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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的协议书(锦集15篇)

分类:协议书发表于 2023-07-22 12:09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协议书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协议书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公司成立的协议书(锦集15篇)》,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简介】每当一个公司成立时,为了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制定一份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公司成立协议书呢?下面是会员“gumi”收集的公司成立的协议书(共15篇),欢迎参阅。

设立公司协议书 篇1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工人工费总造价:元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叁天内支付乙方全部的工程款。

五、施工期限:从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设立公司协议书 篇2

股东各方: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3

股东:

住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性质:个体经营

二、各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三、追加投资及注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四、资金、财务管理

1、所有资金将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开立的对私、对公账户统一收支,短信提示。

2、对私账户(开户行:)

3、对公账户(开户行:)

账号:

户名:

4、财务统一交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请,有签字批准,再付款。

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管理好,业务做大、做强。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权转让的约定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股东的义务和权利

1、股东的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2、股东的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九、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

(2)新服务的推出;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十、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或盖章:

时间:

公司设立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甲方退出三方共同投资的XX店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退股

甲方按原股本金额退出其股份共计¥(拾万元整)。

二、帐目和债权债务以及经营

1、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该店的所有帐目帐务(包括投资阶段的所有帐目和债权债务)以及所有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签字后,该店实际营业开始的盈亏和今后的盈亏均与甲方无关,乙丙双方自负盈亏。

三、股息

1、乙丙双方向甲方支付股息¥(伍万元整)

2、乙丙双方可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该款项。

3、支付方式为月付,每月支付¥5000(伍仟元整),支付日为每月5号。总支付期为10个月。

4、乙丙双方若逾期60天未能支付,则视为乙丙双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未付部份股息。

四、转让出让

乙丙双方若要转让店面或出让股份,转让或出让所得应优先支付甲方股息。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1月22日

公司设立协议书 篇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省市区,设立甲方分公司,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乙双方出资情况

1、分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万元,甲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乙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

2、甲、乙双方承诺出资须于年月前缴纳完毕,并在合作期间内不得随意抽回。

  二、分公司的管理和分工

1、由乙方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分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甲方派到分公司与乙方共同参与管理分公司,辅助乙方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与乙方有同等的决策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派甲方人员到分公司与乙方共同参与管理。

3、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以便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执照和有关手续。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业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或恶意竞争行为。

5、 对乙方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财务往来、员工聘用均有监督、知情和指导权;

6、 在乙方正常经营工作中,甲方不得轻易裁撤乙方分公司工作人员;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

2、 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办公费、工作人员工资、业务开展经费等实行独立核算,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3、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获取的许可证。

4、 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5、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借贷;

6、 乙方的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项目范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7、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且要向甲方公开道歉;

8、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

9、 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罢免乙方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并终止本协议;

10、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

  五、资金、财务管理

1、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的财务由总公司即甲方核算,对内的财务分公司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财产均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相关税务可由分公司自行处理及缴纳的,由其自行处理和缴纳,不能自行处理和缴纳的,由甲方协助分公司处理和缴纳。

2、分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分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分公司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2、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若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所产生的债务需由甲方以其总公司的财产为分公司支付的,甲方支付后有权按比例向乙方追偿。

  七、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2、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到期且不再续签。

3、 协议到期或终止,如乙方不再续签协议或协议期内终止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清查乙方在经营分公司期间的所有经营项目和财务状况以及债权债务,并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2、如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任意一项或对甲方以及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且情节恶劣者,甲方则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并收回分公司相关手续及终止本协议和保留法律及经济追究权。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签名:

电 话:

年 月 日

乙 方:

电 话: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6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并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在开设分公司。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办理设立手续。

4、在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提供外围用工单位渠道,确保乙方提供的合格人员的输送。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

7、乙方在分公司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设立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负责分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分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承担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3、乙方运营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可辐射至目前未设立分公司的区域,待区域设立分公司后乙方不得在该区域开展业务。

5、乙方不得利用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乙方在分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方式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三、利润分配在甲方提供用工单位时,甲方应取得利润的%,乙方应取得利润的%。如乙方自行联系用工单位的,则乙方分利润的%,甲方分利润的%。

四、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及XX处理

1、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XX。

2、分公司设立、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经营成本、税费,由分公司承担。

3、每年的月份公司应核算上年度经营状况。

4、虽然法律上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但本协议约定的独立核算、利润分配等相关条款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如合同期间因甲方的其他债务造成分公司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同样,如因分公司的债务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也应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应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乙方(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

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经营,开发该地区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万元整;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

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税前)提成。

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

3.正常报价%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公司成立股东协议书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开发主体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投资主体。

  第二条出资比例及支付

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乙双方在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新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乙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

3、以上双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开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第四条管理机构设置

1、公司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名董事,乙方推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方董事出任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方推荐总经理人选;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双方各指派财务人员。

2、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公司有权辞退。

3、甲乙双方承诺,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4、凡涉及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第五条利润的分配

1、本项目营运产生收入后,即应首先保证乙方投资的回收。

2、在本条第1款乙方回收投资后,双方可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及时将原债权、债务(含房屋租赁)、资料列成清单,签字盖章后,交乙方存档。此外的债权债务自行负担。

3、甲方自行负担前期投入的费用(土地出让金、规划设计和其他税费等)。

4、甲方自行解决之前的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5、及时交付相关公司资料及印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开发项目提供人民币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开发项目建设中与对外主要关系的协调,尽可能的取得优惠地价和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谋求合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与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通过。

4、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维权的,违约方尚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公告费、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维权费用。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或者其他情况导致项目停工达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投资%的违约金、退还投资款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对非违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

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的履行各自的义务,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另行协商确定,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成立分公司协议书 篇9

甲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成立****责任公司**分公司,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分公司)

二、分公司注册地址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到**市工商局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分公司注册地址为*****。

三、分公司经营模式和组织机构

分公司实行由乙方负责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乙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不得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分公司成立后,甲方与分公司另外签订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分公司的一切人事组织安排由乙方负责,分公司负责人同时兼任总公司副总经理,但不参与总公司的经营管理。

四、财务管理

分公司设立独立财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公司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由建设方统一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统一开具正式预收款收据,工程结算后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按总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协议规定扣除上交管理费、代扣建安税等费用后,及时将剩余款项汇入分公司账户,由分公司根据内部工程承包协议向项目经理支付工程款。项目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总公司与分公司均不能将工程款挪作他用。

甲方定期对分公司财务进行检查、指导,分公司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规定统一对外报表,统一财务统计,依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定期、按时向甲方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和工程成本票据资料。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分公司经营期间所承建的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督。

2、有权按双方协议收取管理费用。

3、有权对乙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4、甲方有义务协助分公司办理所承包建安项目的相关招标、报批、报建手续。

5、有义务协助分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注册或办理有关资质证书。

6、有义务采取有偿方式向分公司调剂技术人员和设备,向义务为分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乙方: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章程,按期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甲方形象和利益。

3、分公司成立后,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和资质对外承揽工程业务。

4、分公司承揽的业务,统一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5、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管理费用和有关报表资料。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并承担有关责任。

7、分公司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拥有完全的利润分配权。

六、合同期限和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暂定五年,期满后可协商续签。

2、如遇以下情况,总公司有权中止合同:

1)分公司违法经营,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

2)分公司不遵守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重损害甲方声誉。

3)分公司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

七、其他约定

1、由乙方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程有限公司与本协议组建的分公司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其资产及债权、债务与本协议组建的*****分公司无关。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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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县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等

委托代理人: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县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 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11

招聘方: xxx监理有限公司,xxx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协议是以业务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及建立全国服务网络为宗旨,经双向选择,公司决定投资建立 监理公司 分公司,任命 为负责人,在该处负责全面工作,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就各自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合作形式:

1、由 投资,建立该地区服务机构 监理公司 分公司。

2、受聘人现为本公司 地区负责人,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公司定期对受聘人进行考核。

二、指标:

1、为创造经济、社会效益,负责人必须投入广告宣传费,其额度为每月不少于XX元,交总公司统一办理、策划、宣传。

2、监理业务用户满意率为99%以上、投诉率控制在1%以内。

三、工作要求:

1、负责人必须亲临监理现场,对所责任范围情况了解,并要求其它工作人员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对用户要有耐心、诚心、做好监理工作。

2、认真填写公司统一的用户意见卡及各项报表,定期参加公司会议。

3、在接到新任务时,必须在一周内将用户情况上报;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工期、费用总额、监理责任人及工地情况表格并在监理合同中注明公司监督电话。

4、受聘人在聘用期间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的信誉。如有违章事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解聘,有违法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5、负责人及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培训,无故三次不到会者,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分部负责人承。

6、发生客户投诉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办法解决,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有权对分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改正,不能达到客户满意的,总公司有权解除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经济规定:

1、聘用期指标为每年上交:内地10万元、沿海发展地区30万赞助费,地方的宣传归乙方自行安排,但总投入费用不低于总经营流水的20%。

2、总公司提取地方收取监理费的5%,分公司收取监理费后一周内须将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上报公司,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要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开展地产和物业的开发,并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4、不服从公司管理、开发不得力的,予以开除,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为双方自愿合作,分公司预留的款项包含个人及员工待遇,总公司不再支付负责人各项费用(含医疗、养老等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

2、本合同中规定的个人收入(工资及奖励)遇有国家税收征定条文中,应征税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3、本合同遇有和国家劳动法,合同法有异议时,以国家法律为准。

六、时效性: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备案。

2、本协议为长期合作,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条款,不予执行。

4、总公司维规范全国装饰监理行业所做出的决定自动生效。

七、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失效:

1、战争、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

2、甲乙方的任意方触犯法律失去自由的。

3、国家法令禁止本行业或本公司不准经营的。

4、由于公司经营不善,造成破产、倒闭、转营其他行业的。

八、本协议的解释权在 监理公司。

甲 方:xxx监理公司

法定代表:

通讯电话::

注册地址::

签约日期: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讯电话:

经营地址:

签约日期: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分公司(办事处)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

7.乙方在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办事处)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分公司(办事处),并负责支付设立分公司(办事处)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分公司(办事处)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应按本协议书附件格式,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担保书。

4.乙方运营分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从事甲方要求的的销售、市场管理、信息搜集等工作。

5.乙方不得利用分公司(办事处),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乙方在分公司(办事处)运营中,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发货方式、运输费用等相关运管规定开展工作。

7.乙方给甲方的付款方式:。

三、其它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订及乙方提交本协议书规定担保书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合作成立公司协议书 篇1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省市区,设立甲方分公司,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乙双方出资情况

1、分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万元,甲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乙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

2、甲、乙双方承诺出资须于年月前缴纳完毕,并在合作期间内不得随意抽回。

二、分公司的管理和分工

1、由乙方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分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甲方派到分公司与乙方共同参与管理分公司,辅助乙方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与乙方有同等的决策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派甲方人员到分公司与乙方共同参与管理。

3、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以便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执照和有关手续。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业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或恶意竞争行为。

5、 对乙方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财务往来、员工聘用均有监督、知情和指导权;

6、 在乙方正常经营工作中,甲方不得轻易裁撤乙方分公司工作人员;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

2、 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办公费、工作人员工资、业务开展经费等实行独立核算,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3、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获取的许可证。

4、 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5、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借贷;

6、 乙方的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项目范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7、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且要向甲方公开道歉;

8、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

9、 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罢免乙方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并终止本协议;

10、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

五、资金、财务管理

1、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的财务由总公司即

甲方核算,对内的财务分公司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财产均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相关税务可由分公司自行处理及缴纳的,由其自行处理和缴纳,不能自行处理和缴纳的,由甲方协助分公司处理和缴纳。

2、分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分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分公司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2、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若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所产生的债务需由甲方以其总公司的财产为分公司支付的,甲方支付后有权按比例向乙方追偿。

七、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2、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5)本协议到期且不再续签。

3、 协议到期或终止,如乙方不再续签协议或协议期内终止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清查乙方在经营分公司期间的所有经营项目和财务状况以及债权债务,并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2、如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任意一项或对甲方以及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且情节恶劣者,甲方则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并收回分公司相关手续及终止本协议和保留法律及经济追究权。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签名:

电 话:

年月日

乙 方: 电 话: 年月 日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14

甲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合作发展,甲乙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组织形式: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经营宗旨:

经营范围:

  第三条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年月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年月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出资评估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所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二)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其中甲方委派人,乙委派人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公司设经理,经理由方委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经营期限

1、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赔偿金。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合法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15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未尽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分别于20xx年12月24日、20xx年 4月 3日签订的《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和《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愿表示。

二、《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效力不受《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影响,《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未涉及到的或与《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相冲突的事项均以《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根据《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成立的开发公司,其注册资本金及组建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的所有手续由乙方办理,运营过程中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甲方承担部分)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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