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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保修协议书3篇(保修协议书范本简单)

分类:协议书发表于 2023-07-08 16:53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协议书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协议书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精选保修协议书3篇(保修协议书范本简单)》,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收集的精选保修协议书3篇(保修协议书范本简单),以供参考。

精选保修协议书1

甲方:********实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 《## 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进行由于施工引起的工程保修,现甲、乙、丙三方就相关工程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0保修范围及期限

1.1保修范围

1.1.1由于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原因引起的房屋保修;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保养。

1.1.2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自行发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1.3由于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对原结构及管线进行改动引起的质量问题,如: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凿洞开槽;改变电源线路、管道、电气设备以及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2保修期限

1.2.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2.2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

1.2.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和门窗的防渗漏,为5年。

1.2.4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

1.2.5以上项目的保修期限同《##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应一致。如保修的起始时间上有差异,以《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保修年限为准。

1.2.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按《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1.3 维修后的保修期

1.3.1维修后的保修期不影响“1.2保修期限”,即维修后的保修期,在时间延续上不超过“1.2保修期限”规定的,按“1.2保修期限”执行。

2.0 工程保修期内各方联系人员(乙方在保修期内安排专人负责房屋保修事宜)

2.1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2 乙方常驻现场维修联系人

土建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水电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3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4 乙方上述联系人一旦发生变更,应在1日内通知甲方、丙方。

2.5 自项目向业主之日起三个月内维修由甲方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三个月以后的维修由甲方全权委托丙方(10.1附件《保修委托书》)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完全予以认同并遵照执行。

3.0 保修责任约定条款

3.1 业主报修的房屋质量问题,以户为单位,给予乙方一次整改维修的机会。完 工期限以丙方业主约定时间为准(丙方在施工前注明完工时间),乙方维修一次后,只要该户任何一个维修项,发生一次同部位、同性质质量问题的返修,或超出丙方同业主约定完工时间。乙方即退出该户的保修,该户此后的保修由丙方另行聘请第三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3.2 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住户提出索赔要求,原则上由乙方与 业主协商、谈判解决,若因乙方原因不按约定期限与业主协商一致,则视为乙方自动授权丙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丙方拥有决定权,谈判结果经丙方代表和业主签字后即生效、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承认。发生索赔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现金,不得从保修金中提取。若乙方拒绝赔偿,丙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赔偿费外,并从保修金中提取本次索赔费用的25%作为违约金,作为丙方处理投 诉的管理费及名誉补偿费。

3.3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维修,收到维修通知后因乙方原因不到现场维修,乙 方除承担维修本身的所有费用外,另须按本次维修费用的10%补偿给业主,按本次维修费用的15%支付丙方维修管理费。

3.4 急修项目:渗水、漏水、给排水、供暖、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如上水 管、供暖管道爆裂;设计有水房间的墙、地面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空调、热水炉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乙方须在丙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应急维修,全面完成维修时间由丙、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5 对于急修项目的应急处理(如上水管、供暖管道爆裂;设计有水房间的墙、 地面渗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等),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理;丙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抢 修,抢修项目如属原房屋施工质量问题,抢修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无条件 承担,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6 一般保修项目:丙方以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签发的方式通知乙方签收《维 修整改通知》,乙方应在12小时内给予回复并赶到现场组织维修。送达时间以乙 方收到电子邮件或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3.7 急修和一般保修项目,无论乙方有什么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派人到现场落 实维修事宜,则视为乙方默认施工质量问题属实。丙方有权委派第三方维修单位 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8 短时间(1日)内不能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乙方应服从丙方的安排, 先行组织维修,不得推诿。否则,丙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修缮,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在保修金中扣除;

3.9 短时间(1日)内未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经甲、乙、丙三方最终确 认,若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则甲方给于乙方办理工程签证,按实结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10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 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业主提出的直接损失。

3.11 乙方维修人员应按丙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丙方的管理,服从 业主的监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 支付违约金500元。

3.12 责任确属乙方的,一旦维修条件具备,乙方应立即维修,不得以种种理由 推脱。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修缮,且因此发生的连带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3.13 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会同乙方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甲方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经整改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内容、保修期按本协议“1. 保修范围及期限”执行。

4. 保修期间,因乙方保修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本协议要求,由丙方另行聘请第 三方维修单位维修工程,其决算以《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xx年)》为基础上浮25%,另行约定单项维修单价(如:墙地面裂缝空鼓**元/m2等),商定后补签补充协议。

5. 维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以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原设计要求为准。

6. 对于责任归属有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鉴定,明确责任归属, 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 保修金管理及返还方式

7.1 自工程保修期开始起,乙方需结算及申请支付质保金时必须经丙方审批同 意,甲方方可支付。

7.2. 维修费用结算:对丙方直接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发生的维修费用,丙方每 月5日统计上月维修数量及金额,并出具工程维修结算给甲方,甲方在10个工 作日内从乙方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并支付给丙方。

8. 安全管理

8.1 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总体《工程保修施工组织设计》。

8.2 自工程保修期开始起,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后,确定维修方案的同时,乙方应提交《维修施工安全措施》,经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8.3 施工过程中,一旦丙方发现乙方未按《维修施工安全措施》执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丙方有权责令即时停工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8.4 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丙方有权对乙方罚款200~1000元/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8.5 乙方必须做好维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导致乙方人员、丙方人员及第三方收到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6 业主进行维修作业时,如涉及影响业主装潢、家具以至人身安全等,乙方需事先和丙方及业主商定,否则,造成业主损失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7 工作中应遵守政府部门、物业公司有关卫生、噪音、交通、绿化等规定,如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9. 以上未尽事宜,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或协商解决。

10.以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保修委托书。 保修阶段

保修委托书.doc

10.2.维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0.3.

房屋维修人员行为规范;

10.4.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

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doc维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doc房屋维修人员服务行为规范.doc

精选保修协议书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 壹 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 壹 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

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精选保修协议书3

祁县胜威小区住宅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祁县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祁县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砂;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起止时间为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3、装饰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采暖系统保修起止时间:从xx年11月26日后的两的采暖期。

5、住宅小区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6、其他保修的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预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7、在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 50% 返还乙方; 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 甲方应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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