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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1
一、建立一个长效活动机制
全力形成“三促三带三创建”长效活动机制,即:促进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带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批民族团结模范;促进民族间互尊互学互帮,带动技能素质提升,创建一批就业创业典型;促进脱贫脱困、脱离极端思想影响,带动勤劳致富,创建一批感党恩、跟党走的标兵。
二、明确五项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对新疆人民的关怀厚爱,深入开展“知党爱、感党恩、跟党走”宣讲。
(二)全力倡导正信正行,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
(三)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突出“交往交流互动”。
(四)积极帮扶结亲户,突出“结穷亲、用真情”。
(五)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贡献最大力量。
三、确定参加人员范围
(一)自治区经信委机关各处室(局、办)、直属事业单位和自治区各行办,共计430名干部职工(截止20xx年10月31日实有人数),其中:厅级干部16名、处级干部21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201名。
(二)自治区经信委垂管的各地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参加所在地州(市)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三)自治区经信委直属的新疆轻工学院在本学院,在不同民族之间,以师生结对子的方式,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四)鼓励、支持自治区经信委系统退休干部职工,以自愿为原则,参与“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四、落实六项活动的要求与措施
(一)结对认亲
1、结亲要求:全员参加,做到“全覆盖、不遗漏”;领导示范带头;统一组织开展;整村推进实施;轻工学院以“三进两联一交友”形式开展结对认亲。
2、结亲措施:(1)进一步摸清结亲户家庭基本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按照贫困程度进行排序;(2)按照“职级越高的干部与越需要帮扶的家庭结亲、经济条件较好的干部职工与收入较低的家庭结亲、文化程度越高的干部职工与教育程度越低的家庭结亲”的原则,对应确定每名干部职工的结亲户;(3)建立“结对认亲”信息数据库,实行专人管理,实现查询、统计、更新等功能,并在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4)印发“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联系手册,督促干部职工做到每次活动有记录、有反馈、有落实、有报告;(5)印制“连心卡”,发至每位干部职工和结亲户,加强互动。
(二)经常走访
1、走访要求:单位集中组织与家庭自行走动相结合;进村访亲与请亲进城相结合;见面走亲与经常联系相结合;干部访亲与家庭成员普遍交往相结合。
2、走访措施:(1)迅速启动20xx年首批结对认亲、见面交流;(2)20xx年年内,分批落实全员首次结对认亲、见面交流;(3)开通网上见面交流平台;(4)以两个月为一个周期,以“访民生、解民忧”“促民安、助民富”“感党恩、跟党走”为主题,落实20xx年全年6次“见面走亲”活动;(5)开展20xx年“首府走亲”活动。7月份,利用暑假假期,组织部分结亲户子女到首府走亲。12月份,利用农闲时节,组织部分结亲户到首府走亲。
(三)互学语言
1、互学要求: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并重;坚持互学语言与感情交流并重。
2、互学措施:(1)制定“双语”学习计划。建立“每周一句、每月一课、每季一评”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搭建双语平台;(2)开展专题学习。以《维吾尔语基础教程》为“双语”学习基本教材,《日常维吾尔语速成》为辅助教材,干部职工坚持每天自学半小时。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分别组织“日常沟通交流”、“问候、介绍、赞美”、“打电话、访家做客、交通”、“集市、商店、购物”、“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农业生产、治安保卫”等五个方面内容的双语专题辅导学习;(3)搭建“双语角”平台,组织干部职工每月开展双语交流,激发学习兴趣,鼓励干部职工利用QQ、微信等形式进行交流;(4)加强少数民族结亲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力争到20xx年年底,少数民族结亲户家中至少有一人能进行简单沟通交流。
(四)关爱帮扶
1、帮扶要求:情感融入,交流交往;力所能及,量力而行;励志扶智为主,物资帮扶为辅;综合施策,精准帮扶;个人帮扶为主,集体帮扶为辅。
2、关爱帮扶措施:(1)建立关爱帮扶任务清单;(2)突出个人帮扶,开展“学一句语言、拉一次家常、做一次宣传、干一次农活、献一份爱心、解一个难题”结对帮扶活动;(3)辅以集体帮扶,突出产业扶贫;(4)生产关爱帮扶;(5)就学关爱帮扶;(6)就医关爱帮扶;(7)就业关爱帮扶;(8)综合施策,丰富关爱帮扶内容。
(五)开展活动
1、活动要求:坚持集中组织与支部微行动相结合;坚持日常与节庆相结合。
2、活动内容(按时间顺序列出20xx年至20xx年主题活动)
(1)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趣味运动会(已举办);(2)举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专题讲座;(3)组织开展“迎新年”联谊活动;(4)举办“迎新春”联谊活动;(5)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道德讲堂;(6)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学习活动;(7)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8)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宣讲报告会;(9)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0)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座谈会;(11)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征文活动;(12)开展学唱跳少数民族歌舞活动;(1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14)与住地社区开展民族团结共建活动;(15)开展“我们的节日”联谊活动。(20xx年度之后的活动另行安排)
(六)表彰奖励
1、表彰要求:在奖项设置上坚持整体与单项奖相结合,评选时间上做到日常与年度相结合,激励手段上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2、表彰程序: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审批的方式进行。
3、表彰奖项:(1)委“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先进集体称号;(2)委“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先进个人称号;(3)“双语”学习进步奖、“关爱帮扶”贡献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组织奖。
4、表彰结果运用:对获得荣誉的单位部门,在年终考核评选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获得荣誉的干部职工,在年终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方面重点倾斜,在职务晋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一)成立自治区经信委系统“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
(二)健全工作机制:1、建立定期研究工作制度;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3、建立督查工作制度;4、建立信息报送制度;5、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三)强化活动保障:安排好干部职工结对走亲时的住宿、翻译、车辆、车票预订、资金等各项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1、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及时宣传推介典型模范、优秀事迹和经验做法,强化舆论引导;2、每年组织1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经验交流会,营造学习典型、争做模范的浓厚氛围。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夯实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我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师市《关于深入开展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师市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共居、共学、公事、共乐”为主题,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思想,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国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推动各族干部群众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地走动互动,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为实现新疆、兵团、师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宣传教育内容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以月促年,常抓常新,长抓不懈。今年的集中教育活动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各单位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重要论述。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活动,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活动为载体,在全社会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真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的良好氛围。团将组织宣讲团赴连队、社区等集中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扩大覆盖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常怀感恩之心,增强“四个认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的正确道路,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把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凝聚统一到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深入宣传自治区成立60周年巨大成就。各单位党支部要集中造势宣传,要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及新媒体作用,精心策划一批主题鲜明、贴近生活、群众喜爱的"宣传主题,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60周年来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用鲜活、生动的事例教育影响各族群众。充分运用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传播力度,积极打造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新疆、兵团、师市、团场事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各族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
(三)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兵团精神宣传教育。各单位党支部要大力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的深刻内涵,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兵团精神、老兵精神、三师精神,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做到“四个互相”,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好邻里”和“学双语、用双语”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不断深化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四)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和新疆“三史”宣传教育。
各单位党支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引导各族妇女群众正确认识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加强对各族群众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的普及教育,有针对性的揭露和批驳歪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的错误言论,帮助引导各族群众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正确分析看待历史问题和民族宗教问题,不断增强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2、不断深化“母亲素质教育行动”。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这个主题,以“巾帼民族团结工程”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两个独特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妇女素质提升三项重点工作,实现让家庭文明起来,让“妇女之家”活跃起来,让妇女“我能行”意识树立起来的三个工作目标,团结引领各族妇女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团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合力,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服饰、社交礼仪、创业就业、婚姻家庭、亲子教育、心理健康、妇女权益保护等知识,要引导各族家庭牢固树立“母亲好孩子就好,孩子好民族就好,民族好祖国就好”的理念。
3、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最根本的目标就是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的要求。要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开展制止非法宗教和“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通过走访、座谈,及时掌握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及情况,按照到人、管用、有效的要求,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发声亮剑,撰写发表署名文章、举办系列座谈会等,深入揭批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明辨是非、擦亮眼睛,自觉抵制非法宗教宣传品,遏制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严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要加强未成年人抵制“三非”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双合格”和“小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和亲子体验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辨别非法宗教的能力,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地下讲经点,防止被非法宗教蛊惑利用和渗透。
(四)深入开展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宣传教育。各单位党支部要开展主题文化活动,积极传播现代知识、现代观念和现代制度。要结合各种民俗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把传播现代文化、制止非法宗教、追求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等内容融入活动中。不断深化家庭文化建设,从弘扬家庭新风、传承爱母美德、强化家庭教育、维护家庭稳定入手,举办庭院文化活动、家庭联谊会等文体活动,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开展“中国梦我的梦”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翻译、编印少数民族语言的故事画册和宣传折页等宣传品。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团内有一定技术专长的人员赴周边乡村开展种养殖、权益保护、亲子教育等专题讲座和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图文并茂的故事画册、宣传折页、通俗易懂的先进人物事迹,引导各族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现代文化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推动者。
(五)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各单位党支部要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新疆精神、兵团精神、老兵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最美母亲”及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要大力宣传各类典型,充分利用报刊、专栏、黑板报、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举办成就展览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地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的先进事迹,真正使各族群众从先进典型身上感受到强大的道德力量,引导各族群众把爱国主义热情和民族团结思想转化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行动。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由各单位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十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动员会,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学一位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心得体会),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或墙报,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好歌,组织一次“我说民族团结”大讨论活动,举办一次兵地文化联谊活动,开展一次“我为民族团结做一件好事”活动。二是积极组织本单位文字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中国梦我的梦”的有奖征文活动;组织群众参加“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征文活动,让群众讲述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传递民族团结真情。
(二)开展主题文化活动。一是组织团文艺小分队编排一批优秀的文艺节目,在全团、驻村工作组巡回演出,大力普及民族团结知识,用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团结人凝聚人。二是组织群众开展“民族团结歌曲大家唱”活动,使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三个带头”,即: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做到“四个互相”(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二是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工作组要组织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活动,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教育,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排查解决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问题,大做民族团结实事好事,真正发挥“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的作用。三是团学校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学校之间、班级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民汉之间“手拉手”、民族团结“结对子”活动;要负责抓好青少年学生“十个一”实践活动,即: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团(队)会;体验一次民族团结实践活动;了解一个民族团结英模;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写一篇民族团结作文;创作一幅民族团结的书画;交一个不同民族朋友;创作一幅民族团结的手抄报;参观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是各单位党支部开展“民族团结好邻里”活动,与周边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子、交朋友和深层次的交流、家庭联谊会,推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
(四)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主要路口、人群密集场所利用横幅、标语、板报、橱窗等进行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统筹协调。各单位党支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作为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策划,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全社会行动起来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驻村工作组要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宣教格局。
(二)联系实际,创新工作。各单位党支部要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特点和规律,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多用“草根化、接地气”的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把开展活动的过程变成群众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按照“一个主题、上下联动、全疆一盘棋”的要求,整合各级各类媒体力量,聚焦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各单位党支部要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在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注重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把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6〕20号)精神及《中共天山区委员会天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区党发〔2016〕9号)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交流,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牢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开展好此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和“爱岗敬业讲奉献,攻坚克难敢担当”的新疆国土资源精神,不断增强国土系统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创建天山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乌鲁木齐市级民族团结模范单位。
三、创建范围
厅机关各处室,厅机关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咨询研究中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学校、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均参加厅统一创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接受社区创建工作检查;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征地事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接受所在社区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检查。
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国土资源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五、创建内容
(一)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带头学习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及时稳妥地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带领干部职工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反对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和破坏。
(二)民族团结氛围浓厚。各族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干部职工主动发声、亮明态度,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敢于同影响和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积极主动防范和检举各种渗透、破坏、分裂活动;没有因散布不当言论而引发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切实巩固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局面。
(三)各民族间相处融洽。单位上下、处室内部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友善、团结奋进,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处融洽,互相学习、互相包容、互相帮助;领导干部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切实提高认识、化解矛盾、融洽关系。
(四)热情服务各族群众。从自身职能出发,主动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特别是服务和窗口单位做到言语文明、行为规范、热情周到,没有因言语不当、服务不周引发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积极开展对特困少数民族群众(家庭)“一助一”、“多助一”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定期组织本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新疆“三史”教育,开展“热爱各族人民,建设美好新疆”、“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做到“一项不漏,一人不缺”,受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向民族团结模范人物的学习活动,深入挖掘、培育、宣传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
(六)创建活动丰富多彩。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依托“民族团结教育月”、“公民道德建设月”,开展新疆历史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诗歌朗诵会、结对子“学双语”等活动,争做“最美新疆人”,争当“民族团结先进模范”。
(七)维稳措施落实有力。认真落实厅维稳机制,严格执行各类应急方案和值班执勤制度,切实履行维稳责任;积极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确保本处室(单位)无“三非”活动(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活动)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
六、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措施,安排部署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参加各类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组织学习民族团结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新疆“三史”教育;结合“访惠聚”活动,开展汉族与少数民族干部结对子“学双语”活动;开展新疆历史知识竞赛和民族团结诗歌朗诵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开展“根连根手足情”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按照《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在创建处室(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初评初审,报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评选厅民族团结模范处室(单位)。未通过民族团结模范处室考评的处室取消文明处室评选资格。
(四)巩固提高阶段认真总结、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模范创建工作各项机制,不断推动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并按要求抓好落实。根据考评标准,按季度上报创建活动小结。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板报、电子屏和厅门户网站等平台以及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重大意义,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根据国土资源工作特点和行业优势,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真正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富有特色,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把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4
一、目的:
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在维稳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引导全校学生正确认识民族和国家的关系,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国家最高利益,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让民族团结走进各民族同学的心中,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倍加珍惜民族的大团结,从身边做起,争做维护民族团结的楷模。
二、演讲主题:“民族团结一家亲”。
三、演讲稿要求:
凡是表达,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有利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积极向上的都可参加。
四、参赛要求:
1、演讲内容健康向上,能够紧紧围绕主题。
2、演讲题目自拟。
3、每人演讲时间为4-8分钟左右,且使用民汉。
4、参赛选手按顺序上台。
五、比赛时间:20xx年3月16日下午两节课后
六、演讲地点:多媒体教室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加强加深我校各族干部与联系村群众之间交流交往交融,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州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筑牢各族人民生命线,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密切党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我校全体教职工与联系村群众之间主动交友结对子,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牢牢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形成各族干部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任务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为主要结对形式,以“交朋友”、“结亲戚”、“手拉手”、“心连心”为宗旨,重点是先联系我校存在的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特殊群体,每人结对认亲至少一户,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经常走访,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帮扶就业、增收脱贫,互学语言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联系群众民族团结意识,增进民族感情,以实际行动和形式多样的活动,树立各族群众“一家人”思想。
四、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动员大会
宣读《巴州特教学校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活动范围、内容、工作措施及相关要求。(二)召开结对认亲现场会
在巴州特教学校召开与结对认亲现场会,签订结对认亲连心卡,开展认门、认亲活动。(于11月21日前完成此行工作)
(二)常态化开展结亲活动
1、坚持每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通过入户宣讲、拉家常等方式增进与认亲户感情。
2、通过经常通电话、发微信、聊QQ等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切实掌握认亲户家庭成员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组织开展进城、相互进家做客交流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增进亲情友情。
4、按照节气时节,由单位统一组织到联系村结对户家中干农活(埋、挖、修剪、采摘、晾晒葡萄等),也可自行联系前往。
5、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期间要互相走访看望,开展家庭聚会。
6、红白喜事要互相帮忙和参与。
(三)经常性开展文化活动
1、由单位统一安排,每季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与鲁克沁镇英夏村、木卡姆村认亲户开展互观互学和经验交流活动,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2、由单位统一安排,每月到鲁克沁镇英夏村、木卡姆村与认亲户集中开展1次文化活动,通过文艺演出、趣味运动会、播放电影、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宣讲、家乡对比变化教育等活动丰富群众生活。
3、每年统一组织2次结亲户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景区、企业、合作社参观、学习,促进结亲户解放思想,开拓眼界。
(四)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
各分组、结对干部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通过“一对一”、“一对一户”、“一组对多户”的方式,常态化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宣传自治区党委11号、28号、地委28号文件精神,宣传“二十一条”禁令,深刻揭批“三股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谬论,引导结对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
(五)扎实开展帮扶就业、增收脱贫工作
1、结对干部要理清认亲户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结亲户外出务工、参加技能培训和就地创业,促进结亲户脱贫致富增收。
2、结对干部要认真梳理结亲户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学、就医方面存在的困难,认真填写走访记录,个人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需要协调的先在分组小组内讨论解决,切实不能解决的提请局党组研究解决,梳理的问题由各分组一月统计一次,做好台账记录。
(五)加强互学语言
1、将互学语言与日常学习相结合,加强局机关干部双语学习,坚持每天一句话,每年进行2次测试。
2、局机关干部要切实加强双语的自身学习,增强与结亲户的语言交流,通过语言增进感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机关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干部讲政治、顾大局的重要体现,全局干部要上下一心,服从安排,相互配合,不折不扣的做好结对认亲活动。
(二)健全机制、强化落实。办公室负责印制《“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交友记录本》(人手一册),各分组要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细化方案和活动台账,每月做好总结向局党组汇报,局党组每季度召开点评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局机关干部在结亲走访中要注意尊重结亲户意愿,尊重风俗习惯,把握方式方法,注重沟通交流,以增进感情,增进认同感,帮助致富增收为主。严禁摆架子、摆身份、官僚作风,严禁走过场、一阵风,形式主义。活动开展将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和维稳补助,综合治理、精神文明、民族团结奖励发放评比内容,严格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收集资料,做好宣传。各分组要做好各项活动、图片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年底统一交办公室存档。开展活动要及时上报信息,由办公室统一上报。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民发〔2016〕43号)要求,今年9月份将继续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根本,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推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大力宣传,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三)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的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四)我市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突出成绩。总结回顾并大力宣传十八大以来我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和突出成就,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凝心聚力,再创佳绩。
(五)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事迹。近年来,各县区涌现出了一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宣传这些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模范、学习模范、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的良好风尚。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相互交流学习,推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三、主要活动
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交往交流交融凝心聚力,团结和谐奋进共同发展”为主题,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一)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在广场、街道、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公共场所,通过户外广告牌、现场会、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户外宣传活动,为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宣讲学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基层窗口单位等为重点,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三)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宣传月期间,我市将组织对2013年、2015年命名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开展互观互检活动,并组织对有关县区的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等窗口进行观摩,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四)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依托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各县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承办,在宣传月期间自行集中组织举办至少1期农村少数民族种植、养殖等实用技能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山东省参演剧目《兰桂飘香》将于9月9日和10日进京演出两场,全市各级宣传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做好对会演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市民宗局报送宣传稿件。各县区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文艺展演、广场日活动、民族文化习俗展示、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民族民间技艺比赛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喜爱的方式阐述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展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交流、培养、融洽各族群众感情。
(六)组织开展面向各族群众的便民服务活动。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为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坚持综合施策,多方配合,扎实做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任务。加大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入学、入住、入职”等难题和穆斯林群众的“入口、入寺、入土”难题。鼓励各县区组织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下基层等活动。积极维护来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印发少数民族服务手册,开展少数民族就业创业、法律援助、急难救助、心理咨询、特需保障等服务体系建设,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
(七)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把移风易俗宣传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之中,作为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习俗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参与移风易俗,倡导树立文明新风。
(八)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结合全市民族关系状况调研,深入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稳控到位,引导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9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检查。
(九)组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月期间,在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我市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近年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通过领导访谈、新闻报道、专题栏目、事迹播报、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要按照市里的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宣传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开展。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及各县区统战、民宗、科技等部门负责组织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各县区民宗局负责组织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市民宗局、东营日报社负责在《东营日报》专刊民族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市广播电视台、东营日报社负责组织各项主题活动的媒体宣传报道。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宣传、统战、民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抓好宣传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工作创新,突出活动实效。按照习总书记“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精耕细作,润物细无声”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式的创新,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
(三)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推进工作。要将宣传月活动与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脱贫及加快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开阔思路,解决难题,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宣传月期间,市里将组织到县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建活动“六进”和宣传月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县区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动态信息,市民宗局将开设专栏,在市民族宗教网站予以宣传,并择优在市民族宗教工作简报上进行刊发。各县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于9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两份报市民宗局。同时,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报市民宗局,我们将汇总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7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行政事业单位全体干部每人结对认亲1户,其中“访惠聚”工作组成员每人结对认亲,“访惠聚”各单位其他人员在本单位“访惠聚”工作组所住村(社区)结对认亲,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实现对上述人员结对认亲的全覆盖。
2.经常走访。要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往交流。师市领导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访;团处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连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开展见面交流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天,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或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互学语言。鼓励各族干部职工群众互学语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职工群众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次结亲、终身结缘。让结对认亲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20xx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20xx。
5.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串串门、聊聊天、谈谈心、唱唱歌、跳跳舞、吃个饭等方式,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友谊、增进感情,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一致干事业的浓厚氛围。原则上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学校每周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6.表彰奖励。每年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兵团和师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师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全师干部全员参与,扎实开展好活动,形成“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强大合力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师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市民宗局,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做好工作总结、信息上报、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全师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师市党政机关要先行一步,带头结对认亲、联系走访,引领活动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也要率先垂范,踊跃结对认亲,把活动迅速启动起来。各级各类学校、医疗、科研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团处级及以上干部今年11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走访慰问;科级干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其他干部20xx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活动。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考核、督查、信息报送、表彰奖励等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系档案和台账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20xx其它技能。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活动资金,开展活动时发生的交通费用,由财政包干,拨付到各部门各单位(团处级及以下干部乘坐火车)。
(五)及时总结,营造氛围
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兵团党委和师市党委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具体举措、先进经验和实际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师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师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统战、督查、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师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师市人武部、武警四支队、驻市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