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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警实施方案范文(优质9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26 16:09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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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惠好考试网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村一警实施方案范文(通用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一村一警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委关于平安河南建设“双安、双治、双基”和济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精神要求,深入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安全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平安创建工作水平。就我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和谐干群、警民关系这个核心,以机关干部、社区民警包村为载体;以了解村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以情系民生建和谐、服务发展促跨越为目的;组织机关干部、社区民警进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解民难、保平安。为我镇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镇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重在实现“六个目标”:一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实现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四是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渗透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五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六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现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三、活动内容

  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一村一警综治联动”工作为切入点,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深化综治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双安目标”。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社情民意调查,纳谏问计于民。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地社情民意调查和研判,建立“民情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倾向等问题,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对社会管理、治安稳定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二)排查化解矛盾,开展法律服务。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积极协助村三委班子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使各类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激化、不上交,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难解疑。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普及各类安全防范知识,确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帮扶困难群众,强化群防群治。综治办、民政所、司法所、包村民警相结合,切实解决农村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同时,镇政府以健全完善村级警务室建设为重点,加强对综治专管员的培训管理,有效整合群防群治工作力量,发挥社会管理综合优势,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工作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要落实“四项工作制度”:

  (1)日常考勤制度。活动中,包村干部每月和包村民警就所包村工作交换建议不少于3次,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2)征求意见制度。包村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访活动,采取公示、接访、包案的方式进行定人、定点、定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3)目标管理制度。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根据年度社会管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在活动期间能够“沉得下、留得住、干得好”。

  (4)奖优罚劣制度。综治办将对包村干部、包村民警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召开村干部、基层村民代表民主测评会,对包村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目标考评情况差、满意度测评优秀率低的包村民警反映给派出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常东风任组长,镇长牛东红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奎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兴波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与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四项工作制度,各包村干部、包村民警既要贴近群众、广交农民朋友,又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不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增负担。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综治联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指导综治联动活动工作开展,协助基层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篇2】一村一警实施方案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强化“三级包靠”、务求实效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篇3】一村一警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

  各村“两委”,香三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18〕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18〕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18〕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村一辅警”指一个建制村(社区)配备一名专职辅警,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派出所专门从事本村(社区)的警务辅助工作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四、辅警配备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辅警工作,年龄在18-45岁,特别优秀且该村无符合本年龄条件人员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五、职能定位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六、实施步骤

  我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三)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驻村辅警配备、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综治考评;泉交河派出所负责“一村一辅警”业务工作考核。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以及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更换、清退,并收回全部配发装备。

【篇4】一村一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部署以及省厅“一体两翼”布局,全面推进市局“123升级行动计划”,着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增强警务实战化能力,最大限度提升基层警务效能,经广泛调研、反复研究,现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所队合一”、“一村一警”警务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所队合一

  积极破解基层警力不足和基础工作薄弱的难题,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地区实行所队合一,由派出所统筹辖区治安、刑事、交管工作,实现警力整合、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派出所综合战斗实体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1、警力资源有机整合。将基层社区警、刑警、交警等警种力量整合到派出所,实行统一调配,避免各自为战,破解基层所队警力不足难题。

  2、警务机制规范运行。通过有效整合,派出所将原来承担的刑事案件办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交由专业警种负责,确保社区警有足够时间从事社区警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处置、重大安保活动、突出疑难案件和刑事发案必到现场等工作,实行警种应急联动,推动警务机制合成融合。

  3、实战能力有效提升。“所队合一”后,警力重新组合,工作相互融合,倒逼民警全方位了解掌握各项公安业务,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职、一警多责”,切实提升民警实战能力。

  4、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区警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纳入社区日常管理,交警在交通巡逻中开展治安巡查,刑警畅通案件信息渠道,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能。

  5、经费保障合理减负。通过所队合一,集中办公,共用公共实施,在运行中减少水、电消耗,减少门卫、厨师、保洁等人工成本,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

  (二)一村一警

  1、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引导广大民警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转变作风,真心实意、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强化基层基础。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充分发挥包村民警纽带作用,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共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3、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依靠党委政府、会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4、维护社会治安。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包村民警通过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力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此次警务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局长陈旭任组长,其他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所队合一

      牵头局领导:王xx

      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改革办。

  市局“所队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王华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成、刑警支队支队长胡文瑞、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王德祥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对接。6个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二)一村一警

  牵头局领导:陆xx

  协同局领导:陈xx

      责任单位:人事处、组教处、治安支队、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改革办、各警种部门。

  市局“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陆玲玲主任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政治部副主任滕进、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政治部负责该项工作的警力安排、科学考评,治安支队负责协调对接、督导推进。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三、改革措施

  (一)所队合一

  1、机构设置。在农村地区实行所队合一,在派出所增设交警队、刑警队(办案队)。派出所实行“三室三队”模式,“三室”即公调对接室、综合勤务指挥室、执法管理室,“三队”即社区警队、交警队、办案队。有条件的派出所办案队可以分为治安队、刑警队,增设巡逻处警队。“所队合一”的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及刑警责任区中队牌子。

  2、组织架构。原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正职领导兼任派出所副所长,负责交通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队副职任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中队副中队长(指导员),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各负其责。实行派出所所长负责制、人财物由派出所统一负责,派出所结合实际对整合后的民警行使岗位分工权,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关业务警种负责指导。整合党组织,建立统一的党支部(总支),以党建促队建。

  3、勤务运行。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勤务指挥体系,建立统一的综合勤务指挥室,负责警情调度、勤务安排、检查督导等工作;一个执法管理室,三家单位共建执法管理室,实现法制员集中办公,案件集中审核;一组值班力量,合理安排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参与值班,做到警种合成;一个接待窗口,统一受理派出所户籍、交管牌证办理、违章违规处罚等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效率;一个警务室,社区与交通警务室合一,共同开展社区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

  4、勤务保障。整合办公用房,实现集中办公,统一使用接待区、办案区、勤务指挥室、会议室、枪库、警用装备库、食堂、浴室、值班室等硬件施舍,警用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业务经费由派出所统筹使用。整合监控资源,实现图像资源共建共享。今后对农村的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一律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5、教育培训。组织所队民警、警辅开展业务交叉培训,重点培训治安纠纷调解、突发警情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疏导、各类事故和案件现场保护、证据固定,刑事、治安案件办理,社区警务工作等业务规范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民警、辅警公安业务水平,推进业务的融合。

  (二)一村一警

  1、选任调配原则。按照交警沿交通线包村、刑警到案件高发的行政村包村、国保民警到社情复杂的行政村包村、治安民警到治安混乱的行政村包村、选派机关民警回原籍包村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科学安排警力,分包全市所有行政村。市局机关民警由市局人事处统一安排包村,各地局机关民警由各地统筹分配。

  2、包村民警职责及工作方式。包村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深入分包的村庄,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工作方式,认真履行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群众治保组织和组织治安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实际困难等五项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切实当好“五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在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案件线索等信息,要及时通报社区民警,统一由社区民警整理上报。

  3、警务运行模式。全市公安机关要科学调整勤务安排,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对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包村民警要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驻村工作以月为计算单位,一月两天,一天驻村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民警驻村工作实行每月规定动作与自选工作相结合原则,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结合本警种业务实际自行开展。包村民警深入分包的村庄,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工作,对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报送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将本人及包村民警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本所,由派出所统一上报。市局和各地“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报告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后交相关警种部门处理并反馈;属于非公安业务的,通过综治联动机制移交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有序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所队合一

  1、方案制定阶段。2015年11月,6个县(市)区局根据市局方案整体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 “所队合一”的警务改革方案,并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2、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2月,6个县(市)区局按照试点方案,对选择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进行“所队合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进驻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如东县局作为市局重点试点地区,要在改革过程中大胆尝试,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开始,6个县(市)区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6个试点单位进行评估。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层面全面推行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所队合一”警务模式。

  (二)一村一警

  1、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11月,各县(市)区公安局成立“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社村、包村民警的选任、调配。同时,积极向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县(区)委政法委汇报,大力推进社会治安辅警队伍建设,有力补充专职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

  2、部署推行阶段。2015年12月,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包村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召开以乡镇为单位“一村一警”工作会议,镇(乡)村干部、公安包片领导和社村、包村民警参加,进行工作部署、交流、对接。

  3、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开始,一是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县(区)公安局党委成员分片指导,各警种部门分片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社村民警和包村民警要做好工作衔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政法综治部门的支持,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建立研判互通机制。强化警种部门与社村警务的有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助。四是建立警务保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解决包村民警的警务装备、误餐、交通等相关费用。五是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报道各地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组织评选包村民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从全面实施“123升级行动计划”、打造升级版“南通公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警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将落实“所队合一”、“一村一警”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和更有力的措施,按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配合,统筹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督察、指导,帮助各单位细化方案、完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跟进掌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为市局党委提供决策参考。相关警种部门要在明确和落实各自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并充分发扬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精神,共同推进警务改革深入发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部门要按照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改革大局,广大民警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杜绝整而不合情况出现,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在规定时限完成,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篇5】一村一警实施方案

  为切实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治安建设,延伸警务工作触角,创新警务模式,建立新时期农村基层治安防控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平安泊头”建设。

  二、选聘标准和工作职责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选聘、统一待遇、统一职责”的要求,在全市657个行政村各选聘一名农村治安协管员。选聘人员一是由村委会推荐;二是由派出所拟定初选人员,在征求人员所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备案。入选人员由责任区民警直接管理。必要办公用品及用具由乡镇综治部门配备。

  (一)选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前科劣迹,无纹身和明显人为烫记。

  2.责任心强,热爱治安保卫事业,自愿从事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3.选聘人员为男性,年龄为18至5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须本市常驻户口(本村常驻人口优先录用),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内退干部优先录用。

  (二)福利待遇

  治安协管员勤务补贴和服装费由市财政负责,公安局集中领取,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勤务补贴,经责任区民警考核后,由派出所按季发放;统一配发春秋、冬、夏灰色协管员制服各一套。

  (三)工作职责

  1.在辖区派出所的领导下,组织群众深入开展“平安泊头”创建活动,定期向责任区民警报告本村治安状况和治安防范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解答群众咨询,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增强群众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协助责任区民警入户走访、查找工作对象、排查治安隐患、登记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管控重点人员。

  4.维护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发挥作用,发现故障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5.承担驻警点的日常备勤,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调解矛盾纠纷、先期保护事发案件现场。

  6.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搜集敌社情信息和案件线索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7.协助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村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巡逻防控和院户联防,定期参加派出所组织的集中巡逻防控工作。

  8.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21日)。市政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召开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市公安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按照会议精神及实施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程度,积极配合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22日—8月31日)。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要按照“招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用人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人员选聘工作;对入选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配发警务用品;科学合理选择驻警点,统一外观标识,完善办公设施。同时,结合农村治安防控实际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划定业务执勤范围。

  (三)运行巩固阶段(9月1日—12月31日)。市公安局负责对各驻警点软件、硬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驻警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巩固完善“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加强农村治安协管员队伍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同时,研究制定奖惩制度,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案件线索、为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提供帮助的协管员给予物质奖励,进一步推动“一村一警”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重视程度,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具体抓,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人员选聘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各驻警点的选址工作,落实驻警点的水、电、暖等问题;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治安协管员的政审、培训、服装发放等工作,并指导各驻警点统一标识涂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相关经费。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市公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要抓好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逐步完善“一村一警”机制。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综治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把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

【篇6】一村一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经排沙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试点推行“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工作运行机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基层力量共治”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三、人员条件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辅警工作,年龄在18-45岁,特别优秀且该村无符合本年龄条件人员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原则上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四、管理使用、待遇保障以及考核奖惩机制

  农村辅警在公安派出所、村“两委”和社区民警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农村辅警由公安机关按照辅警人员配装标准,统一发放服装及标识,佩戴辅警编号,并进行专业培训上岗。派出所要积极指导农村辅警落实各项职责任务,坚持落实月例会、季小结、半年总结、年终总评制度,定期组织开会、定期实施检查、定期听取汇报,督导指导其履行工作职能。农村辅警岗位补贴按300元每月的标准由镇财政统筹安排,年底由镇政府统筹派出所和综治办落实考核机制,依据对农村辅警年度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五、职能定位

  (一)协助收集、上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 

  (二)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调处治安纠纷; 

  (三)协助开展治安防范、禁毒、反诈等各类法制宣传,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四)积极参与平安村屯建设,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和各项群防群治工作; 

  (五)协助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消防救援工作; 

  (六)协助调处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协助稳控群访、闹访等治安重点人员; 

  (七)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八)协助维护案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和抢救伤员; 

  (九)协助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督促村民依法办理牌证; 

  (十)协助有关部门和组织村民,排查和治理消防、燃气、食品、生产、道路交通、公共场所等公共安全隐患,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安全防范; 

  (十一)及时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治理建议,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十二)遇有交通事故事件,及时报告、协助处理; 

  (十三)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十四)依托镇综治中心,协助开展镇、村社会治理工作。

【篇7】一村一警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以“一村(格)一警”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起了以社区民警为主体、社区辅警为补充、社区警务全覆盖的新型警务机制,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固化前期工作经验,借鉴“枫桥经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立足淮滨县情社情,以转作风、强基础、化矛盾、保民安为目标,以加强基层警务力量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完善“两任”(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副主任)、“两抓”(抓群防群治、抓常态化走访)、“两调”(警法联调、警调对接)机制为抓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政策保障,认真抓好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的各项部署

  (一)充实加强基层警力配备。加强“一村(格)一警”工作要把组织落实放在第一位,确保村(格)警务力量全覆盖。一要加强派出所警力配备。用足用好深化公安改革相关政策,完善基层警力配置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警力向派出所倾斜,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比例达到40%以上。对警力不足5人的派出所实行挂账销号。二要配齐村(格)辅警。原则上,城市社区按照实有人口1000户、3000人配备1名辅警,农村地区按照1个行政村或实有人口5000人配备1名辅警,专职从事“一村(格)一警”工作。要按照“政府出资招录、公安管理使用”的原则,建立辅警招录常态化机制,并纳入政府财政保障体系。

  (二)强化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建设。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是实施“一村(格)一警”工作的基础和必备条件。一要完成室、站建设任务。每1个社区建设1个警务室;5至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或者每个派出所至少建2个警务室,未设立警务室的行政村,设置警务工作站。要把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进警务室、警务工作站与村(社区)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要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对现有警务室、警务工作站进一步完善提高,对列入规划没有建设的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加快建设进度,实现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建设全覆盖。二要加强保障支撑。要配齐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必需的交通车辆、防护器材、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有条件的警务室可以配置自助服务一体机等便民设备。按照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原则,切实保障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的办公经费。

  (三)建立完善“两任”“两抓”“两调”工作体系。一要以“两任”模式为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功能。按照《省委组织部、公安厅、民政厅关于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深化公安机关包村(格)民警、专职辅警进村(居)“两委”兼职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副主任,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能力。二要以“两抓”任务为重点着力打造警民良性互动平安共同体。抓群防群治,动员各类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巡逻守护、邻里守望、救助帮扶、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抓常态化走访,当好治安防范组织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情报信息采集员、法律政策宣传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最大限度服务群众、赢得民心、汇集民力。三要以“两调”机制为基础推动建立矛盾化解联动平台。按照《省公安厅、司法厅关于深化“一村(格)一警”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开展“警法联调”“警调对接”,全面滚动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打造开放多元、联动融合的矛盾化解新格局。

  (四)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年底前,全县要建成2–3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每个派出所建成2–3个标准化警务室或警务工作站,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围绕硬件建设规范化、日常工作信息化、勤务指挥智能化、纠纷化解多元化、服务群众便捷化、队伍建设正规化的目标,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派出所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让派出所民警从警务活动的执行者变为平安建设的组织者,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三、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升高质量推进“一村一警”工作的带动效应。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研究会商机制,重点解决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要把警务室、警务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经费保障、辅警工资待遇、智能信息平台建设等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经费分级负担,及时足额划拨。县公安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不少于4人的专项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统筹推进、调研指导、检查督导、考核通报、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严格督导检查。要建立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明查暗访、交叉互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每年对在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中领导重视程度高、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建设达标、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开展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建设不达标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告诫、责任倒查等方式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把党的领导贯穿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全过程,明确职责任务,把握工作重点,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胆探索创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方法、新载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打造具有淮滨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亮点工程。

【篇8】一村一警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部门(站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落实好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会议精神,根据四季红镇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督查检查要求,经四季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三、人员条件与确定

  驻村辅警选用本村或近邻村人员,便于以后开展工作,具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村或邻村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农村警务工作。

  2.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一般需要高中以上文化,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无重大中心疾病,生理缺陷,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开展工作。

      驻村辅警人员由各村支两委确定之后报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联合进行考察,并进行走访调查,确认后再填报驻村辅警申报审批表予以确认。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辅警人选: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 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

  3. 正被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吸贩毒品的;

  5. 本人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或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组织;

  6.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工作职责及其他

  辅警的工作由派出所统一布置安排,在派出所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同时配合好村支两委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不详细叙述,由派出所指导安排培训与履职)

【篇9】一村一警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对“一村一警”工作的考核,促进驻村干警深入基层,发挥作用,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指数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现制定温泉镇驻村干警工作考核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镇明确身份的驻村干警及部分分包辅警。

  二、考核分值

  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数为100分,其中绩效成绩和加分项目依据实际得分计算。

  三、考核内容

  任务完成情况(100分)

  (一)驻村时间和走访群众落实情况(20分)

  建立到岗登记台账和值班表,执行日常考勤,对存在缺勤等行为进行记录,每月至少驻村两天,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人)。 

  考核方式:基本分为20分,缺勤1次扣2分,少走访一户扣0.5分,累计扣分达到20分者,直接记为考核不合格。

  (二)主要工作(80分)

  1、组织安全防范(10分)

  驻村干警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村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考核方式:

  (1)协助开展群众“防火、防盗、防暴恐、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每两个月到各村开展宣传教育不少于一次,查证属实记6分,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对本村基本情况(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机动车、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毒人员、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邪教人员、刑事案件(分类)、治安案件、矛盾纠纷、有关上访人员等)熟悉掌握程度进行测试,熟悉的记4分,基本熟悉的记2分,不熟悉的记0分。

  2、强化治安管理(20分)

  做好辖区治安管理,积极做好辖区内场所、特行及管制物品的管理工作;立章建档,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管理漏洞。

  考核方式:

  (1)有效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巡防队并开展巡逻查夜工作,要有巡逻查夜记录、台账,经查证属实的记5分,建立未开展的记3分,未建立的记0分;

  (2)有效组建义务消防队的记3分,未建立的该项不记分;排查出辖区存在火灾隐患上报派出所的,每上报1条记1分,本项记满5分为止;

  (3)定期组织开展管制刀具及消防设施的排查,经查证属实的,每次记1分,记满5分为止;

  (4)每发现辖区内一处治安薄弱部位、安全隐患并整治到位的,记1分,记满5分为止。

  3、化解矛盾纠纷(20分)

  驻村干警应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

  考核方式:

  (1)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矛盾纠纷的记基础分6分,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如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山林,邻里,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小孩打斗,个人恩怨等引发口角冲突或打架斗殴等,符合法律法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的)及时化解并有记录的,每化解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未开展化解工作的,该项为0分。

  (2)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不稳定因素的记基础分6分,对本村发生不稳定因素(如涉军人员群体上访,群众因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集体上访,村与村之间因各种矛盾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群众因性格内向、心态失衡、行为偏执扬言报复社会、拖欠工资引发的上访堵工堵路等等)及时上报派出所同时积极配合派出所处理并有记录的,每上报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

  4、搜集情报信息(10分)

  驻村干警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搜集掌握辖区社会和治安动态及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考核方式: 

  (1)暂住人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员管控措施不力,该项扣3分。对该村暂住人口进行登记,如发现漏登一人扣1分;

  (2)对本村存在的邪教人员和邪教工会以及不法分子摸排暗查,收集到可靠信息,没有及时上报的一次扣2分;

  (3)对本村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没有进行掌握登记并上报派出所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5、开展法制教育(10分)

  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宣讲好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考核方式:

  (1)开展校园、社区、村庄等地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每次记2分;

  (2)走访群众家庭宣传法制教育,为群众讲解法制问题的,情况属实,有走访记录的,每次记2分。

  以上两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6、服务人民群众(10分)

  驻村干警应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驻村干警在接到群众报警或求助后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警务室民警或派出所。

  考核方式:

  (1)从派出所领取群众的身份证和办好的户口簿后必须在2日内发放到群众手中,有登记及群众签字确认的记1分,2日内未发放不记分;

  (2)及时收集除必须本人亲自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业务,在5日内上交派出所办理并有登记,每代办1次记1分,未代办的不记分;

  (3)帮助服务群众,对辖区孤寡老人、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员等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的,每帮扶1次记1分。

  以上三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7、严格奖惩措施

  (1)驻村干警在辖区工作时,因违反相关纪律,被群众举报投诉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工作有成绩、有带头作用,受到上级机关认可、表彰的,每次加5分。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是6月15日至7月1日。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上报至市综治办,并由市综治办汇总主管单位评分后,计算出每个包村干警的最终得分,按好、中、差划定等次,公示后向各乡镇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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