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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协议书模板6篇(合同协议模版)

分类:协议书发表于 2023-07-06 15:57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协议书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协议书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合同协议书模板6篇(合同协议模版)》,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协议书模板6篇(合同协议模版),欢迎参阅。

关于合同协议书模板1

发包人:XX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XXX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道路硬化

工程地点:XXX市XX乡XX村

二、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实质性承诺的所有内容,硬化道路长 1070米,宽 4.0 米,厚 0.2 米。

三、 工程期限

本工程期30天,工期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逾期一天罚乙方20xx元,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甲方因素造成的延误,经甲方同意可按时顺延工期。

四、 材料供应方法

该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五、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图纸及国家规范进行,如达不到验收标准者,乙方必须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六、 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贰拾壹万肆千圆整(214000元),一次包死 ,不再调整。如遇变更,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后再作调整。

七、 付款办法

工程开工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按施工进度拔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拔付合同总价款的3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经检验工程无质量问题的拔付合同总价款的10%。验收付款时应有群众代表签字和监理公司指派人员签字。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 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由此引发的事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路面的养护工作。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合同价款及其经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 验收后自行失效。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7月22日。

十三、 合同订立地点:

XX村委会,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开工。

发包人:XX村委会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关于合同协议书模板2

甲方:天津住宅集团津城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世纪亚高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众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30日签订淮兴园项目景观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景观设计方案及发票。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在原协议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将原协议项下乙方的各项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丙方,丙方将概括受让乙方享有和承担原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协议项下各项权利义务转移给丙方,同意丙方概括受让乙方享有和承担原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三、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取代乙方,原协议中乙方变更为:天津众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四、本协议签订前原甲乙双方已履行的原协议部分内容继续有效,乙丙双方对已履行部分及丙方后续履行的原协议内容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经三方盖单后生效执行。

甲方:天津住宅集团津城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世纪亚高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众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合同协议书模板3

合同执行之浅析

市场经济下,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直接的目的是将产品及服务进行变现,在保障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供充裕的资金流,并通过市场运作,达到企业做大做强的目标。

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而合同执行则是合同管理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 合同管理与合同执行的辩证关系 1、合同管理涵义: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2、合同执行涵义:合同执行是指企业在所签订的合同生效之后,依照合同所要求的各方的责权利,进行履行自身责任、监督其他签约人义务的同时,获取应得的利益的过程。合同执行操作的过程,也是合同签订生效之后的合同管理的中期与后期管理。

3、两者辩证关系:

1)合同管理是一个连贯的操作系统;合同执行为合同管理中后期的操作子系统;

2)合同执行贯穿了合同管理的整个操作系统之中,并对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有因果验证的导向关系;合同管理前期的良好运作,是合同执行在合同管理的中后期良好操作的先决条件;

3)两者为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同向协作的依存关系。

二、合同执行效果良好的条件

合同执行执行的效果是否良好,取决于多种因素,但最关键在于合同签约生效之前、签约成功及生效之后的各个环节,都能有效的得到控制与执行:

1、合同签约生效之前:事先对签约方资质、信用、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审核签约条款的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建立该合同可能导致风险的预防机制;

2、合同签约成功:合同条款的文字严谨、准确,没有歧义和产生误解;条款中签约各方享受的权责利,是对等的相对平衡,并体现合作双赢的理念;

3、合同签约生效之后:依照条款有效履行责任,监督其他签约方的义务进程,运用赋予的权利及时获取正当的利益;

三、本公司合同执行现状分析

纵观公司十几年的签单记录及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暴漏出在对企业合同的认知、重视度、执行力以及系统性、动态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合同执行存在的问题

1)合同执行无法律依据

1>合同签单合作方不具备签单资格,或者手续不全;

例1:签约单位为“某某公司项目部”或“某某工程队”等,这些签约方多数是没有在工商注册的个体户,或者是挂靠的分包商及中间人,甚至是个人为主体,此类签约客户所加盖的印章,法律法规是不予认可的,极易产生纠纷等后患;

例2:“宁波中安消防工程公司”,此单位已经在20xx年6月已经被注销,不再具备签单的法律资格,但是在03年末及04年初,此“单位”仍与本公司签约4笔合同,截至今日,尚有尾款近10万多元未付,这些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欠款更是追讨无期。

2)合同条款无确认的时间约束,合同文字产生歧义

1>无确认时间,合同执行缺乏时效性的依据

例1:“货到后付至80%,安装调试合格之后付至95%,余款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上述付款方式中针对 “货到款、安装调试款及质保金” 这些付款环节,均没有给于明确的日期,直接导致合同执行缺乏时效性的依据;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

例1:“乙方(浙江中医大)将不用的货品,退回甲方公司之后,双方**合同款清执行完毕”,这条条款其一,没有约定不用的货品清单,以及不用的时间限制,对不用的货品根本无法计算出准确的价值,其二,没有确认将货物退回甲方公司截止时间,时间一长,货物经折旧之后,价值也将所剩无几。合同文字的表述产生的歧义和误解,造成的损失,不仅巨大,而且难以挽回。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常见漏掉的条款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合同执行未达到动态管理

针对原先签订的版本,签约一方因自身原因,进行条款变更,如增减货品数量、增减货品的配置、运输达到地点,及付款方式变更等;没有形成动态管理,正确操作方法,即:

1>由提出变更一方书面签章传递申请(原件),并注明变更理由、变更后产生的'问题的处理意见等;

2>接收一方核实原合同,变更是否有依据,然后再确认变更后的操作可行性,以及权责利的结果导向分析及确认;

3>协商通过并达成一致之后,签署具有法律的补充协议,并注明与原合同的关系;

4>书面通知因变更而涉及到各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调整和工作衔接;

5>存档备案,并作为后期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操作的依据。

5)外办内部没有做到信息共享、及时反馈、连贯性操作、执行到位等合同执行的系统操作

1>部分办事处合同执行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统筹管理,既不能高效统筹信息,更不能快速反应;

例1:个别办事处售后主管根本不知道,自己办事处报表中,被列入了多少待处理的质量问题,甚至在因质量问题导致大量应收款的情况下,还自认为手头上质量问题全部处理完毕。这反映出在质量问题信息的搜集、统计分配、处理反馈、善后收款等等方面,没有形成系统管理,在无法统筹分配、信息共享的情况下,工作效率高低无需多言,而合同执行的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2>部分办事处因其他原因而变动,没有及时应急处理,导致合同执行工作的中断,甚至导致形势变糟;

例1:业务人员因故离职,实物上的交接基本没有问题,但是原先承担而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的交接,很少被涉及,即使有,也没有交接的完整性和及时处理的延续性。这些情况导致合同执行工作的中断,其结果导向自然也难有起色。

2、常见问题出现的原因

1)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市场是靠合同动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只顾到市场上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对合同与合同管理、及合同执行的关系缺乏认识

关于合同协议书模板4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添彩窗帘销售部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购置一批窗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慨况及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免费提供窗帘运输、安装、调试、测量服务

2)工期:自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安装地址:广州市花都区xxx超高压输电公司花都变电站办公楼2楼。

2、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24小时内响应服务,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3、造价: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万柒仟肆佰柒拾 元整(¥:_57470_元)。

4、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需向乙方预付定金约为合同金额的22%,即为¥:_12000__元整。

2)甲方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必须填写本单位名称);电汇(帐号:3195xxxxxxx9849 银行名称:xxxxx天河信用社;用户名:xxxxxx添彩窗帘销售部

3)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后2日内验收,检验期间内如果不通知乙方视为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甲方不能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逾期视为质量合格。余款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工程总价货款。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如期付款,每延误一天,须按未支付货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收回所有窗帘物件。

4)验收完毕后即开普通发票,可以由xxxxxxx或者xxx添彩窗帘销售部开发票。

5、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导致的经济损失200元。

2)乙方工期延误不得超过3天(含3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赔偿。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他具体规定

1)执行合同期间,甲方派人随乙方负责开、关门,乙方有关人员除执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损坏原有装修的物件。

2)执行合同时间为周一至周日;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安装环境,协作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合同协议书模板5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成都电业局温江供电局(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的 10 kV 电缆线路将在?? 分别与乙方

10? kV 电缆线路同电缆通道敷设(以下简称:该项目),为确保电缆通道内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安全责任、义务等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质量标准

甲方所属电力设施施工、设备材料质量必须满足GB50217-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150-20x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68-20x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关文件要求。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必须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电缆通道内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措施,且施工方案、安全保护措施、施工单位资质必须在该项目实施前经乙方审查同意后备案。

2、甲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必须有明确的运行维护主体,负责其产权范围内电力设施的巡视、维护、预试、检修、抢修等工作,运行维护单位资质须经乙方审查、备案。

3、甲方及其委托的运行维护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电力工业部《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运行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开展巡视、维护、检修、抢修等工作;并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定期开展电缆预试工作。

4、甲方及其委托的施工或运行维护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电缆通道进行施工、巡视、维护、预试、检修、抢修等工作前,必须向乙方办理相应的工作许可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及其委托的施工或运行维护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禁有影响乙方产权电力设施、电缆通道及配套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若因甲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与乙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同电缆通道敷设导致需增加或完善电缆通道内电力设施及其他设施的安全保护措施时,所涉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7、因甲方产权电力设施故障造成乙方产权电力设施或通道及配套设施损失时,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8、因甲方及其委托的施工或运行维护单位进行其所属产权电力设施施工、巡视、维护、预试、检修、抢修等工作导致乙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或通道及配套设施损毁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相关损失。

9、甲方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在本协议约定电缆通道范围内进行相关作业以后,有义务及时清扫、修复作业现场,否则因甲方未清扫或修复作业现场所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应当足额赔偿。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负责乙方所属产权范围内设备、电缆、通道及附属设施的巡视、维护、预试、检修、抢修等工作。

2、甲方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程、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可提供相应的有关保护电缆通道和其他电力设施的技术服务支持。

3、甲方及其委托的运行维护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电力工业部《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运行管理规程》、《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等相关规程要求开展电缆巡视、维护、预试、检修、抢修等工作,必要时,乙方可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4、因乙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故障造成甲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损失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赔偿相关损失。

5、因乙方施工、巡视、维护、预试、检修、抢修等工作导致甲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或通道及配套设施损毁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关损失。

6、甲方在施工或运行维护过程中拒不执行或不满足有关国家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甲方拒不整改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其所属产权电力设施移出电缆通道,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7、安全协议签订后,若甲方未按照设计要求完善相关安全保护措施,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与乙方所属产权电力设施同通道敷设,有权要求甲方将其所属产权电力设施移出电缆通道,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运行维护工作协调

为确保电缆及通讯光缆施工和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 ),乙方委派康旭东(联系电话:134384xxxxx)作为工作的具体联络人进行联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合同协议书模板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碳五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报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保险渔船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应当具有国家渔业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捕捞许可证明,并专门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以下简称保险渔船)。油船、渔港工程船、拖轮、驳船、不足一吨的小型渔船,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第二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包括

船体、轮机、仪器、设备。

渔网、子船、艇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渔船范围内。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属本保险承保范围:

保险渔船上所载货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备用机件、渔获物、给养品、渔需物资及船上所有人员的私人财产。

保险责任范围

第四条保险渔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搁浅、倾覆、沉没、碰撞、触礁;

二、火灾、爆炸;

三、雷击、八级以上大风、龙卷风、海啸、洪水、崖崩、破坏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踪六个月以上。

第五条保险渔船因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救助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渔船上的锚、橹、螺旋桨、缆、链、绳索、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与船体遭受同一保险事故而同时受损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经特别约定承保的渔网、子船、艇只有与船体同时灭失,本公司才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渔船在航行或作业中发生碰撞,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按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渔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的损失、费用或碰撞责任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适航或不具备作业条件;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力行为或政府征用、扣押、

三、被保险人、船舶所有人、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下列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正常维修、保养、油漆费用以及蚀损、自然磨损、潜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污染的费用;

三、任何人员伤亡或疾病引起的费用;

四、因遭受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金额和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价值。

第十二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险渔船完全灭失或严重损毁不能恢复原有效用,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保险渔船在航行中失踪超过六个月,视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三、保险渔船实际全损已不能避免,或恢复、修理、救助的费用总和达到保险价值时,在被保险人向本公司发出委付通知后,为推定全损,本公司不论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险金额赔偿;

四、保险渔船发生部分损失,本公司赔付恢复、修理费用;

五、对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本公司根据获救船舶价值与获救船、货总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三条保险渔船发生碰撞责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者被碰撞船坞、码头、港口设备及其他固定建筑物遭受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本公司依照本条款以及出险当地渔港水域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第十四条保险金额低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价值时,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碰撞责任以及救助费用、施救费用均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五条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含恢复、修理、救助费用)、碰撞责任以及施救费用的赔款分别计算,每次赔款各以不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为限。当渔船损失的一次赔款达到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保险渔船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也可由本公司处理。

第十七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后,本公司有权放弃对保险渔船残余部分的权利和向第三者追偿损失的权利,而按保险金额赔偿,同时解除保险合同中的一切责任。但本公司行使上述权利,必须从收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内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前所支付的施救费用,本公司仍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必须征得本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第十九条本公司对每次赔款均按保险单中的规定扣除免赔额。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渔船的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并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严格依照主管部门关于航行、作业、停泊的规定或惯例,按期对保险渔船进行维修、保养和检验,确保保险渔船的适航性。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一经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尽力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救护,并须在到达第一港口四十八小时内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在出险当地的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渔船如果发生转借、出租、变更航行区域等情况,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索赔事项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证)、海损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裁定书、损失清单、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有关证书及各种涉及索赔的原始单证。本公司应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六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一年内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赔,或不提供本条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各种单证,或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安全作业无赔款,被保险人在续保时可按照保险单中的规定享受无赔款安全优待,不续保者不给。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保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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