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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1
近年来,高新园区按照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围绕“到2025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力争突破1000亿元”的目标,加快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数字智造、通用航空等主导产业集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狠抓招商选资,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园区整合后,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的园区体系,园区的功能定位如下:第一功能区为南岩和梅澄区块,定位高端智造,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第二功能区为城北台地区块,定位科创服务,主要集聚发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型企业;第三功能区为大明市区块,定位为开放合作区块(甬绍一体化合作先行区),主导科技创新型产业、生物医药及长三角区域产业转移承接;第四功能区为城东(沃洲、拔茅、新民城市控规外区域)区块,定位生态型、复合型、智慧型特色活力城区,依托技师学院大市聚校区,推动产城融合、产教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赋能;第五功能区为儒岙区块,定位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胶囊特色园区。
一、当前主要做法
1.强化空间保障
一是加快空间规划。启动编制新一轮空间发展规划和梅澄、大明市、年岳湾、初丝湾等重要区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梅渚“未来社区”等专项规划,进一步谋划“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平台,着重研究新形势下园区如何优化功能布局,充分挖掘增量空间,更新利用存量空间。二是挖潜土地资源。通过外拓空间,内挖潜力,对园区土地空间资源进行了再规划、再挖潜。结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永久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按照近、中、远期建设时序,梳理出近期可利用工业用地约8803亩,中期约6576亩,远期约4133亩。三是加强数字化建设。已基本完成可利用土地的梳理摸排,建立了详细的土地台账,完成了包含农转征收、土地出让等内容的“一张图”图纸制作等数字化前期基础性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启动园区土地资源全域数字化管理平台搭建。
2.坚持工业项目全流程管理
一是强化前期管理。项目方先行开展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前期准备;同时相关部门全过程提前介入,协助企业2个月内完成方案、项目赋码、水保、节能等模拟审批,弱化审批事项,减少报批时间和成本。二是深化“全程代办”。推行分管领导牵办、审批科长盯办、专职代办员全程代办制度,建立专业代办队伍,从项目对接、签约、审批、建设、竣工等全流程介入,代为对接设计、勘探、环保等中介机构,确保项目审批快捷高效。同时,建立代办项目进度通报、调查督办等制度,倒逼代办提质加速,确保项目拿地后1个月内完成审批开工建设。建立“组团式”问题解决机制,组建服务专班,针对项目审批与建设中碰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组织专班进行集中会商。三是上线数字管理系统。20xx年8月23日,工业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项目运行状况一舱可见、层层联动、协同推进,最大程度提升工业用地效益。
3.深化驻企服务
深化驻企服务员制度,落实“片长+管家”式驻企服务,组织249名驻企服务员到规上企业驻扎帮扶,切实当好“店小二”,以“绣花功夫”精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已搜集、解决企业困难365项,落实率100%。为62家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217万元,减免电费约8万元。同时,积极为45家企业联系人才招聘服务,为8家企业对接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低效用地和闲置厂房利用研究,摸排空闲厂房,通过园区统一对外发布招租信息,帮助需要的企业牵线搭桥。针对企业资金流短缺问题,为企业联系银行融资业务。开铭制冷在驻企服务员的帮助下获得农商银行授信500万元,成功逆势崛起,产值增长15%。
二、存在的问题
1.空间规划难以统一。当前,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保护与保障等目标与园区的实际发展需求难以统一,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及开发时序上也和园区规划有一些冲突,导致园区在项目用地上存在调规难、报批慢、落地难等问题。
2.能耗审批有所限制。目前能耗“双控”政策,绍兴全市纳入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区域,高耗能包括八大行业(具体包括传统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近几年来,新昌企业涉及纺织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较多,这些企业涉及的项目都难以通过审批,可能影响新昌涉及配套大企业的产业链。另外,涉及八大行业企业(双控之前已审批)设备增加,设备贴息主管部门经信局要求园区变更审批设备增加部分,但能源主管部门发改局建议不再变更审批。
3.企业外迁较为突出。当前,受土地、交通、招商政策、能耗等影响,我县企业外迁现象突出,比如先锋彩印因拿不到土地搬迁至嵊州;万丰飞机受产业链影响搬迁到了青岛;一些化工企业受环保、能耗等产业政策制约,必须搬迁至外地。14家上市公司除了远信和新柴外,其它12家都有县外生产基地,上市公司在县内的产值占所有地区产值比重仅35%左右。
4.乡镇街道服务有待加强。园区产业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实施,总体上乡镇(街道)对园区项目建设支持力度较大,能够精准完成园区项目涉及的政策处理工作,但对个别疑难问题(特别是零星坟墓迁移及零星土地征收)处置仍存在知难而退的心理,服务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量较大,且特别是近期人员变动较为频繁,由于工作衔接问题,客观上影响政策处理项目进度,服务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对策建议
1.加强空间规划沟通。一是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充分对接园区规划及发展需求,使园区规划实施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尽可能保障园区利用土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保障园区土地需求;二是三区三线优化时要充分考虑园区发展有足够的扩展空间,确保园区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能将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性基本农田、高标农田、粮食功能区等调出园区范围;三是加大土地农转征收指标、林转指标保障,为园区内产业项目、经营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民生项目等落地和建设进度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2.完善能耗审批制度。限批缓批为八大行业,涉及八大行业的禁止审批,企业涉及八大行业以外的,原则能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可以审批;根据绍市发改能通〔20xx〕23号,有条件规划建设屋顶光伏的项目,可配套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鼓励建设单位利用厂房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光伏发电折算能耗可以抵扣项目新增能耗,该方案暂未明确细则。
3.加快完善综合配套。一是加快小微产业园建设,加大厂房供给,为优质的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二是加快园区全域治理,淘汰一批效益低、产能落后的企业,腾出地块供给优质企业;三是强化产业链延伸,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不断集聚发展上下游及配套产业,推动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从而让企业能够放心地留在新昌。
4.树立主体服务意识。属地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与园区加强联系和沟通,全力做好政策处理、房屋拆迁、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产业项目的落地和建设提供良好的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2
一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参照发达地区组建专门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提升抓营商环境就是抓经济建设的共识。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转作风、优环境、勇担当,下功夫解决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树牢优良作风、展示一流形象。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走访企业、党员干部包联企业和企业家座谈会制度,打通政商信息通道,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困难;要建立企业问题办理工作机制,通过整合各部门服务企业的资源,统筹形成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服务企业综合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并建立企业问题台账,执行挂号销账制度,确保企业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大力精简和取消那些束缚经济社会发展、含金量高的行政权力,实现“自我削权”。***行政许可权改革,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局办理,实行数据和资源共享,实现“一站式”审批,打造综合、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要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要求,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切实管出公平。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要贡献力量”的理念,倡导“我来干、马上办”,着力压减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办理材料,增加政务服务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造“项目能落地、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
三要进一步细化监督考评机制。要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体系,深入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重点围绕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用暖、获得信贷、纳税退税、招标投标、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主要指标,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行动计划和考评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弱项短板,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优化提升。要把营商环境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和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和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3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着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以及近年省市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主体需求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内先进水平,系统解决我市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和影响制约企业发展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推动政府职能、干部作风不断转变,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营造公平便捷的市场竞争环境
1.优化企业登记注销流程。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环节,集中推进“一窗办理”。除法律、行政法规等明确规定的企业前置审批事项外,不得设置其他企业登记前置条件。企业开办流程压减至4个,开办时间不超过2.5天,减免企业刻章费用。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对符合设立后未开业、未发生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和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等使用简易注销条件的市场主体,由企业自主选择简易注销程序或一般注销程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举措均需各县区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供水、供气价格。持续压减方案审查、工程设计、施工和办理道路挖掘许可时限,20xx年底前,20千伏以下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
2022年底前,无外线工程接入水、气报装分别不超过2个和4个工作日,供暖报装前期手续完结后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国网XX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3.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推行不动产测绘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可公开查询。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在网上验证身份、“刷脸”不见面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实现水电气与不动产过户联动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4.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和准入限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
5.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建立健全市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6.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严禁违规设置资质、区域、资金、配股等不合理条件。市上成立招投标领域整治专项工作组,严查建筑领域、技术服务领域、民生供应领域项目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出借资质,阴阳合同、陪标串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行为,铲除工程建设承包、水电暖气民生领域、大型连锁经营、网络交易平台等领域垄断经营、招投标舞弊等问题。扶持资信良好、业务精湛、收费合理的招投标中介机构,帮助本地企业提升投标能力。(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级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
7.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其中合同内容涉及预付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完善电子化平台功能模块,设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在线开标、在线签订合同、在线投诉及在线提供发票等电子化操作功能。建立针对政府采购的投诉机制规范,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时效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8.保护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9.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市、县、乡、村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和便民服务点向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事项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加快推进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实现事项网上“能办”向网上“好办”转变。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全要素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电子政务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10.推进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理建筑许可时效,办理环节压减至16个,办理时限不超过70个工作日。试点施工图纸分阶段审查,建设单位自担风险前提下,可先进行桩基工程图审。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对低风险小型社会投资项目豁免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行区域评估,对一定区域内覆压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提出单独评估要求;
区域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11.建立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项目代办服务窗口,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强力推进。组织经验丰富的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帮办项目,协调帮扶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审批、行政许可办理等工作,帮扶工作中发生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报销,在保障区域外的工作用车由所在单位向市级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着力突破要素保障关键环节
12.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健全XX市企业征信大数据融资服务平台,督促企业行业监管部门按月向金融机构推送有贷款需求企业名单,由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进行“一对一”帮联。利用税收减免、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担保机构提高企业的担保规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变金融机构单一的注重抵押、质押和反担保的观念,将保证方式扩大到信用保证、动产质押、第三方担保、企业主信用、其他权利保证以及未来现金流保证等方面。加大逃废债务行为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减低企业贷款不良率,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市上成立专门机构,编制XX市上市企业计划,选育培养上市主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增补我市无上市企业空白。(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XX金控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3.进一步优化供地机制。探索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加大对批而未建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市县区土地保障工作小组,负责企业用地、供地事宜,加快报批速度。规划专门用地,投资兴建“小微企业孵化园”,引进小微企业入园,统一规划建设标准生产车间、库房、展厅、办公用房等生产经营场所,以低价租赁或以租代购的形式供小微企业使用,解决企业用地用房困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14.落实人才保障措施。简化就业手续,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取消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统筹全市“农”字头培训需求,针对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合作社)需求,在市内中高职院校培养培训本土专业技术人才。研究制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保障政策,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库,对人才实行精准管理服务,实现高层次人才在项目申报、政策兑现、交通出行、就医就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住房补贴、安置费、生活补贴等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认真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政策,继续帮助企业准确掌握并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推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的集成申报。纳税耗时在现有基础上压缩10%。(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联)
(四)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16.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协同监管,推进精准监管、公正监管,努力实现市场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监管“一张网”建设,着力破解部门之间数据传输难、部门协同难、联合惩戒难等问题,有力提升全市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7.积极开展信用监管。建立工商信息、经营信息、融资信息、税务信息、风险信息、司法诉讼六位一体的涉企信息综合归集分析系统。建立信用分级联合奖惩机制,依据企业信用状况,对全市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对守信企业及其法人实行适度宽松监管,简化监管方式和程序,降低监管频率,在政务中心办理各项业务时享受“绿色通道”,在项目招投标中享受优先等级,同等条件优先选用。对失信企业及其法人开展联合惩戒,严管重罚,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增加监测次数,依法限制参加政府采购、参与招投标等。(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8.加快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充分运用XX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政府部门监管行为信息数据全量归集共享,实施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
1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性措施,确需使用相关行政强制性措施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疑难涉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牵头,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案企业共同参与,对涉企案件执法尺度准确把握、科学决策,联席会议共同承担决策责任。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完善“从轻”“减轻”“免罚”清单。(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五)进一步优化法治服务保障
20.推动解决涉企信访问题。督促政法单位开通涉企案件来信来访“绿色通道”,落实首办责任,坚持优先办理、联合办理、快速办理,实行当面或7日内通过电话、短信、书面等方式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书面答复制度,做到企业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建立便利畅通投诉渠道,受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督促拖欠主体依法及时处理。(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
21.从严查办损害营商环境案件。专项开展涉企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20xx年以来涉企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存量问题线索跟踪督办、限期“清零”。对新增问题线索即交即办,防止拖延积压。组织开展涉政府产权案件纠纷专项治理行动,对重点涉企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存在侵害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问题的案件,依法按程序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专班开展评查或公开听证。(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2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围绕合同订立、融资借贷、劳动用工、产权保护等内容,有针对性进行法律政策解读,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防范内外部法律风险。引导公证机构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服务。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工商联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抓好《XX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市上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专项小组根据《XX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各项指标提升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政府组织、社会监督员、第三方专业监督有机衔接,采取季调度年考核、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考核。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对工作推进不力,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强化执纪问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干部作风大整治行动,查处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掮客现象,坚决杜绝推脱绕慢滞等现象。建立12345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和线索移交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建立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污点”记录惩戒制度和违纪违法人员执法回避制度,一体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巡查。(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四)做好宣传引导。全面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全市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改革举措及亮点成效,引导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XX形象”的发展理念。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市县宣传部门加强与中省媒体的协调对接,积极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线索素材,并邀请或联合中省媒体开展专题外宣活动。在陇东报社、XX广播电视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和专栏,定期组织为企业讲解政策,邀请相关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互动交流,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及时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XX广播电视台)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4
为贯彻落实全区“思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优化”活动部署和区委书记侯有民有关讲话精神,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了全局“思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优化”活动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全局整顿活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顿活动不走过场。局党组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有关精神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思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优化”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局开展该项整顿活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方法步骤、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切实保障整顿活动落到实处。为扎实推进全局整顿活动的开展,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局一把手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7月7日下午,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优化”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三是狠抓细化、明确任务,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认真安排部署好“学习动员、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的活动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提出了各个阶段的活动内容,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职责、任务和完成的时间,为作风整顿活动顺利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抓好学习,打好基础,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学习动员阶段,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以区委要求的集中学习方式学习,认真学习了《为人民服务》、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及《干部篇》、《党员篇》等,并观看了微视频《党员权利和义务》,党风廉政教育片:《重阳》、《承诺》、《坚守》,《永远在路上》,《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5集视频等。
在集中学习期间,局主要领导及党组成员以身作则,亲自带头学,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打牢思想基础,增强了搞好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区财政局思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优化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措施得力,整个活动进展有序,推进扎实,边学边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为查找问题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5
一座城市活力大小、发展动能是否强劲,企业发展情况最具有说服力。而企业的发展,不仅与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关,很大程度还取决于企业所处的营商环境。
近几年来,我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企业加速发展,在财政、金融、创新、“多证合一”等方面,为企业经营提供了很多便利。2017年11月9日,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在全国大城市排名中,我市排名第16名。但就目前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理念
1.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该给企业的给企业,该压缩的压缩,该简化的简化,真正给企业营造一个宽松充满活力的发展空间。杜绝多部门执法、重复执法情况。
2.强化涉企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要切实改进服务质量,真正树立“企业发展我发展,我与企业共繁荣”的理念,让企业办事更便捷,让企业家做事更顺心。把“让群众办事不求人,企业办事更便捷”作为目标,在年度考核时邀请企业参与评价,倾听服务对象的心声。
3.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多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提供便利,颁发营业执照或申报项目时,要简化申请手续,尽量压缩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减少前置审批事项。
4.“承诺最多跑一趟”。提出并实施“最多跑一趟”的服务承诺,工作人员所说的话,该做的事一次性给企业说清楚。而不要一次说一件,跑完这件跑那件,真正做到一趟全跑完,一次全明白。做到企业只需递交各项材料即可,后续程序则由政府部门内部协商进行,跑完一趟就可以在家安心等待结果。
5.将政府采购、征地批地、收费检查等涉企政务公开上网透明审核,引入人工智能的大数据分析和第三方民意评价机制,同时纳入相关部门监督。
6.每月设立“领导服务企业月”,集中快捷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难题。
二、对企业检查指导规范化制度化
虽然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但乱收费、乱罚款、乱停业等情况仍偶有发生,为杜绝此类现象,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检查指导等各项规章制度,各类检查必须有充分依据,不能随意检查。
2.可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对企业的检查,应通过工商联或其它第三方机构联合进行,提高检查的透明度和精准度,提高检查效率。
3.先行下发检查指导意见,企业参照有关检查指导意见进行自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先行整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使企业尽快达到标准。
4.慎重使用罚款、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检查的目的是为企业发展,真正体现“政府为企业着想”的理念。
5.强化监督问责,对违法违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个企业要上项目,必须经过形形色色的评估中介服务。企业一方面要为每项服务支付费用,另一方面还要耗费时间。为减少企业负担,建议:
1.涉企事项,尽量不收费或少收费,即使收费必须明确标准。
2.推进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
3.对于保留的中介服务项目,要进一步分类。能交由市场的,完全交由市场,让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确实不能交由市场的,由政府机构组织提供服务,探索服务方式,明确收费标准等 。
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1.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支持及配套措施,制定并强化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从税费优惠等各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政策扶持。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建议市财政每年直接注入一定额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式,壮大一批有发展、有潜力的企业,形成一定的带动机制。
3.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信用环境。改变金融机构单一的注重抵押、质押的观念,将保证方式扩大到信用保证、动产质押、第三方担保、企业主信用、其他权利保证以及未来现金流保证等方面。
4.鼓励企业家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金融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企业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的企业,市级领军型企业和培育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的企业,均给予较大数额的补贴。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6
近年来,我省结合实际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改革和完善服务市场主体的各项制度和具体措施,基本形成了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市场经营环境。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推动合力不足。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20xx—20xx年)实施以来,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还不健全,改革“上热下冷”问题仍然存在,部门间专网林立,数据难以互通共享,“一网通办”进展缓慢。二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步调不一。各地市事项承接差异大,审管衔接机制运行不畅,特别是区县一级审管脱节、互相推诿等现象普遍。政务服务网络对基层覆盖不足,企业、群众办理业务需在相关部门重复录入信息,影响办事效率。三是审管联动不够。营商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不够有力,窗口从业人员作风不够扎实,服务流程不够规范。为此,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营商服务新合力。一是强化省市两级工作协调指导机制。加强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强化省级部门横向联动和对各地市的纵向指导,形成上下一心、互促互动、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二是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打通数据壁垒。按照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的互联共享”要求,出台全省数据共享实施办法,构建数据共享协调体系,除涉及国家秘密、企业隐私的数据外,赋予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各类政务服务数据的查看和使用权限,解决部门对数据不敢共享、不能共享、不愿共享的核心症结。三是加快建立健全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建立帮办队伍,由专人负责,精准开展“保姆式”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打造营商服务新格局。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体系改革。以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为目标,建立“不打烊”智能服务体系,将政务服务网络覆盖至乡镇(街道)、社区(村)。经贸繁荣区域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拓展“指尖办”“掌上办”事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尽量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二是深化“一窗”改革。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等形式,将“集成套餐”融入“一窗式”改革,打造“淘宝”式政务服务平台。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企业开办银行网点代办等创新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制度性办事成本。
三、加强审管联动,进一步塑造营商服务新形象。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成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全面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快构建“审批高效便民、监管精准有效、审管衔接协同”的审管协调联动机制,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二是加强窗口从业人员作风整顿,加大纪检、宣传、督查等部门与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联动力度,强化窗口人员服务礼仪和爱岗敬业教育,用好通报、约谈等机制,让从业人员少一些“官老爷”气息,多一些“人民公仆”情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出台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办事指南,推动各级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标准公布、受理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着力营造“清、亲、诺”营商服务良好环境。
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 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