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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推荐26篇)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16 12:53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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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机动、安全部门备案。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五、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篇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安全规定

1、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不得脱岗、空岗。

2、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

3、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

二、操作顺序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交接班→检查风门信号、标志等→现场操作→交接班。

三、正常操作

1、工作前必须全面认真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通风科、调度室。

2、集中精力注视来往车辆、行人,当接到需打开风门通车的信号时:

(1)立即打开车辆行进方向的风门,发出减速进车信号。

(2)待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第一道风门。

(3)打开第二道风门。

(4)监护车辆通过后,关闭第二道风门。

(5)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3、发现车辆长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

4、发现风门损坏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

5、必须经常清除风门前后10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

篇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70%,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30%,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10%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3、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4、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5、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4、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5、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6、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15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六、塔机的检测管理

塔机安装完毕后,公司设备部门及时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和试转试验,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检测标准应按《塔机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篇四: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 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生产能力和最高允许使用负荷。

二、 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停机故障,会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严禁违章操作。

三、 每台设备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 当班的机修工、电工要巡回检查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五、 对设备发生的临时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力减少停机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六、 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由主管经理写出报告,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七、 设备维修计划由设备负责人编制,正确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按计划,有步骤的检修。

八、 确定各项修理项目,工作时间,材料消耗的费用及其它预算,报请批准后实施。

九、 设备修理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十、 设备的保养维修应尽量避开正常操作时间,设备上及周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维修完毕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篇五: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各个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单位(人员)负责。

重要设备(价格10万元/台以上,功率300KW以上)的投用与否由使用单位提出建议,设备部门复检,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设备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⑴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

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

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

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

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⑵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①雷雨季节前搞好电气设备,高大建筑物防雷、防雨、接地装置电阻测定等。高压电气及电缆作预防性测试、整定试验。

②高温季节前落实设备的降温措施,架空线路松驰度等。

③寒冷季节前做好水、汽、油管线和露天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

④化冻季节前做好各种设备、管道、电杆基础塌陷、沉降预防工作。

⑶操作工要严格按规程进行设备的起动、运行与停车,运行中及时巡回检查,且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维修工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1)日常计划检修

⑴设备日常计划检修指设备的中、小修理。

⑵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应掌握检修内容,解决疑难,检修时要做到专人管理,合理安排、充分准备、及时检修,按检修的工艺标准和内容,保质保进度完成,不得影响生产,要不断提高检修技术水平,改善劳动组织、注意修旧利废,降低检修费用,厉行节约。

⑶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应根据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过程中的结果,以及历史经验积累资料(包括零部件的使用寿命、磨损、检修周期等),并考虑作业制度和生产计划。

①设备中、小修计划,由车间主管设备负责人亲自主持编制,如期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

②编制程序:车间编报检修项目和备件计划申购表,报公司审核购进。

⑷小修:一般间隔期较短,只是对设备局部修理。通常只更换和修复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机构配合零件的间隙等,因此恢复设备的工作能力和技术状况,保证设备能运转正常。

⑸中修:一般间隔期1-3年,并包括小修内容,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更换或修整、校正设备的零部件和基准。主要精度达到工艺要求,基本上达到消除缺陷,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到下次检修。

⑹非计划检修:因事故维修或操作使用不当,无计划修理均为非计划检修。

⑺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都必须认真地积累各类技术资料,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对历次检修的主要技术数据调整变动,主要备件的变更、使用,磨损与损失、设备与备件的使用寿命,检修周期,检修后的检查,试运与验收图纸,更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情况,认真做好分析记录。

⑻设备检修完毕后,维修班长要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按月上报,供车间进行检查和技术状况分析。

⑼中修计划编制依据,根据检修计划所规定的检修项目,检修规模,作为主要编制依据,与检修计划相互衔接,可以调整,但变动不要过大。

篇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增强对公司机器设备的管理,做好机器设备的维护颐养工作,确保公司机器设备完好和正常运用,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机器设备的操作工、部门管理及设备科

三、内容

1、公司一切的机器设备均由设备科依据生产工作需求按规则程序申报、配置

2、公司所配置的一切机器由该运用部门主管担任,应严厉落实“谁运用,谁担任”的方针;对重要机器设备进行《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管理工作(挂在该机器设备上方)

3、机器设备操作工的职责:

3.1、操作工不得违规操作、带毛病操作和随意让别人操作。

3.2、操作工应做到“四会、三无”,即:会运用、会检查、会日常清洁维护颐养、会扫除普通毛病,无灰尘、无锈蚀、无破损。

3.3、操作工发现本人无法处置的毛病立刻向上级管理反映,由上级管理谐和处理。

3.4、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气源,将机器设备的外表灰尘、遗胶、

污垢擦拭洁净,关键部位应加光滑油。

3.5、操作工下班要拾掇好本人担任机器设备的随机工具和模具,不得随意乱放,丧失按价赔偿。

3.6、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带来的结果担任

4、管理的职责

4.1、实在做好“整理”、“整理”,把性能不契合规范的作隔离保管,待维修调试前方可运用。

4.2、坚持流水线的上下、中间清洁,严禁有人在流水线(皮带、台架)、机器设备上乱涂乱写,不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留意维护温控表。

4.3、 辅佐设备科做好所管辖机器设备、随机工具、模具等的注销工作;全责做好操作工机器设备的交接检查工作,做好操作工离任、年终设备工具交接检查工作。(《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A面)

4.4、 监视操作工做好机器设备日常护理和工具摆放工作。

4.5、 就设备的颐养、异常、维修积极与设备科担任人联络。

4.6、 部门主管对此项工作有义务进行落实、检查、调整。

5、设备科主管的职责

5.1、担任完善公司机器设备运用档案,对公司机器设备能否

合理合理运用进行监视。(《机器设备运用档案表》)

5.2、及时对不契合生产请求的机器设备进行维修,对曾经报废机器设备向公司副总或总经理提出申请。

5.3、配合公司行政部对公司机器设备的卫生检查及生产平安检查,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人员有权益进行处分或上报

5.4、做好公司设备机器的维修记载,对机器设备的损坏缘由做判别处置意见,并上报公司副总。

5.5、完善公司《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依照规则时间完成机器设备的颐养工作,并做好记载。

5.6、对节约机器设备投入本钱提出意见,节约合理运用零配件。做好新进机器设备的调试和跟踪效劳工作。

6、行政部的职责

6.1、辅佐设备科完成公司机器设备档案的入录、及其他工作

6.2、每月对公司机器设备状态检查一次,并做出相应措施

6.3、做好本条例的奖罚工作

四、奖励与处分

1、发现上述职责部门或个人违章一次按情节结果罚款20-50元,由直接上级行使处分权,若给公司带来宏大损失另行处置。

2、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差”第一次正告纠正,第二次扣款5

元,累次加倍。

3、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良好”达10次,奖励50元

4、此检查记载将作为公司优秀员工参考根据

篇七: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篇八: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二、范围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门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安全环保科:主要管理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四、各部门管理内容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五、管理标准及要求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六、设备设施购进计划编制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七、设施设备购进后的验收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

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八、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经对设施设备验收工作之后准备安装,安装工作分几类情况进行: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篇九:教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史地专用教室教学设备要有明确责任人负责管理。

2、教学设备的存放要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专用教室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做好防潮、防尘和卫生整洁工作。

3、建立健全教学设备管理明细账,定时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4、教学设备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器材要及时收回,并做好交接手续。

5、教学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器材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6、每学期结束前,对专用教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篇十:教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普通教室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拆御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电教员为班级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员,负责各班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卫生、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并每周上报使用情况。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篇十一:教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教科室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学习委员为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篇十二: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管理制度《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篇十三: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全体教师、学生身体健康、安全,不因学校的设备、设施损坏而发生意外事故,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并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巩固“绿色先进学校”的建设成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确保水、电、暖的正常运行,由水暖、电工每周至少检查一遍以上设备,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当日处理,并做好处理故障记录。

二、根据学校决定,由勤杂工专门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每日至少检查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为了确保学校安全,检查人员工作要到位、负责,特与安全检查人员签定工作责任状。

四、要重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如果有危险隐患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好以免发生危险。

五、如检查不到位或没有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设施、设备存在的危险情况,由此对师生造成的伤害,要追究责任。

六、每周末必须由检查员和水暖、电工将检查结果和故障处理记录交学校分管领导。

篇十四: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单、双杠,攀登器,篮球架,锅炉,宣传橱窗等)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二、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微机、投影仪、录音机、放像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建筑设施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1、学校在建工程要符合《建筑法》要求,新建设施使用前要有竣工验收证明,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确保及时消除。

2、现有校舍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学校要配备专(兼)职管理员,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校舍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五金件齐全,油灰不松动,维护及时。学校要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事故发生。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校舍隐患要及时上报局安全办公室,并迅速请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四、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消防设施的配置符合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场所要求。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到人,专人维护,气压充足,药剂有效,罐体无锈蚀,喷射软管无老化,喷嘴无堵塞变形,不得随意挪用等。每年暑假和寒假前学校要检查消防设施,检查时要由专业人员参加(经培训取得资格证的),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整改、维护和更换,切实达到减少和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篇十五:资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围墙外高压架空导线及下引线,机电队必须对自已所管辖范围内的高压供电线路进行包片管理。

二、包区人每月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记录不全或不作记录一次罚包区人30元;不按规定检查巡视的一次罚包区人30元;巡视检查记录必须交机电运输科一份,否则罚队30元。因包区人检查巡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处理。

三、线杆标识要清晰规范,意思要明确,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要求,否则罚款30元。

四、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对于瞒报或不汇报的罚款30元/次。

五、机电运输科供电人员配合好矿上及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和供电检查工作。

六、院内高低压架空线路,机电运输科必须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高压供电线路进行包片管理,并且包区人每旬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记录不全或不作记录一次罚包区人30元;不按规定检查巡视一次罚包区人30元。因包区人检查巡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处理。

七、供电区域内的电缆,必须有电缆标志牌,电缆标志牌必须按规定悬挂或张帖,否则一处罚款10―100元。

八、电缆沟电缆必须与暖气管路隔离开,否则一处罚款10元,造成事故交矿处理。

九、变电所必须时刻有人在岗,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一次罚款20元,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供电事故交矿分析处理。

十、变电所值班或管理人员对重要负荷单位要做好停电前通知(事故状态除外),并做好记录,否则一次罚款20元。

十一、对供电线路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否则罚款20元,因检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供电事故的,交矿分析处理。

篇十六:资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占用和使用耗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管理机构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条按照统一领导、分层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对固定资产进行分工管理。

一、生产部是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各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级仪器仪表的管理。

二、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协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资产减值损失,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

三、各生产分厂(部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公司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网络的管理。

五、发展部负责公司厂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道路、在建项目的管理。

六、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办公设备的管理。

七、储运部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和公司闲置、报废物资的处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

一、拟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及本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其它必要的管理规定;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

三、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根据各单位的需求计划提出固定资产调整和购置意见,办理固定资产公司内调拨手续;

五、对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档案;

六、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修旧利废工作,管理各使用单位退库的固定资产,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

七、根据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编制设备大修计划;

八、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技术鉴定小组,负责贵重设备等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体系,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二、组织落实对固定资产购建、使用、更新、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具体财务事项的审核;

三、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及档案,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掌握固定资产数量、类别及分布情况;

四、定期与生产部、各单位核对固定资产台帐以及实物,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五、拟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预算;

六、定期组织全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审核年度固定资产数量、更新改造、设备采购、报废等的预算。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职责:

一、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时,新旧管理接替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于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固定资产,制定具体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与生产部及财务部进行核对,定期清点盘查,记录使用、保养、修理等情况。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各单位应每半年更新一次设备台帐,并将电子表格上交生产部和财务部。

五、根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六、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外购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七、及时反馈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部门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技术中心、发展部、公司办公室、储运部

一、管理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做好各自的台帐。

二、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三、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与第七条同样的责任。

四、发展部负责在建工程的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招标、工程合同的审核和签订、工程物资的管理、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签证、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和执行、工程验收和付款进度的审核等。

五、储运部负责对已报废物资或闲置物资整体出售的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帐

第九条固定资产采购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按《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司办[20xx]10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司办[20xx]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处理程序按贵糖司办字[20xx]118号《关于下发采购物资质量验收制度的通知》执行。

一、设备或备件采购到公司,完成验收后,供应部将《计划申购表》、合同、发票以及验收单一并送交财务部作为付款入帐之依据。

二、基建项目完工后,发展部在申请付款时将项目资料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帐的依据。

三、自制或委托制作的大型或成套设备,使用部门应在投入运行前将设备情况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并将设备资料报生产部备案。

四、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展部牵头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表。对既有土建工程又有设备购置的综合性工程,必须按能形成单个固定资产名称、金额分别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表。

五、财务部在收到供应部、发展部上述资料十五个工作日内,应确定是否将资料所述设备、备件或基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对确定列入固定资产的,应编制固定资产编号、确定折旧年限,并将编号和折旧年限向使用部门和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六、使用部门接到财务部的反馈后,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并将更新情况向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程序

一、财务部应严格审核各项单据的签核是否完整,审核订购数量与验收数量是否一致,审核发票金额、《计划申购表》金额及合同所列金额是否一致。如有差异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追查原因并责成适当处理,若一致则依付款作业流程办理入帐。

二、财务部应于固定资产入台帐前,编制“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送生产部及使用单位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生产部存,第二联财务部自存作为入账依据,并在公司U8系统上更新,第三联使用单位留存,并更新各自的台帐。

篇十七:资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井下开关完好标准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50―100元

1、开关未达到:外壳无浮煤(岩)尘,无油污,有完好牌、标志牌、铭牌、检修牌,接线室(腔)卫生干净、整洁;开关接线工艺不符合规定的。

2、井下开关设备未上台上架(使用专用支架或方木)、支架大于设备四周轮廓50mm,开关未立直、放平,小型电器未集中上板,间隔大于150mm,布局不合理、不整齐,整个板不牢固,发生摇晃的。

3、开关外壳及辅助接地极未使用符合标准接地线的。

4、开关摆放处有淋水,工作地点3台以上开关未设局部接地极的。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100―300元

5、开关保护投入不正确,无保护运行的。

6、外壳不完整(达到无损),有裂痕和变形的。

7、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不齐全、不完好的'。

8、接线盒内裸露导电芯线毛刺,上紧接线螺丝不能压住绝缘材料,外壳内部随意增加元部件。

9、接线盒内接地芯线必须比导电芯线略长,即使导电线被拉脱,接地芯线仍保持连接,接线盒内要清洁无杂物和导电线丝。未达到此项要求的。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300―500元

10、隔爆面的间隙超过0.5mm,接合面上的小针孔10mm2范围内超过5个的。

11、螺纹隔爆结构拧入深部少于8mm,低于5~6扣的。

12、电缆接线盒引线装置不完好,零部件不齐全,缺损,电缆连接不可靠(不牢固);一个电缆引入装置连接超过一条电缆的;闲置的电缆引入装置未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镀锌钢板堵紧的;110mm以上的闲置电缆引入装置未用厚度不小于3mm的镀锌钢板或堵板未堵紧、生锈的。

13、连锁装置功能不完整,不能保证电源接通打不开盖,开盖送不上电。内部电气元件保护装置不完好,动作不可靠的。

二、电缆悬挂标准

未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罚款100―300元

1、电缆不能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品,电缆的接头部分不得受力。

2、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的同侧时,必须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3、通讯和信号线挂在动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

4、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0mm,高压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5、垂度:相邻电缆悬挂点间的电缆中心偏移量应小于电缆外皮直径的两倍。

6、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200米、拐弯或分支点处,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盒的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缆截面的标志牌。

7、新增电缆悬挂点间距离不得大于2米,用编织网带悬挂的电缆,最多每隔6米必须用电缆钩或用铁丝穿胶管进行可靠悬挂;电缆不得直接用金属丝悬挂。

8、盘圈或盘“∞”字型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除外;多出的电缆可以弧形或“U”形进行悬挂,但应依照以上标准。

9、在接线设备(含接线盒)的一端电缆应有300—500mm的余量,以便于设备的维护及检修。

10、电缆在穿过风门时必须用金属穿墙套管防护,电缆在井下使用时严禁打死弯。

三、紧固件完好标准

未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罚款100―200元

1、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2、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符合,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放松装置。

3、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的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钢、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4、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5、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四、接线完好标准

未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罚款100―200元

1、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并符合下列要求:

⑴绝缘座完整无裂纹。

⑵接线螺栓和螺母的螺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

⑶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或接触屏蔽层,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3—5mm。

⑷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线至电源侧接线。

2、固定电气设备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设备引入(出)线的终端线头,应用线鼻子或过度接头接线。

⑵导线连接牢固可靠,接头温度不得超过导线温度。

3、地线长度适宜,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4、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使用扁铁的连接的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

五、接地装置完好标准

未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罚款50―200元

1、接地螺栓应符合下列标准:

⑴电气设备接线盒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并有标“Ξ”符号(运行中移动的采掘机械设备除外)。

⑵电气设备接线盒应设有内接地螺栓,并标有“Ξ”符号。

⑶外接地螺栓直径:

容量小于或等于5KW的不小于M8。

容量大于5KW至10KW的不小于M10。

容量大于10KW的不小于M12。

通讯、信号、按钮、照明灯小型设备不小于M6。

⑷接地螺栓应进行电渡防锈处理。

2、接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其截面应不小于:镀锌铁线100mm2;扁铁25x4mm2;铜线50mm2。

⑵电气设备的外壳同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联线和电缆接线盒两端的铠装、铅皮的连接接地线,其截面应不小于:镀锌铁线25mm2;扁铁25x4mm2;铜线25mm2。

六、安全防护标准

未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罚款50―100元

1、机房(硐室)和电气设备,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裸露带电部分及转动部分,均须设防护罩、防护栏,并悬挂危险警告标志。

2、机房(硐室)不得存放煤油、汽油、绝缘油和其它易燃物品。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存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3、涂饰

⑴设备表面应涂防锈漆。开关箱、接线盒内壁应涂耐弧漆,颜色与出厂颜色一致。

⑵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

⑶设备表面脱落油漆的部位应及时补漆。

4、设备环境

⑴设备表面无积尘、油垢。

⑵机房(硐室)清洁,应无杂物、淤泥、积水、滴水、油垢,工具、配件、材料等要存放在固定地点,摆放整齐。

⑶机房(硐室)通风良好,照明设施亮度合适,符合安全要求。

5、记录、资料

固定电气设备场所必须具备下列记录及资料:

①电气系统图;

②检查、修理记录,实验整定记录;

③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记录。

七、皮带机、刮板机完好标准

未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罚款50―200元

1、各传动滚筒的表面应光滑,无损坏,运转灵活,滚筒边缘无毛刺。

2、胶面滚筒的胶层应与滚筒的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和裂口。

3、驱动滚筒直径应一致,其直径差不得大于1mm。

4、托辊应运转灵活,无卡阻现象。

5、缓冲托辊表面橡胶层磨损不得超过原凸起高度的一半。

6、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不得有开焊现象,如有变形,应调平、校直。

7、转载机运行轨道应平直,每节长度上的弯曲,不得超过全长的5‰。

8、机尾架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可靠。

9、中间架应调平、校直、无开焊现象,中间架连接梁的弯曲变形,不得超过全长的5‰。

10、牵引绞车制动装置应操作灵活,动作可靠。

11、清扫器调节装置应完整无损,清扫器橡胶刮板的高度不得小于20mm,并有足够的压力。

12、每班机电修维修人员应对以上重要部件详细检查一遍,并填写检修记录。

13、每班应检查机头压链器架子、电动机减速箱等各处连接螺丝是否齐全紧固;各种防护罩是否齐全可靠;联轴节皮子是否损坏及联轴节是否刮罩子。

14、检查信号是否可靠;接头连接是否紧固;联轴节里油量是否符合要求;电源电缆、操作线有无受挤压。

15、检查输送机搭接情况和链子松紧情况,搭接过低和链子过松要及时处理,防止带煤。

16、对检修过的电气设备应建立检修质量卡片,将检修人员、设备编号、绝缘电阻和存在问题记录下来。

17、检修过的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投入运行24小时内发生电气故障,检修人员负主要责任。

18、对已检修过和未检修的电气设备要分放整齐,保持设备存放室和工作室的整洁。

19、机头附近的浮煤、矸石、杂物及电动机减速机箱上的煤尘要消除干净,保持清洁。

20、皮带机尾随时检查时不准有积煤,保持机尾皮带清洁不磨损;皮带底部200以下不准有积煤。

八、井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完好标准

未达到下列要求之一的罚款300―500元

1、选择性:要求保护装置仅将故障线路切除。

2、迅速性:要求保护装置动作尽量快。

3、灵敏性:要求保护装置对正常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的反应能力。

4、可靠性:对故障线路能可靠跳闸。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篇十八: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园领导和各班级、各部门要运用各种方法,对师生及家长进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破坏设施设备。

二、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安全档案资料,对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注明购买时间、设备名称、设备价格,由财务室专人保管,并做好维修记录。

三、在园长领导下,每学期组织人员对设施、设备认真普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平时思想要重视,以防患于未然,确保使用时的安全。

四、每年添置一定数量的保教设施设备,并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五、各种设施、设备属于固定财产,实行分班定人管护,落实责任制。如有变动,必然办理移交手续,如发现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六、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由幼儿园负责打扫与保养,有损坏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修理。

七、建立治安组织,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防火灾、盗窃、意外事故的发生,每天下班后应由保安人员普查一遍门窗关闭情况,闲杂人员不能进园。夜间加强巡视制度。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护园。

八、注重平时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以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篇十九: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提高学校(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率和增强各校(园)管好、用好设备的责任意识,特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如下:

一、设备管理分类

教育设备可分为:A.电教信息类(含信息、广播、视频网络及其终端,录音机、投影机等);B.办公设备类;C.体育卫生、游戏类;D.生物类;E.物理类;F.化学类;G.史、地类;H.小学实验类;I.美术类;J.音乐类;K.科技、劳技类;L.图书类;M.其他。

二、设备登记造册要求

1、各校(园)的所有设备按“附表一”格式分类建立帐册,务必做到帐物相符。

2、各校(园)设备必须在购进后一周内由责任人登记入册,复印采购合同或购货发票存档备查。

3、图书按有关规定制作目录帐册。

4、各校(园)有各类设备实物登记汇总表。

三、设备使用登记要求

1、各类实验室要有分组实验记录和演示实验记录。

2、电教设备及教学平台可参照“附表二”格式由学生代表每节课进行记录(幼儿园及小学低年级可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记录方式)。

3、音乐、书法、美术、科学探究等专用室场设备使用情况可参照“附表三”表格记录。

4、广播、视频网络使用记录见“附表四”。

5、图书阅览室开放记录和书籍借阅登记按以往规定表格记录。

四、设备损坏、维修及报废登记手续

设备损坏、维修由保管责任人填写“附表五”表格。设备需要报废时,每件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填写“附表六”先报主管领导审批,再报校(园)长审定后转责任人在帐册上及时注销,保留校(园)长批复存档备查;每件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填写“附表六”先报主管行政和送校(园)长审批,再报教办或办学单位批准后,转由责任人在帐册上及时注销,并保留校(园)长和教办或办学单位批复存档备查。

五、设备管理的责任和考核

1、各校(园)设备分类由主管行政或教师负责保管,各类设备要明确保管责任人。

2、各校(园)要按本制度要求,结合本校(园)实际制订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各校(园)每月常规检查时要检查使用记录及维护情况,统计教师使用设备的各类数据并及时在教师中通报结果。各校(园)每学期根据教师使用及维护设备情况,定出该教师在设备管理与使用的等级或评分,作为计算教师每学期发放的`绩效工资的依据之一。教办每学期对各校(园)保管、维修、使用、报废设备情况检查一次以上,检查结果纳入年末目标评估总分。

3、保管责任人负责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设备购进登记入册和设备日常清洁养护、破损维修、损坏或报废申报、使用设备记录及有关设备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4、每年由主管行政对照本校(园)的设备帐册与实物全面清点一次。

篇二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篇二十一: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二、范围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门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安全环保科:主要管理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四、各部门管理内容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五、管理标准及要求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六、设备设施购进计划编制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七、设施设备购进后的验收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八、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经对设施设备验收工作之后准备安装,安装工作分几类情况进行: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九、设施设备的试车试运行

1、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 1 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 2 设施设备所接触得物料性质及危险性 3 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 4 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

2、试运行 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3、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方准许上岗操作。

4、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5、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

6、设备试运行结束后,有设备动力科、使用单位写出试运行报告。

篇二十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 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 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 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 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篇二十三: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二十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厂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台秤、天平、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厂内砍刀、安全帽等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本制度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篇二十五:驾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使用教学设施设备,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市交通运政管理局的要求,特制定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检查、更新等管理制度。

一、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二、教学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维护、检查。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

1、在教学过程中,要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由教员提出具体的设备名称和数量,向设备专管员借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2、设施设备使用完毕,如数还给专管员。如有损坏或遗失要按培训站的规定承担责任。

3、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操作,安全使用。

4、必须学员亲手操作的设备,必须在教员的指导之下完成。禁止任何学员私自起动和操作。

5、在使用中,如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即时向专管员报告,由专管员向站领导反映,提出具体的处理方案。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及维护是专管员的.基本职责。

2、为节约费用,能自己维修的设施设备,原则上由自己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向站领导报告,同意后才能送往站外维修。

3、在保修期内的设施设备,原则上由经销商给予维护。

4、专管员必须定期查检、定期维护、防火、防盗、防破坏。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与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其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出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清除。

2、对年久失修不能使用的设备,或已没有维修价值的设备要即时报告领导,即时更新和处置。

3、根据现代化教学法的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添置设备,须培训站领导批准后实施。

4、设施设备的更新必须作出中长期更新计划。无计划的设施设备原则上不予更新。

篇二十六:驾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模拟器、理论教室和教练场等。

二、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

1、年初由教学保障处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计划》,报学校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预算。

2、教学后勤处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一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或单价在三万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应采取招标形式购买。

3、临时采购教学设施设备,且金额不超过二万元的,由分管教学保障的领导批准。超过二万元的由主管领导批准。

4、对易损件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三、教学设施设备登记

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

2、教学后勤处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

3、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由财务处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四、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教学保障处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六、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教学保障处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七、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教学保障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没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及有国家规定的,报废时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八、教练车和理论教室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和交通信号,桩杆要完好,保持环境卫生。

九、教学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

1、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2、教学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后,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直接责任人的50%。

十、教学后勤处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