱收各种费用,吃拿卡要的;
(九)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篇: 消防工作方案
全国“两会”将于3月3日至3月20日在北京召开,为抓实抓好“两会”期间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根据《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关于抓实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的通知》【金教安(20xx)14号】文件文件,制订我校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
全国“两会”,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校以对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要求,逐一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岗位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传递工作压力,切实把维护“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严防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三、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我校以课堂为主阵地,通过主题班会、放学前5分钟安全提示、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强学生防溺水、交通事故、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传染病、校园欺凌、性侵、校园贷、套路贷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开展一次防暴反恐演练。要召开一次家长会,作好家长安全教育培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校外管护职责,要求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法治、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周末要求老师们通过微信群、QQ群向家长推送安全提示短信,增强家长管护意识。
四、细化日常管理,织密防护网络
我校强化措施,抓好警务室管理,督促保安人员认真、规范履职,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的盘问登记,做到情况清、去向明;做好上下学高峰时段的护学工作,要求保安人员戴头盔、着防刺背心、执钢叉在校门处执勤,值日领导和教师协同做好上下学学生的疏导和治安守护工作;加强课间、就餐期间、午间安全管理;加强食堂、教学等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加强用电线路、用电用火用气设施巡查和管护,及时更换老旧、破损线路和用电用火用气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加强危化物品保管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强化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的安全巡查和管理;严禁学生携带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切实开展好学生,特别是寄宿学生携带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清查收缴,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十严格,十不准”要求,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严防教职工侵害学生事件。
五、强化隐患整治,筑牢防范基础
我校严格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要求,切实开展学校安全“日巡查、周排查”工作。一要抓好校舍及等附属设施、挡土墙、边坡隐患排查;二要抓好实验室、危化物品保管室、食堂等重点部位用电用火用气隐患排查;三要抓好校园周边食品、交通、重点人员隐患排查;四要抓好校园周边地质灾害等隐患的排查;做到全面、彻底,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资金、措施限时进行整治,对暂时不能整治的隐患要明确专人监测。
六、强化应急值守,信息精准及时
我校严格落实“两会”期间的安全应急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按照“初报-核实续报”要求,规范报送信息,作好妥善首处。
七、强化工作督查,确保落实落地
全国“两会”期间,我校对照学校安全管理清单,开展单位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抓好安全各项工作。
八、工作要求
我校召开“两会”期间的安全会议,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安排部署,成立“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第六篇: 消防工作方案
--年物业管理处将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着重于“精细化”服务,从点滴小事、细节入手积极配合集团经营的战略方针,团结一心,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同心同德,努力完成工作并以此为--年的工作重点和亮点,其计划如下:
一、主导思想
以服务业主为
重点,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部大楼实际情况创建物业管理模式,努力探索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将规范化物业管理服务深入每个“工作细节”的指导思想和“善于主动”的服务精神。
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展现“服务”的工作作风,并继续贯彻执行节能降耗和为业主服务好的企业宗旨,以国优新标准提高自身工作,努力做到:工作细节“精”,设备设施“准”,保卫工作“实”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内部管理
1.人员控制及企业凝聚力在新的一年中,管理处将减少人员的流动性,积极补充新员工,以评选、表彰优秀员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从而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使员工彼此之间互相鼓励、支持、学习、合作,同时倡导员工用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信念去为公司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2.规范库房管理严格根据库房管理制度执行库房管理,库房里的杂物需及时清理,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做到库房整齐干净整洁。
3.建立档案室根据国优的要求建立档案室,各部门档案需要统一整理归档管理,并建立档案室巡查制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借阅及销毁,遵守保密制度,做好防鼠防潮等各项防范措施。
4.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运行绩效考核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处罚未完成业务量和不尽职尽责的员工,而是有效激励员工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培养员工工作的个人意识和责任心,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调整改善,从而推进企业的发展。
5.建立长效的消防安全机制,提高中控室值班员业务素质。
(1)健全消防档案,各类消防记录、档案分类归档。
(2)增强中控室值班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提高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
(3)总结以往消防演习中发现的问题,有重点的进行演练。演练重点如下:
☆应急灭火措施(灭火器、消防栓、正压呼吸器)的使用操作,进行现场模拟操作培训;
☆对跑点人员向中控报警用语的准确使用;
☆对中控值机员接报后使用消防主机开启失火现场区域消防排烟机、正压送风机、消防广播及空调/新风机关闭、电梯归首、非消防电源切断等相应设备的熟练程度进行培训;
(4)根据中控室倒班的特点,合理分配人员,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增强各班的业务能力。
(5)在坚持每日巡视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楼层工程机房、餐厅后厨、热力站、冷冻站、人防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视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
(6)积极配合完成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外部管理每月对各分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检查工作质量,定期与分包公司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落实相关工作布置。加强对入室清洁、绿植养护、维修等项工作的监管力度,并优化入室服务流程;总结各分包单位出现的常见问题,提前布控,减少客户投诉,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篇: 消防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联〔20xx〕1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集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并加强与街道、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的联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对管理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提高其完好率和运行率。同时,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物业小区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协助消防部门查处、整改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并指导物业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物业小区建立一支专业半专业化消防队伍。
3.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配合。一是配合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治理。针对涉及阻塞消防通道的违建行为协助街道、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确保通道畅通。二是配合做好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协助住建部门开展燃气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三是配合街道做好违章搭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及各级“两会”前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局相关科室要督促局属各单位、本系统行业企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应急自救能力。
三、职责分工
各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市城市管理局**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办《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以及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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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监管协作。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督察。公用事业科将加强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处理,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物业管理科、局属各单位于20xx年1月、2月,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附件2);20xx年3月22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公用事业科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