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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好范文小编分享的股权转让协议书3篇(股权转让协议范本通用版),以供借鉴。
股权转让协议书1
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订立:
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____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
序言
鉴于,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___万美元,经营期限为____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38%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2.2条规定的含义。
1.3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含义。
1.4审批机关:指_________。
第二条目标股权的转让
2.1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转让方受让目标股权。
2.2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___万(___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价款(下简称“转让价款”)。汇率按实际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
第三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3.1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日内,受让方应将相等于___万(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3.6受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陈述与保证
4.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1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1.2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
4.1.3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1.4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2.1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2.2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费用
5.1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3.1条或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6.2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七条效力
7.1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条适用法律
8.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履行完毕之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0.4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10.6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____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审批机关。
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转让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受让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书2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的规定,于xx年7月18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争议的仲裁案。
申请人选定了仲裁员,被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了仲裁员与因双方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于xx年9月11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会秘书处原定于xx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后仲裁庭因故延至xx年11月10日开庭。xx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开庭,因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庭经研究决定,如期举行开庭。申请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审,被申请人没有出庭,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后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深圳分会秘书处于xx年11月20日,将该材料转给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xx年12月16日之前,对申请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请求提交答辩意见及其他材料。
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附件后,未提交答辩状、反请求申请书及有关证据。在申请人修改仲裁请求后,被申请人也未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针对该修改请求部分提交答辩意见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于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决书。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见以及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11月8日合资成立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申请人占51%股份。xx年12月1日,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申请人自愿将自己在合资公司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全部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与本案有关的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请人,下同)将其所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即被申请人,下同)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后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按以下规定的方式付清给甲方。
A、乙方应于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100万元给甲方;
b、乙方应于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250万元;
c、乙方应于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00万元;
d、乙方应于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50万元;
e、乙方应于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关合资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
三、甲方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20天内甲方人员撤出合资公司。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二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申请人于1997年6月17日依照双方所订协议第五条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并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偿付尚欠股权价款人民币84万元;
2、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94.68万元;
3、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如下:
xx年12月1日,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在××市召开,经双方协商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申请人决定将其在合资公司中所占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于xx年12月9日经××省××县公证处公证。
申请人依照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被申请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约支付了应付价款。到xx年6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支付110万元,按照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款C项的规定,该次被申请人应付款为150万元,故该次被申请人少付应付款40万元。到xx年9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按协议第一条第二款D项应付款50万元未付。xx年10月被申请人付款20万元至××市D公司(系申请人认可的收款单位)。对xx年12月份到期应付款被申请人未能依约给付。被申请人又分别于xx年4月付款11万元,xx年1月付款5万元,另还付款20万元至××市D公司,尚欠款84万元一直没有给付。按照协议第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权价款应偿付日2‰的违约金,即94.68万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审后,申请人变更了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偿付尚欠股权价款104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关于第一项仲裁请求,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应依双方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于xx年12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500万元,但至xx年1月止,被申请人仅付转让款396万元,尚欠104万元未付。申请人于xx年6月12日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市D公司,故原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给付股价款数额仅为84万元。1997年11月3日,××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请人为其下属公司),称其于xx年6月28日依据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委托××市F公司偿还××市D公司欠款40万元,到xx年6月份止仅还欠款20万元,下余欠款20万元至今未还。被申请人此间并未代申请人付××市D公司20万元欠款。故特将原仲裁请求做了修改,偿付尚欠股价款为104万元。
1、协议书规定xx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申请人,实际履行130万元,该次少付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7月1日至xx年9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8万元。
2、协议书规定xx年9月30日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万元,延期付款金额为7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以1‰计,违约金数额为6.3万元。
3、协议书规定xx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万元,逾期付款金额为1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月1日到xx年3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0.8万元。
4、xx年4月,被申请人付款11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9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1996年4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29.43万元。
5、xx年1月,被申请人付款5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4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月到xx年10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31.2万元。
以上五部分总计,被申请人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数额为79.53万元。
二、仲裁庭意见
1、关于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转让股权问题
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12月1日在××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按照上述规定,在合资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应以合资双方中被申请人为主会同申请人办理报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再履行转让股权付款。本案的.股权转让虽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续,但仲裁庭考虑到,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合资双方自愿达成的,体现合资双方的真实意愿;且经查,合资公司xx年度的工商登记资料中已经没有申请人,证明转让已经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已经办妥。该协议书内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该协议书未报批,主要责任也在被申请人。因此,该股权转让应继续履行下去。
至于申请人增加请求的人民币20万元,申请人所提证据不足于证明被申请人未付申请人人民币20万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资公司函提到:“根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你公司应于本月30日前付人民币150万元给我公司下属申请人”,并请合资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xx年11月3日,××市D公司经营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托合资公司还其欠款人民币40万元,到xx年6月份止,合资公司仅还欠款人民币20万元,下余欠款人民币20万元至今未还。本案的股权转让是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转让,E公司与申请人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或委托E公司代为收取股权转让价款。E公司确曾通知合资公司将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G公司承认收到人民币20万元,并提到尚有人民币20万元未收。但申请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中却说,其中有人民币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市D公司,被申请人并未向该公司代付此笔款。经查,申请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有此约定。仲裁庭对此无法认定。因此,仅认定被申请人应偿付申请人应付而未付的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4万元。
3、关于违约金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第4条约定,被申请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1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逾期违约金。申请人在庭后提交的补充材料中修改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明确要求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79.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仲裁庭认为,按申请人修改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仍显然过高,应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较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为按日万分之五、从实际支付日起计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33.87万元。
三、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决如下:
1、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股权价款84万元人民币。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2、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3.87万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90%,申请人承担10%。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股权转让协议书3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已缴纳出资______万元,尚未缴纳出资______万元,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______%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先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______万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______万元在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付清。
第三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份,申请变更登记______份。均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