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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整理的双方协议书6篇(双方协议书范文),以供参考。
双方协议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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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双方协议书2
治疗协议书
患者:陈红群,男 38岁
因头部外伤1+年,头部缺陷处有包块,应该是放置导管问题,本诊所未参加其手术对该病情不了解,建议到长沙湘雅医院复查,多次劝说,患者拒绝,要求在本诊所继续康复治疗,如在治疗期间出现任何意外,概与本诊所及其医护人员无关,一切后果由患者本人及其家属承担,患者及家属签字为证,患者及家属签字处:
日期:
双方协议书3
医疗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患疾病,在乙方处诊治。但甲方要求在家输液治疗,可是治疗的安全问题不能保障,在家里输液,缺乏抢救设施,一旦出现药物反应和个体差异照成的反应,就有很大风险。有很多的抢救和治疗机会都会丧失,在很大程度上会给病人带来身体上的痛苦或者生命危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患有__________,自愿回家输液治疗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必须如实反映病情症状、家族史、过敏史,以及提供原治疗医院的病历及检验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b.甲方需严格按乙方的处方用药和接受乙方的指导方法正确用药,并随时(第一时间)向乙方反馈 治疗效果和体质反应。
C因路途耽搁(不可抗拒力)而造成的抢救不及时后果甲方自负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有权详细了解甲方的病情的起因,症状及原治疗医院的病历以检验数据,但有义务替甲方保密。
b.乙方保证尽最大可能为甲方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
C 甲方患有严重疾病,超出乙方的诊疗水平,乙方建议甲方转上级医院治疗但甲方拒绝转诊或者延误转诊治疗时间而出现的不良后果责任由甲方自负。
4、本协议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协议书4
甲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乙方:
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及甲方客户进行有关人身伤害事故司法鉴定等相关项目进行技术咨询或进行司法鉴定,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作期限和方式
一、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未续签,本协议自行终止。
二、合作方式:甲方就其业务需要向乙方进行司法鉴定咨询,或委托乙方对其客户或其客户的侵害对象进行司法鉴定,或委托乙方参与诉讼,并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就甲方的委托咨询、鉴定事项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需求参与处理诉讼事务。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乙方进行技术咨询与鉴定的内容、方式:
咨询与鉴定内容:A、司法鉴定咨询: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刑事伤害、意外事故、医疗费合理性的审核、医疗时限、续医费、劳动
能力、伤残鉴定、死因分析、毒物鉴定(如酒精)、医疗纠纷、亲子鉴定、个人识别、微量物证(如交通肇事车辆的遗留物等);B、处理以上有关案件及内容的鉴定事务;C、作为鉴定顾问协助甲方及其客户出庭、并进行质证及诉讼,包括诉讼前的`准备、诉讼过程中的出庭质证等。
二、咨询与鉴定报告方式: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报告。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与鉴定,并向乙方出具《技术咨询/司法鉴定委托书》,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就甲方委托的该案件中有关所有司法鉴定的专业问题进行咨询,并就鉴定结果出具书面的鉴定报告。乙方出具的咨询、鉴定报告应具有法律效力。
三、乙方应该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本协议项目的技术咨询与司法鉴定工作:
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资料,乙方一般在 日内完成技术咨询与司法鉴定工作(复杂案件的完成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出具咨询报告书或司法鉴定书。
2、乙方有义务就其向甲方提供的咨询、鉴定结果,积极协助甲方开展诉讼工作。
3、乙方应选派有较好资质的人员为甲方提供咨询、鉴定、诉讼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出据真实、准确、采信度高、说服力强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咨询与鉴定报告。
4、对于疑难案件,乙方应选派其权威人员主持处理甲方委托的相关事务,全力帮助甲方处理好疑难问题。
5、乙方应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全面配合甲方工作,在公正鉴定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甲方利益不受侵害,并帮助甲方合理减少损失。司法双方协议书范本。
四、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与司法鉴定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鉴定咨询与司法鉴定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及其他条件:
注:技术资料为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的公章,如果为个人则在复印件上签字予以确认。
五、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如通过乙方的鉴定结果 及书面报告使甲方降低了伤残赔付或相关赔付费用的(以原有的鉴定结论作为参照),甲方将按双方约定的咨询佣金报酬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与司法鉴定报酬数额及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报酬数额:
(1)对于单纯司法鉴定咨询案件(不包括医疗纠纷,主要针对有质疑案件),乙方在完成咨询报告后收取人民币 元/件(负责该案件所有司法鉴定有关的技术咨询)咨询费用。
(2)对于需要乙方作为鉴定顾问协助甲方及其客户诉讼的,乙方负责该案件从起诉到审判结束过程中所有司法鉴定有关的技术咨询,收取人民币 元/件咨询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出庭产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在甲方客户按照乙方鉴定结论实际接受甲方赔付后,甲方另外按乙方为甲方降低的经济损失或赔偿部分(以法院生效判决作参照)的1%支付咨询佣金报酬,但需从中扣除咨询费用数额。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如乙方通过鉴定使甲方降低了残疾补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误工费的(以原有的鉴定结论作参照),在甲方客户按照乙方鉴定结论实际接受甲方赔付后,甲方将按乙方为甲方降低的经济损失或赔偿部分的 10%支付减赔佣金报酬,鉴定费用另计。
2、技术咨询与鉴定报酬由甲方按咨询及委托鉴定案件的件数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案一结。
3、具体支付方式:以 方式支付。
七、支付时间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委托,甲方应在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项完成咨询、鉴定报告工作后,在案件结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鉴定费用,咨询佣金报酬(咨询费用从中扣除)。
(2)特别约定:本协议中所指的乙方为甲方降低的经济损失或赔偿部分包括残疾补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误工费等与鉴定结义直接相关的赔付费用。
八、双方应对有关案件及咨询、鉴定协议中的内容予以保密。
第三条 违约及赔偿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应当按每逾期付款一日支付应付而未付技术咨询报酬金额1%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应当每逾期出具一日支付技术咨询报酬金额1%的违约金。
三、乙方承诺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鉴定资格,如因不具备合法鉴定资格,导致在与甲方的合作中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其他事宜
一、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发生不可抗力。
2、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技术咨询报酬。
3、乙方司法鉴定资质或人员发生变化,不再具备甲方委托的司法鉴定事项相对应的处臵能力的。
4、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不能保障甲方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不能帮助甲方减少经济损失的。
二、甲方保留就个案另行委托乙方之外的咨询或鉴定机构另行咨询、鉴定、参与诉讼的权利,如经证实乙方提供的咨询、鉴定、诉讼服务的过程或结果有失公允、不利于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咨询、鉴定费用以外的佣金报酬,直至随时解除协议、终止合作。
三、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在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双方约定本协议其他相关事项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协议书5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最高法买卖双方合同司法解释】最高法买卖双方合同司法解释。
第六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标的物检验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标的物的检验标准。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具体认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合理期间”时,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最高法买卖双方合同司法解释】合同范本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异议,出卖人以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等为由,主张买受人放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间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双方协议书6
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双方合伙协议书
合伙投资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合伙投资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利用双方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及销售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管理及销售,使双方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成套焊接与切割机械设备及辅助机具和配件。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2、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4.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5.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6.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协议书范文】双方协议书范文。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2.经营管理:
由出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担任,副经理__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双方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填写项目名称 】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信息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信息,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信息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信息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股东、董事)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信息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信息,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信息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取得对方同意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信息。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进行仲裁。仲裁使用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地点为深圳。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