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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个人收获3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

分类:心得体会发表于 2023-06-17 12:07阅读数:0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少不了进行心得体会写作的机会,想写好心得体会类型的文章,不妨来参考一下本文。好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个人收获3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希望对你的范文写作有所帮助。

下面是好范文小编整理的《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个人收获3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供大家赏析。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个人收获1

仅仅看了前面几页,我就沉醉在那朴素,幽默睿智的语言之中,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之口,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在独特新鲜的叙述藏族社会生活之中,展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逼真状态,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主题,作品中的“我”“是作为土司制度的见证人出现的。”这里,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土司之间土地财富,奴隶美女的掠夺与争斗,诸多人物和事件构成的末世悲喜剧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看上去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无论是艺术细节的刻画,还是社会场景,雪域风情,都描绘得令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他的书记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傻子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拥有一颗平常心。不追逐名利,不勾心斗角。官寨的地下室里堆积着无数的金银,他从不为之心动。在边界上取得成功之后,人人都认为他完全有资格取代哥哥成为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却毫无此念。在他眼里,门巴喇嘛和济嘎活佛的斗法争宠,土司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明争暗斗,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惜现实中门巴之类的“聪明人”太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便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腐朽堕落,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落得个与书中聪明的“大少爷”般的下场,其实,“万顷良田,每餐仅啖三两米;千间大厦,一宵只睡半张床”。贪求何益?遗憾的是,“聪明人”看不到这一点。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个人收获2

这本在我书架上躺了很久的《尘埃落定》,终于在这个暑假中“尘埃落定”了。

曾记得在区里的一节语文公开课上有一位老师用阿来的这篇《尘埃落定》作为导入,上了一节关于科幻小说的课。所以,印象中,一直以为《尘埃落定》是一篇曾经获得过矛盾文学奖的科幻小说。直到读了后,才纠正了我这个错误的认知。事实是,《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曾经是杂志《科幻世界》的主编,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中出现了对巫术、预言等情节的大量描写,使小说带上了一点魔幻的色彩。比如,土司太太嘬着嘴,尖着手指,“咯吱咯吱”吃老鼠的声音成为“我”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我”穿着从死囚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满足了它在世间行走的愿望,最后,哥哥穿着它被人杀死……这些描写也让小说具备了超越世俗生活的独特魅力。

作为一部兼具通俗性和传奇性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为我们奏响了一首独特异域风情中亲情、爱情、友情的交响曲。在这部荡气回肠的家族史诗中,作者以一个“傻子少爷”的眼光见证了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史,也在“傻子少爷”不停的追问“我是谁”“我在哪儿”中,传达出作者对普通人在历史巨变中将何去何从的拷问。

土司,作为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部落的头目, 虽然他们的头衔是中原的皇帝给的,但他们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拥有广袤的土地,自己的军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喇嘛等宗教僧侣阶层,以及大批的奴隶,无尽的财富和至上的权利,他们是逍遥在正统王权之下的小土王。作者以其轻巧活泼而富有魅力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藏族地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些雄踞一方的土司们,都曾坚定地相信这高高在上的土司之位会千秋万代地传下去。可当历史的巨轮滚滚而来时,那些连同所有人在内的巍峨官寨轰然倒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所有的新仇旧恨,落寞繁华都化作一粒尘埃,在飞跃落定之间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这不由让我想到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同样的家族史诗,同样的精彩传奇,同样在时代的洪流当中变成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历史的扉页上悲壮地落定。

一个偌大的家族在时代的洪流中尚且如此渺小,那么一个人在其中的存在又是何其卑微!当盛极一时的家族走向四分五裂,当不可一世的“土皇帝”沦为蝼蚁一般的普通人,当辉煌归于历史,当荣耀成为过去,我们在感叹世事如苍狗白云,变幻无常的同时,也应该明白没有永恒的舞台中心,所有的繁华最终都将会落幕,正如时代有始末,家族有盛衰,生命有存亡,当时间的河流奔涌向前,夹裹在其中的那些人,无论是权倾一时的麦其土司,还是命如蚁贱的侍女桑吉卓玛,都只能看着曾经珍视的金钱、地位、欲望、权力、情爱、青春、健康化作微不足道的尘埃,在他们死去的躯体上无声地落定。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历史前进的巨轮下,被碾压粉碎的不仅是一座古老的大厦,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世袭的制度,随之毁灭的,还有那无数鲜活高贵,平凡灿烂的生命。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陌生又神秘的少数民族,他们的生活有着不同于我们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的,但他们过得却是和我们相似的人生。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个人收获3

昨天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之所以会捧读它,是有缘由的。我从《朗读者》过来,阿来作为那期的嘉宾,他说《尘埃落定》一开始他以为会风行天下,洛阳纸贵,但是却遭遇了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的困境,人家给的理由是这本书是高雅的文学,不符合流行的趋势。我一听“高雅的文学”究竟高雅在什么地方,我这种俗人能否读懂。

这本书荒诞与现实相交织,讲的是土司制度逐渐消亡的过程,背景是从军阀混战到解放战争时期,土司制度在“我”——麦其土司的第二个“傻”儿子在世时就已经传承了多年。文章从“我”的视角出发,来看待土司统治下的社会。因为“我”表面上是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实际上却是个有着超时代预感的聪明人。所以很独特,很奇妙。

这个故事我只是觉得新奇而并没有觉得特别好,也不算喜欢它。我觉得它类似现在的网文小说,主人公“我”扮猪吃老虎,尽量不树敌,降低所有人的警惕心。“傻子”这个身份给“我”带去了很多便捷,比如如果“我”对问题没想出对策或者说错了话,都可以被原谅,而且话中的意思不会被过分解读;当“我”想出主意时又有出奇的效果,很让人惊喜;比如“我”不容易去操心烦恼的事,也不去管那么多为人处世之道,因为“我”不怕做错,所以活得很自在;因为傻,仇家一开始是不打算杀“我”的……

主人公“我”好运爆棚,似乎有着强烈的预知能力,“我”做的决定绝大部分都是对的,就算一开始形势对“我”不利,后来也会表明那只是为“我”避祸,最后还是有利于“我”,总之就是人生一路开挂,美人,钱财,美誉,权力等等,慢慢都得到了,一般“我”想要的就会得到,没有理由,老天都在帮忙。所以看得很爽,我才说是类似网文小说。但是明显有格调更高的地方,首先,它有明显的时代背景,能反映当时土司制度下的社会状况,比如有喇嘛诵经,汉人授权等形式,行刑人,奴隶,头人等身份,以及土司间的姻亲关系,逊位制度,长子继承制(虽然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了)等。

其次,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深厚,它里面很多隐喻,很多金句,比如“画眉是给春雪压下山来的”“门开的那么高,难道我们能从云端里出入吗?那我们不是土司而是神仙了。”还有里面一些神神叨叨的东西,都能起到作用,像施法改变天气,做错事上天会给予惩罚等。不过有些缺陷,我认为作者在写这些隐喻时,有一部分只起了个头,没有写完整,之后又开始了下一个,戛然而止,给我的感觉是故意写这么多,让人去猜测,不写完整显得更加神秘,他自己都接不下去,所以无法续下去。

比如写水泼下楼的声音,让土司太太心里一颤一颤的,但是她又非听不可,感觉有点受虐倾向,最后“我”的妻子塔娜也被水泼下楼的声音搞得惊颤不已。这里我没看懂,可能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作者想表达的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这部小说,只是写出了我肉体与精神原乡的一个方面,只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这样解释得通,但是写一半不写真的让我很难受,给理解文章制造了更大的难度。有一部分我可以理解,比如“醒来时,门巴喇嘛取来一碗净水。关上窗子后,他叫我睁开眼睛看看碗里有什么东西。我看见夜空中星星一样的光芒。……看了一会儿,我感到眼睛清凉多了。”见多了污浊,“我”暂时失明,这里是象征的手法,双关。我觉得指的是血腥使“我”失明,净水是纯净之意,“我”的眼睛象征心灵的窗户,需要洗涤,才能重现光明。

最后,我想说的是它里面写的一些我不能认同的观念也是它成功的一方面,因为我认为那种不同是时代,地域,民族等给予的,所以我觉得了不起。比如里面传递出的女人如衣服,土司一家作为金字塔顶端的人,看上了某个女人,无论她是否已为人妻,都可以抢过来,满足了性欲之后可以随手抛弃。“我”的妻子塔娜可以与“我”的哥哥,与才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发生肉体关系,她母亲传递出的理念就是我们母女俩都喜欢男人,如此漂亮的女人绝对不止一个男人,丈夫要管好别人,不然妻子会对别人动心,那都是别人的过错,塔娜换了很多个男人,被他们抛弃了才回到“我”身边,她视美貌如武器。“我”的身份让“我”可以时刻享受到女子,从身边的侍女到外出办事时下人呈上来的女子,并且她们都以服侍“我”为荣,“我”把她们当做泄欲的工具,这一点在文中很多地方都可以体现。

原谅我知识的浅薄,而且很多地方可能理解有误。但我还是觉得需要把自己的感觉写下来,无论正误。这些只是我一点小小的见解。总的来说这本书作为消遣来看的确不错,我不认为读书一定要学到什么才行,所以这点按下不表。这本书按作者的话来评价,他只说是一种激情,一种状态,不是全景式的鸿篇巨制。定位很准确。

我觉得要说它是高雅的文学作品是谈不上的,我所理解的高雅是给人以美的享受,给人以心灵的洗涤,这本书带给我的是感官上的快感,怎么说呢,文辞优美但是境界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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